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元年(58年),东海王刘强忧郁而死,而荆不得志,遂借西羌反乱之机,“私迎能为星者与谋议”,以再图反乱。明帝闻之,“乃徙封荆广陵王,遣之国”。次年,梁松“数为私书请托郡县”,明帝下诏免松之官。及四年冬,松“县飞书诽谤”朝廷,明帝下令将他处死,其弟竦、恭坐徙九真,广陵王刘荆失去了依恃。但荆反心未改,复以“貌类先帝”,呼相工曰:“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明帝“复加恩,不考极其事,下诏不得臣属吏人,唯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然而刘荆依然不改,于永平十年复“使巫祭祀祝诅”,再四谋反。在此情况下,明帝诏令诛之,荆被迫自杀。至此,山阳王刘荆谋反数四,历经十余年,终告结束。
永平十三年(70年),光武第三子楚王刘英造逆谋反。刘英为许美人所生,少时“好游侠,交通宾客,晚节更喜黄老,学为浮屠斋戒祭祀”。永平八年,明帝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托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明帝诏报不以为罪。云:“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咎?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但此后不久,刘英“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以为符瑞。”
永平十三年,男子燕广告刘英与渔阳王刘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图谶,擅相官秩,置诸侯王公将军二千石,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乃废英,徙丹阳泾县。次年,英至丹阳,自杀,国除。而“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杰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牵连入狱者上万人。直至章帝建初二年(77年),此事才算真正了结。
在楚王英被告谋反的前后,郭后所生济南王康也阴谋反乱。刘康为光武第五子,“在国不循法度,交通宾客”,后有人上书告康“招来州郡奸猾渔阳颜忠、刘子产等,又多遗其缯帛,案图书,谋议不轨”,事下考,有司举奏之。明帝以亲亲故,不忍穷究其事,但削祝阿、隰阴、东朝阳、安德、西平昌五县。此事未载明是否坐徙宾客,但从楚、济南之狱皆涉及渔阳颜忠来看,很有可能是楚狱引发出来的,或者说康、英二人系共谋反乱,故楚狱中所牵连的诸多人等也当有济南王康之一部分。至建初八年(83年),章帝复还所削地,而康“遂多殖财货,大修宫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厩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顷,奢侈恣欲,游观无节”。至和帝永元初,国傅何敞以其“骨肉之亲,享食茅土,当施张政令,明其典法,出入进止,宜有期度,舆马台隶,应为科品”上书谏之,但康仍“尊贵骄甚”,“触犯防禁”而“终不能改”,以此表示与朝廷抗衡。
永平十六年(73年),郭后所生淮阳王延造逆谋反。刘延为光武帝第七子,本“性骄奢而遇下严烈”,早在建武末“王新归国”时,即以“宾客放纵,干乱法禁”,而被国相张歆“入宫搜捕”。及至永平十六年,有人上书告刘延与姬兄谢弇及姊馆陶主婿驸马都尉韩光“招奸猾,作图谶,祠祭祝诅”,事下案验,光、弇被杀,“辞所连及,死徙者甚众”,司徒刑穆也下狱死。
有司奏请诛延,明帝以其罪薄于楚王英,故特加恩,“徙为阜陵王,食二县”。然而延既徙封,“数怀怨望”,至建初中,复与子鲂造逆谋反,被人所告,有司奏请槛车征诣廷尉诏狱,章帝下诏责之曰:“王前犯大逆,罪恶尤深,有同周之管、蔡,汉之淮南。经有正义,律有明刑。先帝不忍亲亲之恩,枉屈大法,为王受愆,群下莫不惑焉。今王曾莫悔悟,悖心不移,逆谋内溃,……朕恻然伤心,不忍致王于理,今贬爵为阜陵侯,食一县”,并“赦鲂等罪勿验,使谒者一人监护延国,不得与吏人通”。按此,章帝将延比之管、蔡、淮南,则反势尤明而规模也较大,只是因为“先帝不忍亲亲之恩”,章帝“不忍致王于理”,才从轻处罚了。至此,光武四子逆谋反乱,历时二十余年,终算划上了一个句号。
