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就是这样的。
你认识了他(她)以后,就是想介绍给自己的家人、朋友们也认识认识。
你对他(好)的时候,也希望自己的家人与朋友们也跟你一样。
不然。
你就会觉得不开心,甚至还会感到有那么一点点的难过。
李阳看着在自己对面并肩而坐的唐若与范云,她总觉得唐若与范云的每一个动作中,每一个看着对方的眼神里,都有点什么。
这种什么,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李阳却能感觉得到。
这种感觉应该就是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其中两个人相互之间对另一个人流露出来的,一种有别于自己,更亲密一些的感觉。
这种感觉有时候,是让人很不舒服的,恨不得立刻摔门而去离开他们的。
当然。
若不在意,就不生气。
生气了,证明多多少少还是会在意的。
就像李阳这样,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在意的,甚至这种在意,已纯粹越过了范云,而变成了她与唐若之间某种意义上的较量。
而范云,无论他是个人,还是个布娃娃,似乎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范云并不懂这些。
女孩的心事男孩你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范云又开了两瓶啤酒,他将其中一瓶搁在希刚面前:“再喝一瓶,喝完散了。”
希刚点点头:“好,最后一瓶。”
他直了直腰,将身子往后一些,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睛看着烧烤台里的烤肉与蔬菜。
范云悠悠问道:“希刚……你那个女朋友,彻底分了吗?后来有没有联系过?”
希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嗞……哈,也说不上彻底不彻底,但是,我跟她是不可能的了,她五一就要结婚了……”
“那你应该是去找过她吧,她说什么了吗?”范云问道。
希刚看看范云,又看看唐若,大概他觉得唐若也不是外人吧,本想咽回去的话,还是说了出来:“我是去找过她,找她的时候我还搂过她,但是,一搂她我就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彻底完了。”
希刚话里的意思。
范云不懂。
李阳也不懂。
但是唐若懂,方科应该也懂。
那姑娘还允许希刚搂她一下,那只是代表她用这一次搂抱,将两人之间的关系做一个终结。
希刚搂向她的手臂,其实正是为一段感情的结束,划出的句号。
——不拒绝你的搂抱,是希望你能自知。
“那天下午,我请她到兴兴饭店去吃的饭,点了七八个菜,没有叫酒。
我知道我们之间完了……一桌子菜,她都没怎么动筷子,我也没吃几口,说实话,根本吃不进去。
后来,出了饭店的门,她告诉我,她五一劳动节就结婚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通知,当时,我也没有祝福她。
真的,她告诉我这样的结果又有什么用呢?”希刚语速开始快起来,他的声音跟心事一样有些起伏不定。
范云看着亲爱的战友,心中有些为他难过。
范云知道,曾经,希刚是很爱那个姑娘的,不然,他不会一个人跑到树林子里哭个不停,害得自己也陪他哭了一场。
范云以为希刚应该从这段感情中走出来了,不过,今天看他这个模样,似乎,希刚走得并不那么的彻底呀!
但是,这种事情,谁又能帮得上他呢?
恐怕没人能帮得上他,或许只有他自己才能帮得上自己,当然,如果有奇迹发生的话,也包括曾经的那个她。
范云与希刚同时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范云安慰着希刚:“这只能证明她和你没有缘份,没有缘份的事情,强求不来啊!”
希刚一仰头:“不说了,说也没用,别人都已经准备结婚了。
现在我也没想别的,好好上班,积极工作,如果可能的话,熬几年,争取从辅警转成合同制的。”
范云用“干杯”表示了理解。
他看了看已经差不多吃饱了,左手撑着下巴看他与希刚聊天的李阳:“你呢?李阳,收费站上班好不好玩?”
李阳咬着舌尖道:“好玩什么呀,成天坐在亭子里,闷都快闷死了,不能看书,也不能听歌,从早到晚都是汽车轰隆隆轰隆隆的,烦人。”
范云点点头:“那倒也是。”
话题扯到了自己身上,李阳要是不发点牢骚,那多对不起范云:“特别是有些司机,一些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是色迷迷的,有时候真想把他们眼珠子抠出来。”
天!
