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浪花舔舐着脚面,又迅速回归大海的拥抱。带着咸味儿的海风迎面吹来,吹拂开林尽染额前的碎发。
太阳快要落山,是麟县龙凤海滨最热闹的时候。海面上、沙滩上,穿着各式各样泳衣泳裤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尽情地享受着大海的温柔。
林尽染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黑色短发,套着大领口的背心,挎着花里胡哨的沙滩裤,趿拉着地摊十块钱一双买来的人字拖走在沙滩上,一边低头,手指飞快地刷着手机。
“全球变暖真的会危害人类吗?”
林尽染正无聊着,恰好手机给他推送了一条看起来别具一格的消息,他点了进去。
“谢邀。人在汉堡国,刚下飞机……”
他瞬间失去了继续看下去的热情。
这个所谓的“知乎”的软件似乎已经变成了装X者的天堂,仿佛软件的用户个个学历极高,年薪百万。
他随意地把手机收进裤袋,无所事事地一踢脚底的细沙。
一个漂亮的抛物线,脚上的人字拖随着浪花渐漂渐远。
“草。”
林尽染吐出了一种植物的名称。
他飞快地脱下脚上仅剩的拖鞋抓在手上,淌着翻滚的浪花去追逐海里那漂荡的“小船”了。
“哈哈哈哈!”他的坑比朋友郝思捧着肚子笑得幸灾乐祸,“第几双了老汉?地摊的老依伯每次见到你,脸都能笑成菊花样。”
郝思的父母和林尽染的父母都是吃货国第一标准砂砂厂的退休人员。郝思的父亲曾是砂厂厂长,对林尽染的父母多有照顾。
因此,郝思就成为林尽染从穿着开裆裤就玩到一起的朋友。
他俩自小就跟小猴子似的,调皮捣蛋,上树捉虫,下海抓鱼,不玩到天黑坚决不回家。
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常常被自己的爹妈揍得屁-股开花,哀嚎声整个小区都能听得到,也算是相交了近二十年的“难兄难弟”了。
“谁让我乐善好施。”林尽染踏着全新的拖鞋吊儿郎当,“给贫困老依伯增加点营收。”
“哈哈哈,”郝思搭上林尽染的肩膀,一脸贼兮兮的,“明天下午一起游泳啊,我约了包菜,还有你的女神。”
“卧扌……”林尽染惊喜地看了看郝思,胳膊肘捅了捅郝思,“真有你的啊!”
包菜本名游踪,是林尽染和郝思的初中同学——小县城的孩子们十有八九都是同学——因为爱吃包菜而被一群损友们取外号包菜,实际是一名高富帅,去年高中毕业后,被父母送去土豆国留学。
林尽染的女神也是他们的初中同学,名叫元生秋。
自打初一年起,元生秋就是班里的风云人物。不仅长得好看,有着一双大长腿,而且学习名列前茅,对所有人都笑脸盈盈,班里面没有一个男生不喜欢她。
正是由于她太过优秀,初中时也没少受情窦初开的男孩们的欺负。
但在小县城里,孩子们想要发展友谊简直再简单不过了——节假日组织几次活动,邀请相熟的同学们参与几次,就能迅速拉近感情。
一来二去,元生秋也成了林尽染好友圈的一份子。
而他们的这个良好“传统”也保留了下来。
这次的游泳也是他们惯常组织的活动形式之一。
得知明天就能就能见到自己的女神,林尽染兴奋得不行,一不留神,就被郝思坑了一顿海鲜烧烤。
但他显然没有放在心上——且当作是这个损友帮他邀请了元生秋的谢礼吧。
林尽染躺在自己的小床板上,带着能和女神“亲密接触”的美梦入睡了。
“妈,我出门了!”林尽染骚包地又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喜滋滋地出了家门。
林母从昨天开始,右眼皮子就跳得厉害。
她正想和儿子说两句,让他注意点安全,谁想等她走到门口,儿子早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她也知道自己的儿子的脾性,只能强自按下心中的不安,继续忙活去了。
这边林尽染才到龙凤海滨度假村的活动广场,就看到郝思和游踪已经站在一块显眼的贝壳形状的石雕那儿等着了。
他高兴地走了过去,和兄弟俩打了个招呼,随即心不在焉地左右瞅着。
郝思一把搭上他的肩膀:“别瞅了,生秋已经先去更衣室了。”
游踪也打趣地看着林尽染:“几个月没见,也没见你这么急着见我。重色轻友可不带你这样的。”
林尽染白眼一翻,跟着他们的脚步往男子更衣室走去:“几个月也不见你和我联系几次,你还好意思说我重色轻友?”
