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泽尔感到脑袋好痛,剧烈的疼痛,就像脑子被半兽人从天灵盖,生生撕成两半一样,那些记忆就像是一股股泥浆,被灌进了伊泽尔的脑袋里。伊泽尔对抗着那些疼痛,无暇对记忆的具体内容进行整理。
我是死了吗?
不,不对,在我想这个问题的时候,证明我依旧还有思维的存在。除非真的有灵体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但之前那种大脑的剧烈疼痛感又不像是假的。
伊泽尔开始审视起了自己新的记忆。
那是一段关于星门的记忆,伊泽尔发现,记忆里的星门与康斯坦丁的“门”魔法极其相似,难道,是这样才刺激自己恢复了这部分的记忆?很有可能,而且这个可能性还不小。自己的记忆只到了,陈绪和沈潇潇以及猴子三人,潜入秦山核电站为止。
在记忆的最后一幕里,陈绪穿着核电站人员的工作服,躺在一张摇摇晃晃的折叠床上,脑袋上密密麻麻贴着电极片,多如发丝的电线在他的头顶不远处交汇,就像一条辫子一般,从二手网站买来的医疗仪器在一旁慢条斯理地运作着,几条如人手臂粗细的电缆被埋入墙里,连接着整个秦山核电站的电力系统……
伊泽尔感觉自己似乎错过了什么关键的东西,可是始终无法把握到。
对了,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可不是地球,这里是名叫修斯帝国的国家,对于整个星球,这里的居民暂时还没有统一的称呼,似乎,至少是帝国的底层人员,并没有星球这个概念,陈绪根据伊泽尔原主人的记忆,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一下子,根据自己前世最后在核电站里的记忆,陈绪想到了自己穿越的原因。
一定是自己向全宇宙广播的脑电波,在伊泽尔原主人极端的自我逃避下,被巧合的接收到了,代替原有的人格,占据了现在这一副身体的主导权。
在这之前,陈绪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带来这样的后果,当时他只想着为自己的文明的存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如果终将消亡,那么自己将不留任何遗憾,只是,不知道地球后来怎么样了,有没有被拯救,还是泯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只留下自己还记得。
这个穿越原因的可能性最大,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将得出两个结论,只是,这两个可能性太过于惊悚,以至于陈绪不能接受,情绪出现了极大的波动。
心脏剧烈地跳动,似乎要跳脱胸膛而出,一下子从沉眠中苏醒个过来,突然睁开的眼皮下,黑色的瞳仁映射着璀璨的夜空。
宇宙星辰,对于人类这种蝼蚁一般的生物总是那么无情!
其中第一个结论就是,自己的广播可是以电磁波的形式发出的,也就是说,以光速的形式传播。
过去的这些天,陈绪发现,这个地方是有太阳的,而距离太阳系最近的恒星,半人马座比邻星,有足足四光年的距离,也就是说如果在这颗恒星附近苏醒,时间也要在四年以后了。
这还是最理想的情况,但陈绪知道这几乎不可能的,自己原本所在的地球,是不存在魔法的,相邻的恒星自然也不可能,多半是电磁波穿越了虫洞,来到了某个不知名的宇宙空间,这里有着与地球所处宇宙不同的时空规则。
而在天文学中,百年乃至千年只是基本的时间单位。
陈绪不由得泛起了一丝丝苦笑,这又算什么?
即便自己努力之后,真的可以找到回地球的方法,那又如何,百年之后,千年之后,自己回去又有什么意义,自己所有熟悉的面容,都已经长埋地下,自己回去有能做什么,扫墓吗?
怕是那时沧海桑田,连自己亲人朋友知己的坟墓都找不到了!
潇潇和猴子,自己怕是再也看不到你们了。
“沧海桑田”,这可真是个好词语呀,莫不是发明这个词的前辈,也有着如同自己一般的际遇,可是自己有这般际遇,却未必能创造这等词汇。
陈绪在自己心里挖苦自己,似乎觉得这样能让自己的苦闷减缓一点,但其实陈绪也知道,这样并没有作用,只会让自己更加深陷其中。
至于另外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己广播的对象。
那可是全宇宙!
人在什么时候感觉自己很渺小?
那就是听到这句话的时候:
“不止你一个!”
