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已过,还不到九点,人烟已经沸腾。虽然已近九月,夏末将至,但是阳光还是很充足,依然是那么炙烤闷热。我拼命地往前挤去,人太多了,公交车的自动门被人流挤得咯吱咯吱响,而那个司机像看耍猴一样,悠闲中流露出一脸戏谑不屑的表情,我在下面看见,感觉浑身难受。
最后我还是没有挤上去,抬起手腕,手表指针已经指到八点半了,再不挤上公交,上班肯定又要迟到。想起迟到,就让我想起老板那阴森恐怖的眼神,之前他找我谈过话,说要是我还敢迟到,就立马扣发我的工资,让我滚蛋。想到这里,心里不免又开始踌躇起来,瞧这个样子,今天是必定又要迟到了,老板那阴森的眼神又开始在我的脑海阴魂不散。其实我不仅仅是害怕老板那可怖的眼神,更不想看到介绍人——我的表叔,那一脸无奈的表情,那比老板的恐怖眼神还令我心生难受。我的这份工作是拖了表叔的面子,在老板那说了很大的一个人情才给我谋到的,不过我却是不怎么上心,做了两三天,老板就对我显出一副嫌弃的神情。好在表叔面子够大,我也做得不那么出格,还没到让老板拿着锅铲把我轰出饭馆的地步。没错,我就在一家饭馆打工,做些帮厨的工作。我高中没有毕业,家里不指望我考什么大学,结果就来到这个大城市找到了表叔,托他给找个事儿做。其实,我这表叔也没什么正经事儿干,整天跑这儿窜那儿的,不是给人活事儿,就是搓麻打牌,他就是一个混事儿的。表叔经常带着一帮人到老板的饭馆吃饭,长年累月的,大家渐渐都混熟了,也开始称兄道弟起来。所以当我找到表叔时,他歪着脑袋想了不到三秒,拍着脑门就带我来到了这饭馆。
我不怎么喜欢这个工作,整天就是端盘子洗碗,再不就是给大厨们打下手,实在又繁琐,又无聊。要不是这里还有个跟我年纪相当的小璐,我是早就撂挑子不干了。用不着天天老远倒公交,也不用瞧老板的脸色了。小璐这个小姑娘长得很水灵,总是微笑着站在柜台前迎客,尤其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让人看了好是喜欢。她只比我小两岁,而且还听说没有男朋友,我自打第一次来到饭馆就看上了她。我总是有事儿没事儿朝她献殷勤,一会儿给她拿毛巾擦汗,一会儿给她倒水喝,要不就趁着闲时和她聊天。她总是笑呵呵的对我说:“易哥,老板又在瞪你了,快忙你的吧!”而我总会感到很扫兴,所以对工作也是有一茬没一茬地干着。老板估计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对我十分不满意。
今天又迟到了,我满头大汗赶到时,他们已经开始收拾桌椅了,我心里七上八下,赶紧胡乱换了工服就来到外间擦桌子,小璐一脸笑嘻嘻地看我。
“老板呢,怎么没看见?”我小心地问她。
“老板来了又走了,开车去了市场。”她说,脸上依然笑眯眯的。
我的心终于可以暂时放下来,拿着抹布走到她身边,擦着她跟前的桌子。我对着她微笑,说:“你今天不是休息吗?我看操作间排班表是这么写的。”
“嗯,今天我换班了。”
“哦?”
“她生病了,去医院。”
“怎么会呢?”我一脸纳闷。
我出去倒垃圾,正好在垃圾桶旁,一个穿着橙黄工作服的环卫工正站在树荫下,拿着一部老旧的按键手机,贴着耳边打电话,一曲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悠扬地从颤音的手机里传来,我以为他在打电话正等待对方接通,谁知我见他足足听着手机好长时间,我才明白过来,他在听手机里的音乐。
《致爱丽丝》是贝多芬的名曲,相信大家都听过,可是我这么低级趣味的人欣赏不来。但是我偶然一次见到一位环卫工,在艳阳高悬的八月天,站在一个又脏又臭的黑色垃圾桶旁,旁若无人,在那静静地听贝多芬的《致爱丽丝》。音乐是从他手里的那部老旧的键盘手机里传出来的,带着颤音。起先我从他身旁路过,见他手机贴着耳朵,以为是在打电话,可是等我走过去好远,见他还是在那仰目凝神聆听,才知他是在听音乐,我顿时怀有无限的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