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邺和叶婵卿并肩走在云雷城中,双方难得平心静气没有掐架,在这岁月静好的境遇中,路人会不自觉地以为他们是兄妹。
但是路人看他们的目光总有些怪怪的,因为他们的衣着实在太诡异了,究竟是怎样的父母才能培养出这对另类的兄妹。
叶婵卿很享受这种被关注的感觉,但林邺,总感觉自己像一头被盯上的猎物。
云雷城中车水马龙,各种叫买叫卖声不绝于耳,叶婵卿活脱脱像个刚出牢笼的喜鹊,吵嚷嚷地跑着跑那,一会儿进入兵器铺挑挑拣拣,一会儿又在小贩的摊前摘下一串糖葫芦放到嘴边……
结果就是林邺成了冤大头,当事人跑了,别人都管他要钱。
“小卿,你慢点,累死我了。”林邺满头大汗在后面呼喊。
叶婵卿:“我不叫小青,我叫白素贞。”
林邺连忙改口:“小白!你等等我。”
叶婵卿:……
林邺张了张口,正要说话,突然看到一串糖葫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插了过来。
林邺心想,我是个有原则、有尊严、有底线的人,岂会吃别人吃剩的糖葫芦。
然而,这也只是想想罢了,还未等他表达完内心的想法,甜甜的味道便顺着舌尖蔓延开来,一时间,林邺有种被电到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一个有着二十余年单身经历的单身汪彻底沦陷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让林邺蒙了几秒钟。
看着林邺傻乎乎的表情,叶婵卿施以一个大大的白眼。
晃荡了半天,终于来到城主府,他们没能见到传说中的城主,就径直被带到传送阵所在地,面对被刺目光滑笼罩的传送阵,林邺在激动之余,内心感慨万千。
活了这么多年,他连飞机都没有坐过,每次出远门都是乘坐火车摇晃着去,本来坐飞机只要几个小时就能到达的地方,硬生生熬了几天。
但如今的他,人生际遇发生了180度转变,曾经在阅读修真小说时,令他心驰神往的传送阵,竟然真的存在。
付钱的时候,林邺一听需要3500灵币时,整个人开始有些哆嗦,正常情况下,按照每人1500灵币计算,他们两个人加起来3000灵币也足够了,但是,主导传送阵的人额外又加了些什么精准定位费、服务费、阵旗、阵石损耗费之类的费用。
这与在地球坐飞机一个道理,本来机票不是很贵,但是加上机建燃油费、保险费等费用,也是一笔不菲的开销。
林邺有种想要骂娘的冲动,那可是3500灵币啊,你以为是3500的沙子,当初赵发财几乎倾其所有,才掏出1000灵币,现在只是坐一次传送阵,竟然要如此多的灵币。
因为囊中羞涩,林邺没有主动付钱的打算,他所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将传送费降到最低。
林邺学着卖菜大妈开启了砍价模式,但是无论林邺怎么努力,依然收效甚微,砍了将近半个小时,也只是少了50灵币。
在这个过程中,叶婵卿在一边静静看看,表示不能理解这种砍价行为,到了砍价白热化阶段,叶婵卿实在听不下去了,干脆去到一边喝茶。
林邺吵得面红耳赤,而主导传送阵的人,则更加脸绿。他混了这么多年,看惯了出手阔绰,动辄一掷几万甚至几十上百万的人,还从来没有遇到像这般疯也似的为了几十枚灵币和他吵得不可开交的人。
最后,3450灵币是成交价,林邺有些遗憾,他还未将买菜大妈砍价的精髓学到手,50灵币的优惠,毫无成就感可言。
就在这时,叶婵卿随手抛过一枚灵石,主导传送阵的人熟练地接过灵石,扣除传送所需费用之后,找回6550灵币。
林邺用膜拜的眼神看着叶婵卿,而叶婵卿只是轻描淡写地冲他笑了笑。
有钱就了不起吗?
有钱真的很了不起。
至少不会为了几十灵币与人吵红了脸。
有钱人的价值观与穷人自然是不一样的,50灵币,够贫苦家庭半年的花销了。
而50灵币在有钱人的眼中,完全不值一提。
林邺有种受伤的感觉,内心暗自发誓,一定要在这个世界好好混,争取做个有钱人。
毕竟为了一点灵币吵架,实在太浪费时间,而且太降低身价了。
经过亲身体验,林邺感觉坐传送阵是一件很美妙,而且很节省时间的事情,上万里的距离,大概也只需要二十多分钟的时间。
据叶婵卿所说,传送阵也是分等级的,越高级的传送阵,对阵旗、阵法、阵石以及对能量的要求就越高,当然,越高级传送阵速度也是越来越快的。
帝都这边的传送阵,比云雷城那边要大许多,同时站在阵台上有种很舒畅的感觉。
置身于帝都,会让人由衷地生出一种敬畏之感,高大的城墙,让人感到庄严而压抑,城中形形色色的生物,让林邺大开眼界。
他看到城中除了有东方面容的人,还有许多金发碧眼、蓝发紫眼的人,甚至还看到了会说话的火狼,在人群中叫买叫卖的狐族女子。
这个世界,人类不再是唯一的主宰,万物皆有灵性,皆可以在长年累月刻苦的修炼中,攀登上道的巅峰。
林邺看到一个狗首人身的男子正在当街贩卖人族奴隶,带刺的长鞭一下又一下地抽打在奴隶的身上,看着心疼而又愤怒,恨不得上前去将那个狗头人暴打一顿,然而理智告诉他这样做很危险,街上许许多多的人族,他们的脸上空有怜悯,行动上却没有任何表示,绝对是有所顾忌。
修真世界,弱肉强食,即便是人族,也会沦为被奴役、被酷虐的对象,你可以看不惯,也可以去理论,但结局与种族没有丝毫的关系,好的结局只倾向于强大的一方。
那几个奴隶,生而弱小,一次次被虐待,被打压,早已经接受了现实,尽管被刺鞭抽得浑身染血,依然不敢反抗,只能卖力地表演,直到有个人看中他,肯花钱将他买走。
可就算被买走,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去,有的被训练成为看门者,而有的,则会被当成悲惨的殉葬品……
看着这些可怜的人,林邺想要帮助他们解脱,却又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