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从床上惊醒,连忙扒开衣服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大惊道:“我居然没事!”
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他居然没死,不过他环视周围,发现这并不是病房,倒像是古代的土房子,旁边摆着个炉子。
本来他的小队是去华夏边境去做任务的,结果中途惨遭埋伏,王志就这么不幸的被狙击手击中心脏,接着便来到了这里。
王志此时觉得头十分的痛,一股信息量瞬间传入了他的脑子里,然后他便什么都知道了:
他穿越到了崇祯五年,穿越回来的身体原先的主人也叫王志,身体人高马大的,不过不务正业,整天跟着小混混吃喝嫖赌,原先从祖上传下来的家产也被他败光。
“妈的,怎么穿越到败家子身上了!”王志嘟囔道。
父亲王坤是个军户,在京营里当总旗,可是这个时代的士兵和前世不一样。虽然王坤是个职业军人,而且是一个低级军官,但是并不需要每天都呆在军营里。因为军队每半月才会操练一次。
这个家被之前的王志败光,为了照顾这个家,被迫去铁匠铺做工。
随后王志对自己的情况有了大概的总结,凭借自己特种兵的身手还有在军中向鲁迅一样挤时间自学的出色的历史,尤其是明朝的历史和对山西,陕西,河北现在应该叫京城的地理概况了解极深在这个乱世中式最重要的本钱。
穿越回来的这个身体也不错,身高六尺也就是一米八的大个子,身体看着比较瘦弱,但是却非常壮实,脑子也不错,这么好的条件这个身体以前的主人居然不好好利用,居然吃喝嫖赌让王志不免叹了口气。
对于明末王志是有叹惋的,虽然明末土地兼容严重但他是最有骨气的朝代,对外不求和,不和亲不妥协,比清朝赔万万钱,赔万万地好了不知多少倍!
现在当务之急是要赚钱,王志在屋里转来转去,最后决定先做木马。
做木马对王志来说不是个问题,在另一个时空王志的父亲就是个高超的木匠,学到了高超的技术。
王志去杂物房里翻出了一箱工具和一块很好的木料。
他先在脑海里想象出木马的样子和轮廓,接着找他的想象出来的样子雕刻了起来,大约一个时辰过后,雕刻出来一个样子看着不错但不是最好的木马轮廓,“这么多年没用这门手艺,生疏了啊”王志道。
王志本来想要再深度把他的形态雕刻出来,可是肚子不给力发出了‘咕’的声音,“饿了呀,去找点吃的”王志说着去了厨房。
这也难怪王志现在是一米八的个子,比他穿越前可高了不少,再加上刚才这么折腾能量早就消耗殆尽了。
在厨房里,王志之找到了半袋米,这让王志更想要赚钱,没办法只能省着点吃,于是王志把这半袋米的一半给放进锅里。
王志家里用的是煤炉,在院子里堆着一堆煤块,这玩意不像后世的蜂窝煤,点火做饭很麻烦,经常性的灭火,每次灭火都需要重新点燃。而且很费煤,据王志的记忆,王家每月要花好些钱在买煤上。不过这也比烧木材来的便宜些,北京城的人口有近百万,都要烧柴禾的话上哪里去弄?估计把附近的山砍光了也不够。所以此时的北京城烧的大部分是煤炭,在京西五六十里的门头沟山区,地下到处都是煤炭。在更远一些的山西大同一带,地下的煤炭更是取之不尽。可是因为这个年代挖煤全靠人力,再通过崎岖的山路运送到北京城,使得煤炭的价格并不低,每一户百姓每年都要花好大一笔钱在煤炭上。王志到想是做蜂窝煤,可是毕竟他不知道这蜂窝煤的制作工艺,于是便打消了这一念头。(悟空:哈哈哈,我就是在水字)
这让王志可废了不少功夫,终于一团火焰升起,王志接着放上了锅,等待米饭做成,等待米饭做成的一段时间里,王志在想:为什么我被子弹打穿心脏也没死,还来到了明末,这是天意吗?
王志一极快的速度吃完饭,接着把木马给雕刻完成,大概又过了一个半个时辰,正值下午,他拿着栩栩如生的木马,非常欢快的跳了起来。
之后便拿着木马出了门,准备要把木马卖掉,他的家正好在街道附近到处都是吆喝叫卖的声音。
这时候,从秦汉到明朝的财富和明朝大力扶植商业京城还是非常繁华的,不过崇祯在位的时期,小冰河时期正好是最为肆虐的时候,促进了各种农民起义,再加上满清鞑虏的各种扫荡才使这明朝轰然倒下,此后两百多年便开始了如何将王者号玩成青铜的历程。【滑稽】
在等待卖家的过程中,来往的游人中有些人认出了王志,指着王志道:“呦,这不是王大公子吗,怎么在这里买木马呢!”接着迎来的一顿哄笑。
王志对他们不多理睬,毕竟以前的王志可是到处拿着钱炫耀,现在他没钱了他们当然要嘲讽几句了。
等了很久终于一个穿着华丽的女子旁边还有一名丫鬟走了过了,对着王志的木马使劲看,王志这时对他们道:“小姐,这个木马还合适吧!”
“还可以,那这多少钱!”那女子说道。“小姐也不贵,就五两银子。”“五两!”旁边的丫鬟惊讶道,“我知道这个是有些贵,不过这个可是我废了10天才做完成的呢”接着一顿忽悠下,那女子终于同意,从怀里拿出一个袋子扔给王志,从他的眼中渐渐消失。
有了五两银子的王志自然是非常高兴,一两银子可以买好多东西,比如可以买一石粮食,更别提是五两银子了,他小心的把这五两银子收起,去了在他对面的包子铺。
包子铺的老板被王志叫做李姨,李姨一见到王志非常高兴,对王志说道:又来吃包子了。“嗯,李姨,您做的包子是全天下最好吃的了”
“你这嘴挺甜,来进去吃吧。”李姨把王志拉近屋里放上几笼包子,王志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连续吃了二十几个包子才肯罢休,王志摸着肚子夸赞说道:“古代的包子就是好吃,比后世那些包子不知甩了几条街。”
王志其实知道为什么李姨对王志这么热情的原因,她与自己父亲王坤感情非常好,甚至都要成为王志的后母,可惜后来随着以前的王志的败家,才让李姨成为自己后母的事情搁置。
王志站起转身去了李姨那把掏出三两银子对李姨说道:“李姨,我小时候经常在您这边吃包子还没给钱,我现在一并偿清。”
“使不得,使不得。”李姨连忙把银子退回去,王志又把银子递给他,就这样纠缠了一会,李姨终于收下了银子,王志此时一身轻松,往家里走去。
在大道上,他在思索着如何搞到钱,这时一双大手将他拉进巷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