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也就16岁吧,没来由地就喜欢上大学里的一个男生。每天背着书包经过他们教室门前长长的樱花路,总是忍不住在飘飞的花瓣里,侧头看他是否在靠窗的位置上坐着。如果在,我的心,即刻就会像那飞扬的樱花,轻盈,温柔,而且无限喜悦。若是空着,心,也会跟着空洞茫然下去,好像有什么人,将我的身体,掏空了,连那仅存的一点思念,也不给我留下。
当然很多的时候,他都是在的。我心内的那缕柔情,也便一日日温馨地荡漾下去。没有人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他来自哪里,他喜欢看什么书,他又是否有同样暗恋的女孩子。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以叫他默;我可以不管他来自哪里,都坚定不移地让一颗心,跟随着他;我可以喜欢上他接触到的任何一本书,只因为,那书上,曾有他的温度;甚至,我可以将他写的情书,欢欣地交给他喜欢的女孩,只为他会柔声对我说声谢谢。
这样地爱着他,但他,从来不知道。因为有一天,我们突然地在樱花路上相遇,预演了千万次的一声“你好”,脱口而出的时候,他眼睛里写满的,竟全是诧异。
我以为他会记得这个每日都要羞涩地看他一眼的女孩,至少,应该像记得那些纷飞的樱花一样,记得这个几乎成了风景的身影吧。可是,樱花都要谢了,春天也快悄悄隐退,我刻意描画过的唇和眉,我哼唱的美丽的曲子,我一天一换的发型,我手腕上叮叮当当作响的银镯,我所有的努力,终于还是没有让他,将我记住。花瓣落了,还有芬芳,留在他的记忆中,而我,原是连那落花都不如的。
但没有什么花朵,比暗恋更持久更清香的吧?我依然默默地喜欢着他,不管学习如何地忙,我都会在放学的时候,抱了厚厚的书,在小路上徘徊着等他出现。而后看他和一大帮男生踢着球过来了,便突然地手足无措,想要逃,却是没了力气。只傻傻地站在小路的中央,看他走近了,而后又一侧身,擦着我被风吹起的发稍,便说笑着走过去了。
终于还是让他注意到了我。是一个下雨天,我依然抱书等他过来。他没有打伞,踩雨冲过来,一下子便将我怀里的书,撞到地上去。他连声地说着对不起,且弯腰帮我捡。看到我课本上“孟雨诗”的名字,便笑,说,你的名字和人一样美呢。
我以为自己会像梦中想象的那样,脸红得不敢抬头去看他,却是没曾想,竟是哭了。他也慌了,不住地说抱歉,真的不是故意将我的书撞到水里去的,而我,再也无力承受这样突如其来的喜悦,道声再见,就飞快飞快地跑开了。他怎么会知道呢,这个女孩子眼中丰盈的泪水,其实早已积蓄了那么久。
第二天,再经过他的教室旁,竟是有了些许的渴盼。而他,真的就在门口站着!看到我走近了,便晃晃手中淡紫色的雨伞,嘻笑道:小丫头怎么能和我一样粗心呢,也好,天晴了,就可以遮阳呢。我已经忘记了言语,我只知道,那一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女孩;而到达极致的幸福,不必开口,它自会芳香四溢的吧。我就这样微微低了头,看着凉拖里激动地不知如何安放的脚趾,接过他手中的伞,而后轻轻踩着他长长的影子,走开去了。
那一天,我逃了课。我在大学的操场上,一圈圈地跑,跑到第8圈的时候,我终于无力支撑,大口地喘着气,卧倒在一旁的草坪上。我的泪水,再一次冲溢而出。16岁的我,就这样被突如其来的爱的山洪,淹没到几近窒息。
那是我人生里最美好的一段时光,阳光明亮,花儿芬芳,空气,亦是洁净清爽;我的视线,所触及的每一处地方,都奇迹般地闪烁着迷人的光泽。我开始疯狂地搜索一切关于他的信息,我在大学篮球比赛的人员名单上,查到了他的名字“辰”;我又从妈妈的同事那里,知道他来自遥远的冰城;我还在校报他发表的一篇文章上,记住他喜欢在冬天尽情滑雪,喜欢穿蓝色系的衣服,喜欢啃不削皮的光洁的苹果,喜欢在读书的时候,打开温暖的台灯,亦喜欢头发微卷皮肤白皙的女孩。
我在很短的时间里,了解了他的全部;而他,却依然对我一无所知。可是,这又有什么呢?我可以如此自由地爱他,可以每天从他的窗前经过,可以听到他和暖的声音。这,对我,已是足够。
依然会在青石板铺成的樱花路上“偶遇”。他开始对我微笑,这是他特有的打招呼的方式,唇角上扬,暖暖的笑便溢出来,将我一颗低到尘埃里去的心,溅湿了。而我,亦鼓足了勇气,轻昂了头,去迎接他的视线。我听见自己,在他的目光里,劈劈啪啪燃烧的声音,那样地疼痛,又那样地甘心。再没有任何言语的交流,我只是他的点头之交;而他,却已是我生命的全部。
两年,就这样转瞬即逝。我高考的分数,足够报考北京的重点大学,但却执意要读这一所大学。妈妈说,你不是一向喜欢北京的么,什么时候突然地变了?我低头浅笑,想,是啊,什么时候变了呢,该是遇见辰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吧。
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去他去过的一切地方,图书馆,自习室,英语角,体育馆。他有没有注意过这样一个女孩子呢?她换了他喜欢的卷发,她努力地用一切可以美白的化妆品,她穿所有蓝色系的裙子;她在雪天里摔了一跤又一跤,只为将滑雪的姿势练到最美;她在看他打球的时候,永远不会忘了啃一个不削皮的苹果;她在日间读书,都要拉上窗帘,只为可以打开台灯;她还一篇篇地,给校报投稿,尽管每次都被无情地退回。
在我还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的身边,就出现了一个小巧的女孩。我以为真的会像他文章里写的那样,可是,却是那样迥然不同的女子:直发及腰,皮肤略黑,爱穿白色的棉布衣裙,说话的时候,有他曾说不喜欢的微凉的语气。我所有为之付出的一切改变,就这样成为虚空。
有一天,我在漫天飞舞的樱花里,又遇到他,一个人,看到我,却是神情淡然。他擦着我飞起的发稍,快要走过去的时候,我终于回转身,叫他:辰。他惊讶地回头,怔怔地看我,而后说:请问,你是谁?我们曾经认识吗?
我以为自己会像三年前的那个雨天,哭泣,却是没有想到,我在他的诧异里,笑了。阳光那么好,花香那么甜,我的笑,亦是如此地明亮芬芳。我说,呵呵,是认错啦,我们一直都是陌生人的。说完,我便迎着那柔软的樱花,开心的鸟儿一样,跑跳开了。
樱花飞尽,我的这场漫长忧伤的暗恋,也终于结束了。
两年后的同学聚会上,举杯喝到大半,突然有一个男生,走过来对我说,雨诗,你知道么,你蜜色的皮肤,俏皮的马尾,橙色的衣裙,曾是我们宿舍所有男生心里最温情的记忆呢!可是而今,你怎么把我们集体暗恋的那个小女孩,给丢掉了呢?
我以为一场暗恋,结束的时候,什么都不会改变;但不经意间,它还是那么铭心刻骨地,被青春记住,且改变了我们的年少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