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抬起手拍了拍头,脑子越来越迷糊了,突然他想到一个问题,按理说自己寄给母亲的信,应该已经寄到家了,算算日子要是母亲立即让林洋写回信的话,现在也该到了。是不是有什么事耽搁啦?也许是地址错了?应该不能啊,自己可是核对了好几次的。要不再写封信问问?不行就打个电话吧,但想着打一分钟电话要将近两块钱,林峰觉得还是两毛钱的邮票更亲切些。
反正也无事,林峰拿出老六给的纸条开始背单词。想着大学期间老六的开水让自己承包了,林峰就拍着自己的头,这英语怎么就学不会呢?估计自己是对英语免疫,可是放着四六级在那,也不能不学啊?每学期的考试也得过啊,哪科挂了也毕不了业啊!哼,柳少军以后回忆起大学生活肯定会少点什么,让他遗憾去吧!
没过一会儿,许磊跑来给他们送来四个馒头,至于粥嘛,那是没法拿的,只好干啃馒头了。凌小军没吃,他一直在睡觉,快到中午时,那大夫过来看了看凌小军的情况,见他不呕吐,问了问头晕的情况也好多了,便下了逐客令,“病人没问题了,赶紧走吧!”
此时,凌小军已经能自己走了。程明就建议,“老四,你还是回家歇两天吧!我们给你请个假!”估计凌小军也有这样的想法,不加犹豫地点了点头。几人回到寝室,拿了饭盆就去食堂吃饭,林峰让凌小军在寝室休息,自己把他的饭盆拿上去了食堂。
虽然这事说来和林峰也没多大关系,但起因却是自己的一句话,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林峰决定自己花钱给凌小军打一顿饭。那,既然是请客,当然得弄点好菜,林峰打了一份红烧肉和一份鱼香肉丝。看着两份肉菜,林峰嘴里就口水直流,心里却有些疼,整整三块五呢。
为了避免自己回寝室看凌小军吃饭时出丑,他决定自己先在食堂把饭吃了。顺手把赵强手里的书抢过来,压在凌小军的饭盆上。赵强诧异道:“老七,你干嘛?”林峰还没说话,程明却在一旁鄙视地说:“他怕自己控制不住,偷吃!”赵强和柳少军几个大笑着喷起饭。
林峰叹了口气,扒拉着麻婆豆腐,“还是肉菜香,等我挣了钱,我要痛痛快快地吃一顿红烧肉!”柳少军止住笑,“等你吃着红烧肉,就觉得腻了!”林峰抬起头看向房顶,感叹道:“我还真没对肉腻过,老天让我腻一回吧!”几人又是大笑。
程明这时却说:“在家好孬能见到点肉星,现在在学校真是吃素了。最近,我发现现在能吃了,中午一大盆饭菜,吃得我都撑得慌,可两节课一下就饿得前心贴后心了!你们说我是不是得什么病了?”
钟明却在一旁满不在乎道:“哪啊?那是肚子里没有油水不扛饿,我现在也这样!”程明似乎放下心来,林峰却吃惊地发出一声“咦”,赵强不耐烦地问:“又怎么啦?”林峰皱着眉头,嚼着米饭和豆腐,含糊地说:“我有一个发现,只要我头脑里想着红烧肉,然后吃豆腐就能吃出肉味来,你们说奇不奇!”其余几人听了,纷纷向林峰投来鄙视的目光,“你是想肉想疯了!”
吃了饭,林峰把饭菜给凌小军送回去,他放下饭菜就走。凌小军可能也觉得受之有愧,“老七,别走啊!来咱们一块儿吃!”林峰忙摆手,“我吃过了,那个什么,我外面还有一个打水的活,我得去了!”说着,赶紧跑出寝室,他可不想看着别人吃肉,自己却吃不上,那绝对是对自己严厉的惩罚!
刚走到楼梯口就见侯东从楼下上来,见到林峰就喊:“林峰,宿管那有你一封信,我给你带回来了!”说着就递过来一封信。林峰心中大喜,忙接过信,果然是林洋的字,三块五的懊悔立刻就烟消云散了。
侯东凑过来,八卦地问:“谁的信?”林峰笑着回道:“我弟的!”侯东没兴趣了,“那你慢慢看,我回去了!”说着,抱着书回了寝室。
林峰的心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现在什么也不想,此时要紧的当然是看信。可是,得找个看信的地方,寝室是不能回的,那就去学院花园。三步并做二步跑下楼,来到花园,虽然已近十月,花园里还有些生命力顽强的花草,仔细闻一闻仍能嗅出一丝花香。此时,这里非常安静,按照大多数人的习惯,他们应该都在寝室里饭后午睡。
秋日午后,阳光柔和地照下来,暖暖的,林峰在长椅上躺下,长椅被阳光晒得也是热乎乎的,躺着上面,舒适而惬意。林峰从怀里把信掏出来,左上角那带有家乡风景特色的邮票,似乎又将自己带了回去,村前的小河,家里的小院和方方正正的田地又出现在眼前。
他此时才发现,似乎自己想家了!不觉笑容已经浮现在脸上,原来昨晚做的梦是因为自己想家了。是啊,自己一来学院,便忙忙碌碌,一直没有时间静下来独处,现在想想,自己这个从小便独立的人,也有思乡之情啊!
林峰把信封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却始终没有打开,他猜测着信的内容,却不敢打开,不能说不敢,应该是他需要一个仪式感,调整一下心态,将激动的心情平复一下,也要将这个时刻记下来。
五分钟后,他端坐在长椅上,慢慢用指尖将信封的粘接口挑起,虽然不可避免会破坏信封的完整,但他仍小心翼翼的,力争那信封的完好。终于,信封的一侧被拨开,林峰一只手张开卡住信封的边框轻轻一抖,两张薄薄的信纸便露出一角。林峰轻轻抽出信纸,又将信封凑到眼前,探头向里面看去,确认里面没有其它东西后,将信封放在长椅上,又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压在上面,以免被风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