等到他们从更衣室里出来,元生秋已经在更衣室外的大厅等着他们了。
下午的阳光透过巨大的玻璃门照进来,林尽染只觉得元生秋似乎比寒假时见到更好看了。
元生秋看见他们几个出来,嫣然一笑,和他们一同往海边走去。
更衣处离海边不算远,步行五六分钟,再走下防护墙边的楼梯,就能到海滩上了。
元生秋和游踪聊得自在,林尽染一声不吭地走在郝思身旁。
郝思几次恨铁不成钢地示意他上去搭话,林尽染只当没看见,气得郝思也不搭理他了,扭头和游踪他们聊了起来。
海滩上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元生秋解开身上披着的大浴巾,玲珑有致的身材一览无余。
林尽染控制着自己的眼睛尽量不往元生秋身上飘,甩下拖鞋,草草地用沙子埋好,转身就拖着郝思往海里跑。
“我说老汉,平时几个兄弟开车开最凶的就是你,怎么一遇上生秋,你就怂成这样?”郝思一拳捶了过去,“我等着看生秋成了别人的女朋友之后你痛不欲生的模样。”
“你个母胎单身二十年的单身狗,我们谁也别笑谁。”林尽染站在没腰的海水里,掬水往身上拍了拍。
“谁特么单身狗了?”郝思嘿嘿一笑,“老子前两天就结束了单身生涯。”
说着,郝思一头扎进海里,扑腾着游走了。
林尽染一愣,回头看见元生秋正往这边走,赶紧一个猛子,也扎进海里了。
这个郝思!
不声不响脱了单,回去要是被老妈知道,不晓得自己又要被老妈怎么催着找女朋友!
林尽染潜下水中,咬牙切齿地往大海深处游去。
小县城在闽省的一个岛屿上,四面环海。
林尽染和郝思小时候顽皮,林父郝父虽千叮咛万嘱咐他们不能在大人不在时去海边,但又担心他俩,在林尽染和郝思四岁时,就抓着他们一把丢进海里。
那时他们胆大,以为是在玩水,胡乱扑腾着,喝了好几口咸得齁人的海水后,愣是把学会了游泳。
可能是小时候的经历印象深刻,林尽染爱极了潜泳。
海水随着他的动作从周身划过,他的心情也慢慢转好。
他睁着眼睛,低头扫过海底。
一片洁白晶莹的贝壳在有些昏暗的海底格外显眼。
林尽染对这贝壳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正想直接游走。
突然,他感到脑中微微刺痛,眼睛像是被粘住了一样,直勾勾地盯着那片贝壳。
林尽染只觉得脑海中一片空白,身体不由自主地沉了沉,探手往贝壳伸去……
贝壳大约他的巴掌大,边缘锋利。
林尽染堪堪捡起,手指就被锋利的边缘划破了。
“咕噜咕噜——”
他疼地一把丢掉贝壳,喊了出来,声音在海水里化为一串串气泡,手指溢出几颗血花,血色在海水晕染开来,又消失不见。
林尽染被这贝壳一划,昏昏沉沉的脑海清醒过来。
他蜷起身来,两脚正要往海底一蹬,浮出海面。
谁想心脏处传来一阵刺痛,心跳像是突然停止了一般,两眼一闭,直接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