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懒洋洋地洒落在我的脸上。
我触摸这难以抓住的阳光。回忆着在这里度过的三年。手掌一点点握紧,指尖忍不住一点点泛白。
三年前,我同父异母的哥哥在我博士毕业的那天晚上,用我送给他的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胸口,从楼顶跳了下去,在他的房间里,只留下一封信:无法超越,就自我毁灭。
我一直知道我的成就让他很有压力,但是,从没想过,他会以这种激烈的方式,向我宣战,结束了自己。
那天之后,我把所有关于他的东西都扔了,家人觉得是我害死了哥哥,就以悲伤过度精神错乱为由把我送进了这家精神病院。
这里的医生比病人更加病态。他们自我折磨,每天喝奇奇怪怪的药物,还经常虐待病人。
我受够了这种日子,受够了这病态的地方。
我要离开!
对,是时候逃跑了,逃离这个吃人而令人作呕的地狱。
“啪”!是那个恶心的护工来送饭了。这个护工叫苏眠。为什么说她恶心?因为她有一副令人做呕的面孔,那些“正常人”都觉得她长得漂亮,尤其是那个院长,花甲的年纪,天天围在她身边献媚讨好,而这个苏眠欲迎还拒,总是装出一副温顺无辜的样子。实则内心恶毒无比。
这里的人都是疯子,我才是清醒的那个,他们才应该被关起来。
“以轩,起来吃饭了。”苏眠一脸妩媚地看着我,她的眼神最令我厌恶,真不明白这里的护士是怎么回事。连我这个“精神病”都不放过。
“滚!”我知道,不骂她她是不会走的。“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呢,要不是你长的帅气,老娘才不会理你这个疯子,苏以轩,早晚有一天你会跪着求我理你!”她恨恨地跺了两下高跟鞋,摔门而去。
看着地上连猪食都不如的东西,我胃里一阵作呕。我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折磨?
这个地方我再也呆不下去了,不行,我一定要逃出去!
经过我这一周的观察,十点钟的精神病院是最松懈的,院长会去城里看他的儿子,而苏眠也会在这时去和她未婚夫约会。办公室李主任是个很难见踪影的人,自从到这里后,我从没见过他,他仿佛不存在。更何况今天是周六,他们会在今天举行集体员工聚餐。这就为我出逃提供了充足的时间。
至于我从哪逃出去?这个我早就打听好了,护理院一楼的墙角边有个狗洞,足以让现在的我穿过。
什么?狗洞怎么过?呵,只要能出去,钻狗洞算什么?总好过在这里受这群疯子的折磨。
我坐在房间里慢慢等着十点钟的到来。
“咚~”指针终于走到了十点钟的位置。是时候逃了!
看着这个我生活了三年的房间,我没有半点眷恋。我再也不会回到这里!永远!
我慢慢打开窗户,半个身子要出去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