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072900000030

第30章 卷四(3)

卡夫卡曾表示:“我最理想的生活方式是带着纸笔和一盏灯,待在一个宽敞的、闭门杜户的地窖最里面的一间里。饭由人送来,放在离我这间最远的、地窖的第一道门后。穿着睡衣,穿过地窖的所有房间去取饭将是我唯一的散步。然后我又回到我的桌旁,深思着细嚼慢咽,紧接着马上又开始写作。那样我将写出什么样的作品啊!我将会从怎样的深处把它挖掘出来啊!”这样的生活和1900有什么两样?只是一个在船上,一个在地窑,一个写作,一个弹琴,都是在用极端的方式做他们最想做的事而已。

可是,活在世上,你能不受打扰吗?即使死去,你的灵魂能不受打扰吗?所以活着的卡夫卡,就像死去的格拉胡斯一样,无法更生,也无所昄依。而死去的卡夫卡,虽然超越了他生前的形象,超越了布拉格,却仍像格拉胡斯一样,在许多陌生的国度里流浪……孤独者永远孤独。

现在,进入21世纪已久了,谨以此文祭奠逝去的20世纪,纪念虚构的1900和格拉胡斯,也怀念真实的弗兰茨·卡夫卡。

只想看到活生生的人——读《史记·刺客列传》

“英雄”是个好词,“革命”是个好题材,“牺牲”绝对是好样儿的,古今中外,概莫如是。所以,无论是希腊神话、荷马史诗还是我们的侠义小说、“红色经典”,都流淌着相通的血性,尊崇“义人”、“烈士”大概也是人类的一种集体无意识。具体说到中国,我们的英雄情结似乎更浓一些,“见义勇为、舍生取义”自古以来就是一种至高的人格境界,贪生怕死的缩头乌龟当然要遭人唾骂的。因此,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写英雄”似乎先天就占据了绝对优势,不管写得好坏,只要“英雄”就是好的。于是乎,人们像忽地发现了英雄的好处,重写红色经典、翻拍革命题材遽成时尚,不绝于耳的枪炮声喊杀声不但响彻于黄金时间,而且回荡在田野村头,引得一些热血沸腾的写家和分不清红灯记、红灯照的草台班子一头扎进这个大熔炉中,却不知是不是把好钢炼成了废铁。时至今日,常见我们的作家、导演仍热衷于手起刀落、马革裹尸,仍把杀人、复仇当作英雄的筹码,以一种残酷的暴力美学表现所谓的英雄行为,这种手法未免过于轻率、简单。当你看到一颗颗人头像瓜瓢一样骨碌碌滚落一地,看到一顿机枪攒射顿时血肉横飞尸横遍野的场面,怎么可能把此类的“英雄壮举”与我们要弘扬的民族精神联系到一起?假如一味地用这种粗暴的方式处理近百年来的革命史、战争史,我们的文学、影视未免太空洞太苍白,即使产量再大,塑造的正面形象再多,最多也只是昔日“高大全”的升级版。当“革命英雄主义”被大面积、想当然地浅薄化、庸俗化的时候,也为无怪乎有关部门出来声明说,“主旋律”不等同革命历史题材。毕竟,我们反观历史、回顾战争,不是为了唤醒人们嗜血的基因,而是在歌唱英雄的同时不忘敬畏生命、呼唤正义、礼赞和平,不忘国人所褒扬的“义”应该是敞开的、包容的,它不单要面向一时一事,还要面向更为广阔的人类空间,直至永恒。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将“义气”理解成了“义”,往往将豪狠理解成了勇敢,往往将不怕死理解成了壮烈,于是许多杀人者都被鲜血染成了榜样,许多杀人事件都被鲜血染出了光荣,似乎这也是一种传统。关于杀人和被杀,一部《史记》早已多有详述,古人当然不会用现代的标准去衡量他笔下的人物,可是,若以当下的眼光去看当下某些“走红”之作,又有几多超越了两千年前的太史公?

