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予平穿着淡棕色的夹克,人倒是整齐干净,贝菲正寻思着找点什么话题聊聊,不料吴予平劈头便问:“你是××大学毕业的吧?”
贝菲嗯了一声,正想是否他有朋友同校,尚未开口又听吴予平点头道:“本科,嗯……学历是低了点,不过不要紧,以后读个在职也还过得去。”
贝菲顿时便傻了眼,随后便听吴予平似户口审查般地询问她的年纪、工作经历等等,最后似做总结陈词般地握起双手搁在下巴下,脸色异常严肃:“工作性质不太好,事业做得好那都是虚的,女人还是应该以相夫教子为主;年纪稍微大了点,嗯……以前有过男朋友吗?”
贝菲目瞪口呆,好在她脑子转得快——按照吴予平之前若干问题的思路,她旋即明白最后这个问题的话外音,其实就是变相问女方是否还是处,于是笑容可掬道:“有,不止有男朋友,还交往了七八年;不止交往了七八年,还同居了三年,就差结婚最后一步……”
以前听同事说过,相亲速成法则是男方有车有房女方无婚恋史——以前偶尔几次相亲史,往往在还未切入这些正题时,对方便被贝菲同走新藏线的要求吓走,这次总算让贝菲开了个荤。
果然吴予平脸色陡变,张着嘴半天没说出话来,等回过神来便站起身来道:“贝小姐,这样的话我觉得我们不太合适。”贝菲直接指着楼梯笑道:“路在这边。”
吴予平仓皇而逃,下楼梯时撞翻侍应生的托盘,极愤怒地呵斥:“走路没长眼睛吗?”霎时间咖啡馆里的目光都吸引到这里来,贝菲埋脸到桌上,生恐大家看出这位仁兄今天是和她有约。等她竖着耳朵听得没什么动静了,才准备抬起头来,看到桌上侍应生端过来的两杯咖啡,又想起另一桩惨剧——这两杯咖啡都要她付账!
凭什么呀凭什么呀凭什么呀,贝菲紧攥钱包无声地哭泣,我这可都是血汗钱呐!那传说的小白领,正是俗话中的工资领了也白领呀!
她低头暗咒那位吴予平走路踩进下水道,吃饭吃到蒙汗药,还没把咒语念完,习容容的电话便过来了——自然是原本约好的救急电话。贝菲接起电话讪笑道:“不用救急,人已经跑了。”
“跑了?你——你不会又问别人能不能陪你上新藏线吧?”
“没,我就告诉他上次恋爱谈了七八年谈到差点结婚,还没来得及说下文,他就已经被吓跑了。”
“阿三你干什么呀?”习容容恨铁不成钢,“每次你都这么不正经,你不会是对恋爱有抵触情绪吧?不就一个杨越嘛,你至于死去活来到现在么?我算看明白了,你就是玩我呢,你别每次相亲都这么诚实行不?”
贝菲嬉皮笑脸道:“我优点不多,就剩诚实这一点还能拿出手了。”
“我迟早被你气死!”
啪的一声电话被习容容挂断。
贝菲耸耸肩,垂着头开始摆弄两杯炭烧咖啡,热气熏上来,眼角竟有点湿,她揉揉眼想,没事没事,反正从来也没指望能靠相亲找着愿意陪她去新藏线的人。
她不是想哭,只是又想起那个曾愿意陪她去新藏线的人而已。
虽然每次在她出差回来,他都会劝她换份不这么折腾的工作,然而他还是会心疼地替她上药水,然后在她下一次收拾行囊时,不声不响地给她装好小药箱。
一双锃亮的皮鞋,停留在她余光里,良久未动。
目光寸寸上移,看起来有点眼熟的纯毛华达呢直筒裤,贝菲暗叫不妙。再一瞟,桌沿放着一方叠得齐齐整整的手帕,浅棕色格子边,中间是纯白的,如今大家都用一次性纸巾,还在用手帕的男人可真少见。
“男朋友?吵架也应该送女朋友回家才对。”
“第一,我没哭;第二,也不是男朋友。”贝菲把滚到舌尖的“第三,你也别怜香惜玉到见人就递手帕的程度”硬生生地压下去,扯起个笑容朝凌千帆解释道,“相亲,相亲——没相过吧?”
“相过。”凌千帆颇认真地回答,随手拉开对面的木藤椅,不请自坐,脸上仍挂着笑容,淡淡的。沿凌千帆来的方向寻过去,远远地看到张熟面孔,似乎是他的秘书。回过头来看到凌千帆的这番神情,贝菲讪讪道:“我相亲和你相亲,那具体情况差别太大了。”
凌千帆笑笑,眸光微闪:“要什么条件,说来听听,我帮你物色物色。”
贝菲面颊一阵暗抽:“凌少的朋友,我怎么高攀得起。”
谁知凌千帆颇认真的模样:“那可不一定,也许我帮得上忙。”
不知凌千帆脑子里哪根弦搭错了,竟饶有兴致地追问贝菲择偶条件,贝菲无奈,只好虚应道:“其实我不忙成家,晚晚姐也说过了,三只脚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
凌千帆嗤地笑出声来,招手叫侍应生过来,点了两杯酒,又问:“你说晚晚姐……是你们组的苏晚?”
