乞力马扎罗,传说中的非洲第一高峰,海拔19710英尺,是座常年被积雪覆盖的山峰。它的西主峰被称为马塞人(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的一种游牧狩猎民族)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庙殿”。在西主峰的附近,有一具已经风干的豹子的尸体。没人知晓,豹子来到这样的高寒地带来寻找什么。
“不可思议,伤口竟一点也不痛,”他说,“开始还会觉得痛,后来就没有痛感了。”
“真的吗?”
“千真万确。不过很抱歉,这股气味准叫你难捱了。”
“别这么说!请你别这么说。”
“你瞧那些鸟儿,”他说,“他们来这儿,是被这里的风景吸引,还是因为这股味道?”
在一棵含羞草树宽阔的浓荫下,有张行军床,男人就躺在上面。他的目光穿过树荫,向那片阳光炫目的广袤原野上望去,那儿蜷伏着三只面目可憎的大鸟,还有十几只在天空中盘旋,当它们飞掠空中时,在大地上投下迅疾移动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那天起,它们就在这一带徘徊,”他说,“今天,它们第一次落到地上。起先,我还很仔细地观察过它们飞翔的姿态,还想着日后写小说时,或许还用得上。现在想想真是可笑。”
“我不希望你写这些。”她说。
“我只是随便说说,”他说,“总得说点什么让气氛轻松些,我不想让你心烦。”
“你知道我不会为此心烦,”她说,“我是因为帮不上什么忙,才会这么焦虑不安。我想,咱们不妨尽可能轻松一点儿,等着飞机来接。”
“也许等不到飞机来了。”
“请你告诉我,我现在能做些什么吧。我总能做点什么的。”
“你可以把我这条腿锯下来,这样它就不会继续溃烂下去,不过,我估计这也未必有用。或者给我一枪。我教过你射击,你现在是个好射手了,对吧?”
“别这样,我能给你读点什么吧?”
“读什么呢?”
“咱们书包里随便哪本,只要是没读过的。”
“我没心思听,”他说,“也就说说话最轻松了,不如吵吵架吧,这样时间也没那么难熬了。”
“我不跟你吵,我从不想吵嘴。不管咱们心里多焦虑,也再不要吵嘴了。没准今天他们会乘另外一辆卡车或者开飞机抵达的。”
“我不想动了,”男人说,“现在回去也没什么意义,只能让你心里好受些。”
“这是怯懦的表现。”
“你就不能让我死得轻松点儿,非痛骂我一顿才行吗?你骂我有什么用?”
“你不会死的。”
“别傻了,我就快死了。不信你问问那些个杂种。”他望向那三只讨厌的大鸟,它们蹲伏在地上,光秃秃的头缩在耸起的羽毛里。这时,第四只俯冲下来,它快步飞奔,接着,向那几只踉跄走去。
“这种鸟在营地附近到处都是,只是你过去没留意而已。只要你不自暴自弃,你就一定能活下去。”
“你这是从哪儿看来的?你这个小傻瓜。”
“你不妨想想,还有别人呢。”
“拜托,”他说,“这可是我的老本行。”
他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目光从那片灼热而炫目的平原上越过,眺望灌木丛的尽头。在黄色的平原上,有几只野羊显得又小又白,极目远眺,他看见一群白花花的斑马,映衬着葱绿的灌木丛。这是一个舒适宜人的营地,大树遮荫,背倚山岭,有清冽的溪水。附近有一个几乎已经干涸的水洼,每当清晨时分,就会有沙鸡在那里飞来。
“要不要我给你读会儿书?”她坐在行军床边的帆布椅上问道,“起风了。”
“不要,谢谢。”
“没准卡车就快到了。”
“我不在意。”
“可是我在意。”
“你在意的东西多了,可我不在意。”
“并没有很多,哈里。”
“要不要喝点酒?”
“喝酒对你没好处。在布莱克(美国戒酒运动领袖)的书里说,人应当滴酒不沾。你不应该喝酒。”
“莫洛!”他唤道。
“是,先生。”
“拿威士忌苏打来。”
“是,先生。”
“你不能喝酒,”她说,“这就是我说的‘自暴自弃’,书上说酒对你有害,我也这么想。”
“不,”他说,“酒对我有好处。”
一切就这么结束了,他想,他再也没机会做个了断。一切就在为喝一杯酒这种争吵中走向终点。
自他的右腿开始生坏疽以来,他就不觉得痛了,随着疼痛的消失,恐惧也消失了。他现在只剩下无比的厌倦与愤怒:因为一切居然就这么结束了,而他却无能为力。多年来,这个事情一直萦绕心头,但现在,这事情本身却不再具有意义了。真奇怪,只要你足够厌倦,就能这样轻而易举地抵达这个结局。
原本,很多素材他打算认识得足够透彻再去动笔,而今看来,却再没有机会了。也好,他也就不再会在构思时遭遇失败了。也许迟迟没有动笔的缘故,是他根本就写不出来。算了,现在,他永远都无法知道答案了。
“真希望咱们当初没来这儿,”女人咬着唇说,望向手中举着酒杯的他,“在巴黎你绝不会出这样的事儿,你一直说喜欢巴黎。咱们原本可以待在巴黎,或者什么别的地方。只要你喜欢,去哪儿我都愿意。你要想打猎,咱们可以去匈牙利,那里很宜人。”
“我知道你有的是钱。”他说。
“话不能这么说,”她说,“钱是我们共有的。不管上哪儿,只要你想去我就去,你想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可以抛弃一切。但我真希望咱们从没来过这儿。”
“你说过你喜欢这儿。”
“我是说过,可那时你还平安无事,我现在恨透这里了。我不明白咱们做错了什么,上帝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干吗非得让你的腿出问题。”
“我想,我的错误在于腿受伤后忘了擦碘酒,因为我从没感染过,所以后来也根本没注意。之后等伤口恶化了,别的抗菌剂又都用完了,可能就因为用了药性很弱的石碳酸溶液,使毛细血管麻痹了,于是开始生坏疽了。”
他望着她,说:“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呢?”
