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去的路上,秦慕容禁不住思考起自己的处境来。
迷茫!
是的,秦慕容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糊里糊涂的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前世恩仇突然之间一笔勾销,变得什么都不剩。
哪怕是一个让他曾经恨得想生吞活咽的敌人,现在却也已经再也看不到了。
看不到他的下场,做不到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上,甚至对方兴许都生活的很好,一辈子安然无恙的活到七老八十。
前尘往事,都没有了关系,跟整个世界都没有了关系。
那么……在曾经的世界,他真的是死了。
在这个世界,他又活了。
那么到底要做些什么?奋进吗?勇攀高峰吗?
前世他做到了,站在某一领域的顶点,得到的却并非是幸福,而是无尽的孤独和无耻的背叛!
再活一次,他真的不想走曾经的老路,真的不想再经历前世的苦楚。
可是生活就是这样,睡在冰冷而坚硬的床板上,他希望有一床温暖干燥的被褥。
吃着稀粥一样的东西,他希望可以拥有上好的美食。
招人白眼受人唾骂,他希望别人可以尊敬他一点,起码不要面对所有人都卑躬屈膝……
还有两个可爱的小丫头,真正对自己好的人,不多。
秦慕容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情感,只能选择让她们以真心换来富贵。
而这一切追求,其实都是在向前走,向上爬,一步一步竟然还是走回了曾经的老路。
人生就是这样,即便再强大的人,在它的面前也没有什么选择。
什么都不用做,衣食无忧,保全性命,生活幸福,受人尊敬……世上没有这样的事,这样的人,一个都没有!
他抬起自己的手掌,掌心微微发颤。
“身体太弱了,照这样下去也不知道还能活几年,还是先把身体弄的强壮一些才好。”
伤势经过这些日子的调理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秦慕容心中也有了一份自己的锻炼计划。
最起码,自己也要像普通人一样,最最起码,总要比小白小兰有力气再说。
正走着,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小小的摊位,落在街道边角处。
一个满脸憨厚的人穿着一身奇怪衣裳,张牙舞爪的正跟一个老妇人说着什么。
“才十个铜板+,若是我算的准了,您十个铜板就买了一份未来,到时候自然逢凶化吉趋福辟灾。若是不准,您就权当十个铜板买了一份贴心话,听着也舒心不是?还能让您高兴起来,这一高兴,吃饭都香,睡觉都稳,头上的白发没准都会变黑几根,再一口气活过百岁去,别说四世同堂,便是五世都有可能!他日若是到了地下,见到列祖列宗,也好跟他们好好吹嘘一番,再跟他们说老娘这辈子总算是把这家业给守住了,还守的很好,不亏欠祖宗了!”
老妪一听,皱起眉头,更是伸手在对方头顶敲了一下。
毕竟人老畏死,总说地下地下的,颇不吉利。
但老妪打完人,却直接拿出十个铜板扔到他的桌上,坐在对面笑道:“说吧,说的不好听可不行!”
那人嘿嘿一笑,果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尽是好听的话,把老妪说的是心花怒放,临走时还在摊位上扔了一枚铜板。
那人接过接过后起身相送,随后趁着没人注意,把铜板放进内襟暗兜里,然后睁着一双虽然不大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再次寻找自己的客人。
果然,又见一个满面愁容的家伙,便立即冲了上去,先是挡住对方的路,然后退了两步,怅然长叹,说道:“天高华盖渭水清,世间不平七八事,诸多烦心。”
然后才看向那人,说道:“客人可是有什么烦心事?不如让在下替客人化解化解,最起码可以让客人您抒发一番凄苦。”
那人本想骂人,却听这家伙文辞绉绉,隐约间好像有点意思,便点了点头,被对方给硬生生拉到摊位前坐下了。
又是一个客人。
不过这次却是要了三十铜板。
秦慕容看到这里,眼睛便是一亮。
也不径直过去,而是在他的摊位前面来回走了几遍,只等对方过来搭讪,但对方明显没有这个意思,自顾自的只是在那里数钱,几十个铜板,来回数了几遍,数的都发亮了,却依然不停。
秦慕容眉头皱了一下,大踏步过去,沉声问道:“在下都来回逛了几遍,你怎地不过来说辞?”