这里仅说五位“名垂后世”的刺客。

曹沫:即兴表演

司马迁对刺客情有独钟,在《史记》中专为列传,开篇第一位即曹沫。

鲁国大将曹沫虽有“勇力”,却三战三败,吓得鲁庄公赶紧向齐割地求和。然而,两国会盟时,曹沫却突然“执匕首劫齐桓公”,要他归还土地,桓公只得答应,于是,“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在这里,曹沫算不上真正的刺客,最多只能算半个刺客,他并不想把齐桓公杀死,只是想拿匕首吓唬吓唬人罢了,他的用意只在为自己消除国土沦丧之耻,说到底还是出于自私的个人目的。看他的理由:“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

强者有强者的逻辑,弱者有弱者的逻辑。曹沫表面显得勇猛,执行的却是弱者逻辑。当游戏双方实力过分悬殊时,弱者便会大义凛然地破坏游戏规则,他们自己会觉得顺理成章,旁观者也会觉得情有可原,这时弱者的逻辑实为无赖逻辑。至于强者,只能无条件地遵守被破坏的游戏规则,以示强者的尊严。大人不计小人怪,强者不跟弱者一般见识。所以,曹沫耍完无赖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齐桓公虽怒,为了不“失天下之援”,也只得装孙子,“既已言”,就要言必行,行必果。

正是:无赖因无赖得天下,英雄因英雄失天下。其后刘邦和项羽即如是。

专诸:行货的下场

伍子胥劝吴王僚伐楚,吴公子光说他“欲自为报私仇也”,伍子胥则看出公子光“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所谓“内志”,就是杀吴王僚取而代之。伍以公掩私,光则以私掩私,二人的出发点都是自己。既各有所图,就可达成“一致”,互为利用,伍子胥要利用吴国报家仇,公子光要利用伍子胥得到吴国,为了各自的目的,他们走到一起来了。

在他们两人中间,专诸成了工具。伍子胥把专诸送给公子光,专诸替公子光杀了吴王僚。且听专诸行刺前所作的一番利害分析:“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也就是说,他抓住了吴国处于内忧外困的“绝好时机”而大功告成,于是公子光成了吴王,伍子胥成了权臣,专诸成了烈士。私心的力量是强大的,为成一己之私,他们对国家兴亡已全然不顾。私与私联合成的“公”是可怕的,私与私媾和出的“同”是可怕的,他们对外称公义,对内称同志,绕来绕去还是绕不过一个“私”!

公子光对专诸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听听,说得多感人啊,说着“我就是你”,目的却是让人家去死。可专诸也不是傻瓜呀,他为什么就听从伍子胥的,听公子光的,心甘情愿去献身呢?个中原因太史公也没交代,但最后有一句“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莫非专诸拼了命就是为了给儿子换个官做?若为此,或还说得过去。如果仅为名,我只能当他是傻蛋:明摆着伍子胥公子光只是把他当成了“行货”。这样的刺客也够可怜的。

豫让:行为艺术

豫让是一个执著的刺客。

最初豫让追从范氏、中行氏,但“无所知名”,后来“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等人诛杀,豫让的复仇事业也便悄然开张。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也。”从豫让的话里可以看到,在未行动之前,他已判定自己“必为……而死”,这样才可“报智伯”,至于“报仇”与否,反倒不怎么重要,他需要的只是一死。

第一次行刺,豫让看中了厕所,更名改姓为“刑人”,在那臭烘烘的地方等着赵襄子如厕,谁知赵襄子心眼太多,识破了他的企图,这当口豫让只有死的份了,然而赵襄子偏偏没有成全这位刺客的美意,反而夸他为义人、贤人,“卒释之去”——把他放了。

不过,赵襄子的宽赦并未熄灭豫让复仇/赴死的欲念。有人劝他佯装归服赵襄子,骗取信任后再“为所欲”。可是豫让却给自己划了一道底线,他不愿做一个“怀二心以事其君”的卑鄙小人,他要做个让“天下后世”那些“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感到羞愧的正人君子。天下——空间、后世——时间,难得豫让将复仇/死难之事思虑得如此阔大,再联系到他“漆身为厉(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的举动,直觉得豫让是一位很有头脑的行为艺术家,对他来说行刺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自残肉体,是他的拒绝和坚守。

