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柒走到停车场,开走了那辆劳斯莱斯,直直的开到了“泡吧”,一进去她就被大部分人给注意到了,因为她散发出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和和这里格格不入的。
突然,一个身着黑色西装的侍卫走过来说了句“少爷”
原来这是原主手下的资产,因为闲来无聊便开了几家酒吧,没事就来喝酒,也方便了不少。
凌柒轻轻的“嗯”了一声
围观的人们惊奇的张大双眼,这个看起来还不过15来岁的少年竟是“泡吧”的大boss,这“泡吧”也是一个非常出名的酒吧,环境好,治理的也好,服务态度也很好,这一度让人产生好感,况且她们的酒也是进口来的,听说“泡吧”的大boss是个背景很大的人,但从来没有人见过,久而久之这家酒吧也就出门了,但是他们居然见到大boss的真人了,还这么帅!还要不要人活了?
凌柒缓缓的走到调酒台,点了一杯颜值最高的酒,但她不知道的是那酒也是所有酒中度数最高的酒。
以至于在以后的日子里,被沈瑾知道她酒量不好后,连连吃亏,当然,这都是后话。
人们都睁大了眼睛,看着少年把那一小口都可醉倒一头壮汉的酒竟全部喝了下去,其实少年也发现了那么多视线中的探究、惊奇和不可思议,但她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她实在受不了那种眼光,便从“泡吧”的后门走了出去。
走到一个小巷子的时候,听到了好像有打斗的声音,好奇心驱使着她走了过去,看到的第一眼便是一个长相异常英俊的男子在和一群人打架,即使凌柒再怎么自恋也不得不承认那名男子的脸是真的很好看,那是一张上帝的宠儿,好似上帝所有的好事全汇聚在他的脸上了,让人过目不忘。
凌柒躲在一棵松树的下面,暗中观察着,看着那男人行云流水的动作,凌柒不禁感叹一句:帅哥就是帅哥,连打架都这么帅。
但时毕竟人的体力也是有限的,很快那个男人便落了下风,胸口上被划了一刀,鲜血染红了白色的衬衫,看的凌柒竟有些心疼?
凌柒赶忙晃了晃脑袋,什么心痛啊,就是看着那人的脸实在是好看,不想让他就这么死了,怪可惜的。
凌柒慢悠悠的从松树底下走出来邪肆的说道“呦,这是干嘛呢?有好事怎么不叫我?”
那些打架的黑衣人这才发现还有个人,暗暗咬咬牙,他们竟然没发现,他们可是杀手中的精英啊!但那些情绪很快就被掩埋了下去,换上了那一如既往的冷漠,开口道“小屁孩,没事就别来找事,快走。”
“这么好玩的事怎么就是没事了呢?”凌柒淡淡的勾了勾嘴唇,用那戏谑的嗓音说道。
黑衣人这才定定的看着这人,头上戴着灰色的帽子,一张精致的不能再精致的小脸,因为刚刚喝酒的原因脸上微微染着淡粉,耳朵上戴着一枚黑色的小巧的耳钉,在月光下反射出丝丝光芒,在这样的环境下竟透出了几分诡异的感觉。
凌柒把沈瑾往后一推说“赶快走吧”
沈瑾冰冷的目光中透着少许的好奇,这不是我们学校的高冷男神么,看着一点也不像啊?“你为什么要帮我?”
“听过《好汉歌》吗?小爷我是好汉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像我这么好的人你上哪找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