“我不是说这个。”
“要是咱们雇了一个技术好的修理工,而不是那个半吊子的吉库尤人(非洲班图人的一支)司机,那么他也许就会检查机油,而不至于烧毁卡车的轴承了。”
“也不是说这个。”
“要是你一直和你那些该死的威斯特伯里、萨拉托加和棕榈滩的老相识在一起,而没和我来这该死的地方……”
“不,我爱你啊。你怎么能这么说,太没良心了。我现在也爱你,我永远爱你。你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不这么想,也从来没有这样想过。”
“哈里,你在说些什么?你神志不清了。”
“没有,我已经没有神智可以不清了。”
“你别喝了,”她说,“亲爱的,我求求你别再喝了,我们努力去做点什么我们能办到的事。”
“你去做吧,”他说,“我已经累了。”
在此刻,在他脑海中浮现了卡拉加奇(土耳其西北部,位于欧洲部分的一个城市)的火车站,他在站台上背着包,辛普伦—奥连特列车的前灯划破了黑暗,他正准备在部队撤退后离开色雷斯(爱琴海北岸的一个地区,分属希腊、土耳其和保加利亚)。
这是他留待以后写的一段场景,后面还有一段情节:清晨,他吃着早餐眺望着窗外,保加利亚群山被积雪覆盖,兰森的女秘书问那个老头儿,山上是不是雪,老头儿望着窗外说,不,那不是雪,还没到下雪的时候呢。于是女秘书把老头儿的话讲给其他几个姑娘听,你们看,那不是雪。她们都说,原来咱们都看错了,那不是雪。后来,老头儿提出用她们去交换难民,把她们送往山里去的那个冬天,她们脚下一步步踩着前行的正是积雪,直到她们死去。
那年圣诞节,高厄塔耳山的雪下了整整一个星期。当时,他们住在伐木人的屋子里,那口四方的大瓷灶占了半间屋子,他们睡在山毛榉树叶填充的垫子上,这时那个逃兵跑进屋来,两只脚在雪地里冻得鲜血直流。他说宪兵在后面追他,于是他们给了他一双羊毛袜,并且缠着宪兵闲扯,直到雪花覆盖了逃兵的足迹。
在希伦兹,圣诞节那天,雪是那么晶莹洁白,从酒吧往外望,白皑皑的雪会刺得你的眼睛发痛。你还会看到,人们都从教堂出来,向家走去。他们扛着沉重的滑雪板,走在被雪橇磨得光滑的琥珀色河滨路上。他们那次滑雪,就是从那儿一直滑到“梅德纳尔之家”上面那道冰川的大斜坡的。那雪光滑得如同蛋糕上的奶油,轻柔如尘,滑行时耳中什么也听不到,速度极快,仿佛从高空俯冲的鸟。
他们在“梅德纳尔之家”因大雪滞留了一个星期。那时,屋外刮着暴风雪,他们在风灯下抽烟玩牌,整间屋子烟雾弥漫。伦特先生输得越多,赌注下得越大,最后他输得一干二净,把滑雪学校的培训钱、那一季的全部收入、还有他的资金全都输光了。他能看到伦特先生那长长的鼻子,他捏起牌翻开说:“不看。”
那时候总是赌博,不论下不下雪都在赌博,他想起他这一生消磨在赌博里的时间。
可关于这些,他连一行字都没有写过,还有那个寒冷而晴朗的圣诞节。那天,平原那边的群山已经显露出来,加德纳飞过防线去轰炸那列运送奥地利军官去休假的列车,当军官们四散奔跑时,他用机枪对着他们扫射。他记得后来加德纳走进食堂,谈论此事。大家听后鸦雀无声,然后,有个人说:“你这个该死的杀手。”
可是不久以前,那些被射杀的奥地利人还和他一起滑过雪。不,不是那些奥地利人。汉斯,那个跟他滑了一整年雪的奥地利人,曾经是皇家狩猎队的一员。他们一起到那家锯木厂上面那个小山谷打野兔的时候,他们还谈起那次在帕苏比奥的战斗和向波蒂卡和阿萨洛纳的战事,这些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写。
关于蒙特科尔维诺、西特科蒙姆、阿尔西洛(这些都是意大利地名),他也只字未提。
在福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奥地利西部蒂罗尔州的一个乡村。该地以滑雪著称)他住了几个冬天?四个。他想起那个卖狐狸的人,当时他们去布卢登茨买礼物,他记起甘醇的樱桃酒特有的樱桃核味儿,记起在那结了冰的松软雪地上的快速滑行,一面唱着“嘿!嗬!罗利说!”一面滑过最后一段坡道,直冲下陡坡。接着转了三个弯滑进果园,穿过果园又越过那道沟渠,登上旅馆后面那条光滑的大路。他解开松紧带,踢下滑雪板,把它们靠在客店外面的木墙上,灯光从窗里映出来,烟雾缭绕、冒着新醅的酒香的温暖屋中,人们正在拉着手风琴。
“在巴黎咱们住哪儿?”他问女人,女人正坐在他身边一只帆布椅里。此刻,他们在非洲。
“在克里昂,这你是知道的。”
“为什么?”
“咱们一直都住在那儿。”
“不,我们应该还住过别的地方。”
“咱们在那儿住过,在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大楼也住过,你说过你爱那个地方。”
“爱就是一堆屎,”哈里说,“而我就是一只爬在粪堆上咯咯叫的公鸡。”
“要是你一定得离开人世的话,”她说,“是不是要毁掉一切?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不是非得把什么东西都带走不可?是不是一定要把你的马,你的妻子都杀死,把你的鞍子和你的盔甲都烧掉才罢休?”
“对,没错,”他说,“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就是我的马和盔甲。”
“你别说了。”
“好吧,我不说了。我不想伤害你的感情。”
“可你已经伤害我了。”
“那好吧,我就继续来伤害你,这样才有趣呢。我真正喜欢跟你一起做的唯一一件事,现在都不能做了。”
“不,不是这样的。你有很多喜欢做的事,而且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也都做过。”
“噢,看在上帝的份上,别这么吹牛了,行吗?”