很难想象豫让扮作乞丐会有接近赵襄子的机会,当然也很难想象他埋伏在赵襄子“所当过之桥下”会有什么奇迹,暴露是必然的,这次“行刺”的结果又是未曾出手便成囚。在赵襄子眼里,豫让的执迷不悟有些不可理喻了,所以他没有再一次予以表扬,而是不无嘲讽地提起了陈年旧事:想当年范氏、中行氏可都是被智伯灭掉的,你非但没为他们报仇反而“委质”于仇人智伯,现在为什么单单非要为智伯报仇?假如这时豫让不开口,他的表演可能会更有深度,谁知他偏偏说出了理由,这一说不要紧,使得这位行为艺术家大大跌份了:范氏、中行氏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说来说去,原来还是为了他自己,看来如果智伯没有给他开小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委质于赵襄子。他的做人原则何尝不是“有奶便是娘”的实用主义?这也叫义?这也叫贤?说到底,不过私心而已。他的是非标准就是自己的荣辱得失,给他好处的就是好,对他好的就是好,不管那“好”有什么背景和缘由。在这点上,一千多年后的武松正是以豫让为榜样的,那“施恩”略施恩惠,就把这位打虎英雄收伏了,就能撺掇着他去打人行凶。这也叫“义举”?这种为一人计的报恩、报仇,岂不可悲、可怕?没有白吃的午餐,所谓“施恩”,明摆着带有目的性、功利性,一方面是“施”,一方面是“恩”,施恩者在给予之前就已预算好了回报,只是为了获得加倍的偿还。

在我看来,赵襄子对豫让有过一次不杀之恩,并夸他为义人、贤人,也算得一位知己,他若杀了赵襄子,便是不义之人,若归属赵襄子,亦是不义之人,报恩与报仇拧在一起,可见,无论他怎么做都有悖于“士”的标准,那么他为什么还要继续行刺?在赵襄子看来,豫让有一次行刺的表现就足够了,自己有了一次宽宏大量的表示也足够了:“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寡人赦子,亦已足矣”。所以当豫让再次行刺时,赵襄子便有些不耐烦了,他当然不会想到豫让也有他的苦衷,他不知道正是他的所谓宽赦,把豫让推进了复仇的牛角尖,作为一名刺客,豫让只能把行刺进行到底。

豫让再次行刺的结果注定了要“失败”,且看他临终前的慷慨陈辞:“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顾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人是杀不了了,于是退而求其次,要杀人家的衣服,且是“拔剑三跃而击之”,在这一刻,行为艺术家豫让的行为艺术达到高潮,从形式上完成了他的“死士”之旅。即便这样,赵襄子还“大义之”。他自杀了,赵国志士还“皆为涕泣”。由此可见,豫让的行为艺术当时确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要是拿到现在,他的这一表演肯定没有市场,不光引人发笑,还会有人骂他傻×。

豫让,可能是最早为行为艺术献身的人,这位行为艺术的先驱,以他的死完成了对“义”的诠释。

聂政:为杀而杀

豫让是“为知己者死”,聂政是“为知己者用”。豫让视智伯为知己,是因为智伯给他“国士”的待遇,那么聂政是因为什么引严仲子为知己的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金钱,因为素不相识的严仲子不远千里给他送来了“黄金百溢”。从这点看,这两位同时代的刺客倒有共通之处。

我这样说也许有点俗,也有点损,事实上人家聂政并没有收下严仲子送来的钱,单从这一点看,他的风格要比我们当代的某些漫天要价的杀手高多了,人心不古由此可见一斑。既然聂政没被收买,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走上替人行刺的不归路呢?因为严仲子发掘并放大了他的人生价值。聂政本来就是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一个“降志辱身”混迹于市井的屠夫,忽一日有人上门拜望/送礼,还夸他“义甚高”,怎么不令他受宠若惊?虽然聂政当时并未慷慨应允,而是以老母需奉养为由,推说“政身未敢许人也”,但是内心深处已被严仲子征服。所以,当老母辞世后,聂政立刻找到严仲子门上,主动要求“为知己者用”。原来严仲子是从两个方面打动了这位勇敢之士:一是严仲子乃“诸侯卿相”,却能礼贤下士,亲自拜会一个小小的屠夫;二是因为聂政“未有大功可以称者”,严仲子却能亲自送上黄金百溢,真乃“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聂政从精神上得到了极大满足,既然人家这样看得起他,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你的仇人是谁?让我去干掉他!不问缘由,不问善恶,只问是谁,只管去杀,这就是知己之用!

