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允禩集团是一个庞大的政治势力,其成员有部分宗室与朝廷大臣,还有他们弟兄的下属人员,至于追随或同情者尤多。为此案及与此案有联系而被处死的“康熙旧臣”达数百人之多!如加上受株连没被处死而遭各种处分的,包括其家属,其总数何止千人!显见该集团人数之众,实力之雄厚。故其影响不可低估,如若得势,必能左右朝政。这个集团的存在,已构成一股强大的政治离心力量,不仅危及君权的专一,也危及中央集权的正常运行。但貌似强大,实则很虚弱。从一开始,他们就处于世宗的高度警惕与严密监视之下,迅速被分化、隔离;而允禩等人毫无作为,既没有密谋设一计予以反击,也没有利用手中的部分权力和掌握的军队加以要挟,因而没有大动干戈,少见刀光剑影,却是任凭世宗宰割,不到四年,就烟消云散,一个庞大的政治势力不复存在。不管世宗采取何种方式处置,甚至不惜以极端的手段加以消灭他们中的部分成员,其结果,还是加强了君主专制,保持了最高统治集团的一致,避免了分裂,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继续沿着圣祖开创的道路向前发展。后来的事实,无可争辩地证明了这一点。
雍正三年,阿灵阿、鄂伦岱二人原系允禩等的党首,罪恶至重,因为是国戚,从宽发往奉天。雍正四年(1726)正月,世宗召诸王大臣宣布允禩、允禟罪状,大意是:三年以来,宗人府及诸大臣劾奏的极为繁多,世宗百端容忍。圣祖在世时,允禩竟将圣祖御批烧毀,外间还有“十月作乱,八佛被囚,军民怨新主”的谣言,并在各处粘贴妖言,“内云灾祸下降,不信者即被瘟疫吐血而死等语”,这些显然是允禩等捏造出来。谕中又有这样的话:“及看守之日,向太监云:我向来每餐止饭一碗,今加二碗,我所断不愿全尸,必见杀而后已。“(见《永宪录》)可见这时允禩已被拘禁,他自己知道不可能“全尸”而终。最后,上谕以允禩断不可再留于宗室之内,革去他的黄带子清代宗室皆系金黄带。改为民王非宗室的王。后又削去王爵,交宗人府圈禁高墙。
年羹尧,汉军镶黄旗人,父遐龄官至湖广总督、遐龄女事胤禛潜邸,后为雍正皇贵妃。年羹尧在康熙时任四川巡抚、定西将军,在青藏有军功。雍正继位,召抚远大将军允还京师,命羹尧管理大将军印务。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以羹尧《贺疏》中将“朝乾夕惕”写为“夕惕朝乾”,而兴文字狱,命罢其将军,尽削其官职。“朝乾夕惕”出自《周易》,是勤勉努力、只争朝夕的意思。雍正认为,年羹尧故意这么写,就是不想把“朝乾夕惕”的美名给自己。同年,定年羹尧92款大罪,其中有32条都够杀头。最后令其在狱中自裁,斩其子年富,余子年15岁以上者皆戍极边。
隆科多,曾祖佟养正本汉人,姓佟氏。养正次子佟图赖之女为圣祖生母孝康皇后,圣祖孝懿皇后则为佟图赖的孙女,也即孝康后侄女,两朝全盛之国戚出于一家。世宗即位后,下谕:嗣后启奏处,应书舅舅隆科多。又在年羹尧奏折中批云:“舅舅隆科多,此人朕与尔先前不但不深知他,真正大错了。此人真圣祖皇考忠臣,朕之功臣,国家良臣,真正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希有大臣也。”
可是当年羹尧在狱中被迫自戕后二年,即雍正五年(一七二七)冬,隆科多也被永远禁锢,禁所在畅春园附近,可能是要他在园外思过。所谓永远禁锢,也便是要他命归禁所。
