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愁肠千百结3
良姻已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终究是……太迟了吗?是啊,当初是她不留余地的说分手,而如今她又说出这种类似于重修旧好的话,于任何一个男人而言都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吧?“那么今天这顿午饭就算是给裴总饯行了?”她玩笑着岔开话题,一面给自己舀了一碗汤,“真可惜,以后都尝不到你亲手褒的野菌排骨浓汤了。”
裴既便笑,“你应该不会为了一顿排骨浓汤来广州找我。”
良姻知道他的意思,低头闷闷地喝汤,“放心,我懒着呢。广州那么远。”
既然你已决心要告别这里的一切,我又岂会不知趣地扰你清静?广州……真的是个很远的地方。良姻一勺一勺缓慢地舀着汤,觉得尝到嘴里的都是苦味。
裴既行事一向干脆利落,企划案一经通过,两个星期之后便正式动身去广州,而随他同行的还有艺术总监闵泽笙和影视制作部的经理肖颐。
候机大厅等待的时候,裴既正阖目养神,无意间听见身旁两个年轻女子的对话——
“是《莫等流韶》!你也看忘既的书吗?”其中一位女子显然很激动,音量也不自觉地提高,“我爱死这一本了!当初上选修课的时候我一边看一边哭,还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弄得全班同学都以为我失恋了……”她说到后面突然兴奋地尖叫一声,“啊!你也喜欢男二非衣吗?我也是我也是!我不喜欢男主只喜欢非衣!女主不选他就是这本书最大的悲剧!”
“忘既自己也在后记里面说更偏爱非衣了,而且还说里面的人物都是有原型的呢。”另一个女子说到这儿忽然推了推身边的伙伴,指向裴既的方向小小声说,“哎,你看书里面对非衣外貌和气质上的描述,是不是跟那个男人有点像啊?我从刚开始就一直注意他了。”
“咦?”那女子咋呼一声,马上又捂住嘴惊喜不已,“真的好像!如果他换上古装,弹着古琴,简直就是非衣从书里面走出来了!”
“可是非衣的结局好惨,为救女主瞎了一双眼睛,而且一辈子与琴为伴,孤独终老。希望这种事不要真的发生在那位帅哥身上,不然世界太黑暗了。”旁边的女子半开玩笑说道。
“我觉得最惨的还不是瞎了一双眼睛,女主明明最爱他,却不能跟他在一起。”说话的女子摆出一副哀戚的神色,“要不是因为男主变态地想报复非衣,从他身边把女主抢走,还强暴了女主,非衣也不可能在成亲当天被女主抛弃,男主居然有脸当众羞辱他,看到那一段我真是恨得牙痒痒!”
“哎呀你主观色彩太强烈了,男主应离笙也蛮惨的,要不是因为非衣他爹抢了男主他娘,害得男主从小受尽欺凌,心理严重扭曲,也不可能养成那种极端的性格……本来多好一美少年啊。”另一女子俏皮说道,“其实我倒觉得忘既把男主的性格刻画得很棒,他后来发现自己爱上女主,但他们已经不可能在一起了。”
“所以《莫等流韶》是忘既所有小说里面唯一一篇悲剧啊。以前忘既都是走温馨感人风,过程再艰辛最后还是破镜重圆,所以新书一出来超乎所有读者的意料,但是忘既的风格转变很成功,虐心虐得酣畅淋漓,我身边每个同学看了都哭了。”女子一脸钦慕之色,“忘既还说这篇文是推翻了最初的构思全部重写的,而且是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完成了十几万字的小说,天呐,忘既真是我心目中的大神!”
“虽然这本书很畅销,不过我还是接受不了有情人不能成眷属的结局,希望忘既下次不要再写悲剧了。”另一女子突然想起什么,“对了,忘既在与读者交流的时候就说,是因为创作过程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才造成风格转变的。会不会是她个人的情感问题?”
她说着又下意识地往裴既的方向看去——
却见那衣装革履的男人突然起身朝她走来,眉眼俊秀,气质不凡,每经一处都有种说不出的优雅从容,女子一时竟有些心跳加速——非衣!他真的太像非衣了!