看看怎么了?看看代表你长得好看呐!
范云笑道:“那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了,可以代表咱们兴安姑娘,要是你长得跟她一样,人家才不会看你呢!”
他随手一指远处那一桌。
李阳的眼光不由自主跟过去了。
唐若也看过去。
对面那个女人,就算是“你行,你来写”那种杠精的笔,也不太好形容她的尊容。
如果抓重点讲。
看上去挺像个男的,不!应该就是男的——倘若没有她头上蝴蝶结的话。
李阳咯咯笑了:“范云,我觉得她和你倒是天生一对!”
唐若微微一笑:“我也这么觉得,看上去跟他就像一对双生子。”
范云摸了摸自己的脸:“像吗?你看着像吗?不像吧!”
话说。
男人在这种时候,都会变笨一些的,范云是听不出唐若与李阳有什么话音来的。
希刚举起杯子:“来,范云,喝了这杯,散了。”
“好。”
范云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他站起身,快步走到收银台,跟老板结了帐。
希刚本来想付钱的,被范云捺住了手:“说好的,我请你和李阳的……”
行吧!你请就你请。
出了烧烤店,希刚和李阳走了。
范云看看唐若,想起坐过山车的时候,把她的腿给撞淤青了,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他指指店门口不远处树下的一排不锈钢凳子:“到那儿坐一下,休息一下再走吧!”
唐若点点头:“好!”
等唐若坐下去后,范云蹲了下来,仰脸看着她道:“我看看你的腿吧,今天磕得那么厉害,不知怎么样了!”
他把唐若的裤脚卷起来,看了看,感觉那淤青的面积更大了。
范云轻轻摩挲了一下唐若的伤处,用手指试探着压了压。
“疼!”唐若一皱眉。
范云忙收回手:“你在这坐下,我去买点药来,给你擦擦。”
他也没等唐若回答,快步走到前面几步之遥的一家药房,买了一瓶红花油,出来了。
范云把唐若的裤脚再挽高一点,又从瓶中倒了一点红花油在唐若的淤青处,然后用右手食中与无名指搓着。
一开始范云搓得很轻,但很快,边搓边问唐若:“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唐若皱皱眉头:“感觉很烫,像火烧的一样!”
烧就对了。
范云又倒了一点红花油在右手掌心,稍微搓散一点,然后手掌对准唐若小腿上的淤青,掌心轻贴着开始发力,一口气,搓了一百多下。
搓得范云脑门上都见白毛汗了,这才作罢。
搓完了,他再次试着压压那块淤青:“感觉怎么样?”
唐若咬着嘴唇:“感觉没有刚才那么痛了,你擦的药还挺有效果的。”
范云一笑:“我们以前训练,经常挂点小彩,磕了碰了的常事,完了弄点红花油搓一搓,效果很好的。”
唐若也不清楚他所谓的效果很好的,是怎么个好法的。
不过,那块淤青被范云搓过之后,她感觉那儿有点火辣辣的,确实没有一开始那么疼了。
她自己伸出手指压了压,嗯!范云的治疗有效果。
范云扯了点纸巾,把唐若皮肤上沾的红花油擦了擦,然后替她把裤脚放了下来。
唐若看着他蹲在自己面前,聚精会神替自己擦药,抻裤脚的样子,感觉心里甜甜的。
她把范云的背包往旁边推了推:“坐会吧。”
范云挨着唐若坐了下来,他伸出一只胳膊,将唐若朝自己揽过来一点,让自己的右腮贴着她的额上,心中,幸福无限。
此时。
夜空中,一架飞机正闪着夜航灯从小城的上方飞过。
再看看,远处是浩瀚的灿灿星河,星河里,每一颗星星都俏皮地眨着眼睛,注视着人间,与小城的灯火遥相呼应。
行道树投下巨大的影子,仿佛想藏住范云与唐若,让他们偎得近一些,再近一些。
此时的范云,觉得唐若就像万里桥畔的那道堤岸,正在紧紧偎依着他这条河奔流。
她就像璀灿的北极星一样,而自己,则是那只小勺子,围着她,护着她。
而他所做的这一切。
都。
无师自通。
心甘情愿。
范云觉得和唐若这样坐下去,真想坐到地老天荒,坐到海枯石烂,坐到他肚子里的形容词都用完了,也不能完全形容出来的那种偕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蹉跎。
唐若从他怀中轻轻挣开了,她眼波如星,脸庞似月,看着范云,范云乜斜了一下两边,趁着无人,深深在唐若的唇上吻了吻。
甜。
范云送唐若回去的。
她说今晚不回自己家了,直接回马雪莹家算了,明天早上可以睡个懒觉,然后起来再带马雪莹去上英语班。
本来唐若不想让范云送她的,等下他送完了自己,又要折回宿舍,没必要,这是城中心,又不是回她那个到了晚上连路灯也没有,四处都黑麻麻的家。
但范云坚持要送她:“我送你到楼下,看你上楼我就回去!”
