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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这个词这些年被提及很多,看起来似乎是个新词,又或许是舶来品,其实都错了,“以人为本“是中国的传统词汇,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贞观十一年,马周上书李世民,其中有一句话让李世民记忆深刻,这句话是这样说的,“临天下者,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由此而来。在我看来,“以人为本“才是真正的金玉良言,比魏征老爷子那些喋喋不休的谏言更管用,更实际。以人为本说白了就是把人当人,皇帝能把老百姓当人看,那么这个王朝就有希望,一切就这么简单。难道还有王朝不把老百姓当人看?有,多了去了。在一般情况下,老百姓就是皇帝眼中的羊,而皇帝就是天底下最大的放羊人。汉代以及唐代都有一个官职叫“州牧“(职位相当于州长),刘备就当过徐州牧。“州牧“是什么意思?就是替天子牧羊的!天子是天下最大的羊倌,而官员则是天子手下的小羊倌,大大小小的羊倌联合在一起,放牧天下大大小小的羊。这是“以羊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幸好,中国大历史中有了李世民,有了贞观之治,也就有了“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把人当人,首先体现在“慎杀“,然而“慎杀“也来自不易,这是两个无辜的人用血换来的。

第一个无辜的人叫卢祖尚,时任瀛洲(今河北省河间市)州长,被杀原因:拒绝正常的工作调动。事情是这样的,贞观二年,时任交州都督的遂安公李寿腐败了,贪污了公款,李世民将他撤职定罪。这样一来交州都督就空了出来,需要一个合适的人填充上去。李世民查看官员履历,发现时任瀛洲州长的卢祖尚文武全才,清廉正直,正是交州都督的合适人选。行,就是他了。对于这次委任,李世民很看重,亲自召见了卢祖尚,当面激励了一番,说了一通“去了好好干“的话。卢祖尚感恩戴德,连连叩头称是,最后叩头谢恩退出。大家本以为交州都督的空缺将就此填上,没想到,卢祖尚在退出皇宫之后居然反悔了,理由是我有病,而且还没好利索。卢祖尚为什么要反悔呢?看一看地图我们就明白了。卢祖尚时任瀛洲州长,地理位置在今河北省河间市。而拟任的交州都督地理位置在哪里呢?今越南河内市。在那个交通基本靠走的年代,两者之间的距离怎么能说远呢?那得说是相当远。

不愿意出远门的卢州长想以有病为由拒绝去交州,然而李世民却不答应,并且让杜如晦转告卢州长,“匹夫尚且遵守承诺,何况你已经答应怎么能反悔呢?“其实李世民派去劝告卢祖尚的还不只杜如晦一个,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卢祖尚的大舅子周范。周范这个人在历史上没有什么名气,不过在当时却是李世民面前的红人之一,李世民走到哪里,周范就跟到哪里:他的任务很简单,保卫首长安全。李世民让周范再次告诫卢祖尚说:“只管去,只去三年,三年后一定征召回京,另有任命!“话已经说的很直白了,甚至把卢祖尚三年后的仕途都安排好了,再不去就是给脸不要脸了。出乎李世民的意料,卢祖尚居然不为所动,坚决辞职,宁可州长不干了,也不去交州那个或许鸟都飞不到的地方。卢祖尚说:“交州,瘴疠之地,要想身体没病,只能一日三餐喝酒,可问题是我一点酒都不能喝啊!“理由很充分,态度很决绝。几天后,李世民再次召见决绝的卢州长,当面规劝。然而即便李世民再三劝说,一根筋的卢州长还是坚决请辞,不去,就是不去。

李世民被彻底激怒了,从来没有人敢违背他的意愿,这个杠头卢祖尚居然触摸他忍耐的底线。李世民大怒,指着卢祖尚说道:“我连一个人都指挥不动,还如何主持朝政!“一挥手,拉下去,不用去交州了,就留在金銮大殿前吧。斩立决。一刀下去,卢祖尚遂愿了,终于不用去交州了,改道去了天国。事后不久,李世民后悔了,自己贵为天子怎么一点肚量都没有呢?怎么能盛怒杀人呢?以后的历史会怎么写自己?后人将怎么评价自己这个皇帝?不应该,太不应该了。此时的李世民尽管懊悔,但还没有找到症结所在,三年后,他在同一块石头绊倒,又是盛怒之下杀人,起因是一个疯子。贞观五年,河内(今河南省沁阳市)人李好德疯了,成天胡言乱语,经常说些不着四六的混帐话。这些混帐话可能有攻击政府的言论,于是被认定为妖言惑众,被收入大理寺审判。经过审判,大理丞张蕴古认定:李好德精神失常,有相关的医学鉴定,按律不应承担法律责任,随即便将这个结论上报给了李世民。疯子?精神失常?医学鉴定?哦,原来如此,那就准备放人吧。