直到这一刻,陈绪到意识到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既然现在的自己,是这个名叫伊泽尔的本地人的躯体,接受了来自宇宙远方的电波所苏醒的意识,那么肯定,是由于某种原因,自己与这个名叫伊泽尔的少年有某种联系。
问题是,现在这种联系,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联系,如果真的如自己之前猜测的那般,仅仅是因为伊泽尔本人的强烈的自我逃避,那事情就可怕了。
如果是这么简单的一个原因,就让自己的意识发生了穿越,那么苏醒的肯定不止自己一个,换句话说,有千千万万个拥有陈绪意识的穿越者,在宇宙的各个地方诞生。甚至,单单是在修斯帝国所在的星球,陈绪就不止一个。
如果遇到了另一个自己,自己应该怎样?不死不休,或者是共同合作,陈绪有些苦恼,自己的想象力真的太有限了。
火光从树叶的缝隙中穿透而出,逐渐的向这边移动,伴随着厚重的军靴踏在石板上的声音,枯枝与残叶发出了咔吱咔吱的响声。
在这个时候,陈绪仅能靠月光摸清脚下的路,光芒显得格外的扎眼。
军靴的声音!
陈绪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心脏砰砰直跳,呼吸也更加沉重了几分。
难道是那些屠村的士兵来追我来了?不对,我是被时空乱流卷到这里来的,而那些士兵有怎么追得上我,但是,对面可是有贤者,这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对方可能有某种他所不知道的定位方法也说不定!
这样想着,伊泽尔脱掉了自己的厚底皮靴,提在手中,以便在危机时刻可以穿上,获得最大的奔跑速度,而脱掉鞋子可以在移动中不发出声音,可以更好的隐蔽。
“真是见鬼了,你说那么小的一个小崽子,竟然比我们这些天天练习的士兵还跑得快。”其中一个胡子拉碴的国字脸壮汉,伏了伏身子,将周边的草丛照得更亮一点。
“那可不是,他可溜得快,像泥鳅一样,我们可就麻烦了,这么排查要到什么时候。要是找到了他,在上交之前,看我不先扒了他一层皮不可!”一个胖胖的中年汉子在前方用配剑开路,时不时用剑往灌木里扎一扎。
“别说话,这样容易暴露目标,让目标在很远的地方就发现我们,侯爵下了死命令,必须把他活着交上去。”队伍的最后,有一个黑衣人,没有佩戴金属的盔甲,听语气似乎是一行人的领队,光是看一眼就觉得很危险,似乎是精于潜行与暗杀一类的技能。
“就是要打扰才好,要不然怎么打草惊蛇,他自己跑出来,还省的我们一路找过去,那多累……”话说到了一半,胖士兵猛地转过了头,却看见国字脸的身后空无一人,这也太神出鬼没了,真庆幸是自己的友军。
在胖士兵转头的瞬间,突然,伊泽尔感觉到了自己的脖子,拂过了一丝阴冷的凉风,一股甜腻而血腥的气味,蹿入自己的大脑,仿佛自己被黑夜的帷幕遮蔽。
一把朴实无华的匕首,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冰冷的合金刀锋紧贴着自己的皮肤,那里是动脉的位置,想到自己的血液喷涌而出的场景,伊泽尔不由自主地颤抖。
黑衣男子此时就在自己身后,伊泽尔此时仿佛能感受到他的呼吸,自己的呼吸也随之加重,刺客竟然如此恐怖,仿佛就是法师的克星,虽然伊泽尔连成为法师的资格都没有,但并不妨碍自己做出这样的判断。
自己曾经无数次在下午练习时间,旁观爱丽丝他们的战斗,他深切的了解到,在敌暗我明的情况下,被刺客突然袭击,他们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伊泽尔第一次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魔法之外的战斗方式,之前自己仅仅是在书上看到过,但没有在意,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不同,如此地诡秘莫测。
“嗯?不能使用魔力的普通人?”黑衣人嘴里发出了仿佛砂砾摩擦般沙哑的声音,被匕首压迫的颈部皮肤此时感觉到了,黑衣人此时心中的犹疑。
但手依旧沉稳,伊泽尔有种直觉,自己即便是会魔法,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无法摆脱黑衣人,这是一种实力上的绝对碾压,老法师传授的近战,完全就是三脚猫的功夫。
“你好,我叫乔治,路过这里,如果你要打劫的话,我把身上的全部钱都给你,在衣服左边的兜里。”
当下,自己的首要任务是稳住黑衣人,他没有第一时间杀了自己,证明至少对方还有疑惑的地方,比如,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是不是对方目标的帮手?还是真正是路过的无关人员?
“小子,你犯了一个错误,如果一个无辜的平民,看见真正的首都的皇家士兵,该是何种反应?”
伊泽尔打了一个冷颤。
无论是何种反应,都绝对不会是躲进灌木丛里,还脱了鞋子这般谨慎,毕竟,这个国家还不存在假扮皇家士兵的贼人,那意味着与整个国家为敌!
猝不及防,伊泽尔感到自己脖子上冰冷的感觉消失了,但是一双大手按在了自己的后脑,将自己的脑袋按进了地上的泥土里,自己甚至还能闻到,树叶腐败的味道。
“昏昏沉睡!”伊泽尔看见黑衣人猩红的嘴角微微翕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