那人翻了翻白眼,无奈道:“您秦大公子的事,小的可真的算不了,也说不得。”
秦慕容好奇道:“你认得我?”
那人道:“算不得认识,只是前年公子在百财赌档大闹一场,偏巧小的也在那,远远的看过一眼。”
“只看一眼,你便能记住?”
“这有何难?这渭城中十万户,近百万人,我也只识得百分之一,算不得什么特异。”
秦慕容眼角眯了一下。
百分之一?便是万人!
一个人可以记住一万个人的长相和名字,这已经算是“特异功能”了。
秦慕容记性也算很好,但前世还是见过一个人,让他叹为观止。
那是曾经生意场上的一个对手,遇一次会议,都是来自于世界各地,大部分互相之间都没有过接触,所以都互报家门一番,然后再具体事情具体协商。
而等那个家伙站起发言,便一个个从左到右,每一个人都称呼其头衔及姓名,中间还根据对方国度不同而穿插了六种语言,叹为观止!
当场所有人,一是惊讶于他的记忆力,二是感觉自己受到尊重,所以对他都很友好,在日后的合作中,他也着实给秦慕容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如今又见到这样的人物,万幸不是对手,也庆幸很有可能变成朋友。
秦慕容轻轻一笑,缓缓的坐在椅子上,然后抬了抬手,说道:“你这小摊位倒是有趣,打着算命的名头,却干着宽慰人心安抚情绪的活计,这在某个地方有一种专门的称呼,叫做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那是什么?”
“你不需要知道,只是俚语而已。”
“哦……”那人沉默一会,却又嘿嘿一笑:“这渭城看似繁华,人们幸福安康,但谁都不能否认,生活在这里的人都只是在为了过日子而苦苦挣扎,平凡着,挣扎着,然后就建起这座让人心醉的城。十年前我觉得自己一定会出人头地,可十年后的今天,我却觉得当一个普通人也不错。平凡不易,平凡尚且不易。”
秦慕容缓缓点了点头:“世间事,不过一个熬字。”
“熬?”那人愣了一下,随后哈哈大笑:“这个字用的好!”
秦慕容抬起头笑道:“那你想不想换一种活法?”
那人苦着脸说道:“就算您是秦家大少爷,现在姜家的大姑爷,连小的的名字都不知道,就说出这样的话来,实在是让人生疑。”
秦慕容道:“怎么,还担心我骗你不成?”
“那倒是不担心,只不过总也让人心里没底就是了。”
“这样啊。”
秦慕容想了一下,问道:“那你叫什么?”
谁知那人却一个脸红,支吾吾道:“鄙人姓薛。”
“我问名字。”
“草字异人。”
“我问名字。”
“诨号薛半仙。”
“我问名字!”
“……好吧,我叫薛大嘴。”
“噗!”
秦慕容没笑。
两个丫头在身后却直接笑喷了出来。
即便她们及时的捂住了自己的嘴。
却不知这样的动作会让声音形成鼓式效应,变得更大了。
薛大嘴的脸更红,却只能说:“姓名乃先人辞之,不敢忤逆。”
秦慕容摊手道:“你看,我就没有笑。”
“你定是心中笑了。”
“你又看不到我的心,笑与不笑, 你哪能说得准?”
秦慕容叹了口气道:“以己度人,妄自猜测,这便是两种忌讳,你专营人心,按理说不应该犯这种错。”
薛大嘴想了想,然后站起,恭敬施礼,道:“谨谢!”
秦慕容道:“想要谢我,不如就按照我的安排走,如今咱们也算是互相认得身份了。”
“您又不了解我。”
“不需要,我只需要一个给我工作干活的人。”
“什么活?”
“我有一个店铺,跟人合作的,现在需要一个掌柜,我觉得你是个不错的人选。”
“这样啊……”
“收入很高,并且只要收入不错,里面出现一些错误……我不会管。”
这算是很大的权利,甚至是肥缺!
崔大嘴沉思一会,仿佛认真考虑过了,才说道:“还是算了,我这人自在散漫惯了,身上若是加了担子,怕是要疯。”
“你确定?”