就因为人家给他戴了个高帽子,屠者聂政就豁出了身家性命,甘愿为之献身,这样的刺客与屠夫何异?人家明明就是冲着你是亡命之徒来找你的,人家明明就是来收买你的生命的,为什么你还感激涕零,把那不怀好意的人视为知己,视为恩人?难道这样的杀手脑子里都缺水?难道真的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杀手们只是为杀人活着?

荆轲:谁是英雄?

五刺客中,荆轲是最后一位,也是最出名的一位。虽然他失败了,却被看作失败的英雄,荣耀身后两千年。先前只知道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知道他与秦王拼死逐斗时的激烈,而读过《史记》之后,才知道了荆轲些许底细,才知道在未成英雄之前,荆轲不过是一个挂剑游荡的投机分子。在榆次,盖聂一瞪眼就把他吓跑了;在邯郸,鲁句践一声怒叱他就“嘿而逃去”;只是到了燕国,这位“逃跑大侠”才算找到了感觉,和杀狗的屠夫及乐手高渐离交上了朋友,成天和他们喝酒耍闹。“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这就是荆卿,接着太史公话锋一转,又说他虽然爱喝酒,但为人“沈深好书”,有点像知识分子,在各诸侯国游历时,结交的都是些“贤豪长者”,燕国处士田光先生也对荆卿另眼相看(“善待之”),认为他“非庸人也”。

同类推荐
  • 纸边界

    纸边界

    本书将收录的诗篇分为:卷一:边界——黑暗中的行走卷二:边界——向北卷三:向南、边界——词语的异地他乡。
  • 西藏的睡眠

    西藏的睡眠

    《西藏的睡眠》根据中学生阅读特点,选取了与中学生知识水平相适应的名家散文并请北师大文学博士随文赏析精华之处,将散文阅读和精彩赏析结合在一起,使读者既品味了原著的魅力又通过赏析者的解读更深入地了解了作品,力求使读者省时、高效地得到散文阅读的妙处和精华。
  • 唐诗三百首

    唐诗三百首

    唐诗是我国古代文学的标志,是文学发展呈现出空前繁荣的阶段,代表了我国古代诗歌的最高成就。古代文学是古代文化的最重要的栽体。没有古代文学,可以说就没有灿烂的古代文化。从现存的近五万首唐代诗歌来看,唐诗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唐代的社会生活,诗歌题材的领域得到了前所未有地开拓。
  • 纳兰词(精装)

    纳兰词(精装)

    《纳兰词》是纳兰性德所的词作合集,主题涉及爱情、亲情、友情、杂感等方面,塞外江南、古今风物尽收其中,词风清丽隽秀、幽婉顽艳,颇有南唐后主之风,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与影响力。本书精心汇集了纳兰性德《纳兰词》的古本手稿,结合原文、词译、评论赏析、注释解疑,辅以情真意切的原画,以图释文,唯美唯真,为广大读者倾力奉上一代才子笔下中国古典诗词的绝美与情韵。
  • 廉声小语

    廉声小语

    在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岗位工作了十余年,有意无意之间就积累了一些感悟。而这些感悟都是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有些人甚至不以为是的“小事”。可是,从职业责任上讲,正是这些所谓的“小事”需要我们经常去提醒、去教育、去润化……只有防微杜渐、才会防患于未然。
热门推荐
  • 邪王追妻:吃货小萌妃

    邪王追妻:吃货小萌妃

    童清妍,现代隐世神医谷师傅的大徒弟,爱整人,爱吃,爱发神经。不就是砍了一只鸡吗?尼玛给我穿越作甚?!穿越就穿越!居然穿越到一个可怜的孩纸身上,沐瑾萱…常常被庶出的妹妹所欺负。童清研:喂!穿越就穿越!为什么我辣么黑?本爷:你洗把脸就好了。好好的,被庶妹欺负的时候,某位王爷正在树上看着她被欺负,还一脸看好戏的样子。某女:没事!欺负我的人,尤其是女的,我下药平她胸!看她嚣不嚣张!哇咔咔咔!某王爷:那男的呢?某女:没事,下药!下泻药和媚药!某王爷:那本王欺负你呢?某女:你太强了,下不了。某王爷:那本王就欺负你一辈子吧。说完就堵住了某女的嘴……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陛下——本宫来自现代

