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黎雨晗见到了宋琳宁,陆煜辞的初恋情人。
深秋的风有些寒,透过窗户照入病房的阳光也没有温度。
黎雨晗轻手轻脚地推开这间独立单人病房,第一眼便瞧见静卧于病床之上的年轻女子。
女子拥有一头乌黑如墨的长发,如瀑布般散在枕边。乌发衬得她素白的脸几乎透明,苍白而虚弱。樱桃般大小的嘴唇毫无血色,嘴皮干裂。
“你是哪位?”女子有些惊奇,睁开原本半眯半合的眼眸,她这双灵动的美目与黎雨晗极为相似,只是多几分挥之不去的忧郁。
“琳宁姐,你好。”黎雨晗把手里拎的礼物放在她床头,甜甜地笑着说,“安姝姐这几天出差,她不放心你,让我过来看看。”
见是好友安姝派来的小姑娘,宋琳宁不禁浅笑问:“小妹妹,你还在念高中吧?”
黎雨晗点头:“对,你是我学姐呢。”
其实她这次来探望宋琳宁的目的很简单,她想一睹为快陆煜辞口中最喜欢的初恋。究竟是怎样的女子,能让他在得到陈亦晴之后依然恋恋不忘?成为陆煜辞的女友,已是多少女孩做梦才敢想象的事,何况还是他的第一任?
如此说来宋琳宁是幸运儿,因为她拥有过他全部的第一次,她拥有过最单纯最真诚最青涩的陆神。
今日亲眼见到她,黎雨晗不由自主想起前些天陆煜辞办的画展,那幅让她驻足良久的画作《你》。他那幅画上的女孩应该就是宋琳宁吧?
“你是圣君高中的学生?你喜欢陆煜辞吧?”宋琳宁毫无征兆地问。阳光笼罩她的面庞,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听语气很淡然。
黎雨晗一惊,然后如实回答:“他是我崇拜的神。”
宋琳宁偏过头,淡笑且笃定地说:“假如你不喜欢他,又怎么可能有兴趣来看我?”
安姝请她帮忙,只是一个由头而已。像黎雨晗这个年纪的女孩,谁愿意替朋友去探望病人?
她住进柏西医院这些天,陆续来过几个自称是朋友的女孩子。不知从哪里打听到宋琳宁的行踪,几个女孩子都是抱着好奇的心态来瞧她们陆学长的初恋。宋琳宁向来好脾气,并没太介怀。
黎雨晗被一语戳中心事,难堪地低下头,略有些语塞和局促。
宋琳宁扭头注视她,突然笑了几声,伸手拉住床边的小姑娘。
“你的手真暖和。”宋琳宁用瘦得形同枯槁的冰冷双手紧握住黎雨晗温热的小手,她贪恋那份温暖。
来之前安姝担心吓坏黎雨晗,不曾告诉她,宋琳宁得了中央型肺癌。绝症,治愈率仅有两成。
此刻少女面对眼前虚弱如风中之烛的人,忍不住关切:“琳宁姐,你的病可以治好吗?”
“医生说治愈率很小,从一年前查出这个病我也没想治过。”宋琳宁抬眼望着少女稚气未脱的面孔,温和地笑了,“小妹妹,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和你现在一样,手是热的,心也是热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黎雨晗。”
“真好听,名如其人。”宋琳宁浅笑称赞。
少女却说:“你的名字也很好听。”
谁知宋琳宁突然毫无征兆地咳嗽,柔弱的肩膀因剧烈咳嗽而不停颤抖。
曾有一人也夸过她的名字好听。彼时她羞红了脸,只因梧桐树下他挑眉勾笑说:“琳宁,美丽安宁,是好名字。”
又忆起那人,面纸拭去嘴角咳出的血迹,她轻声问:“你认识陈亦晴吗?”
