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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自序

毛姆

这本小说篇幅极长,添了序言就会更长,想想就很不好意思。作者大概是最难客观评述自己作品的人了。关于这点,声誉卓著的法国小说家罗杰·马丁·杜·加尔(Roger Martin du Gard)就说过一个发人深省的逸事,主角是马塞尔·普鲁斯特。当初,普鲁斯特想找某法国期刊刊登一篇评论他巨著的重要文章,却又认为没人比自己更适合这件差事,于是就自行动笔写完了。接着,他叫某位文坛的年轻后辈挂名,帮他把稿子交给编辑。那位年轻人乖乖照办。岂料几天后,编辑把那位年轻人找去说:“我实在无法刊登这篇文章啊。普鲁斯特先生要是看到这么敷衍又冷血的评论,绝对不会原谅我。”虽然作家对于自己的作品都很敏感,又容易嫌恶外界负面的评论,但他们其实很少会感到自满,多半明白纵使投注了大量时间和心力,作品依然未能符合自己的期待。因此,他们通常会气恼于无法完整表达原先构想,而不会因为少数段落写得不错就沾沾自喜。他们只想交出完美的作品,却又可悲地意识到,目标还离自己很远。

有鉴于此,我不会去评论这本小说,只打算跟各位读者分享,这本至今仍有人提起的小说是如何成形的。假使读者觉得无趣,还请多多包涵。我是二十三岁写下这本小说的初稿的;当时,我已在圣托马斯医学院读了五年的书,一毕业就前往西班牙塞维利亚,决心要成为一名作家。初稿我到现在都还留着,但自从校对过后,我就再也没看过一眼了,但肯定是很不成熟的作品。我那时把稿子寄给了出版我第一本书的费雪·恩文(Fisher Unwin)(我还在念医学院时,就写了本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图书市场反应还算不错),我希望卖一百英镑,他却不愿支付。后来,我又接洽了几家出版社,但没有一家愿意出版。那时我真的很难过,如今想来十分庆幸,因为要是真有出版社买下(最初书名为《斯蒂芬·凯瑞的艺术脾性》),我就失去了年轻时未能好好发挥的一项题材。当时距离自己所描述的事件还不够久,我还无法善用那些素材,也缺乏日后用来充实书中内容的人生经验。另外,年轻的我并不知道,描写自己熟悉的事物其实轻松许多,譬如当初我把主角送到鲁昂学法文(明明自己没去过几次)[2],而不是到海德堡学德文(我在那儿住过一段时间)。

屡屡碰壁之后,我就把稿子束之高阁,去写其他小说,顺利获得出版后,又跑去写剧本。久而久之,我成了非常成功的剧作家,也决定要把后半辈子奉献给戏剧。然而,我却没意识到一股内在的力量,让这些决心显得虚有其表。我过得很快乐,名利双收,又忙个不停,脑袋里塞满了想写的剧本的灵感。我不知道是这份成就不如原先预期,还是成就导致的自然反应,就在我身为剧作家的名声如日中天时,昔日生活的回忆却再度纠缠上我,不管我睡觉、散步、剧场彩排还是出席宴会,这些回忆都不断地干扰着我,给我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因此我决定,通过全部写下来这唯一的方法来摆脱它们。我多年来逼自己适应剧场紧凑的步调,因此极为渴求写小说的无拘无束。我很清楚自己要写本长篇小说,希望能全神贯注,所以婉拒了剧场经理热心提出的各项合约,暂时告别舞台。当时我三十七岁。

专事写作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投注许多精力磨炼写作技巧,强迫自己接受乏味无比的训练,只求改善个人写作风格。但随着剧场开始上演我的剧本,我也无暇继续精进;等到我再度提笔写作,目标也有所不同了。我不再追求瑰丽的辞藻和丰富的笔触,过去这些努力只是徒然耗费心神罢了;我反而专注于简单朴实的文风。小说篇幅有限,却有许多东西要说,因此一字一句都不能浪费,只用必要内容清楚表达本意,没有任何矫饰的空间,剧场的工作经验教会我用词简洁的价值。就这样,我全神贯注地写了两年,但不知道该把小说取什么名字,寻寻觅觅后才偶然读到《以赛亚书》里“美自余烬而生”这句话,觉得颇为贴近书中意旨。没想到,那句话最近已有人拿来当作书名,我只好另外想办法,最后决定取材自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把小说取名为《人性的枷锁》。我不禁庆幸,幸好原本想到的书名无法使用。

《人性的枷锁》不是一本自传,而是具有自传性质的小说,里头事实与虚构紧密交织,充满我的真情实感,但并非所有事情皆如实呈现,主角有些经验也不是取材自我的人生,而是改编自身边亲友的经历。这本小说达到了当初的目的。小说问世后(当时的世界仍处于大战的动荡时期,人人只在意自己的苦难与恐惧,无暇顾及区区一位小说人物的冒险故事),我发觉自己也摆脱了那些折磨我的痛苦与煎熬的回忆。这本小说大获好评。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还替《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写了长篇书评,笔触洋溢着睿智与怜悯,迥异于他笔下其他评论。不过,这本小说的命运看起来理应跟绝大多数小说一样,出版几个月后就遭世人遗忘;岂料,不知道是何种巧合,数年后这本小说居然获得了美国某些名作家的关注,他们在不同的报纸、杂志上推荐有加,唤起了社会大众的注意。幸亏有这些作家力挺,这本小说才如获新生,多年来一直受到许多读者青睐,我得在此对他们聊表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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