然而就在此时,名将马援即已看出将来是非出问题之不可了。《后汉书·马援传》载,时王莽后裔王肃常“出入北宫及王侯邸第”,援谓司马吕种说:“建武之元,名为天下重开。自今以往,海内日当安耳。但尤国家诸子并壮,而旧防未立,若多通宾客,则大狱起矣。卿曹戒慎之!”也就在这种情况下,建武二十四年,刘秀诏有司“申明旧制阿附蕃王法”,对诸王开始进行限制。但尽管如此,具体的制度始终也未建立起来。如建武二十八年,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这说明“阿附蕃王法”只是限制“阿附”者而已,而“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并未严禁,否则也就无须提出“宜可分别”之建议了。又如光武崩时,诸王与皇太子“杂止同席,宪章无序”,“藩国官属出入宫省,与百僚无别”],也表明有关制度始终未曾健全起来。
然而在建武二十八年郭后死时,刘秀却突然对他们予以沉重的打击。致使沛王辅被捕入狱,诸王宾客坐死者数千人,郭后、许美人所生诸王皆被遣就国。这种突然袭击的方式,不仅使诸王感到难以接受,而且连刘秀自己,事后也不能不承认:“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感到有点欲擒故纵之意味了。
及至中元二年刘秀驾崩,山阳王刘荆给前太子刘强写了一封别有用心的信。其曰:“君王无罪,猥被斥废,而兄弟至有束缚入牢狱者。太后失职,别守北宫,及至年老,远斥居边,海内深痛,观者鼻酸。及太后尸柩在堂,洛阳吏以次捕斩宾客,至有一家三尸伏堂者,痛甚矣!……上以求天下事必举,下以雪除沈没之耻,报死母之仇。精诚所加,金石为开。当为秋霜,无为槛羊。虽欲为槛羊,又可得乎!……愿君王为高祖、陛下所志,无为扶苏、将闾叫呼天也。”
明帝即位以后,对于这种尖锐的矛盾,本应采取缓和的措施,因为东汉诸王本无治民之权,弄兵之柄,不仅与西汉前期的诸王已有很大不同,而且在“地位上与西汉末期的王亦大异其趣”了。然而明帝却越加“严切”,对诸王予以更苛刻的约束和限制。
也正因为这样,楚王英在明帝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时,惶惶不安,无罪而奉黄缣白纨“以赎愆罪”,北海王睦以“法宪颇峻”,在岁终遣使奉璧朝贺时,不敢称“忠孝慈仁,敬贤乐士”,而叹曰:“子危我哉!大夫其对以孤声色狗马是娱是好,乃为相爱”,以避免明帝之“疑忌残忍”。在这种情况下,又岂能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建武十五年,刘秀封其子皆为公。十七年,除阴后所生临淮公衡已卒外,皆进爵为王。其各封多少虽无所考,但分封不公却是事实。如楚王英,以“母许氏无宠,故英国最贫小”就是一例。
建武二十八年,刘秀以强“废不以过,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合二十九县”;
建武三十年,刘秀在打击诸王后,为缓和矛盾,增封楚王刘英二县;济南王康六县;淮阳王延四县;至永平二年,明帝增封阴氏所生东平王苍五县,琅邪王京六县。可见沛王辅、山阳王荆皆未增封,而楚王英、淮阳王延虽有增封,也仍不如他国为多,——封邑多少是有差异的。
郭后未废时,后弟郭况及后族之家皆奉遵绳墨,无党势之名,而当阴氏立为皇后,光武“日虑明帝之不固,而倚阴氏以为之援”。如令阴后兄阴识为执金吾,“帝每巡郡国,识常留镇守京师,委以禁兵”,阴后弟阴兴为卫尉,亦辅导皇太子。及建武二十年,光武“风眩疾甚”,复以兴领侍中,并“欲以代吴汉为大司马”。而阴氏“以外戚贵盛”,则往往交结宾客,“多犯吏禁”。如《后汉书·虞延传》载,建武二十四年,阴氏客马成“常为奸盗”,被洛阳令虞延收考,信阳侯阴就“屡请”不能,遂“乃诉帝,谮延多所冤枉”,至永平中,虞延为司徒,阴氏复设下圈套,将他害死。此外在《后汉书》之《冯衍传》、《朱晖传》、《乐恢传》及《逸民·井丹传》中,也皆有阴氏“以外戚贵显”交结宾客、干乱法禁之记载。然而在建武末光武大会百官、诏问谁可傅太子时,“群臣承望上意,皆言太子舅执金吾原鹿侯阴识可”,可见阴氏的势力已是很大了。因此及光武崩时,山阳王刘荆假郭况书与强以谋逆造反,也便十分自然的了。
