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之前宋时已经对复逸轩道过歉了,又怎么还会对复逸轩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呢?
这倒是确实令复逸轩心中有所顾虑,不过,如果宋时真的是想以此为把柄来控制复逸轩,借以让复逸轩给他办事的话,复逸轩倒是有兴趣试上一试。
说不定,接近宋时也是进一步探究宋士堂的一条道路。
按照以往的习惯,复逸轩午饭过后都会小睡一下,起来之后没有宋士堂的旨意,他会在院中练武,或者是直接去打场练武,因为宋时之前对复逸轩说的话,复逸轩没有选择去打场,而是留在院落当中练武。
待感觉到有人在旁观的时候,复逸轩停止了招数,看向来人的方向,唯有宋时一人,他的身边并没有赵小七。
虽然感觉到奇怪,主子行走不带随从,但是复逸轩并未表现出来,而是对宋时淡淡地抱拳行礼道:“宋公子。”
宋时对于复逸轩的听话感到很是欣慰,忽然之间开口说道:“上次我们比武,你并未用全力,而且还被父亲给打断了,今日,我们好好的比一比如何?”
主子的命令可不是你想要拒绝就能够拒绝得了的,唯有应战是最好的速战速决的途径。所以,复逸轩将手中的剑放下,随手折了两根树枝,看向宋时。宋时笑了,走过来从复逸轩的手中拿过了一根树枝,两人便展开了对决。
复逸轩并不想要伤寒宋时,但是他想要让宋时对他刮目相看,他看得出来,宋时同宋士堂一样,是个看重人才,并且喜欢重用人才的人,所以,在复逸轩看来,一旦他取得了宋时的钦佩和喜欢,那么,复逸轩在这宰相府,就算是掌握了两个最具有发言权利的人的保护和任用,今后他在这宰相府的地位那也是不可限量的。
而对决的结果也很快便见了分晓,因为这次,复逸轩丝毫没有对宋时谦让,如同上一次宋时对他的步步紧逼一样,这一次,复逸轩对宋时的每一次的攻击,都是击中要害,幸好他们手中的是树枝,而并非是剑,否则的话,宋时已经不知道被杀死多少次了。
直到复逸轩手中的树枝架在了宋时的脖颈之上,两人总算停手,复逸轩平静而又偏冷的目光迎向了宋时略到慌张和惶恐的目光,嘴角微微上扬,随后,将手中的树枝扔进了一旁的灌木丛中。
宋时虽然听从下人说过复逸轩的可怕之处,能够一人对战多人,并且不留活口,那种残忍和血腥是令人闻风丧胆的。
而后来他和复逸轩之间的比剑,复逸轩的步步退让,还有在巷子中复逸轩的打抱不平,都让宋时开始怀疑,下人们口中所讲的那个复逸轩,可他见到的复逸轩,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
直到刚才的比武过后,宋时终于见识到了复逸轩的果敢和一剑封喉的决绝,还有那种看向地方的冷漠的眼神,真是叫人心生胆寒啊。难怪,父亲会选复逸轩来当他的贴身护卫,还真是安心的很啊。
返回房间的时候,宋时紧跟在复逸轩的身后。
复逸轩也并未阻拦宋时的进入,虽说是下人的房间,可上午的时候不是已经进入过了吗?如果真的嫌弃的话,便也不会发现那女子的衣裙了。
复逸轩并未对宋时表现出多大的讨好,茶壶和茶杯往宋时面前一放,要喝自己倒,坐定之后也不对宋时说一句话,毕竟,是宋时说有事来找他,又不是复逸轩有事找宋时。
而宋时呢,看着眼前的茶壶和茶杯,再隔着桌子看向复逸轩,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诧异,却是一点儿都不生气,反而总有一种想要笑的冲动。
这种画面,宋时是第一次见,而像复逸轩这样的下人,宋时也是第一次见,倒是觉得蛮有趣和新鲜的。
平日里都收惯了那些人对自己的阿谀奉承,不论是下人还是比宋士堂官职低的官员,见到宋时的时候总是先一顿夸奖。虽然他们明明知道宋时并非是一个听话的公子,和宋士堂的意见也总是相左,但就是因为他的身份,而对他夸奖些言不由衷的话,先不说开口夸奖的人了,单是宋时这个被夸奖的人,都有种想要吐的冲动了。
宋时之所以喜欢打猎,是因为打猎让他十分有成就感,完完全全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并且得到应该的,无需去迎合那么多的人,去讨好某些人,或者做些什么违心的事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令宋时觉得十分的公平的。
所以,有的时候他并不是很喜欢事无巨细的都被下人照顾,就好像自己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似乎只要动动嘴皮子,吃喝拉撒就都能够解决掉,事实好像也确实如此。
而他之所以和他那些其他官员的公子哥儿们在一起,也算是一种摆脱不了现实的自我麻痹啊,多少也有种自甘堕落的意味。
既然宋士堂想要让他成为一个左右逢源的人,那么他就好好的表现给他看,可是,宋士堂看起来又并不喜欢宋时的这番做派,对他大加的指责,横竖做什么都是错的。
准确地来讲,复逸轩对宋时的态度,倒是让宋时觉得,复逸轩并未将他当作主子,而是当作了一个朋友。
主子能够和下人做朋友,那是他心宽,并且不计较,没有架子,而下人能够和主子做朋友,那是他胆子肥,是啊,有那个下人敢冒着被责罚的危险而这样对待主子的?
可是,复逸轩就这样做了,这在宋时看来,实在是太符合他的心意了。
良久,两人都没有开口说话,复逸轩是因为刚刚的练剑,加上后来和宋时的比武,他想要歇一歇,至少,将气息调匀。而宋时呢,则是因为在等待时辰。
因为宋时要带复逸轩去的那个地方,估计要再稍晚一些才够热闹。
复逸轩歇息的差不多了,看了一眼宋时,说道:“奴才要去换衣服,公子不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