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就是预言家,8号是我的查杀,你们爱信不信!”泉哥冲着大家嚷道,不知道是真的生气了还是他一如既往的精彩演技,不管哪种情况,这间宿舍都已经算得上是充满火药味了。但是对于几乎每个晚上都窝在寝室里打狼人杀的我们这群宅男来说这个场景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可以说就算他们玩到一半打起来了我都觉得可能是他们在演戏。
“呵呵,你是预言家会查杀我?我就是铁民一个,你的演技真是越来越差了!”刚才被泉哥查杀的8号小马跳起来说,小马是个瘦瘦高高的大高个,平时十分精明,但他一双眯眯眼和天生有点黄的头发,让我一度以为他是个小流氓。“这轮就出泉哥,下一轮听5号这个真预言家的!”
小马口中的5号就是我,当然我的的确确是个真的预言家,也就是说泉哥肯定得是个坏人,小马这一番发言直接把我顶上了风口浪尖,说实在的,狼人杀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预言家,这个游戏唯一的乐趣就在于看着平时一起嘻嘻哈哈的好兄弟吵得面红耳赤才有意思,可当我变成了这场闹剧的主角时,这个游戏就失去了他的乐趣。
叮铃铃铃———
转身按掉了闹钟,看了眼手机,“靠!”我大喊了一声,已经七点半了,看来早上第一节课又要迟到了,我飞快地跳下床,一边刷牙一边找我上课要用的书。对了,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叫夏超,夏天的夏,超级的超,一个随处可见的再也普通不过的名字,我的人生也如同我的名字一样,十分普通,和大多数大学生一样,艰难熬过了苦逼的高中生活,考上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在学校里认识了一群狐朋狗友,这便是我的人生,说实在的,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一度以为我这一辈子都会是这么普通。
“快走!要来不及了”小马对着我喊道,我的思绪一下子被拉了回来,昨天的狼人杀又玩到了半夜,现在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
我跟小马三步并作两步一起跳上了各自的自行车,一路狂飙到了教室门口,但冲进教室后我们两个人都傻了,空荡荡的教室里只坐着周宇翔一个人,周宇翔也是我们寝室的,比小马还要高,是个狂热的健身爱好者,好家伙!那一身腱子肉。人送外号“大哥”。
“我靠!老师呢?怎么老师也逃课?”我半开玩笑地问大哥。
“傻逼,今天礼拜六,上你妹的课。”大哥没好气的回答。听了这话,我和小马对视了一眼,似乎都被对方的愚蠢所折服了。
“既然都这么早起了就去吃个早饭吧?“小马边把锁从他的那辆山地自行车上取下来边问我”我听说学校新开了一家包子店很不错。“
“算了吧,没什么胃口,我去侦探事务所看看,今天右眼一直跳感觉要出事。“
这个事务所是我们寝室几个哥们一起开的,就在宿舍旁边的学生服务中心。说是事务所,其实也就是个学生社团,平时也就偶尔会有两三个中二病过来参观参观,不过对于他们来说会开这个侦探事务所的我们明显更中二一点。
告别了小马,我一个人独自来到事务所,说是右眼跳都是放屁,我就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再眯一会儿,昨天晚上的狼人杀对我精神的消耗实在太大了,但刚到事务所门口,我就察觉到有点不对劲,门口的信箱缝里露出了一截,好像是有人匆忙的丢了一封信进去的样子。“难道现在社团的信箱都有人塞广告邮件了?“我心里暗暗想到,一边抽出了这封信,是个印制特别精美的深蓝色信封,给人一种特别压抑的感觉,邮戳上盖了一个狐狸的脸,刻画的十分逼真,张着嘴的狐狸像是要从信上跳出来一样。这个信封引起了我的好奇,哪有广告包的这么好看的,说不定是委托信!不过转念一想就觉得自己有点蠢,哪有人会找大学社团破案,不过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我还是决定打开它,小心翼翼地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封信:
