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
才一见到我从林子间的小道走了出来,拉米·莱特便高兴的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向我走来。
想起阿尔斯通此前所说,我便细细看了一眼这四岔路口的地势,随即将那卷羊皮纸地形图打开,细细看去,果然在众多大山丘陵间隐藏着两道连绵山脉,它们在这里交叉,纵贯东西,形似一个睡着的“X”,将土地分成了四块。
这四块土地中,东西两头狭长,东边有三座小镇,旭日镇是其中之一,西边更窄,便是现在我背后这一片。
除了连绵的森林,一座湖泊,就湖前有方圆千米的空地,正在开发之中。
将地图上标示的道路画成线,整个东大陆从南往北去或是从北向南来的千条山中道都汇聚到了我面前这个方圆里许的天然阙口。
不打这里过,便要翻越山脉。
还真像一个沙漏。
简而言之,只要守住了这里,就是那横亘南北的大河间唯一一条渡船的主人。
收起地形图,拉米到了近前,他也是一副很高兴的模样。
“大人,看什么这么高心?”他笑着问道。
“刘备据西川,吾欲占东川。”我答道。
拉米满脸疑惑,想要再问个明白,而我现在还不想解释,于是抢话道:“看你这么高兴,想必此行收获颇丰。”
“是啊,”他脸上笑意更浓,立马就将心中的一点疑问给抛诸脑后了,“大人快随我来看。”
说着,他转身快步向着车队走去。
只见齐刷刷一列马车队,宽大的车子上货物堆得高高的,顶上封着兽皮,以防雨水,车队两侧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威武雄壮。
“大人,日安。”
杰米·莱特、弗米·莱特、祖荣和着那两个人类冒险家阿甘、阿福跳下马背,向我行礼。
我点头回礼,同时数了一下马车的数量,顿起疑问,便问道:“出发的时候不是八辆吗,现在怎么多出了四辆?”
杰米道:“风之原不产棉麻矿,我们运去的布匹铁矿刚一下车便被疾风部落的头领们争相抢购,价格也一路高涨,最后所得不得不又加上四辆车才够拉的。”
看着马车上满满当当的货物,我心头升起一丝不妙的感觉:去卖东西,怎么拉回来的好像更多了。
“车上拉的都是钱吗?”
眼前这个高大的战士突然有点尴尬的挠了挠头。
接着还是拉米开口道:“大人,那些人也没有多少钱,所以在戈士布的斡旋下,我们几个便商量了一下同意了和他们以物换物。”
“换,换了些什么?”我顿时有点结巴道。
拉米眼中掠过一抹得意之色,就像一个准备“邀功请赏”的孩子般。
他朗声笑道:“香料、兽皮、葡萄蜜酒、一座马场、魔晶......”
“等等,我好像听到了‘一座马场?’”
“对,大人。”拉米兴奋的点点头,解释道:“另一个部落的酋长正好在疾风部落做客,钱物所带不多,但是也舍不得错过那些美丽的布料,最后便用一座蓄养着三百多匹马的马场和我们换了两车布料。”
听罢我不由得愣了一下,“有着三百匹马的马场换两车布料,他不觉得亏吗?”
“大人不知,我们当时也觉得他亏大发了,便即刻同意了这笔买卖,可接着就被戈士布给嘲笑了,”拉米脸颊挂上红色,“他说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马,他也知道几个野马群,说下次还有这么好的事,不用两车布料,一车布料就换五百匹马。”
“当真!”
拉米顿时被吓了一跳,喉结上下滚动,咽了几口口水后说道:“看他当时说话的真诚模样,不像是假话。”
“我看着也觉得不像是假话。”一旁的祖荣也点起了头。
“那好,”我立马兴奋得一拍大腿,“你们即刻回到镇里去,交待热芙筹集下一次贸易的货物,这次只要铁矿和布料。按照你们往返的时间来看,一趟大概要一个月。这样吧,你们休息两天后再次去往风之原,这次的目标‘马’,有多少就给我换多少。但是有一个条件,他们得给我建马场,建造费饲养费我们出,人工他们出,必须把马儿给我养好咯,我需要的时候就去取。”
“我听说前线打仗了?”
看向说话的祖荣,看到他眼中闪烁的精光,我知道这个精明的男人和我想到一处去了。
“是啊,打仗了。刀枪无眼,我们的骑士们,一匹马怕是不够用咯。”
在这个世界,大到一个帝国,小到一个领主,无数势力,何以丈量他们的实力?
最适用的一个法则:看他们手下骑士团的“货色”。
也就是含金量。
一个骑士团的含金量,这其中包含了骑士的实力,战马的优劣,装备的品质,后勤保障的能力等。
如果把这些化作数值,那么最后相加的“和”,可列做一个金字塔的表格排列下来,这个势力的实力就如同表格里骑士团所处的位置一目了然了。
据说每一个势力都有一个像这样的表格。
“我烈狮骑士团,一团五千人可抵他十万步卒!”
这是每一个雷恩境的子民打小就听得耳朵生茧子的一句老话。
其中有略显夸张的成分在,但足以见骑兵力量的重要性。
玫瑰帝国,这座屹立大陆千年之久,历经风雨的“华厦”,为何不倒?
因其中流砥柱“武神骑士团”——金字塔尖的存在——扛住了那一次次的“巨浪和地震”。
大陆上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做:“兵无马不成‘骑’,国无骑被人‘骑’。”
说到近前,乐阳境土地人口皆是雷恩境的两倍以上,统一了山陵以南,却为何一直不能统一山陵,号令山丘?
概因没马。
或者说是:没有好的马种。南边的马,腿短,个子小,马上的骑士占尽了劣势。
现在重点来了,北方有马,数个马种,皆是高头大马,烈狮骑士团的战马便是其中的“芬雷斯马种”。
一个以圣骑士之名命名的上好马种。
想到这里,我顿时满怀期待的问道:“他们的马怎么样?”
那叫阿福的冒险家霎时眼冒精光,就像一个吃不饱的汉子见到了倾国倾城的女子般。
他往我靠了过来,“大人,我阿福有点相马的本事,马场我去了,马也看了,那马不得了。”
“怎么个不得了?”
“据他们部落的一卷古书记载,这种马便是早已销声匿迹千年的‘赤凤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