“不认识,只听说她是圣君高中历史上很有才华的校花。”说完感觉不妥,黎雨晗赶紧又补充一句,“琳宁姐,你也很漂亮。”
宋琳宁摇了摇头否认:“我有自知之明,我远不如她。”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黎雨晗暗恼自己不该说陈亦晴好话。这俩人是情敌,听说当年陈亦晴从宋琳宁手里硬生生抢走陆煜辞。
想到这些,黎雨晗只能讪笑着说:“琳宁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和缺陷,没什么还自愧弗如的。”
“我还记得最后一次见陈亦晴。高考完那晚,我和陆煜辞相约在学校后花园的假山见面,等了很久他们一起来了。他牵着她的手,两个人并肩站在我面前。我当时傻眼了,质问他为什么?他说,陈亦晴是他见过最有才华的女孩,他跟她最合适。”宋琳宁失笑起来,泪水在眼眶里盘旋,“我和他在一起整整三年,分手那晚是我唯一一次在他面前流泪。陈亦晴比我们小两岁,她信誓旦旦告诉我,她要和陆煜辞相约余生,他们牵手才会有美好未来。”
那时候的陈亦晴如曜日当空,骄傲自信,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她拥有得天独厚的美貌,拥有满腹诗书的才情,拥有令人艳羡的家境。她身后总会跟随数不清的追求者,那些人爱慕她、欣赏她,甚至都愿意散尽千金博她红颜一笑。
没有亲眼所见的人,永远难以想象她的魅力。
“陈亦晴真的很漂亮吗?”兴许真是黎雨晗傻,居然会问这种问题。
宋琳宁思绪悠远,轻轻感慨:“她是很明艳的女孩。”
从圣君高中毕业后,她们就再没见过,因为宋琳宁去了海外。一年前查出绝症,连她自己也说不清为何会选择放弃治疗,毅然回国。或许是临死之前,她还想最后再见陆煜辞一次,不是吗?这一生,如果她只能活到二十五岁,她并不惋惜。她只惋惜自己无能,当年留不住陆煜辞的心……
只是宋琳宁不知道,当年那个笑容明媚的陈亦晴,在涉世几年之后性情大改,如今已成了清傲无双的冰山美人。
黎雨晗脱口而出:“你恨陈亦晴吗?”
她知道今天自己太过莽撞,口不择言。可是对于陆煜辞,她真的很喜欢。其实不想也知道,情敌间怎可能没有怨恨?太过坦然的人,反倒说明不够相爱。
结果宋琳宁抿嘴一笑,眉眼低垂:“不恨。”她是将死之人,这话说得坦诚。
其实最初能打动陆煜辞的女子,自然不会相貌平平。宋琳宁不是不美,相反即使现在重病缠身,她依然秀美温雅。
直到将来黎雨晗亲眼目睹过陈亦晴,她才明白宋琳宁当年输在哪里。有些女子天生妩媚,无论清冷还是热情,举手投足间总能有意或无意撩拨男人的心。
“我不恨她,也不恨陆煜辞。只恨我那时太年轻,因为爱一个人而迷失人生方向和自我。女人可以拥有爱情,但是不能把爱情凌驾于所有之上。”回国后缠卧病榻,宋琳宁渐渐想明白了许多道理。此时她垂下眼帘,凝视自己胸前的长发。
她始终拒绝化疗,舍不得这头如瀑布般的柔顺黑发,还在念高中时她便已经长发齐腰。以前陆煜辞总喜欢温柔抚摸她的秀发,然后笑说:“你把头发一直留下去别剪,看看还能长多长。”奇怪的是分手以后,她头发的长度没再长过半寸,似乎这头浓黑的秀发只为了他而生长。
黎雨晗感觉气氛不对,最重要是心底隐约有种沉闷的痛感,似乎是同情宋琳宁。现在她见过宋琳宁也认识陆煜辞,是否该出一臂之力让他们重逢?很明显他们仍然挂念彼此,旧情未了。
她不会明白,即使宋琳宁没有身患绝症,她和陆煜辞之间也再无可能。毕竟时过境迁,他们已经隔了千山万水,谁也不可逾越。
黎雨晗咬咬牙,还是决心问一问:“琳宁姐,你还想见他吗?”
宋琳宁一怔,虽然没有开口,美目中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情愫已经暴露了她的内心世界。
如何会不想?她在海外这些年日日夜夜思念的人……
她曾经逼迫自己忘记他,可惜越想要忘记就越是记忆清晰。陆煜辞那张俊脸,只消瞥一眼,便能盲了今生。
“我懂。”临走前,少女握了握宋琳宁冰冷的手,示意她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