他看了眼她,瞧见她哭了。
“听我说,”他说,“你以为我这么说会很开心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说这些。我想,我是想毁灭一切证明自己活着。咱们刚开始说话的时候还是好好的,我并不是成心这么干,我真是个笨蛋,对你这么残忍。亲爱的,别放在心上。我爱你,真的。你知道我爱你,我从来没这么爱过一个女人。”
不知不觉地,他就说出了他平时用以谋生糊口的那套说惯了的谎话。
“你对我真好。”
“你这个贱人,”他说,“你这个有钱的贱人。这是诗。我现在满身都是诗。腐烂和诗。腐烂的诗!”
“别说了,哈里!你现在就像个恶魔,何苦如此呢?”
“我什么都不想留下,”他说,“我不想留下任何身后事。”
直到傍晚,他才安静地睡了会儿。
夕阳已隐没在山后,平原一片阴翳。一些小动物正在营地附近觅食,它们脑袋一点一点的,摇晃着尾巴,他看着它们现在正从灌木丛那边跑掉了。那几只大鸟也不再在地上等着了,它们都笨拙地栖息在一棵树上,它们还有很多。
那个随侍的男仆正站在床边。
“太太打猎去了,”男仆说,“先生有什么吩咐?”
“没有。”
她去打猎了,想弄些新鲜的肉回来,她知道他喜欢看打猎,所以有心跑得远远的,以免惊扰他周遭的宁静。他想,她总是这么善解人意。只要是她知道的或是在书上看到过的,或是听人讲过的,她都考虑周全。
这不是她的过错,他来到她身边的时候,他就已经毁了。她又如何知道自己说的话是真是假?如何知道这些话,不过是出于习惯,而且只是为了贪图安逸的生活呢?自从他已不再相信自己的话以后,他就谎话连篇,这对女人来说反而效果更好。
他撒谎并不都是因为他没有真话可说,他曾享受过生活,但现在这一切都消散了。后来,他接触了些不同的人,变得越来越有钱,结交了上流社会的人,去了高端的场所,并在这些地方,重新活了下来。
你拒绝思考,可真是了不起。你有一副好肚肠,因此你没有那样垮掉,大部分人就不行了,而你却没有。你抱定一种态度,既然现在你再也不能干了,你就毫不关心你经常干的工作了。可是,在你心里,你说你要写这些家财万贯的有钱人的故事。你虽说不是这个圈子的人,只是他们那个国度里的一个间谍。你想跳出这个圈子,并且写这里的故事,这将是第一个深知这个国度内情的人来写。
可如今,他再没机会完成了,因为每天贪图安逸,并不动笔,扮演着一个自己都厌弃的人,这磨钝了他的才能,松懈了他工作的意志,最后他干脆什么都不干了。他不干工作的时候,那些他现在认识的人都感到惬意得多。
在非洲的日子,是他此生最幸福的时光,他来到这里,为的是要从头开始。说来这次的狩猎旅行条件并不好,虽不至于艰苦,但也绝不奢华,他曾想着,让自己重新进行训练。这样或许他就能够去掉他心灵上的脂肪,像一个拳手,为了减掉脂肪,到山里去干活和训练一样。
她原本很喜欢这次狩猎旅行,她说过,凡是刺激的,能换个环境,结识新的朋友,看到愉快的事物,她都喜欢。他产生了重获写作意志的幻觉。现在如果就这样了结,他知道事实就是如此,他不必像一条蛇那样,因为被打断背脊了就咬自己。这一切不是她的过错,就算没有她,也会有别的女人。若他以谎言为生,他就应该在谎言中死去。他听到山那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枪法不错,这个善良的,有钱的富婆,对他很悉心照料,是他才华的守护人和破坏者。这样说简直是胡扯,是他自己一手毁了自己的才能。为什么要怪这个女人,就因为她细心养着他?他虽然有才能,但弃之不用,出卖自己,也出卖了他所信仰的一切。因为酗酒过度而磨钝了敏锐的感觉,因为懒散、怠惰、势利、傲慢和偏见,因为其他种种缘故,他毁灭了自己的天分。这算是什么?一张旧书目录卡?这算什么才华?这东西他确实有过,但却被他挥霍去做了交易的筹码。他从来不是用天分去做些什么,而总是用它来决定他能做些什么。他舍弃以写作谋生,而靠别的途径生存下去。
说来也怪,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的时候,这个女人总是要比前一个更有钱。可是当他不再付出真心,满嘴谎话的时候,就像是现在他对这个女人那样,她比所有他爱过的女人更有钱,多得花不完。她有过丈夫,孩子,情人,但她看不上,她深爱他,把他当作一位作家,一个男子汉,一个伴侣,当作一份引为骄傲的财产来爱他。然而,当他根本不爱她,而且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报答她为他花费的钱,他所能给予她的,居然付出得比曾经真心恋爱的时候还多。
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他想,不管你是以什么谋生,这就是你的天分所在。他的一生都是出卖生命力,不管是以这种形式还是那种形式。当你越不需要情感时,钱对你而言就越是重要。他发现了这一点,但是他决不会写出来,尽管这是很值得一写的东西,但他不写。
此刻,她穿过那片空地向营地走过来了。她身着马裤,擎着一把来福枪,两个男仆扛着一只野羊跟在她后面走来。