隆科多固然有专擅揽权地方,如对皇子的傲慢,铨选官员,自称佟选,以及贪赃勒索等等,但这在当时权重势盛的满大臣中并非个别,即便受到处分,何至非永远禁锢不可。据萧奭《永宪录》卷四:雍正四年,怡亲王允祥劾吏部尚书隆科多婪赃诸罪。而世宗又好抄家,同卷《禁造流言非议朝政》条,载上谕云:“朕即位以来,外间流言,有谓朕好抄人之家产,轻信风闻之言,以为用舍。不法之人原有籍没之例,朕将奇贪极酷之员没其家资,以给赏赉,尚保全其性命妻子,不过使人知敬畏。”隆科多当然很敏感,所以早已把财产分藏到亲友处和西山寺庙中。还主动提出辞去步军统领职,世宗则在朱谕中说:“朕并未露一点,连风也不曾吹,是他自己的主意。”但世宗内心中倒是不愿隆科多担任下去,至雍正三年,乃解除他的步军统领之职。当议政大臣奏劾隆科多时,他还在东北勘议俄罗斯边界,世宗说:“俄罗斯事最易料理,朕前遣隆科多前去,非以不得其人,必须隆科多而使之也。特与效力之路以赎罪耳。”乃命他速即回京。
经过诸王大臣的审问,所议之罪有四十一款,这里选录下列几款:
1、私钞玉牒,收藏在家。
2、妄拟诸葛亮,奏称:“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时。”这是属于大不敬之罪。古代以大不敬为十恶之一,也是皇权至上的产物。
3、圣祖升遐之日,隆科多并未在皇上(指世宗)御前,亦未派出近御之人,乃诡称伊身曾带匕首以防不测。
4、时当太平盛世,臣民戴德,守分安居,而隆科多作有刺客之状,故将坛庙桌下搜查。这是属于欺罔之罪。
5、皇上谒陵之日,妄奏诸王心变。这是属于紊乱朝政之罪。
6、交结阿灵阿、揆叙,邀结人心,曲庇菩萨保。这是属于奸党之罪。
7、自知身犯重罪,将私取金银预行寄藏菩萨保家。这是属于不法之罪。
年羹尧和隆科多同为世宗亲信,但两人间却有矛盾,年看不起隆,说是“极平常人”,阿灵阿、揆叙都曾向圣祖推举允禩为皇太子,他们生前未曾被治罪,世宗登位后,却在阿灵阿墓碑上改刻“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在揆叙墓碑上改刻“不忠不孝阴险柔佞揆叙之墓”。
雍正深恐他拥兵在外,易生事端,以治丧的名义,把他调回北京,然后,把其同党老弟允禟调出北京,派往西宁。至四月,借安葬圣祖梓宫于景陵,命其党羽、自己的三哥诚亲王允祉留下,不得回京。此时,已经回京的皇十四子允禵已经奉命在圣祖陵寝附近守灵,允祉与允禵分兼文武之才,为父亲生前所的汤泉地方居住器重,在朝中也享有威望。世宗将他们调离北京,去看护父亲的陵寝,明明是贬斥,虽保留王的爵位,在政治上已无所作为。经此调动,以允禩为首的政治集团四分五散。世宗公开了他的这一意图:“朕即位以来,离散伊党,令居远地,惟望伊等。
年羹尧原属雍王府的旧人,二人关系密切,世宗即位,他有拥戴之功,受命赴甘肃后,以钳制抚远大将军允禵。后来以平定青海的功勋受封为一等功。世宗赏给他金黄服饰、三眼花翎、四团龙补;其子年富封为一等男爵,其家奴魏之耀赏四品顶戴。后来又委任他为陕总督,兼甘肃的军政大权。他自恃受宠,陕、甘、川三省军政大权在握,这些恩宠荣耀可以说前所未有,时间一场,年羹尧宠极生骄,他变得骄横跋扈,目空一切。他进京觐见时,面对在广宁门外跪迎的公卿大臣,骑马而过“毫不动容”,王公有下马问候的,他也只点点头而已。朝中大臣给一个外省总督下跪迎接,既无前例,也从无此项规定。及见世宗时,他在“御前箕坐,无人臣礼。”这一些早就引起世宗的注意,还在雍正二年时,世宗已看出年羹尧、隆科多“大露作威福、揽权势光景”,并特别授意朝部分大臣“皆当疏远之”,使之自然醒悟,否则,“此二臣将来必至不能保全”。
但是不知道年羹尧本来性格粗豪不羁,还是他对自己的官场策略很有信心,反正这一切都没有引起他的重视,他还是我行我素,依然如故。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年羹尧的问题开始公开败露。他在“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奏贺本中,误将“朝乾夕惕”写作“夕阳朝乾”,而且奏本“字画潦草”,世宗勃然大怒,认为年羹尧应付差事,敷衍了事,缺乏最起码的责任感,斥责他“自恃己功,显露不敬之意,其谬误之处,断非无心!”四月,世宗向大学士们公布年羹尧的罪状:推举庸劣的胡期恒为山西巡抚,妄参道员金南瑛等人;青海蒙古饥馑,隐匿不报等等。世宗说:年“从前不至于此,或系自恃已功,故为怠玩……如此之人,安可仍居川陕总督之任!”就将他调离陕西,补授杭州将军,但年羹尧得此命令,仍然眷恋川陕总督之位,迟迟不肯动身,亦不愿意交大将军印,还希望世宗改变主意让他留任,在赴杭州上任途中,又在河南仪征观望不前,幻想世宗回心转意,把他再调回来。世宗非常生气,严令他不得逗留,速赴杭州上任。
