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宋代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人。治平(1064~1067)年间进士,任叶县(今河南叶县)尉。他的才能为文彦博所重视,再任江西大和县知县。哲宗时,召至京师任秘书郎、参修《神宗实录》。《实录》修成,升起居舍人,后任秘书丞兼国史编修官。章惇、蔡卞劾奏《实录》“多诬”,庭坚被贬为涪州别驾,却安置到黔州等地。徽宗初年起用,后又屡次遭受贬谪,羁管宜州,在那里去世。他工于诗文,擅长行、草书法。贬谪所到之处,读书人从他学习诗文的很多。早年以文章诗词为苏轼所推重。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并称“苏门四学士”。著作有《豫章黄先生文集》、《山谷琴趣外篇》等。
黄庭坚幼小时即警敏聪悟,读书几遍就能背诵。舅舅李常到他家去,取架上的书问他,他没有不通晓的,舅舅很惊奇,以为他读书进度是一日千里。中进士后,调任河南叶县县尉。熙宁(1068~1077)初年,考试选拔东西南北四京学官,黄庭坚的文章排列优等,遂任北京国子监教授,留守文彦博看他很有才能,留下再任。苏轼曾见过他的诗文,以为远远超越于众人之前,独立于万物之外,世上很久没有这样的佳作了。由此,黄庭坚的声名大震。任太和知县时,治理县里政事以平易为本,不从事繁苛。当时考查颁布食盐人的户口册籍,其他县争相占多数,唯独太和县不这样做,为此办事人员不高兴,而人民却得以安定。
哲宗即位,黄庭坚被召至京师,任校书郎兼《神宗实录》检讨官。过了一年,升著作佐郎,加集贤院校理。《实录》成,提升为起居舍人。为母亲守孝。庭坚生性异常孝顺,母亲生病整一年,他昼夜观察颜色,衣不解带。母亲亡故,他住在墓旁棚子里,因过分哀痛得一场大病,几乎病死。服丧期满,任秘书丞,提点明道宫,兼国史编修官。绍圣(1094~1098)初年,出外任宣州知州,后改鄂州。章、蔡卞和他们的一伙人批评《实录》多诬罔不实之词,让原先修实录的史官分别住在京师附近等待询问,他们摘出一千多条让大家看,说是没有事实证据,后来实录院人员考查阅读发现大多数都有根据,剩下的仅32件事。庭坚执笔写过“用铁龙爪治河,如同儿戏”的话,到这时首先责问他有何依据,黄庭坚回答说:“我那时在北都做官,曾经亲眼所见,真是儿戏啊。”凡是问到他的,他都据实回答,听说这事的人都认为他直率坚强。可是黄庭坚终究还是遭到了贬谪,他被派任涪州别驾,却指定在黔州居住,行动也受一定限制。即使如此,言官还认为是把他安置在好的地方,说是枉法。因为有亲戚的嫌疑,又把庭坚迁移到戎州。对于这些迫害,庭坚淡然处之,不把迁徙贬谪放在心上。四川的读书人仰慕他的学问文章,都跟他往来,向他学习。他讲学不知疲倦,凡是经过他指教的,写出文章来都有一定水平。
徽宗即位,召黄庭坚任鄂州税监,签书宁国军判官,又任命他为舒州知州。后来,以吏部员外郎官职,召他回京师,他都辞谢不赴任。只请求到州郡地方任职,遂得为太平州知州,到任九天又被罢官,让他主管玉隆观。黄庭坚在河北时与赵挺之有小的隔阂,此时正是赵挺之当政,转运判官陈举揣摸上司意图,呈上庭坚所作《荆南承天院记》,说是幸灾乐祸,因此又被除名,被羁管在广东宜州,不能自由离开。三年(1104),命令他迁徙到永州,这命令尚未接到,庭坚已去世,年61.
庭坚的学问文章,是先天生成本性所得,陈师道说他的诗得杜甫之法,学杜甫而不模仿杜甫。庭坚擅长行书、草书,楷书也自成一家。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跟苏轼往来密切。天下称为“苏门四学士”,而庭坚在文学方面更擅长作诗,四川、江西一带的读书人以庭坚和苏轼并列,因此称“苏、黄”。苏轼为皇帝文学侍从时,曾推举庭坚代替自己,荐举的文词,有“宏伟的文章,在当代无与伦比,孝友的行为,可与古人相媲美”这样的话,就是如此推重他。当初,黄庭坚曾游历安徽霍山县、潜山县的山谷寺、石牛洞等,很喜欢那里林泉的胜美,因此自号“山谷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