她仍然是个美人,他想,她的身体也很动人,对床笫之欢很有才能,也很有领会。她虽然算不上漂亮,但是他喜欢她的脸蛋。她读过很多的书,喜欢骑马和射击,但是,她酒喝得太多。在她年轻时,丈夫就死了。有段时间,她把心思都放在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但孩子却并不需要她,她在他们身边,他们反而不自在。她还热衷养马,读书和喝酒,并喜欢在黄昏吃晚饭之前,一面阅读一面喝威士忌苏打。到吃晚饭时,她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在晚饭桌旁再喝上一瓶葡萄酒,往往就醉得足够使她入睡了。
这样醉生梦死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她有了情人。有了情人后,她就不再酗酒,因为她不必依赖酒精入睡了。但是情人使她感到厌烦,她嫁过一个丈夫,他从没有使她厌烦,而这些情人却使她不胜其烦。
后来,她的一个孩子在一场空难中丧生了,此后她就没再找过情人。酒也不再能麻痹她了,她决心开始另一种生活。由于突如其来的孤独感吓得她心惊胆战,因此她要跟一个她所尊敬的人在一起生活。
事情发生得顺理成章,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向羡慕他过的那种生活。她认为他正是干了她自己想干的事情,他俘获了她,其中的每一步,以及她最终爱上他的方式,都很正常。在此过程中,她构筑了自己的新生活,而他呢,只不过是把自己剩下的生活出售出去了而已。
他这么做,是为了换取安全,也是为了贪图安逸。除此以外,还为了什么呢?他不知道。他要什么,她就会给他什么,这他是知道的。何况,她温柔如水。任何人都愿意立刻和她同床共枕。此外,因为她更有钱,也因为她很风趣,又懂得欣赏,而且她从不大吵大闹。如今,她一手开创的新生活就要走到头了。究其原因,不过是两个礼拜之前他没有使用碘酒。当时,他们往前走,想给一群站着的非洲水羚羊拍照。它们扬起了头窥视着,一面用鼻子嗅着空气,耳朵向两边张开着,只要一有动静就奔入丛林。很遗憾,他们没有拍下照片,羚羊们已狂奔而去。
她回来了。
他在帆布床上转过头来看她。“嗨。”他说。
“我打了一只野羊,”她告诉他,“能用它给你熬碗汤喝,再叫他们捣一些土豆泥拌奶粉。你这会儿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太好了,你知道,我相信你会好起来。我离开的时候,你睡熟了。”
“我睡得不错。你跑得远吗?”
“不远,就在山后。我一枪就打中了这只野羊。”
“我知道,你的枪法不错。”
“我喜欢射击,我已经爱上非洲了。说真的,要是你平安无事,这可是我这辈子玩儿得最开心的一次了。你不知道和你一起打猎多有趣,我已经爱上这个地方了。”
“我也爱这个地方。”
“亲爱的,你知道吗?看到你好起来,我不知道有多高兴。看你刚才那么痛苦,我简直崩溃了。你别再那么跟我说话了可以吗?答应我好吗?”
“不会了,”他说,“我都记不起自己说过什么了。”
“别再把我毁了,答应我。我不过是个深爱你的中年女人,你想做什么,我都愿意做。我已经被毁了两三次了,你不会再把我给毁掉的,是不是?”
“我倒是想在床上再把你毁灭几次。”他说。
“好啊,这种毁灭可棒极了。我们生来就是要被这样毁掉的,明天飞机就会来啦。”
“你怎么知道?”
“我有把握,飞机一定会来的。仆人已经把木柴都准备好了,还准备了生浓烟的野草。今天我又下去看了一下,那儿有片足够让飞机着陆的空地,咱们就在空地两头准备好两堆野草。”
“你为什么认为飞机明天会来?”
“我相信它一定会来。现在它已经耽误了,等我们回到城里,他们就会把你的腿治好,我们就能享受毁灭了,而不是那种讨厌的谈话。”
“咱们喝点酒好吗?天黑了。”
“你想喝吗?”
“想。”
“那好,莫洛,去拿两杯威士忌苏打来!”她唤道。
“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告诉她。
“等我洗过澡再穿。”
他们喝着酒的时候,天渐渐暗下来,在这暮色苍茫没法瞄准打枪的时刻,一只鬣狗穿过那片空地往山那边跑去了。
“这个畜生,每天晚上都跑过那儿,”男人说,“两个星期以来,每晚都是这样。”
“每天晚上闹腾的就是它,尽管这是一种讨厌的野兽,可我不在乎。”
他们一起喝着酒,他不再有痛感,只是因为一直躺着不能翻身而感到不适。仆人生了火,光影在帐篷上跳跃,他感到自己对这种愉快的投降生活所怀有的那种默认的心情,现在又油然而生了。她确实对他很好,下午他对她做了残忍又不公的事。她是个好女人,而且无可挑剔。
可是就在这时,他忽然想起自己马上就要告别人世了。
这一念头突如其来,不是湍流或者疾风那样的冲击,而是一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冲击。令人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股无影无踪的臭气的边缘悄悄地溜过来了。
“怎么了,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挪到那一边去坐。那边顺风。”
“莫洛给你换药了没?”
“刚换上硼酸膏。”
“你觉得怎么样?”