    陛下——本宫来自现代

    成为公主并不是她所愿。处处凶险不说,稍不慎就被人利用。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你不仁休怪我不义。他——琅琊国的主宰,女人对他来说,只是开阔疆土的垫脚石。他——大殷国的六王爷,曾经叱咤风云,杀人无数,成为江湖上人人得而诛之的魔头,生命在他眼里只是个数字。他——番邦储君,亦正亦邪,看似玩世不恭,实则心思缜密。他——碧水宫主人,手握天下无数死士,翻云覆雨只凭喜爱。在这个乱世之秋,没有谁对谁错,爱情显然已是过眼云烟的无用之物。然而,一位崛起的柔弱女人却让这几个手段狠辣,心机深沉的男人而深深着迷。难道她有什么特别?
  • 大佬你的马甲要掉啦

    大佬你的马甲要掉啦

    高冷呆萌VS超撩腹黑楚苡斯竟然因一条编织手绳穿书了!穿成女主不好吗?竟还穿成了恶毒女配!不仅对男主没了兴趣,还成为了大佬中的大佬!冷酷霸气的凌爷遇到楚苡斯后秒变粘人狗子。凌慕辰:“小狐狸,你想吃什么呀?”楚苡斯:“空气。”凌慕辰:“小狐狸,你最喜欢谁啊?”楚苡斯:“事业。”……原本讨厌她的哥哥,现在争风吃醋,跟在她后面献殷勤:“妹妹,这个蛋糕可好吃了,你吃这个。”“妹妹,哥哥专门为你发明了一种医药试剂。”……各行各业的大佬也不例外:“我为你制作了一个游戏角色。”“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衣服,我专门给你制作的。”还有更甚者:“我家妹妹可是很娇弱的,你们可不能欺负她啊!”无语:谁敢啊,借我一百,啊不,一亿个胆我也不敢啊!“我妹妹除了长得好看,别的都不会,你帮忙照看着点。”脸黑:你妹妹要是什么都不会,还让我们怎么活啊,她可是大神啊!楚苡斯:我只想好好活下去,怎么这么多人跟我扯上了关系?
  • 大气师

    大气师

    人有‘天命’和‘从命’,气有‘本命气’和‘后天气’,常言道‘天命不可违’,但唐小山就要逆天改命!上辈子遭人算计的唐小山带着观人命运的气师技能重生了,他要改变自己前世命运同时还要延续上世的爱情,可是重生后却发现身边女人在朝着不该有的方向发展,于是他不得不当起了神棍,一次又一次的‘蒙骗’萝.莉、少女、御.姐、美.妇……
  • 盛世闪婚

    盛世闪婚

    她爱他,留学归来却发现他成了别的女人的专属与唯一,看着他们盛大的婚礼,她转身,喝醉,掉进泳池,抱错男人。之后她就开始相亲,四处应聘,桃花转运,不仅遇到富家公子的追求,还接到了工作面试的通知,不过他堂堂市长,究竟是怎么看上自己这个小丫头的呢?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女青鬼律

    女青鬼律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恋爱天使

    恋爱天使

    都是爱情故事,包含穿越,男主穿越回到唐朝时期
  • JOJO的奇妙冒险之圣灵纷争

    JOJO的奇妙冒险之圣灵纷争

    这里讲述的是一群人因不同目的走到一起,向未知的恐惧举起反旗的故事。 【黄金精神】……是面对着漆黑的绝望也要颤抖着向前走的,觉悟与勇气的赞歌!
  • 杨凤田传

    杨凤田传

    本书讲述了寒门学子杨凤田从小聪慧好学、积极进取,由一名普通的技术人员成长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奋斗历程,以及他执着刚毅、爱岗敬业、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高尚品德。介绍了他始终以‘航空报国、追求第一’’理念为己任,先后参加、组织研制出歼8系列先进战斗机,填补了我国航空史上多项空白,大大增加了空、海军作战能力,为祖国的航空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的事迹。 本书可供航空科研战线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广大军事爱好者阅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