然而就在“疯子事件“即将翻过去的瞬间,一封奏疏将原本要收尾的“疯子事件“一下子推上了高潮,这个高潮让疯子事件的定性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奏疏是时任治书侍御书权万纪上的,这个权万纪在历史上的口碑很不好,可以总结为“能吏加酷吏“,有能力,但很冷血。事实上,正是权万纪的奏疏将张蕴古逼上了黄泉路。权万纪的奏疏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三段论:张蕴古的老家在相州(河南省安阳市),需要得到地方官的照顾;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恰好是相州州长;因此张蕴古说李好德有精神病史是为了讨好老家所在地的州长,是存心包庇,办案不公。完了,神仙也没救了。

看完权万纪的奏疏,李世民又冲动了,一挥手,杀!张蕴古被斩于长安街市之后,李世民后悔了,权万纪的奏疏尽管逻辑严密,合乎情理,但是证据呢?谁能证明张蕴古确实跟李好德的哥哥勾结?怎么能因为权万纪一个人的推断就认定张蕴古有罪呢?怎么又在盛怒中杀人呢?为什么又犯了跟三年前同样的错误?不应该,不应该!思索了半天,李世民终于发现症结的关键所在:原来毛病出在死刑执行太快,快的让你连改正错误的机会都没有。即使你想改正,人头已经落地,人死不能复生的,能复生的只有哪吒。如果在死刑执行前设置几道坎,死刑执行前要多次审奏,那么或许就能最大程度避免冲动杀人。随即李世民下诏:今后有死罪案件上报的,即使是皇帝下令立即执行死刑的,也要重复报告三次。三次都批准处死的,才可以执行。这样,李世民就利用规则给自己上了三道紧箍咒,以提醒自己要慎杀。不过三审而杀的规则也没有持续多久,没过多长时间,李世民把这个规则给改了,三次审奏升级到了五次。

李世民规定,凡是执行死刑,京师地区的案件,应该在两天内分别向皇帝重复奏报五次,五次分别为处决前二日、一日分别奏报一次,处决当天重复奏报三次;地方上报的案件,应该向皇帝重复奏报三次。另外执行死刑的当天,宫廷内不得进酒肉,各机关不准奏乐(犯有十恶不赦大罪的不在此行列,十恶不赦者只需奏报一次既可执行)。自此,李世民坚定了“慎杀“的主题,每次执行死刑之前他都必须重复着同样的问题:你确定吗?真的不改了吗?你确定不改了吗?你真的不改了吗?你确定真的不改了吗?是不是有点眼熟?没错,像《开心辞典》里的王小丫,在我看来,当年的李世民或许正是在官员们的不断奏报前坚定自己“慎杀“的原则。这个原则很好,很人性。贞观四年,全国一年累计处决二十九人,数字之低,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可以名列前茅。

贞观六年,李世民又做出一个惊人之举,这个惊人之举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纵囚“事件。事情是这样的,这一年李世民来到了监狱,亲自提审了所有在押的即将处以死刑的罪犯。盘点下来,将要处以死刑的人共计三百九十人。提审完毕之后,李世民竟然提出了一个建议,这个建议令在场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朕跟你们做个约定,现在就放你们回家,明年秋后回来接受死刑,你们同意吗?“李世民满怀诚意地看着死到临头的罪犯们。三百多名罪犯面面相觑,不敢相信是真的,大家把求证的眼神转移到李世民脸上,此时李世民的脸上是坚定的神情,他的神情告诉罪犯们,“君无戏言“。这个约定就这样执行了下来,三百九十名罪犯星散而去,只留下李世民在原地沉思。贞观七年秋,三百九十名罪犯应到三百九十人,实到三百九十人,全部到齐,等候李世民的最后处决令。

李世民缓缓的抬起手,现场的空气凝固了,三百九十人在一起等待那迟来一年的死刑,他们就要等到了。“赦免,全部赦免!“没听错吧?没听错。君无戏言!自此,“纵囚“事件以约定开始,以赦免告终,李世民不按常理出牌,却赢得了更大的收益。三百九十人获得劫后余生,而李世民则获得天下人心,什么是高,这就是高。尽管史书上宣称此次纵囚事件自始至终官方没有任何监视,一切凭犯人自觉遵守约定。实际上这一定是美化历史的结果,纵囚事件说白了是一个秀,而这个秀是做给天下人看的秀。所幸三百九十名罪犯都是好演员,他们看出了李导演的本意,也看到了暗处潜伏秘密监视的眼睛。结果三百九十名罪犯加一个皇帝为全天下上演了一出“纵囚“好戏,效果很好,掌声热烈,综合评定:史上最佳政治秀。其实,真放也好,作秀也罢。不可否认的是,李世民确实做到了“慎杀“,君临天下者能做到这一点,殊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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