“抱歉,可以借我看一下你手里的书吗?”他微微俯身,声音清晰如珍珠温润。
“呃,可、可以。”女子被他的笑容迷得有些目眩,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将手里那本《莫等流韶》递过去,“我已经看完了,你拿去吧。”
“谢谢。”
淡蓝色的封面绘着浅浅的藤纹,右上角以行书写下“莫等流韶”四字,笔锋间似乎还有潮湿的墨迹泼溅出来,生生营造出一种言之不尽、欲说还休的意韵。如同这个故事,凄美而悲凉,每一处描写、每一段对白都流露作者心里酽烈的爱恨情仇,只有在文字里,她才能放肆宣泄自己最真实的情感以及压抑在内心深处的沉重思念。
一口气读完整本书,裴既置身于广州市内的一家宾馆,望着窗外的夜火阑珊,星光澹澹。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并没有良姻的气息,但他闭上眼睛便能清晰想象得出,良姻现在在干什么——是在欢笑,还是在苦恼。因为他一直将牵挂带在身上。
终究还是爱着她啊,即使离开了,到了天涯之涯,也还是放心不下。
今夜格外安静,令他有足够的空暇细细回想整个故事,反刍每一个她用心写下的字。心头一瞬涌上酸苦百味:即便良姻没有说,但这本书已经告诉他真相,原来……良姻的离开,竟是因为他,因为莫零,因为应琛。
回头看到静静躺在床头柜上的那本书,故事里的许多细节仍历历在目——
“……非衣以拳头掩住嘴轻咳一声,神色已有几分尴尬,但那轻掩失态的小动作也是端庄无匹的。”
“……那分明是一句羞辱的话,这厢众人听了皆都变色,扬言要去琉璃庄大闹一场。但非衣仅是淡淡一笑,轻易便宽恕了应离笙的诳语冒犯。因为他知道——眼前的男子是莫等等爱着的人,他不愿给她造成任何难堪。”
“……非衣从不尝辣。莫等等偏想捉弄他一回,为此特意为他做了一道五珍豆腐羹,暗中洒了不少辣椒末,她看着非衣不动声色地喝完整碗羹,心下直呼稀奇,此后便经常端着味道辛辣的汤菜给他吃,而非衣每每都全盘接收。却到后来,当莫等等发现非衣背着她呕吐之后才知道他的胃是经受不住一丝辣的。霎时心中涩涩:这个男人……竟是纵容她至此。”
“……莫等等犹记得那年早春唯一一次与非衣同寝,她睡觉极不安分,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脸颊便紧贴着他的腰际,顿时羞得面红耳赤,急忙跃下床,亦不忘记帮他将被衾拢得严严实实。那日天气很冷,焦尾琴弦似用冰丝梳成的练,赤足踩在地面上生疼生疼。莫等等转身时却看到八扇窗棂外脉脉的朝霞,洒在芙蓉纱帐上,帐内男子安静的睡颜和轻蹙的眉峰,是否在做着离奇的怪梦呢?她的心刹那柔软下来,并虔诚地祈祷:愿今生今世,永如今日。”
忘既在后记中说:我没有让莫等等与非衣在一起,亦不愿在非衣身边安排任何一个女子,因为没有人能够与他匹配。非衣外表温文儒雅,实则骄傲且坚韧,纵然眼盲,也不需要任何人的照顾,只需一把琴足以挨过此生。也许这样的结局对非衣有些残忍,但请原谅我的私心,因为我爱他。
因为她爱他,所以记得与他相处的每一个画面,记得他不吃辣,记得他偏爱喝浓汤,记得他会习惯性地挽起衣袖,记得他动怒时右手会颤抖,记得他尴尬时轻掩失态的小动作……甚至连他自己都未曾发觉的许多微不足道的细节,她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那是……良姻的心。
裴既长长舒出一口气,翻开手机里的照片,那一年定格的画面——
红日,红霞,红靴以及抱着幼猫的女子脸上妃红的笑意,如同落雪的枝头一朵盛开不败的花。
从此永恒。
良姻站在墙壁泛黄的老式公寓门口,失神久久。今日是周末,她与紫兆、木夕结伴逛街后没有立刻回家,而是乘着公车漫无目的地绕着整个城市一圈,最后不知不觉地又走到这里。
旁栽梧桐树的小径,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路,还有石缝里藏掖的石蒜花……都没有变。
却只可惜,物是,人非。
天色已完全暗下来,良姻缓缓踏上楼梯,“哒哒”,这次不等她拍手,感应灯便自己亮了。不禁心生诧异:“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灵敏了?”以前非得制造出很大动静才能亮起来呢,她每次拍手都掌心通红。
良姻走到三楼时陡然发觉异样,为什么一楼的感应灯还没有灭?以前都支撑不了10秒就熄了的。难道是……
脑中有个念头忽闪而过,清晰而强烈的直觉令她加快步伐上楼,心跳越来越快,几乎就要跳出胸腔,仿佛前面有人在等她——
但她走到最后一层的楼梯拐角处却停下来,不敢上前,好害怕——害怕这只是一个错觉。
他昨天就已经去广州了,隔着千里之遥的地方……或许今后都不会再回来。
是她亲手折断了这份爱情,因为她的怯懦和畏缩,她处理感情总是力不从心——如果当初能够勇敢告诉他真相,让他在她和莫零之间做个选择,是否还有微茫的希望?又或者……等到她被思念逼到绝境就变得义无反顾,直接去广州找他,并大胆地告诉他自己还很爱他?