晚上十点来人民路55号,恭候阁下大驾,酬金丰厚。
委托人:狐
还真是委托,我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信虽然不长,但“委托人”这三个字深深地抓住了我的眼球,这说明我们事务所成立以来有了第一件案子了,当然前提是找猫狗、抓小三不算案件的话。
我拿着信来到小马刚才说的包子店,远远就看到他和泉哥在买包子,“再拿两个肉包,一杯豆浆!刷他的卡。“我冲上去指了指小马,
”穷逼啊,包子都吃不起。“小马嘴上抱怨可还是乖乖地把卡给了阿姨。
“不会让你白请的,给你看个好东西。”说着我把那神秘的委托信递给他们,就开始啃包子了。
“我靠,不会又是中二病吧?谁会找几个大学生查案?”小马看完信说道,这倒是和我一开始的想法一样。
“不会是真的案子吧,什么杀人案,有隐情不能报警,只能找我们来查!”泉哥的脑洞的确够大,不过这点我也想到了,我们就去喽一眼,如果真是什么刑事案件的话,大不了就直接报警好了,这年头出了事找警察总没错。
“能有什么大事,再说了你们看看最后四个字酬金丰厚!万一是真的,我们就真的少奋斗十年了啊!”我一脸坏笑的看着他们。
“那就去看看吧,有什么危险我们就直接报警。”看得出泉哥虽然有点害怕但最终还是输给了好奇心。哎!好奇害死猫啊!……和人。看我们都同意了,小马也点点头表示答应,其实我们几个里要数他的胆子最大了。
晚上9点,我们三人便带着行李出门了,虽说约定见面的地方也在我们城市,但却是个十分偏僻的小镇,从我们学校过去最快也要三刻钟。
从公交下来,我看了眼手表已经是9点30了,“抓紧点!还要走好几公里的路呢!可别迟到了。”
“什么?要走这么多路,我走不动了,包实在太重了!”泉哥一边喘气一边说道。
“你包里到底放了什么?这么鼓?”我没好气地问道。
“有…额…有手电筒、罐头食物、绷带……”
“你他妈来露营的啊?”小马没等泉哥说完就打断道:“你带这么多东西不重才怪。”
“好了,别吵了,也不让你背,赶紧走吧。”我催促道。
走了约莫20分钟我们就来到了信里约定的地点,“人民路55号,就是这了。”我指着爬满蜘蛛网的门牌说道“这他妈像个鬼屋啊!不会是黑店把,我们进去就杀人越货。”说实话看着面前这一栋漆黑一片的建筑,我有点打退堂鼓了,毕竟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个委托当成晚上代替狼人杀的消遣,没想过会是个真的案件。
“别介啊,你不会是怕了吧?来都来了,进去看看吧,有啥事我们就跑,更何况我还带了这个。”小马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不知怎么搞来的电击枪。
“看看人家,就带了一样东西,比你带的一大个包都强,这就叫精髓!”我瞪了一眼一旁的泉哥,说到。
“切,这有什么?你们一会儿别问我要吃的。”泉哥也是好面子的人,虽知道自己带的东西没啥用,但嘴上也不示弱。
说着也跟着我们一起走进了这栋大楼。
刚进门,引入眼帘的是一个布满灰尘的迎宾台,旁边摆放着一个破旧黑色的牛皮沙发,好像随时会有虫子从里面钻出来似的。房间的尽头有一部开着门的电梯,一片漆黑像是要把人一口吞进去的怪兽。
“这好像是一个宾馆啊,这么破不会真是什么黑店把,看起来好久没人住过了。”泉哥似乎也有点害怕了,战战兢兢的说道。
“怂逼!”小马大骂道:”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来了好歹得进去看看把,这个电梯开着门是不是让我们进去的?“小马似乎已经进入了侦探的角色,而且,就像我之前说的,他是我们里面胆子最大的。说着就迈开步往电梯里走。
我看小马走了也赶紧跟上去,说实话看到他带着电击枪我的确放心了不少,万一有啥东西的,先他娘的给他一枪再说!不管啥玩意儿挨上一枪基本都得歇菜。除非那东西不是人,不过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毕竟我们是相信科学的当代三好青年!
“欸!别介呀,等等我呀!“看着我们都走了,泉哥虽说有点害怕,但也跟了上来,毕竟在这阴森的地方,一个人呆着才是最恐怖的,有时候压垮你的很可能是黑暗中自己的想象。
但当我们都站上电梯时!只听“哐当!“一声,电梯门猛地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