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间。虽说是万物复苏,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无尽机缘和挑战。
烈日炎炎,方圆十里皆是深山古林,细听远处传来各种鸟兽啼的鸣嘶吼。即便烈日高挂,身体也不禁自下而上,冒出丝丝凉气,止不住的颤抖!吼!一声似虎非虎的声音从古林中传来,接着地上的荆棘一阵抖动。钻出两个少年,上身皆是赤裸,黝黑的胸膛上布满了划痕和各种爪印,身下都围有一件兽皮。其中一人肩上还抗着一头已然失去生机的梅花鹿。
出了古林,又跑了一会。扛着梅花鹿的少年,把鹿扔到一边,一屁股做到地上,大口喘着粗气。但这并不影响他此刻的心情。
“必德,怎么样刺激吧!”抗鹿少年大笑道。
“刺激!第一次跟老虎赛跑,那忽远忽近,忽远忽近的的感觉,心都快蹦出来了”
原来他们是前方山顶上,火幽部落的族人。整个部落都是靠打猎为生,几乎每天都有部落内部组成的队伍进山打猎。
不过,打猎的族人中可不包括,这两个少年。他们只是趁着族内有大型仪式,偷偷跑出来的。而且还上演了一出虎口夺食的戏码。
这哪是跟老虎赛跑啊,这明明是向那凉透的梅花鹿看齐啊。
抗鹿的这个年龄大一点,刚满十六,叫必从。必德是他的亲弟弟,比他小三岁。原来他们抢梅花鹿是为了它的毛皮,听族里长辈讲,三张鹿皮,可去隔壁部落娶个女人!
“走吧!加把劲!等来年哥给你娶个嫂子”必从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泥土抗起“宝贝”向部落走去。
可怜那必得,跟在哥哥后面笑的合不拢嘴,好像娶媳妇的是自己一样!
幽火部落在这百里之内也算的是一个中型部落,族人有近万,壮丁护卫3000有余。部落之人,都以部落为荣耀,以发展壮大为己任。
夜幕降临,一阵呜呜的声音,打破了幽火族内的宁静。随后火光冲天,族内中心的广场点起了篝火,族人从四面八方涌来,有的搬柴、有的挑水,有的跑到篝火边上跳起舞来。
呜呜声越来越近,原来那是一个少年,呜呜声正是从那少年手中的石埙中传出,随后便见一大帮人从大门闯了进来,中间拥簇着两人,一男一女,男的健硕魁梧,当然女的并不是娇小精致,由于整天劳作的缘故,肤色也有些许黑,体格也有一点健壮。不过这并不影响新娘子的美丽动人,黑黑的脸上透露着点点红晕。
新娘子是来自几十里外的部落玄火族人,由于个个部落相距太远,一来一去就要大半天,所以每个部落,每有添新人的喜事,都是晚上进行,慢慢的不管部落里举行任何仪式或者祭祀都选则了晚上。
待得新人进的门来,全族欢呼,手拉手围着篝火唱起了歌谣!
“嗨!是谁为我们做兽袍嘞。是谁为我们点篝火嘞。嗨!是谁为我们娶新娘嘞!......”
不多时除了广场中心的那堆大火,边上又生起数个小一点的篝火,不过无一例外,每个火堆旁都架着烤肉,发出了呲呲呲、滴答滴答的声音。每块肉上都是明晃晃的沾满了油。
在广场边上一个小火堆旁,有三个少年坐在一起,时而哈哈大笑时而看向远处。
正是白天那两个虎口抢鹿的少年,他们的火堆前,还烤着半条鹿腿。
他们两个正围坐在另一少年边上,那少年腰间挂着一个石埙,这少年是他们这个三人小队的队长,也跟他们是同一支的。
他叫必安,不同于别的族人那样身体魁梧皮肤黝黑,他长得高高瘦瘦的,皮肤白嫩,给族人的感觉就孱弱一点。他原本不叫必安,只是在他一岁时,父母跟族内打猎队进古林打猎遇狼群,为了掩护族人撤退,永远留在那无尽古林中。
族人们感到有所亏欠,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同时也不想他遇到危险,希望他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便由族长做主给他改名必安,并被族长领养。也算是族人对他父母的一个交代吧。
自打六岁起谢必安,就离开族长家,回到自己家生活了。因为打猎队,打到的食物都是统一按族内人头分配的,至于吃饭普遍都是以烤肉为主,部落的孩子们,基本会走路了,也就会烤肉了。
必安跟必从年龄一般大,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他们三个在一起玩耍。在必从心里:必安瘦瘦的没啥力气,动手能力肯定不行,反之脑子肯定相对好一些。
所以他们这个三人小队,出去干坏事的时候,通常是,必安出主意,必从去做,必德顶雷。
这不篝火旁的哥三,正议论着今年秋季族里的大狩猎。到时族内但凡满十六的男人,皆可参加。族内可分为三队。谢氏姚氏洪氏,整个幽火族便由这三个姓氏组成。他们三人皆是谢氏。
“必安哥,真羡慕你可以去参加大狩猎了。当时我娘要是先生我,后生哥哥就好了,我就可以跟着你一起去了。”必德在边上碎碎念道。
“臭小子!乱说什么,小心哥哥揍你!”说着必从瞪了弟弟一眼。
还别说哥哥说完,必德立马低下头不敢吱声了。
“没事,谁说不到年龄不能去的”
谢必安抬头笑道。
“队长,不到年龄怎么去啊!你快说!快说!”必从蹭的一下站起来,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语气。
必德也一下子来了精神,又往近的靠了靠。
叽叽喳喳声音又起,不知他们三个在商量什么,反正是一会哈哈大笑,一会是皱着眉头思索,一会又站起来上蹦下跳,好不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