“有点颤抖。”
“我先进去洗澡,”她说,“马上就回来,然后跟你吃过晚饭后,把帆布床抬进去。”
他自言自语道,咱们不吵嘴,实在是太好了。他跟这个女人从来没怎么吵过,而他跟他深爱的那些女人却吵得很厉害,最后由于不断的争吵,终于毁了他们共同怀有的感情。他爱得太深,要求得也太多,这样就把一切耗尽了。
他想起独自生活在君士坦丁堡的时光。离开巴黎之前,他跟一个女人吵了一架。那一阵,他夜夜流连于妓院,而事后仍然无法排遣寂寞,相反只会更加的空虚,于是他给他的第一个情妇,那个离开了他的女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自己是如何想念她……
有次在摄政院外面他以为看到了她,为了追上她,他跑得头昏眼花,直想吐。他还会在林荫大道跟踪一个长得像她的女人,可就是不敢看清楚是不是她,生怕失去这份爱恋的情感。他跟不少女人睡过,可无论如何只能使他更加想念她,因为对她的痴恋,他甚至不在意她曾做过什么。
他在夜总会冷静地写了一封寄往纽约的信,并请求她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事务所去——这样比较稳妥。那晚,他对她思念至极,整颗心都被掏空一般。他在街头踯躅,一直走到塔克辛姆,碰到了一个女郎,一起共进了晚餐。
后来他们去跳舞,可是她跳得很糟,于是他丢下了她,搞上了一个风骚的亚美尼亚女郎。她把肚子贴着他的身子摆动,他感觉自己的肚子的皮肤都要被烫坏了。在那儿,他跟一个英国炮手吵了起来,他就把她从炮手手里带走了。那个炮手把他叫到外面去,于是他们在大街上的圆石地面上打了起来,那时天色已黑。
他朝炮手的下巴狠狠地揍了两拳,可是他并没有倒下,这一下他知道免不了一场恶斗了。那个炮手先打中了他的身子,接着又打中他的眼角。他又一次挥动左拳,击中了那个炮手,炮手向他扑过来,抓住了他的上衣,扯下了他的袖子,他在炮手的耳朵后面狠狠揍了两拳,接着就在他把炮手推开的时候,又用右手把炮手击倒在地。
炮手倒下的时候,头先磕在地上,然后他们听见宪兵来了,于是他带着女郎跑掉了。他们乘上一辆出租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驶向雷米利希萨,兜了一圈,在凛冽的寒夜回到城里睡觉。她给人的感觉就像她的外貌一样,过分成熟,但肌肤十分柔滑,像玫瑰花瓣,像蜜糖一般,肚子光滑,胸脯高耸,也不需要在她的臀部下垫个枕头。在她醒来以前,他就离开了她,在第一线曙光照射下,她的容貌显得粗俗极了,他带着一只被打得发青的眼圈来到彼拉宫,手里提着那件上衣,因为袖子已经没了。
就在那天晚上,他离开君士坦丁堡动身到安纳托利亚去,记忆中的那次旅行,整天穿行在种着罂粟花的田野里,那里的人们种植罂粟花提炼鸦片,这使你感到多么新奇。最后,他觉得路不管怎么走都是错的。到了他们曾经跟那些刚从君士坦丁堡来的军官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家伙,大炮都打到部队里去了,吓得那个英国观察员哭得像个小孩子似的。
就在那天,他第一次看到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子和有绒球的鞋子的死人。土耳其人像波浪般地不断涌来,那些穿着裙子的男人在奔跑着,军官们朝他们打枪。接着军官们也跟着逃跑了,还有那个英国观察员,他跑得肺都发痛了,嘴里尽是那股铜腥味。他们在岩石后面停下来休息,土耳其人还在波浪般地涌来。后来他看到了他从来没有想象到的糟糕事。这些事在他回到巴黎的时候,都不愿谈起。他经过咖啡馆的时候,里面有位美国诗人,面前一大堆碟子,土豆般的脸上露出一副蠢相,正在跟一个名叫特里斯坦·采拉(1896~1963,诗人、散文家、编辑,出生于罗马尼亚,长期在巴黎从事文学活动,达达主义的创始人之一)的罗马尼亚人讲达达运动。特里斯坦·采拉老是戴着单眼镜,还经常头痛。
后来,当他回到公寓跟他的妻子一起生活,他发现他又爱他的妻子了,吵架已经过去了,气恼也过去了,他很高兴自己又回到家里,事务所把他的信件送到了他的公寓。这样,一天早晨,那封答复他写的那封信的回信托在一只盘子里送进来了,当他看到信封上的笔迹时,他浑身发冷,想把那封信塞在另一封信下面。可是他的妻子说:“亲爱的,那封信是谁寄来的?”于是那件刚开场的事就结束了。
他记起与这些女人在一起时的欢乐和争吵。
她们总是很会挑跟他吵嘴的时机。为什么她们总是在他心情最好的时候跟他吵嘴呢?关于这些,他一点也没有写过。首先,因为他绝不想伤害她们任何一个人的感情,再来是,他要写的已经够多了,这些事没必要再写。但是他始终认为最后他还是会写出来的。
要付诸笔端的东西太多了,他目睹过这世界的变迁,不单单是那些大事,他还目睹过更微妙的变化,而且记得人们在不同的时刻的不同表现。他置身其中细心观察,认为自己有责任将这些写出来,可是现在再没有机会了。
“感觉怎么样?”她刚洗过澡从帐篷里出来,问道。
“还好。”
“咱们现在吃饭吗?”他看见莫洛在她后面拿着折叠桌,另一个仆人拿着菜盘。
“我想先写点东西。”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恢复体力。”
“我今晚就要死了,”他说,“没必要恢复体力了。”
“哈里,别这样。”她说。
“你好好闻闻,我的大腿都烂掉了。何必还要跟肉汤开玩笑?莫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求你喝点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很烫,他只好把肉汤倒在杯子里,等晾凉了再喝,他一口气喝下去竟也没噎着。
“你是个好女人,”他说,“不必再为我操心了。”
她仰起脸,这张脸是《激励》和《城市与乡村》上备受人们喜爱的脸,这张脸也因为酗酒与贪恋床笫之欢而显得气色稍逊从前。但《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那美丽的胸部,她那修长的大腿,和那双轻柔地爱抚你的纤小的手。当他望着她,看到她那著名的动人的微笑的时候,他感到死神又来临了。这回没有冲击,而是一阵使烛光摇曳、使火焰升腾的微风。
“过会儿,让他们把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再生一堆篝火。今天晚上我不想搬到帐篷里去睡了,没这个必要了。今夜很晴朗,不会下雨。”
那么,你就这样死了,在你听不见的低语呢喃中死去了。
那么,这样就再也不会吵嘴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他不会毁掉自己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事情,但是也未必。你已经把什么都毁啦,但是也许他不会。
“你会听写吗?”
