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初婷掏出钥匙,准备开门,说是门,却是一扇破旧的无法再破的木门,上面青苔遍布,锈迹斑斑,能看出些许这家主人的生活状态。
没等秦初婷开门,门“吱呀”一身自动开了,一个小小的,瘦弱的脸庞露了出来,“姐姐,你回来了啊?今天有赚到钱吗?”
“当然有。”秦初婷的脸上显出兴奋之情,举起手中的烤鸭说道。
“那我去告诉妈妈,今晚有好菜了。”小姑娘兴奋的跑了进去。
秦初婷感慨,她和这小姑娘原本并非亲人,如今却比亲人还亲。
秦初婷刚遭人陷害,身无分文,流浪到庙街,就是被这小姑娘小芸所救,她救下了奄奄一息的秦初婷,尽管小芸自己的情况也不好,只是十四五岁的样子,很早就辍学了,父亲早逝,还有个瘫痪在床的母亲。
所以,秦初婷的伤好些时,她就想办法要弄点钱,一方面是想报答这对可怜的母女,另一方面,也想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她们。
可是,自己会什么呢,自己如今这付相貌,刀疤遍脸,恐怕连找个服务生的工作都有些困难。冥思苦想中,秦初婷突然有了主意,摆残局,秦初婷偶尔见过一次摆残局的地摊,在她看来,摊主那些不堪一击的残局居然也能赢钱,这让她充满了信心。
秦初婷从小就对下棋有惊人的天赋,她有位伯父,是位棋坛的老前辈,这位老前辈就认为,秦初婷如果做了职业棋手,肯定会大有作为。
可是秦初婷拒绝了,她喜爱下棋那是天性,她不想让这种天性成为一种禁锢,那就随缘吧。
这些日子的流浪,秦初婷早已坦然接受,过去的日子,无论怎么风光,似乎都离她有些遥远了,自己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养活自己,活着,好好的活着,等到凌涵回来,她在乎的不是那些锦衣玉食的日子,而是和凌涵相爱相守的甜蜜……
1年多前,秦初婷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到庙街这种地方来。
是啊,人生,谁能预料自己的命运,哪怕曾经尊贵如公主的秦初婷。
庙街,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这里多的是一些小商小贩,如果把豪门富甲比作这个城市的上三角的话,那庙街无疑是下三角。
秦初婷曾经对这里充满了陌生,在她的意念之中,窗户应该永远是干净明亮的,宁静的午后,可以静静的躺在草地上小憩一会,那是莫大的享受。
可是庙街,永远不是这样的,到处是油腻腻的脏手,小贩卖力的吆喝声,吵架声永远充盈在耳,这里不要说草坪,就连绿地,也显少看见一块,似乎唯一的一块,被一个卖羊肉串的熏得黑黑的。
这样的地方,依照秦初婷以前的身份,根本就是毫无交集的。
可是命运似乎和秦初婷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原来从公主到乞丐,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曾经,秦初婷也许是这个城市所有女孩子的梦想,她容颜绝美,最重要的是,她有一个富可敌国的父亲。
金钱或许不是万能的,可是钱确实可以帮人解决很多问题,秦初婷曾经衣食无忧,秦初婷曾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哪怕爱情,秦初婷也比别人来的容易的多。
凌涵,想到凌涵,秦初婷冰冷的心有了些温度,这三百多个日日夜夜支撑她的就是凌涵的爱。
秦初婷粗粗的算了算,这几日应该就是凌涵回国的日子了,秦初婷的心中升腾着一片小小的火苗,就算全世界都不认识她,她相信凌涵一定会认得她,他们的誓言,他们的一样的梦想,是多么令人振奋的精神源泉。
秦初婷的手摸上了自己的右脸,那个地方,往日光洁的肌肤早就刀痕遍布,秦初婷呆了呆,凌涵见了她这个样子,不知道会不会不爱她了。
不,秦初婷在脑海中狠狠的把这个念头甩出脑海,自己怎么能这么想凌涵,他说过,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他都会爱她如初。
“喂,你这残局老子赢了你多少钱给多少钱啊?”有人不屑的叫着。
秦初婷这才回过神来,伸出一个手指,用嘶哑的让人有些难受的声音回答道,“一百元一局。”
来人楞了楞,似乎没有料到眼前这纤细娇小的身形说不出的声音竟然是这般的难听,来人咒骂了一声,“见鬼了。”
秦初婷苦笑,见来人这付样子,她就明白了,那个劫难,毁掉的不仅仅是她如花的容颜,还有她曾经如莺啼般好听的声音……
来人似乎有两下子,没有两下子,自然不敢来挑战,可是他的对手是秦初婷,一个在下棋境界上早就超过任何国手的女孩,对于那些残局,秦初婷滚瓜烂熟,铭记于心。
结果当然是来人输了,虽然心有不甘,可是愿赌服输,更何况还有那么多人围观,下棋者冷哼一声,扔下一张百元旧钞扬长而去……
秦初婷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慌忙去捡那百元大钞,有个球鞋比她快了一步,踩上了这百元大钞。
秦初婷拉了拉百元大钞,百元大钞丝毫不动,秦初婷不敢再拉,怕撕碎了钞票,虽然只是一百元,那可以让她和小芸母女吃两天好菜了。
这是一双白色的球鞋,白的纤尘不染,和这庙街有些格格不入,这记忆中的白,让秦初婷有短暂的呆滞。
不过随后她就阻止了自己的妄想,怎么可能,那个人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秦初婷说道,“先生,请抬一下你的脚?”
白色的球鞋抬了起来,秦初婷把百元大钞小心翼翼的放入袋中,抬头起身,这一抬头,秦初婷全身的血液似乎凝固了,不,似乎是沸腾了,那是一种极端到另外一种极端的感觉。
秦初婷看不到自己的脸,但是她可以感觉自己渐渐失去血色的脸,因为眼前的这个人,似乎是最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因为眼前的这个人,正是她朝思暮想的人——凌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