贝菲老实点头,听说方圆天地被收购,是因为凌千帆的表弟,凌厉实业的另一大股东顾锋寒看中了苏晚策划的这个栏目。贝菲一五一十地回答凌千帆的问题,诸如她来了婺城多久,是不是一直住在苏晚这里,凌千帆又说方非尽对她很照顾,贝菲只好客气道:“都是看晚晚姐的面子。”
凌千帆漫不经心地问:“这么说,苏晚和方非尽关系很不错?”
贝菲摸摸下巴,敢情凌千帆这么热乎地和她搭讪是为了家里那位?太不厚道,真是太不厚道,怎么说你也和前老板是师兄弟呢,于是扯扯嘴角,半真半假地调侃道:“凌少,朋友妻,不可欺啊。”
凌千帆一怔,随即摇头笑道:“你想到哪儿去了?”
贝菲极怀疑地审视凌千帆的表情,凌千帆没奈何:“我也就随口问问,不如说你吧,你以前在哪家公司做事?”
贝菲报出前一家公司的名字,凌千帆颔首笑道:“也是同行,佟总我也见过两面……那我以前在北京见过你?难怪我总觉得看你面熟。”贝菲一口咖啡差点呛出来,凌千帆狐疑地盯着她,贝菲强忍笑意,说:“凌少,我不是故意的……不过……现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有人用我看你很面熟来搭讪了。”
凌千帆微微皱眉:“我说真的,我对人的记忆力还不错。不信你问我今天在公司见过的人,不管什么部门,你描述一下,我一定记得。”
贝菲看他似有不悦,只好顺着他的话问:“票务的组长,说话声音很低沉的那个,叫什么?”
凌千帆略一思索便笑道:“张滨,非尽和我说过这个人,他上次劈腿,小三找上门来,被你骂了个狗血淋头,张滨准备来感谢你,结果你说以和他同为人类为耻。”
“他怎么什么都说呀?这个不算,再来一个。酒店分销的,小平头,脸上青春痘还没消完的那个,叫什么?”
“沈建章,他女朋友在证券交易所,股市红火的时候想拉你去炒股,结果你怎么都不肯,看着大盘翻了几番也没动心,后来股市崩盘,你逃过一劫。”
我的天啊,贝菲暗自心惊,莫非他暗恋自己,不然为啥对她的事情这么了如指掌?
看贝菲一脸惊悚,凌千帆得意笑道:“怎么样?你要是觉得这些人都是非尽提过的,大可以考一些和他和你都不太熟的人。我敢保证,今天下午我见过的一百四十七号人,我都记得名字。”
贝菲被他一句话震到,呆了半天才讪笑道:“上帝造人真不公平。”想了想又摇头: “可我以前真没见过你。”
凌千帆挑挑眉,笑得顾盼神飞:“也许这就叫似曾相识?”
贝菲刚抿下的一口炭烧差点又呛出来,说话不这么肉麻会死啊?
侍应生送上来两杯鸡尾酒,从底下的清亮到上头的絮黄,吸管上搁着一片薄薄的柠檬和一颗鲜艳欲滴的樱桃,正是SCORPION,天蝎宫。入口时醇香馥郁,却能不经意间让人醉过去,可惜人们往往被它如冬日暖阳的表象骗过,等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总是为时已晚。
“今天是我生日,”凌千帆端起一杯酒,和另一个高脚杯碰了碰,“Cheers。”然后一饮而尽。贝菲微愣后端过酒杯,浅浅地抿了两口:“生日快乐。”
凌千帆犹有余味地端着高脚杯,凝眉半晌不语,贝菲只好没话找话道:“下面怎么没人唱歌了?”凌千帆一愣后笑道:“看来你相亲也不专心,觉得这里的驻唱歌手怎么样?”
贝菲点点托,微思索后说:“很不错啊,刚才唱的是《再见兰花草》,我以为现在没人会唱这么老的歌了。”
凌千帆又是一愣:“这不还有你记得嘛。”他眼神里有些许漫不经心,带着些许疲惫,和白天那种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恰到好处的形象全然不同。默然半晌后他又问:“你知道这首歌的原唱,为什么会走上演艺道路吗?”
贝菲抬头触到凌千帆的眼神,朦胧中透出些许热烈,她心中陡然一惊,赶紧一口气把整杯炭烧都灌下去——这样的牛饮,真是浪费银子:“不知道,呵呵,凌少,你慢慢喝,我还有事,先走了!”
她匆匆下楼,准备结账时吧台的侍应生却说已经算到凌少的账上了。她愣了一下,又不敢再上去跟他道谢,心道明天碰到再谢也是一样的,连忙跟侍应生说了声谢谢,就惶急地跑出门去。
上了公交车她才后悔起来,我跑什么呀?人家帅哥压根什么也没说,你就撒丫子跑了,真没气质!
算了算了,帅哥么,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看看就好,她不得不一再如此安慰自己。然而她心中也不禁好奇,凌千帆所提到的那位歌手,究竟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要到很后来的时候,她才知道,那位歌手之所以下定决心投入钟爱的歌唱事业,是因为少年时妹妹忽然溺水而亡——让他领悟到人生中有许多事情,要惜取眼前,以免将来空自追悔。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可惜她要到很久之后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