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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Om 唵。

我们是在芒康的街上遇见长生的。无论北方南方,在农村,这皆是一个平常的名字。

仙人抚我顶,结发授长生。

若这般想象,这样平常的名字,亦便有了诗意。

很久以后,我问长生,若当天未曾遇见,如何了解今日之命运。或者,他依旧在高原小城,开着小饭店。晚上喝酒唱民歌。日子平淡如水,却宁静安详。

长生笑。就好像当年,我若进了音乐学院,日子亦复如何?是在炮制红遍天下的流行歌曲,还是指挥着整个管弦乐队录电影配乐?

有的人,注定在风平浪静中颠沛流离。有的人,注定在颠沛流离中风平浪静。

这些是注定的。是我们一出生,便被写好了的。

我们在芒康休整。微蓝的身体状况日益变差。在那个早晨,我知道她需要一碗热的酥油茶。

这种油腻的饮料,是高原上祛寒的良方。

于是我们阴差阳错地进了长生饭店。在芒康整洁宽阔的空旷街道上,那个饭店有突兀的漂亮轮廊。虽与周围的藏式建筑格格不入,却兀自有一种江南水乡的淡雅。

长生坐在一把陈旧的木椅子上,为我们捣酥油茶。他的眼角,有很重的风霜,让我们猜不出他真实的年纪。一件破了洞的汗衫。油腻深重的卡其裤子。一双解放牌球鞋。像高原上所有不知来历亦不明去向的半藏化的汉人。有岁月的力量,在轻轻推动着向前走。

他说着一口北方普通话。沉默寡言。与高原上多见的西南口音,格格不入。

他有着某种认真男子专注的魅力。茶筒在他的手里,成为了某种艺术品。微蓝说,这样的男子,会活在时光节节败退后。

她亦早已懂得欣赏,高原上与岁月无关的青春。当我们深陷于永葆青春的广告与瓶瓶罐罐的旋涡中,高原上男子的某段皱纹,与衣物上顽固不化的污渍,是令人永生的点滴精彩。那些无以辨知年龄的,沟壑纵横的眼睛,是这个时代缺乏的某种精致。

因为某一种无法言说的吸引力,我们决定留下来。微蓝轻巧地说服了扎西师傅,给了他八百元车费,随后让他去车站碰碰运气。若运气不好,便陪我们过夜,明日仍旧出发去理塘。

不久以后扎西师傅便欢天喜地地打电话来与我们告别。他找到了一群要去拉萨的游客。他们原本从成都骑车去拉萨,但在从巴塘过来的路上,报废了最后一辆单车。

这令我想起我们在滇藏公路上遇到的那一群。他们应该也快到达芒康了。这个滇藏公路终点的小镇。在这里,向北的道路中止,你必须选择向左或向右。向左,是无数人向往的拉萨。向右,是温暖湿润的成都。但无论你如何选择,皆是上千公里高原路段的跋涉。

而我们选择停留。这是我们在西藏的第一站与最后一站。明日,我们会去寻找开往巴塘的班车。

不久后,我们望见几辆警车与救护车,拉着尖厉的汽笛,从远处驶向镇上唯一的医院。

长生出门问了几个人。是我们过来的滇藏公路垭口,有自行车因躲避忽然落下的塌方面翻下悬崖。是几个自行车协会的成员。十六岁至三十多岁不等。二死三伤。他们最终,没有征服滇藏公路。