“我确定。”
秦慕容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说道:“如果你改变主意,可以来姜家找我。”
“应该……用不到。”
“先记下。”
“放心吧,小的想要找一个人,还是很容易办到的。”
“嗯。”
秦慕容没有过多强求,直接带着两个丫头离开了。
有些事情,遇到了是有缘,没成就是无份。
缘份缘份,原本就是分开的两件事情。
至于现在不强求,因为秦慕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从去赌档那一夜开始,他就觉得心神不宁,但总也找不到原因。
接着又是刘四偷袭他,让他知道了一个叫做明月教的玩意。
刘四绝对不是平白无故的膨胀起来的,必然是有一定的原因,一些他即便是遭受酷刑也不敢去说的事,即便是死,也要把那件事烂在肚子里,而与此同时,却又忍不住自信爆棚,做出这种自取灭亡的事。
再加上虫老说有贵人要来的事情……
所以的一切联系起来,让秦慕容立即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明月教说不定要闹事!
而且还是天大的事!
重要的人物,具体的地点……绝非巧合。
现在只是需要一个时间。
人物,地点,这都有了,那么时间成为最关键的一项。
正此时,秦慕容突然想到之前小白小兰一直在念叨的一个节日,好像是说普天同庆,还免去宵禁,所有百姓都可以随意上街……
那实在是太适合作乱了!
“小兰,之前你说的那个什么节……”
“姑爷问的可是火凤节?”
“对对!这到底是个什么节?我之前对节日什么的都不太在意。”
在两个小丫头看来,自家姑爷曾经定然是“天天过节”“日日声马”,自然不懂节日对普通百姓的重要。
小白在一旁立即兴奋的说道:“火凤节,可热闹了!传说咱们大梁国就是因天降火凤而立国,说是当初火凤在人间停留,身上炽热的火焰烧灼了一片大地,等火凤归去,人们在火烧过的地面上耕种,连年丰收,这人就越聚越多,先是建了城邦,然后立了国,一直传承千年下来,才有了现在大梁国九州一统的威势!而火凤节就是传说中火凤降下来的时刻。“
火凤到底有没有,秦慕容不知道。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现在已经步入仲秋,正是收成的时候,是一年中百姓们收益最高的时刻,又无需继续耕种,闲来无事,正好用来庆祝,再加上有些喜欢编撰故事的人弄出一个传说,让人觉得有趣又信服,久而久之,便成了一个所谓的传统节日。
任何事情都有根源,而根源,永远离不开现实生活。
火凤燎原与否,不清楚,但古时候确实有一种耕种方法,就是火烧枯草,让土地肥沃,可保下年收成。
秦慕容想了一下问道:“火凤节距离现在多久?”
小兰掰着手指算了一下,说道:“姑爷,还有二十三天。”
“恩?还挺快的。”
秦慕容以为还有很长时间,结果就只有二十三天?
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还是想办法躲避,这是个问题。
可是秦慕容却没有这个选择的自由。
因为身份!
赘婿,是不能随便离开家的,就像是妾,想要出门上个街,那是需要报备的。
秦慕容有点羡慕那些娶了公主的家伙,虽然也是赘婿,但人家怎么也算自由,跟公主两个人相敬如宾就好,然后各玩各的,互不干涉互不叨扰,生活的完全就叫一个乐趣。
前世的他,没有享受到一丁点的生活趣味。
什么贪图享乐,他都没有那个时间。
那时……他还只有五岁,在偷渡船里过着猪一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月,然后一个巨浪袭来,船翻了,绝大部分人都死了。
母亲不知道从哪找来一个船里装垃圾的塑料桶,下面吊着个铁坠子,往里面塞了吃喝,硬生生的在一望无际的海里挣扎了两天两夜,精神模糊的时候,她看着桶里面秦慕容,微笑着一遍遍的唱着。
“不要哭,不要哭,熬过这段是坦途,开好车,住别墅,一生只走繁华路……”
侥幸活下来的秦慕容,不敢有一丝停歇的努力的活着,一秒钟的喘息都没有!
他的命很金贵。
一点危险的可能性都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