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贺(790~816),字长吉。唐河南昌谷(今河南省宜阳县西)人,郑王李亮之后。曾官拜协律郎。少年时即以才华出众,深为韩愈、皇甫所重。是中唐诗坛上独树一帜的著名诗人。他的诗极富创造性,在继承楚辞九歌、南朝乐府神弦歌的传统之上,又受到李白、韩愈诗风的影响,加之他呕尽心血、炼词琢句地创作,使他的诗歌表现出想象丰富、险峭幽诡、李贺像穠丽凄清的浪漫主义风格。在他的诗中有歌颂边塞将士英勇赴战的慷慨悲歌,有反映百姓凄惨命运的真实描写,也有因厌弃现实而构织的超凡脱俗的梦境,以及因郁郁不得志的愤懑而寻找的发泄。这些情感很多是通过托古讽今、比物征事的手法表现出来的。然而,由于生活范围的狭窄和过于追求奇诡佳句,他的诗有时流于晦涩,缺乏思理。李贺更擅长于乐府,能合于弦管。他有诗作二百余首,分作四编,杜牧为之作序。
李贺七岁时能作诗文,韩愈、皇甫开始听说后还不相信,路过李家时,让李贺赋诗,李贺拿笔就写,如同平日已经写好一样立刻成文,自己定名为《高轩过》,韩愈二人大为惊讶,李贺从此出了名。他身材纤细瘦弱,两眉相连,手指较长,能快笔疾书。他每天天亮出发、骑着小马,由小奴随从,身背古旧的锦制囊袋,途中有所收获时就写下来投入袋中。从不先定诗题再写内容,像是被别人约束完成规定的课程一样。等到日落回家时,袋子已经装满。除非遇上大醉和吊丧的日子,大致天天如此。即使受到责备也不为所动。他的母亲让婢女查看他装在袋中的东西,见他写了那么多,便大怒道:“这个孩子是要呕心沥血才肯罢休啊。”因为父亲取名为晋肃,便不肯考举进士,韩愈为此写了《讳辨》。然而他最终还是没有去参加科举考试。
李贺用辞崇尚奇异,作品都能震惊文坛,非同寻常。他文笔超绝,不受一般常规旧矩的约束,同时期的人都没有能效仿他的。他写了几十篇乐府诗,云韶府的乐工们都为它们配了弦管乐来演奏。后任协律郎,直到去世,终年27岁。和他一道交游的权璩、杨敬之、王恭元等人,经常在他撰著之后,将作品拿走。加上他的早逝,所以他的诗歌极少流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