我提起前一晚在盐井的破旧旅馆,听见他们安静的鼾声。并未有过多少言语,却有着某种心痛。

芒康的夜来得很晚。七点多的阳光照得人背脊发热。我们在长生的小饭店里,感觉奇特地沐浴在阳光里,看看新闻联播。

世间并无新事。每日皆如此这般。客机坠毁。恐怖爆炸。森林大火。生命无非是新闻中的数字,用播音员纯正漂亮的普通话平静诉出。

至于高原上的某场塌方,在新闻节目中连出席的地位,亦不复有。

虽然每一场盛大谢幕的死亡,都有多少家破人亡,多少撕心裂肺。

芒康的夜,从八点开始。长生饭店中疏落地坐着十几个客人。大多是熟客。亦有零星的旅行者。我们等着长生即将开始的歌唱。

用微蓝的话讲,长生的那些歌,是土得掉渣后反而愈显真诚的清澈。

他的声音无可挑剔。是唱民歌的完美嗓子。带着风尘绮丽散落的细碎沙哑。

他唱。

这里有奔腾的骏马。还有牧羊姑娘,最美的年华。

场子里的人都醉了。未醉的亦在装醉。在这高原之夜,我们陶醉于这样调子简单,却飞扬跋扈的民歌之中。在这里,小情小调的时光与爱情,倏忽远去。像在彼端亦未曾发生过的一样。

原来唱民歌的人皆不会累。一首一首。而听的人早已忘情。

夜已深,芒康静得教人发怵。醉的人,歪歪斜斜。曲终人散。

长生带我们去楼上的房间。这里简洁而干净,是高原少见的清朗。他告诉我们,明日将与我们一同走。

我去上海录音。他说话时的兴奋溢于言表。这是多么漫长而遥远的梦想。

音乐于他而言,比饭店、金钱、人情皆为重要许多。这是某种神圣。

他邀我们与他同行。他有一辆五菱通用的农用车,可以开到成都。随后,他会乘坐火车去上海。那个遥远城市的灯火通明,他必是不习惯的。却能够有录音棚、编曲机、最顶尖的制作人。

那晚,在微蓝沉沉睡去后,我与长生,彻夜地长谈。

Ma 嘛。

长生。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自己身处于命运的哪端。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十五岁那年,我离家独自前往上海。因为在一次大型作文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我被上海一所重点高中录取。那一年我的父亲去世。是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三峡截流。满大街的烟花。

十五岁那年,长生开始他石油工人的生涯。父亲在井喷事故中去世。能拉一手二胡的他,顺理成章地顶替上岗,子承父业。是一九九零年。在东营,渤海湾上的石油城市。

十七岁那年,我认识了康洁。她尚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出版商,二十七岁,干练而漂亮。她说,跟着我,你会成为同龄人中的杰出人才。我懵懂地答应。于是我成为她旗下唯一的枪手。一晃便是五年。我是城里最好的枪手,她是江湖上威名赫赫的出版巨鳄。

第一次和康洁出去做事,对方是一个时尚节目的主持人。看见电视中可望不可即的人坐在对面,我清楚地感知到自己的腿在颤抖。

在半夜写字,诚惶诚恐,数学习题摆在桌的另一边。康洁说,不怕,你可以。于是我真的不怕。一个星期后我交出六万字的书稿。于是我亦知道,我可以。

十七岁那年,长生开始唱歌。在石油基地的文工团,他唱花儿与少年。底下的工人们都陶醉了。于是他在文工团里开始学吉他,成了一名民歌手。

老团长是个出色的手风琴手。他说,长生,去考大学吧。去上海,念音乐学院。

于是他背上包便去了上海,住在地铁站里。一九九二年的夏天。长生被保安赶走,辗转睡到另一个地铁站。第二天,他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音乐学院,像去往印度朝圣的僧侣。他说,我要念书,我要学音乐。

对方看了他一眼,说,明年春天来参加提前考试吧。他便背了行囊回去,等下一个春天。

十八岁如约而至。我在校园中辗转,看着同学中传阅着每一个字都是我写的那些明星自传,无言以对。开始见到更多的人,赚更多的钱。母亲写信来,说,你寄来的钱都存着,给你念大学。

于是我去找康洁。我说,我要考大学。

她说好。给你三个月时间,高考结束准时回来报到。

于是去读书。随后考试。后来收到通知书,便去见了康洁。她说好,乖,明天去见谁谁谁。那时她开始给我买衣服。大学新生报到的那天,我穿着白色的阿玛尼。以为自己是个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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