“我没学过。”她告诉他。
“好吧。”
时间所剩无多,当然,虽然经过了压缩,只要你能处理得当,只消用一段文字就可以把那一切都写进去。
在湖畔的一座山丘上,有间圆木屋,墙上的缝隙被灰水泥嵌成白色。门边的柱子上挂着一只铃,用来唤人们进去吃饭。房子后面是田野,更远处是森林。一排伦巴底白杨树从房子一直伸展到码头,另一排白杨树沿着这一带迤逦而去。森林的边缘有一条通向山峦的小路,他曾经在这条小路上采摘过黑莓。后来,一场大火烧毁了那所圆木屋,在壁炉上面的鹿角架上挂着的猎枪都烧掉了,只剩下一堆灰,灰里还掺杂着枪管、融化的枪膛里的铅弹和枪托。那堆灰原是给那只做肥皂的大铁锅熬碱水用的。你问祖父能不能拿去玩,他说,不行。你知道那些猎枪仍旧是他的,他从此也再没有买别的猎枪了,他也再不打猎了。
现在,旧址上重新用木料搭建了小屋,漆成了白色,从门廊上你可以看见白杨树和那边的湖光山色,可是再也没有猎枪了。从前挂在圆木房子墙上的鹿角上的猎枪筒,在灰烬中无人问津。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德国西南部山区,在巴登—符腾堡州,著名的游览胜地)里租了一条钓鲑鱼的小溪。有两条路可以跑到那儿去,一条是从特里贝格出发,绕过种满白桦树的林荫小路往下走,接着,再穿山越岭。一路上能看到许多盖着高大黑森林式房子的小农场,一直走到小道和小溪交叉的地方,我们就在那里钓鱼。
另一条路恰好位于森林边的峭壁上,然后翻过山巅,穿过松林,接着走出林子来到一片草地,越过草地后,那里有座桥。溪边种桦树,小溪并不宽阔,窄小、清澈而湍急,在桦树根边冲出了一个个小潭。
在特里贝格的客店一向生意兴隆。我和店主成了好朋友,这是使人非常快活的事。到了第二年,由于通货膨胀,店主前一年赚的钱,还不够买进经营客店必需的物品,于是他上吊自杀了。
这些情形你可以口授,但是你无法口授那个城堡护墙广场的事儿。广场上,那里卖花人给他们的花卉染色,颜料淌得到处都是;公共汽车都从那儿出发,老头儿和女人们总是喝甜酒和用果渣酿制的劣质白兰地,喝得酩酊大醉;孩子们冻得鼻涕都流出来了;处处充斥着汗臭和贫穷的气味。咖啡馆里的人醉得不省人事,舞厅的妓女们就住在楼上。那个看门女人在她的小屋里款待那个共和国自卫队员,他那顶插着马鬃的帽子放在椅子上。门厅那边还有一家人,她的丈夫是个自行车赛手,那天早晨她在牛奶房打开《机动车》报,看到他在第一次参加盛大的巴黎环城比赛中名列第三时,她高兴地涨红了脸,大声笑着跑到楼上,手里拿着那张淡黄色的体育报哭了起来。
哈里有一次凌晨要乘飞机出门,经营“风笛”舞厅的女人的丈夫驾了一辆出租汽车来敲门唤他起身。动身前,他们两个人在酒吧间的锌桌边喝了一杯白葡萄酒。那时,他熟悉那个地区的邻居,因为大家都很穷。
城堡护墙广场附近有两种人:酒鬼和运动员。酒鬼以醉生梦死来麻痹自己,而运动员则在锻炼中忘却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成员的后裔,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政治并不陌生。他们知道是谁打死了他们的父老兄弟和亲朋好友。当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继公社之后占领了这座城市,任何人,只要是他们摸到手上有茧的,或戴着便帽,或者带有任何其他标志说明他是个劳动者的,一律格杀勿论。
就是在这样的贫困街区,街对面是一家马肉铺和一家酿酒合作社,他开始了他此后的写作生涯。在巴黎,这是他最钟情的街区,那青葱的树木,那白色的灰泥墙,下面涂成棕色的老房子,那在圆形广场上的绿色巴士,淌着染花的紫色颜料的路面,那从山上向塞纳河急转直下的莱蒙昂红衣主教大街,还有那另一条狭窄然拥挤的莫菲塔德路。那条通向万神殿的大街和另一条他经常骑着自行车经过的大街,那是那个地区唯一的一条铺上沥青的大街。车胎驶过,都能感受到路面十分平滑,街道两边尽是高耸而狭小的房子,还有那家高高的廉价旅馆,保尔·魏尔伦(1844~1896,法国诗人)就死在这里。在他们居住的公寓里,只有两间屋子,他在那家旅馆的顶层上的阁楼,每月的租金是六十法郎,从这间房间,他可以看到鳞次栉比的屋顶和烟囱以及巴黎所有的山峦,他就在这里写作。
从那幢公寓往外望,只能看到卖木柴和煤炭的店铺。他也卖酒,卖劣质的甜酒。马肉铺子外面,挂着一个金黄色的马头,在马肉铺的橱窗里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那涂着绿色油漆的合作社出售醇美而便宜的甜酒,他们就在那儿买酒喝。此外,就是灰泥的墙壁和邻居们的窗子。夜里,有人烂醉如泥躺在街上,在那种典型的法国式的酩酊大醉中呻吟着,也有人说,根本不存在这种醉法。那些邻居会打开窗子,接着是一阵喃喃的低语。
“警察去哪儿了?他们总是在你不需要的时候才出现。他这会儿,准是跟哪个看门女人在睡觉啦。去叫他过来!”等到不知是谁从窗口泼下一桶水,呻吟声才停止了。
“什么东西?哦,原来是人,这可是个好办法。”
于是窗子都关上了。他的女仆玛丽,抗议一天八小时的工作制说,“要是一个男人干到六点钟,他在回家的路上就只能喝得稍微有点醉意,也不会浪费太多钱。可要是他活儿只干到五点钟,那他每天晚上都会喝得烂醉,你也就一分钱都没剩下。缩短工时,受罪的可是工人的老婆。”
“你要再喝点儿肉汤吗?”女人现在问他。
“不要了,多谢。味道好极了。”
