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九点的时候,外面下起了淋漓的小雨,晨风一个人在家里关掉了所有灯,屋里漆黑一片,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酒味。
“吱呀”一声,房门缓缓被打开,门外感应灯光透过门缝射了进来。
在刺眼的灯光与微醺的境况下,晨风打了一个哈欠,闻声望去,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此时,趴在茶几上和主人一样眯着眼睛的加菲猫“喵“了一声。
那人关上门,摸索墙壁上的开关,打开屋内的灯光,只见是一名身材修长,容貌秀美而不失朗气的女人,年纪看上去约莫四十五六岁。
“夏夏,你好啊。”那女人缓缓走向加菲,蹲下来神情温柔的与它说话。
“它不叫夏夏,叫兴兴。”晨风一把拉过雪白的毛毯蒙住头,闷闷道。
女人没有搭理,端起茶几上还剩下的半杯红酒,细细品尝了几口,笑道:“嗯,法国拉图的红酒味道就是不错。”
“你怎么来了?”晨风依旧蒙着被子说话。
那女人倒也不生气,伸手拉过毛毯,终于露出一张脸颊绯红的俊脸,看向他,笑容郎朗:“怎么,失恋了?学人家喝酒买醉?”
晨风皱着眉头,伸手欲拉回毛毯,却没得逞,女人已经在他动作之前,抢先一步,将整个毛毯从他身上扯了过去,扔在了旁边。
让人意外的是,晨风竟然没有生气,而且乖乖起身,半依靠在沙发里,揉了几下头发,淡声问道:“是顾文兴告诉你的吧。”
那女人转身去厨房倒了一杯水,笑容灿烂地递给他:“知弟莫若哥,你猜的没错。”
晨风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不客气地接过水杯,慢慢喝了起来。
“他现在是不是把我失恋的事情已经昭告天下了!”晨风放下水杯说。
女人一张俏脸盈盈生光,眼角笑意绵绵,说:“看你这调侃的劲头,估计还不能算失恋,至多是求而不得也,我见过那姑娘,还别说,有点我年轻时候的模样,尤其是那张小嘴巴,说起话来那杀伤力绝不逊于我当年,我喜欢。”
“你什么时候见得她?”
“下午,我让文兴开车带我去学校门口堵她去了,不过我掩藏的特别好,坐在车里,没让她发现我。”
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闻言,一激动,晨风刚喝到嘴巴里的水喷了出来,洒了一桌子。
女人一脸嫌弃地抽了几张纸巾给他:“看来,还真要给你找个女人好好管管你。”
“你还是多操心操心文兴吧。”
“别老你你的,叫妈。”
“你也不怕我把你叫老了么?”
女人挥挥手,“我不嫌弃,我就喜欢听,文兴,我是指望不上抱孙子了,你可是寄托着我们顾家全部的希望。”
“别,担待不起,他知道你来吗?”晨风神情变得严肃。
“当然不知道,为了不给你惹麻烦,我偷偷过来的,不然,你爸爸肯定让我把你们俩揪一个回去。”
“他……他身体还好吗?”晨风声音很轻,但女人还是听到了。
“放心吧,好着呢,老佛爷身体也很好。我这次可是带着老佛爷的懿旨来的。”
晨风挑起眉头,问:“你不会告诉我,你这次是专门为了我的事情来了的吧。”
女人瞥向他,含着灿笑,“答对了,你的情敌太强劲了,连我差点沦陷了,所以就靠你一个人单打独斗,我怕我儿媳妇成为别人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