拗不过他。
不过唐若不生气,心里反而甜丝丝的。
那是范云在关心她。
两个人坐了一辆“慢慢摇”,范云握着唐若的手,两个人的心中都温馨无限。
不大一会儿,就到了马雪莹家的大院。
这几天,方科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没再纠缠唐若了,甚至,连人也看不到了。
不过,他这个样子,倒让唐若心中有一些不安。
唉!管他干什么。
范云站在马雪莹家楼下,在心中默数着唐若上楼的脚步,一直等到唐若与马雪莹卧房的灯亮了,他这才转身离开。
刚出大院,唐若的短信息就来了:回去睡觉吧,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想你的!范云情不自禁亲了一下手机的屏幕,只因那儿有唐若两个字,还有那句我会想你的!
范云步行回宿舍,他不着急,步行的时候,他正好可以仔细回味一下今天发生的这梦幻般的一切。
他淘气地从地上用力一跳,跳上了一个足足有一米多高的水泥台子,然后走到尽头,“通”的一声跳了下来。
旁边一个煤气代充点的老板急忙从里面钻了出来,大概,他是以为自己的店面被某个怀疑他缺斤少两的顾客给砸了呢!
当他看到不过是一个二愣子从水泥台上跳下去了,于是嘴里不知道嘟囔了一句什么东西,又缩回店里去了。
范云沿着一条小巷回去的。
小巷里有两三家开商店的老板,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还在坚守着铺面,等待着最后一个不关铺子绝不会来的客人。
前面一个卖肉菜的小档口,老板弯着腰,正将养鱼的大铁盆拽进房中,而他的老婆,则正将那些没有卖完的土豆洋葱什么的东西,用几个化肥袋子盖着。
平时,这些司空见惯视若无睹的东西,今晚落在范云的眼中后,让他觉得格外亲切。
他甚至在路过那个扯盆子的男人时,还微笑着跟那个男人说了一句:“收档了啊!”
那个男人忙抬起头,“噗”的一声将咬在牙齿间早已燃尽的烟头吐掉,并回了范云一个笑脸:“嗯,收了!”
他的脸上略有疑惑。
直到范云走远了,他仍未想起这个跟自己打招呼的小伙子,究竟是个生人又或熟客。
范云穿出这条巷子,来到了大街上,开在宽阔大街上的那些KTV门面上的霓虹灯,不停闪烁,此时,一些人已经开始了另一种灯红酒绿的生活,有家生意好的娱乐场所——大富豪夜总会,一辆载着年轻人的“慢慢摇”刚刚停稳,就跳下来了几个姑娘小伙,嬉笑着走了进去。
一辆刚走。
又来一辆。
说实话,范云对这些不感兴趣,勉强去过几次,还是希刚与李阳硬拖着去的,一次是李阳过生日,一次是希刚想聚一聚,还有几次,因为什么范云都忘了。
范云不是特别喜欢热闹的人,又或许说,他其实是一个慢热的人,如果想让他彻底放飞自己,那得先让他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