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歌华,一位平凡女大学生,准确来说,是刚被男朋友绿的女大学生。
男朋友李敬年和自己接触了一年多才在一起,结果因为他前女友的小心机,几句话就成功让自己头上长草了。这又能怪得了谁,只能说自己遇人不淑,有眼无珠了。虽然被劈腿真的很难受,可事情也已经发生了,她也对李敬年彻底失望了。
哦,忘记介绍了。宋歌华,女大一新生,身高170体重110,微胖,好在皮肤白皙。长得并不惊艳却也漂亮,是越看越顺眼的类型。学习成绩中等偏上,勉勉强强挤进了一本的大军。性格开朗活泼,对待感情却总犯困,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自己感情经历那么坎坷。
先前的十八年可以说要多平淡就有多平淡,家里经济水平也就一般般,并不是大富大贵的,好在家庭和睦。从小就对神秘学感兴趣,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不得不承认自己没那个天赋,毕竟也没有像小说里一样,血脉觉醒或者突然天降一宝。
可是生活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喜欢在你不抱希望的时候,给你再来上一锤子。
大一寒假那年,宋歌华的母亲住院了,本以为是小病小灾,事实上却是恶性肿瘤。
“没关系,歌华,这是能治好的。”父亲宋龄在病房外这样安慰着刚赶到医院的宋歌华,“你要是这样难过,哭哭啼啼的,你妈看到又更难受了。”
可是,知道能治好也会难受啊,看着母亲每天在病床上尽力摆出笑容的样子,宋歌华就觉得揪心,更多的是无能为力。不仅如此,家里的大半积蓄也消耗完了。
要是我能赶快为家里赚钱就好了,要是我会消除疾病的魔法就好了。这就是自己每天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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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这样,右护法。人总有离开的一天,我不可能永远都当这城主,其它三城之主不也是吗?我们四个都离开了,倒也不会寂寞,有事儿没事还可以打个麻将。”富丽堂皇的大厅内,四处可见价值不菲的夜明珠,而最上方那坐在镶嵌着红宝石的椅子上的男人这样说道。他看上去大约四五十岁,可事实上却已经三百多岁了,眼里是经历过岁月打磨后留下的平静。若是仔细看,又会发现他藏在头发里的一对儿火红色的狐狸耳朵。
这里就是魔界,只存在于小说和电视剧中的奇妙之地。
在这里,人类与妖类祖祖辈辈和谐共处,这里的人类不可以轻易去到人界,同样的,人界的人也不可以随意进出魔界。人类和魔族或者妖类可以通婚,生下来的半妖并不遭歧视,甚至有些还会法术强大。
魔界分为四大城,内个主城附近又会有零零散散的一些小城,皆归属于大城城主管。这里并没有魔王,或者说,这里有四个魔王,那就是四大城主。
四大城主每四百年一换,而如今,又到了一次换城主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