到时候他还会接受吗……良姻悲观地叹了口气。她真是这世上最没用的胆小鬼。
“怎么不上来?”突然一道声音打断她纷乱的思绪。
良姻浑身一颤,瞪大眼睛望着此刻从楼梯上走下来的男人,他步态悠闲,脸上挂着不变的清和笑意。刹那间时光倒流,她想起此生第一眼见到他,他眼里漫过的温润春光以及近在耳畔那一声动听的“小家伙”——他一定是她今生难逃的劫,一辈子都逃不开。
“你……”良姻语噎。
“我刚从莫零那里回来。”裴既微笑着走到她面前,没有漏过她脸上一瞬的苍白,“我已经跟她说清楚了。”他伸手拥她入怀,“所以良姻……不要再逃了。”
当他从魏璇那里找到莫零时,她正温柔地哄着怀里的婴孩入睡,脸上洋溢着淡淡的母性的光芒,也许是忧愁,也许是喜悦。到那时他才发觉——莫零,真的变了很多。
莫零说:“虽然我恨应琛,但我舍不得拿掉他的孩子。”也许连她自己都分辨不清对应琛究竟是爱得多还是恨得多。
莫零说:“我并非不愿告诉你真相,我只是等着你主动联系我,我每天都在等,想着只要你找我的那天我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但这一年里,你从未主动找过我。我才知道,你对我……已经没有往日的情分了。”
他一时哑然无言,这一年里他因为良姻的离去而伤怀,竟从未想到要问候一声莫零。
“对不起。”他的眼里满含歉意,却仅仅是歉意而已。
莫零没所谓地笑笑,“这三个字应该由我来说,是我把良姻从你身边逼走了,我没有想到她于你那样重要。对不起,阿既。”
他闻言又是一阵沉默。
莫零还说:“阿既你知道吗,以前我最喜欢在你面前指着漂亮的女孩说——‘看,美女!’因为我知道,无论我说谁好看,你的眼里都只有我,其实我心里得意着呢。但是那天和你一起吃鸭血粉的时候,我看到你的眼里多了一个良姻,那时我就猜到,你总有一天会离我而去。”
听莫零说完,他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原来在那个时候,他的眼里就已经有了良姻。难怪从他们有了交集之后,他对她的好感与日俱增,并顺理成章地爱上她。
“莫零,今后无论你需要什么,都可以来找我。”离开之前他郑重地承诺。那是作为朋友的关怀,而无关****。
莫零笑嘻嘻地朝他摆手,“我肯定会去找你蹭饭,所以你给我活得好好的!”
他知道那是莫零对他的鼓励和祝福。她从来不会说漂亮的话,却每一句都出自真心。而他同样知道,当他爱上良姻的时候,便已经告别了那段初恋。他会一直记得莫零,记得曾经那段青涩美好的时光,想起来也会觉得温暖,却不会再有痛苦和遗憾。
因为能够令他产生所有消极情绪的人,只有良姻。
原本他回到这公寓就是为了取回所有与她相关的东西,她的礼服,她的镯子,还有她穿过的衬衫……他已经不需要再压抑自己的情感。没想到正好碰上她来,想必这就是心有灵犀。
他们兜兜转转、躲躲藏藏绕了一大圈,终于又回到原地。从今以后,他再也不容许她逃出自己的掌心。
“没有话要对我说吗?”裴既附在良姻耳边低笑,“灯都亮了这么久了。”
良姻揪住他的衣衫在他怀里低泣,声音喑哑:“除了你……我不会再爱别的男人……”
“听过了,”裴既轻描淡写地评价,“换句新鲜的。”
良姻一怔,“我什么时候说过?”这么肉麻的话……今天她是鼓足勇气才敢说出口的。
裴既也不解释,“换一句。”见良姻脸红红不肯说,他忍不住又笑,“这一年里你欠我的还不够多吗?”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他都会连本带利地向她讨回来。
良姻迟疑了半晌,才轻声说:“你上次问我,七年后在公车上与你重逢,是怎样的心情,我都没有回答你。”
“嗯?”裴既倒是没想到她会提及那件事,分明有些期待,“答案是?”
“当时我就想——”良姻笑着落泪,仰头凑近他的耳朵,一字一字像立誓一般说着,“今生今世,或许我真的会……爱你到死。”
裴既一震,而后竭尽毕生的力气将她抱紧,“那么,我一定会陪你到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