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哟,你还害羞什么呢?你和陆总之间的关系谁不知道啊,公司上下恐怕就连门口的清洁工阿姨都知道了!对了,看在我们是同事的面子上面,你可不可以给我们透露透露,你和陆总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好巧不巧的,这个同事所说的话又刚好踩到了温冉心头的痛处仍然听到这话,内心更加的不爽快了。
不管心里怎么不爽快,自己营造的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同时形象不能破灭。
“哪有!这种事情,又不是我说的算的!”温冉现在也算是自找苦吃,打碎了牙齿和血吞。
“行了吧你你跟我们就别卖关子了,家长都已经见了,还说不知道什么时候结婚?我看你手上的这个镯子,就是上回和陆总一块出去的时候买的镯子吧?说。是不是订婚的镯子?”
温冉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那一个价值不菲的镯子,心头更加的不甘心了。
这个翡翠镯子虽然说价值不菲,可是对于陆以恒来说,只不过是一些小钱而已!对比于那条价值千万的红宝石项链而言,这个翡翠镯子就连边角料的价值都不值!
如果自己能够和陆以恒在一起,陆以恒,如果喜欢的人是她的话以后,那条红宝石项链就是自己的了!带着那种价值千万的首饰,就算是和自己的闺蜜一块出去玩,自己也绝对是最亮眼的那一个。
自己的那群闺蜜虽然有钱,可是也没有有钱到随随便便就能买价值千万的首饰。而自己在那群闺蜜当中又恰好是不是特别有钱的那一个,如果自己能够嫁到陆家,以后就能在那群闺蜜的面前扬眉吐气了。
“哎呀,现在是上班时间,大家都好好工作吧,别再八卦这些问题了!以后不就知道了吗!”温冉笑眯眯的对着大家开口说道。
“行吧行吧,既然你不愿意说的话,那我们也就不问了!不过现在虽然是上班时间,可是晚上吃饭的时候总归不是上班时间了吧,晚上就是不知道陆总会不会一块去吃顿饭,要不你把陆总也给叫上吧?嘻嘻,就当是你和陆总一块请我们大家吃饭了!”
提议的女同事其实也是想找机会多多接近接近陆以恒,就算不指望陆以恒能够看得上自己,至少也能趁此机会打打关系,刷刷好感度。
“哎呀!快点好好工作吧!”温冉打了一个哈哈过去。
而过了一会儿,因为经理过来交代任务,企划部的女同事们也都不再八卦,而是赶着时间在下班之前把任务给做完。
温冉虽然也是在赶时间,可是,心里还是在想着陆以恒有未婚妻的事情。
她知道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确实有些不甘心。
可是现在冷静下来之后,温冉却又觉得这件事情也许并不像是自己想的那么糟糕。
未婚妻到底只是未婚妻而已,并没有真正的结婚,在他们没有真正的结婚之前,自己还是有机会的。只要没有领到结婚证,在那之前发生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更别说根据目前的情况来分析,陆母至少是不知道自家儿子有未婚妻的事情的,而且现在陆母更加喜欢的是自己希望自己和陆以恒在一起。她最起码有了家长的支持。
就算这些都没有用,她也还有最后的退路,万一自己成功的勾搭了陆以恒和陆以恒生米煮成熟饭了,或者是直接怀了陆以恒的孩子,到时候他们陆家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
想到这里温冉的心里也没有那么不舒服了,虽然原本就很难的事情,现在又加了一个未婚妻这样的阻碍,可温冉还是没有打算轻易放弃。
因为只要一想到到时候陆以恒和别的女人结婚了,全公司上下都知道了腾飞科技公司的老板娘,陆氏集团的少奶奶并不是自己,而是别的女人,自己的脸就丢大了。
温冉不甘心,也下定了决心,尽快把陆以恒弄到手。
至于那条红宝石项链,从一开始自己就没有打算给陆以恒。
既然温腾飞误会了,那就让他误会着吧,陆以恒不找自己要的话自己就装作不知道。如果陆以恒找自己要,自己就装作忘记了那条红宝石项链的事情。
本来自己拿到红宝石项链之后,陆以恒一个星期都没有联系,自己问自己把红宝石项链要回去,温冉心里头还有些侥幸,觉得是不是陆以恒忘记了这件事情。
没想到,现在这条红宝石项链就不属于自己了。
那条红宝石项链已经被她放在了家中,根本就不在公司里面。
而她,也很想去会一会陆以恒的那位所谓的未婚妻到底是什么样子!凭什么就能够得到陆以恒的喜欢!
眼珠子转了转,温冉假装上厕所离开了办公室,去打了一通电话给陆以恒,打的并不是陆以恒办公室的电话,而是陆以恒上次给自己发地址的时候所使用的手机号码。
“喂,陆总。”
陆以恒接通电话之后,听到温冉的声音,淡淡的开口:“什么事儿?”
“真不好意思,那条红宝石项链被我装在了换洗衣服的袋子里面,刚好那个袋子又被我拎回家里去了,衣服洗了袋子还放在旁边。要不然明天我把项链拿过来给你吧。”
“嗯。”陆以恒虽然皱了皱眉,可温冉的声音当中所表露出来的歉意很真诚。
陆以恒也没有因为这件事情发脾气。
“噢,对了,还有一件事,今天晚上员工们会一起聚餐,您要不要也一块去?”
“不用了。”陆以恒想也不想的直接拒绝。
陆以恒的话并没有超出温冉的预料,而对于陆以恒的咀嚼,温冉也早就已经想好了说辞。
“可是我觉得您还是去一次比较好。毕竟,您虽然是公司的老板,可是大家对您都不是很了解,我想您对公司里面上下所有的员工也不是很了解吧?刚好趁此机会大家聚一聚,也好增强腾飞科技公司等内部的凝聚力和团结!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