“那就再来一点儿吧。”
“我想喝威士忌苏打。”
“酒对你可没有好处。”
“是啊,酒对我不好。柯尔·波特(1893~1964,美国作曲家和抒情诗人)写过这些歌词,还作了曲子。你在因此对我发脾气。”
“你知道我喜欢看你喝酒的样子。”
“啊,是的,是因为酒对我有害你才反对的。”
他想,等她走开了,我就会得到我所要求的一切。不是我所要求的一切,而只是我所有的一切。
他太疲倦了,倦到极点,只想好好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此刻,死神不在那儿,它准是上另一条街溜达去了。它成双结对地骑着自行车,悄无声息地行过巴黎的街头。
不,他从来没写过巴黎。没写过自己喜欢的那个巴黎。可是,他从来没有写过的其他东西又如何呢?牧场、银灰色的山艾灌木丛、一道道农渠里湍急而清澈的溪流、青绿浓密的紫色苜蓿花,这些又如何呢?那条小径蜿蜒而上爬过山峦,夏日,牛群胆怯得像小鹿。秋天,在吆喝声和不绝于耳的“哞哞”声中,把牛群赶下山,身后尘土飞扬。群山背后,嶙峋的山峰在暮霭中轮廓分明,他在银色的月光下骑马从小径一路下山。他记得,横越山谷时,在黑暗中你看不见路,只能抓住马尾巴摸索前进,这些都是他想写的故事。
还有那个打杂的傻小子,那次留他一个人在牧场,交代他看好干草,别叫人偷去。从福克斯来的那个老坏蛋,经过牧场停下来想搞点饲料,傻小子从前给他干活的时候,老家伙曾经揍过他。孩子不让他拿,老头儿说他要再狠狠揍他一顿。孩子走进厨房里拿来了来福枪,趁老头儿偷干草时,一枪把他打死了。一个星期以后,等他们回到牧场的时候,老头儿已在牲口栏里被冻得硬邦邦的,尸体已经被狗吃掉了一部分。
你把老头儿的残骸用毯子包起来,捆在一架雪橇上,让那个孩子帮你拖着。你们一路带着尸体赶路,然后滑行六十英里,把孩子带到城里去投案。他还不知道人家会逮捕他呢,他以为自己尽职尽责,他当你是朋友,甚至认为会因为守护了干草而得到报酬。他帮着把这个老家伙拖进城里来,是想让大家都知道这个老家伙一直这么坏,他又是怎样想偷不属于自己的饲料。等到行政司法官给孩子戴上手铐时,孩子简直难以置信,放声大哭起来。
这是他留着准备将来写的一个故事。他至少知道二十个有趣的故事,可是他一个都没有写。这是为什么呢?
“你去告诉他们,那是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不为什么。”
她自从有了他,就不再酗酒了。可他心里明白,只要是他活着,就决不会写她,他也决不写她们任何一个。有钱的人都是乏味的,他们就知道酗酒,或者整天玩双陆棋(一种双方各有15枚棋子,掷骰子决定行棋格数的游戏)。他们傻透了,而且絮絮叨叨的很烦人。他想起可怜的朱利安和他对有钱人怀着的那种罗曼蒂克的敬畏之感,记得他有一次怎样动手写一篇短篇小说,他开头这样写道:“豪门巨富是跟你我不同的。”有人曾经对朱利安开玩笑说,是啊,他们比咱们有钱。可是对朱利安来说,这并不是一句幽默的话。
他认为他们是一种迷人的特殊族类,等到他发现他们并非如此,他就崩溃了,就如同任何其他事物也能让他崩溃一样(这一段,作者所说的朱利安,系指美国小说家S·菲茨吉拉德——据威廉·奥康纳编《七个现代美国小说家》中,恰尔斯夏因写的《S·菲茨吉拉德》一文)。
他一向鄙视那些崩溃的人。你不必因为了解它便去喜欢它。因为你了解这是怎么回事,什么事情都骗不过他,他想,只要他不在乎,就什么都不能伤害他。
现在,他连死都不怕。他一向害怕疼痛。他跟任何人一样忍得住痛,除非痛的时间太长,痛得他精疲力竭,可是,这儿却有一种什么东西曾经痛得他无法忍受,但就在他感觉到有这么一种东西在撕裂他的时候,疼痛却停止了。
他记得在很久以前,那天晚上,投弹军官威廉姆森在钻过铁丝网爬回阵地的时候,被一个德国巡逻兵扔过来的一枚手榴弹打中了,他尖声叫着,央求大家把他打死。他是个胖子,尽管喜欢炫耀自己,却很勇敢,也是一个好军官。可是那天晚上他在铁丝网里被打中了,一道闪光突然把他照亮了,他的肠子淌了出来,钩在铁丝网上,所以当他们把他抬进来的时候,当时他还活着,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割断。“打死我吧,哈里。求你看在上帝的份上,开枪打死我!”有一回他们曾经对“凡是上帝给你带来的你都能忍受”这句话争论过,有人是这么理解的:疼痛一段时间后,你便会失去知觉。然而,他永远都忘不了威廉姆森和那个夜晚。威廉姆森一直都没有失去知觉,直到他把留给自己用的吗啡片全部都给威廉姆森吃下去,吗啡片也没有立刻见效。
现在,他虽然还是很痛苦,却轻松了不少,如果就这样下去而不变得更糟的话,那就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事情了。不过他想,要是能有更好的同伴在一起,该有多好。
他想了一下他想要的同伴的样子。
不,他想,你做什么事情,总是做得太久,也做得太晚了,就不能指望还有人陪你了。人家全走啦。已经曲终人散,现在只留下你和女主人了。
我对死亡越来越感到厌倦,我对一切都厌倦了,他想。
“真是太烦人了。”他禁不住说出声来。
“你说什么,亲爱的?”
“你干什么事情,都干得太久了。”
他瞅着她坐在自己身边和篝火之间。她靠坐在椅子里,脸庞被火光映得轮廓分明,他看得出她困了。他听见那只鬣狗就在那一圈火光外发出一声嗥叫。
“我一直在写东西,”他说,“我累了。”
“你觉得你能睡得着吗?”
“没问题,你怎么还不去睡?”