但是,为了安慰自己昔日的部属,世宗还是几次命他回奏,对自己的问题进行澄清辩护,但年羹尧不知什么原因,说话支吾,前后矛盾,还避重就轻,不肯认错。世宗不得已,遂通知有关部门成立专案小组调查年羹尧的问题。十二月,议政王大臣与刑部正式提交关于年羹尧问题的调查报告称:“年羹尧反逆不道,欺罔贪残,罪迹昭彰。”弹劾及提供罪证的案牍,如“邱山之积,罪恶逾溪壑之深!”其罪状可以说集天下权奸于一体,计有:大逆、欺罔,僭越、狂悖、专擅、贪黩,侵蚀等等,获罪之多,实属惊人。另外,他在经济方面的犯罪,也有实物或贪占银两为证,如接受经他题补官员的感谢银为40余万两,勒索损纳人员额外银24万两,私占咸宁等十八处盐窝,勒令四省効力人员每人4000两,侵用康熙六十年四川至雍正三年军需,数额特别巨大等等。年羹尧还经营房地产、典当、贩卖马匹、木材,所得不义之财不可胜数,称他为贪得无厌的一点也不过分。在政治上,他借手中的封疆大权,专擅国事,形同割据,如一独立王国。形成了一个以年羹尧为首的贪污大集团,最终年羹尧被迫自杀,年羹尧集团土崩瓦解。
在处理了年羹尧之后,隆科多的不法案件再次震惊了朝野。因为隆科多是个非同凡响的人,他的妹妹系世宗嫡母,世宗即位,其母则位居皇太后,隆科多被世宗称为“舅舅”,在廷臣奏本中凡涉及到他,都须书写“舅舅隆科多”,以示尊崇。雍正二年六月,他盛赞隆科多为“圣祖皇帝忠臣,朕之功臣,国家良臣,真正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稀有大臣。”隆科多荣崇之极,无以复加。是时,隆科多主内,年羹尧主外,两人并驾齐驱,同为世宗依赖的国家两大柱石。很不幸,隆科多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铸成大错,与世宗严加整顿吏治背道而驰。世宗就已发出警告,此后,也屡加提示,给予公开批评,隆科多并不知改正。雍正五年(1725年)十月,在充分查证事实后,由顺承郡王锡保等出面,给隆科多定罪四十一款,包括大不敬之罪、欺罔之罪、紊乱朝政之罪、奸党之罪、不法之罪、贪污之罪。前四项罪,大抵都属擅权作威福,与君权抗衡,结党营私的性质。最后项是不法与贪污罪共二十三款,所占比重最大,已超过全部罪行的一半,均属经济犯罪,如贪污、受贿,以及敲诈勒索等,数额巨大。
在政治方面,选任官员,都须经皇帝批准,但隆科多竟敢私自包揽,所选官员“皆自称为佟选”(隆科多本姓佟),所谓经世宗批准,不过例行公事,走走形式而已。锡保等判隆科多以斩首,立即执行。世宗召集议政王大臣、内阁、九卿等官员,宣布对隆科多的处理。他说,按罪行论,隆科多罪重,“实不容诛”,但念及圣祖临终授命,大臣中唯隆科多一人,如将他处死,于心不忍,改为监禁,在畅春圆外附近空地,永远禁锢。家产不必抄没,即使抄没,也不足抵赔赃银数十万两之数,交他本旗照数追完。他的儿子岳兴阿革职,玉柱发往黑龙江当差。论罪条款,隆科多没有年羹尧那么多,但其性质却是一样的,都构成了死罪。隆科多毕竟是世宗的亲舅,世宗还是网开一面,没有处死一个人,家也没抄,比起年氏家族的毁灭,真是幸运多了!年羹尧、隆科多尽管各自结党营私,但主要的还是他们贪赃枉法,腐败坠落,是做为贪官被清除掉的。在处理年、隆问题时,还有原四川巡抚蔡珽,也以贪污、受贿、冒销10余万藩库银共两、黄金900两等罪行十七款被参劾,处以死刑,待秋后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