建武二十八年,刘秀诏捕诸王宾客,“坐死者数千人”,楚事发觉后,“坐死徙者以千数”,牵连入狱者上万人,淮阳王延谋反发觉,“坐死徙者甚众”等等,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士人。亦或“改变名姓,以逃其祸”,再度鼓荡起久已沉寂的隐逸风尚。因此,在这个方面来说,也不啻是一场深重的灾难!呜呼!光武以一念之差,而酿成百年之祸矣。
郭氏虽然不是明帝的生母,并且,被刘秀废除皇后地位,可是明帝对郭氏家族的成员并不歧视。《后汉书·皇后纪上》说:“显宗即位,(郭)况与帝舅阴识、阴就并为特进,数授赏赐.恩宠俱握。礼待阴、郭,每事必向。”又如明帝异母弟楚王刘英“造作图书,有逆谋”。事情查明后,“有司奏,……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乃度矣,徒丹阳径县,赐汤休邑五百户。
光武帝时,对同姓宗室王限制比较严格。自己的10个儿子虽然都封王,但不让他们就国。都集中到洛阳。而且封地都很小,较之西汉的同姓王差得很多。而且在郡国内,没有任何实际的权力。光武死后,明帝即位,诸王才开始到自己的封地去。
明帝的同母弟刘荆,是光武诸位皇子中比较有才能的一个,他给废太子刘疆写信,说他无罪被废,应该从自己的封地东海起兵,象汉高祖那样取天下,即皇位。刘疆接到书信后吓坏了,马上把信交给明帝。明帝没有追究此事。后来羌人和东汉作战,刘荆又四处活动。明帝又让他去封地。去了封地,他问相士,我长得象先帝,先帝30岁当皇帝,我今年也30,可以起兵吗?吓得相士赶快告诉郡国的官员,刘荆害怕,自己把自己投进监狱。明帝又没有追究。后来刘荆又使巫祭祀祝诅,被郡国的官吏报告,惶恐之下自杀。
光武帝许美人所生的楚王英,在明帝当太子时就和明帝关系不错。刘英结交宾客,又在封国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积极准备造反。被一个叫燕广的人告发,有司奏情要求诛杀他,明帝不忍,只是把他罢免流放,后来刘英自杀。明帝发现刘英结交士人官吏的名录,为此兴了大狱,株连了很多人。
郭皇后生的两个儿子刘康和刘延也在封国结交宾客,图谋不轨。但因为不象刘荆,刘英那么严重,所以只是被削减封地。这些宗室王无法成功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们根本不掌握封地的兵权。所以不可能象前汉七国之乱那样成气候。另外,封地的国相和官吏都是受皇帝委托监督他们的。其实每个朝代的前几代皇位继承人之间,竞争都很激烈。到了后期就不明显。
明帝即位后就一该光武为政时的柔道,而大刀阔斧地代之以刚猛。明帝根据光武生前的意思,画28将于云台,但对自己的岳父马援却不予收入,这就给大臣们一个信号,就是自己要限制和约束外戚。而且,他在位时,他的三个大舅子,小舅子马廖,马光,马防都位不过九卿。
随后他就开始处理外戚和豪强们。32功臣之一,纳河西五郡给光武帝的窦融,为人不错,但不善于约束自己的家人和子弟。结果子孙多不法。窦融从兄子窦林坐欺罔及臧罪,下狱死。窦融的长子也是光武的附马窦穆,因为封地离六安国比较近,就想占据六安,于是假传阴太后的旨意,让六安侯刘盱休妻,而娶自己的女儿。后来此事被明帝知道,窦穆被免官,窦氏人中,除了窦融留京,全被迁回故郡。窦融也被明帝斥责,吓得窦融也辞职回家养病。窦穆等后来被赦免,允许回京城居住,但明帝派人严格监视他们。窦穆心怀不满,口出怨言,又贿赂官吏。结果他和两个儿子窦宣,窦勋都死在狱中。多说一点的就是,窦勋的儿子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外戚窦宪。太后阴丽华的弟弟阴就的儿子附马阴丰,杀了公主。虽然阴太后还在,但明帝也不徇私情,将阴丰杀死。阴就夫妇也自杀。明帝又杀了河西功臣梁统的儿子,同时也是自己姐夫的梁松,原因后汉书上说的是,松坐怨望、县飞书诽谤。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梁松就是当年构陷明帝岳父马援的主凶,另外他还是光武遗命辅政的大臣。东汉12帝,只有明帝朝对外戚和功臣的限制,打击最严苛。向使东汉全是象明帝这样的皇帝,又岂有戚宦弄权。
明帝是东汉时期一位有作为的皇帝。薛莹《汉纪》对他极力称赞,说他“及临万几,约身率礼,恭奉遗业,一以贯之,虽夏启,周成继体持统无以加焉”。范晔《后汉书》评汉明帝,执法严明,严于驭下加强皇权、整顿吏治固然取得了显著的政绩。但执法过严,以致发生冤狱,如楚王刘英案件株连而死者竟达数千人之众,这也是明帝政治的弊端,范晔《后汉书》所谓“弘人之度未优”这个批评基本上是符合历史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