“我想陪你坐着。”
“感觉哪里不对吗?”他问她。
“没有。就是有点困了。”
“可是我感觉到了。”
就在这时候,他感到死神再临。
“你知道,我唯一没有失去的东西,只有好奇心了。”他对她说。
“你从来没有失去什么,在我眼中,你是一个最完美的人了。”
“天呐,”他说,“女人真是无知,你这么说是凭直觉吗?”
正在这时,死神来了,它的头靠在行军床的脚上,他闻得出它的气息。
“你可千万别以为死神是镰刀和骷髅,”他告诉她,“它很可能是两个,从容不迫地骑着自行车,或者是一只鸟儿,也可能是像鬣狗一样有一只大鼻子。”
现在死神已经挨到他身上来了,它并不具象,只是占有空间。
“叫它走开!”
它没有走,反而靠得更近了。
“你的气味真难闻,”他对它说,“你这个臭杂种。”
死神一步步靠近他,他已经无法开口说话了。他试图将它赶走,可它已经爬到他的身上,压在他胸口了。它蹲伏在那儿,完全压住他,使他动弹不得,也说不出话。这时,他听见女人说:“先生睡着了,轻轻地把床抬起来,送进帐篷去。”
他不能开口,不能叫她把它赶走。现在,它沉重地趴在他的身上,压得他气也透不过来了,但是当他们抬起行军床的时候,忽然间,一切又正常了,胸口的重量也消失了。
现在已经是清晨,天色大亮。他听到飞机的轰鸣声。
飞机看上去很小,在天上兜了一大圈。两个男仆跑出来,洒上汽油,点上火,又堆上野草,两股浓烟从平地两端升腾而起。晨风轻拂,把浓烟吹向营地。飞机又低低地兜了两圈,接着便往下滑翔,拉平,平稳着陆。老康普顿朝他走来,他上身穿着花呢夹克,下身穿着宽大的便裤,头戴棕色毡帽。
“怎么回事啊,老伙计?”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你要吃点儿早饭吗?”
“谢谢,喝点茶就行了。你知道这是一架‘银色天社蛾’只能坐一个人。我没有能搞到那架‘夫人’,你的卡车还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旁边去,单独说了几句话后,康普顿显得更兴高采烈地走回来。
“我们得马上把你抬进飞机去,”他说,“我还要回来把太太接回去。现在恐怕我得在阿鲁沙机场停下加个油,咱们最好立刻出发。”
“喝点茶怎么样?”
“无所谓。”
两个男仆抬起行军床,绕着那些绿色的帐篷,然后沿着岩石走到那片平地上,经过那两股浓烟时,在风的助力下,它们烧得正旺,野草都烧光了。来到那架小飞机前,仆人费了好大力气把他抬进飞机,一进飞机他就躺在皮椅子上,那条腿直挺挺地伸到康普顿的座位旁边。康普顿上了飞机,发动了引擎。他向海伦和两个男仆扬手告别,引擎的咔嗒声变成惯常熟悉的吼声,他们摇摇摆摆地打着转儿。
康普顿小心绕开那些野猪的洞穴,飞机在两堆火光之间的平地上怒吼着,颠簸着,随着最后一次颠簸,起飞了。他朝下望去,看见他们都站在下面扬手,山边的那个帐篷现在看起来是扁平的,平原在眼前展开,一簇簇的树林和灌木丛也显得扁扁的。那一条条野兽出没的小道,现在似乎都平坦地直通向那些干涸的水穴,还有一处此前从未发现的水源。现在看到斑马那圆圆的隆起的背脊了。大羚羊像长手指头那么大,它们越过平原时,仿佛是大头的黑点在地上爬行,当此刻飞机的影子向它们逼近时,都四散奔跑了,它们现在显得更小了,动作也看不出是在奔驰了。你极目望去,平原一片灰黄,前面是老康普顿的花呢夹克的背影,还有那顶棕色的毡帽。
接着他们飞越了第一片群山,大羚羊正往山上跑去,接着他们又飞越高峻的山岭。深谷里的森林郁郁葱葱,陡坡上的竹林茂盛茁壮,然后又掠过一大片茂密的森林,飞过重重高峰和条条山谷。山势渐渐低斜,接着又是一片平原,天突然热了起来,天上呈现棕紫色,飞机热得颠簸起来,康普顿回过头来,看看他状况如何。接着,前面又是黑压压的崇山峻岭。
接下来,他们并没有往阿鲁沙方向飞,而是转向左方,很显然,大概它们的燃料足够了。低头俯瞰,他见到一片像筛子里筛落下来的粉红色的云,正掠过大地,从空中看去,却像是突然出现的暴风雪的第一阵飞雪,他想,那是蝗虫从南方飞来了。接着他们爬高,似乎他们是往东方飞,这时,天色晦暗,他们碰上了暴风雨。大雨如注,倾盆而下,似一道厚厚的瀑布,他们从暴雨中穿过。康普顿扭过头,一面咧着嘴笑,一面用手指着前方。他极目望去,目光所及,仿若整个世界在眼前展开,宽广无垠,在阳光中巍峨高耸,雄伟而皓白无暇,这正是乞力马扎罗山四方的山巅。于是他明白了,原来这就是他想去的所在。
这时候,鬣狗停止了深夜的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几乎像人那样的哭声。
女人听到了这种声音,在床上不安地辗转。她并没有醒。在梦中,她正在长岛的家里,这是她女儿第一次参加社交的前夜。似乎她的父亲也在场,他显得很粗暴。突然,她被鬣狗的大声哭叫吵醒了,一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她很害怕,接着拿起手电照向另一张行军床,哈里睡着以后,他们把床抬进来了。在蚊帐的木条下,他的身躯隐约可见,但是他似乎把那条腿伸出来了,在帆布床沿耷拉着,敷着药的纱布都掉落了下来,样子惨不忍睹。
“莫洛,”她叫道,“莫洛!莫洛!”
接着她大叫:“哈里,哈里!”她提高了嗓子,“哈里!请你醒醒,天哪,哈里!”
没有回答,也听不见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鬣狗还在发出那种奇怪的叫声,她就是给那种叫声惊醒的。可现在,她的心在怦怦跳着,根本听不到鬣狗的哭叫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