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年,菲利普的生活过得单调,但已算颇为自在。和其他同样瘦小的男孩相比,他并没受到特别多的欺侮;而尽管跛脚害他无法参加大小活动,但在群体中显得无足轻重,却是他梦寐以求的结果。他的人缘不好,经常孤单一人。他在“眯眼哥”所带的三年级班上待了两学期。“眯眼哥”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眼皮松垂的模样,看起来十足地厌世,教起书来倒中规中矩,但总是心不在焉;他的心地善良,待人温和,也有些傻气,坚信孩子本性正直。他认为,若要培养孩子诚实的品性,首要之务就是不能让他们有半点可能撒谎的念头。他还会信手拈来一段话:“心有所求,必然得之。”三年级的日子实在惬意。课堂上,学生都事先知道自己要讲解的段落,再加上小抄传来传去,两分钟不到就能找到注释;老师提问时,学生可以把拉丁文语法书摊放在膝盖上。即使十来个学生的练习题中,犯了一模一样的离谱错误,“眯眼哥”也从没察觉任何异状。他向来不太相信考试,因为发现学生的考试分数,往往不如课堂成绩那般优异。失望归失望,却也无关紧要,学生早晚会升上高年级,学业上没有什么进步,却学会厚颜无耻地扭曲事实。假以时日,这项本事说不定比读懂拉丁文更为管用。
四年级时,他们换到绰号“柏油叔”的特纳老师班上。所有资深老师之中,当数他最为朝气蓬勃。他的皮肤黝黑、身形短小,挺着肥大的肚子,胡须已转灰白。他穿着牧师袍时,确实有几分像个柏油桶。基本上,他只要听到有学生说出这个绰号,就会要那个学生罚抄五百行课文,但每当出席教区晚宴时,却又常拿它出来自我消遣。他也是公学教师之中,最懂得享受入世生活的人,不但频繁外出用餐,往来的友人也不限制于教会圈。学生们倒觉得他更像名无赖。假期一到,他便脱下牧师袍到处游玩,有人见过他穿着鲜艳的花呢衣在瑞士度假。他钟爱美酒佳肴,据说曾在皇家咖啡馆与某位可能是近亲的女士约会。自此之后,每届学生都说他纵情于声色犬马,有关这方面的详尽细节,说明人性的堕落不容置疑。
特纳老师思忖,这些刚从三年级升上来的学生至少得花上一学期来好好整顿。于是,他三不五时就会狡猾地暗示学生,他很清楚“眯眼哥”班上的情况。不过,他其实倒不太在意。这些男孩在他眼中,不过是群小混混罢了,除非料到谎言会被揭穿,否则不会愿意说出真话;他们有着独到的荣誉感,但跟老师来往却不需派上用场;他们唯有发现耍小聪明捞不到好处时,才有可能乖乖遵守纪律。特纳老师向来以自己教的班级为荣,今年虽已五十有五,但仍坚持着刚来公学执教时的初衷:自己班级的考试成绩绝对要位居第一。他有着典型的胖子性格,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学生不久便发觉,纵然他动辄骂起人来不留情面,私底下其实相当亲切温和。他面对笨蛋没有半点耐心,但对于那些疑似外表任性、实则聪颖的男孩,他却不厌其烦地用心辅导。他很喜欢请这些学生喝下午茶;虽然学生都信誓旦旦地说,他们从来没吃到马芬蛋糕之类的茶点(一般都认为,特纳老师的肥胖是因胃口太好,胃口太好又由于肚里的线虫),但依旧会欣然接受他的邀约。
菲利普如今过得更舒适了。由于国王公学内校舍空间有限,因此读书室只供高年级学生使用;升上高年级前,所有学生都住在一间大通铺,里面无论是用餐还是写作业,全都混杂在一起,这隐约让菲利普感到不太自在。整天都与同学为伍,他不时会觉得坐立难安,急需独自一人静静。于是,他常常只身散步到乡郊,那里有条小溪穿越翠绿的田野,两旁矗立着一排排修整过的树木。不知为何,菲利普光是沿着岸边闲逛,便心旷神怡,走累了就随意趴在草地上,观看蝌蚪和鲦鱼在水中快活逡巡。光是在教堂腹地四处悠闲漫步,就令他感到格外满足。教区的正中央是一大片草地,每逢夏天,学生会在草地上练习网球,但其他季节那里却十分宁静,偶尔会见到男孩手拉着手散步,或是用功的学生缓缓踱步,神色若有所思,嘴里背诵着某段文章。成群的秃鼻乌鸦栖息于高耸的榆树上,声声哀鸣回荡于空气之中。草地的另一头则矗立着大教堂,还有巍峨的中央塔楼;此时,菲利普还不懂什么是美,但当他凝视着教堂时,却莫名升起困惑又愉悦的感觉。等到他可以住进读书室(其为四人共享的方形小房间,望出去可看到贫民窟),就买了一幅大教堂的照片,钉在自己的书桌上方。他也发觉四年级教室的窗外景色另有一番情趣,其面向细心养护的草坪与枝叶茂盛的大树。这般景致令他的内心升起一股异样之感,分不清是痛苦还是快乐;这是他初次体验何谓美。此外,其他变化也随之而来,像是他变声了,喉咙不自主发出怪异的嗓音。
菲利普也开始固定在午茶结束后,前往校长的书房上课,替之后的坚信礼做好准备。菲利普原本虔诚的信仰未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早就放弃夜读《圣经》的习惯。但如今在伯金斯校长的熏陶下,加上令他焦躁不安的生理变化,他重新找回了对上帝的崇敬,百般责怪自己先前虎头蛇尾。他脑海里浮现熊熊燃烧的地狱之火,简直跟异教徒没什么两样,要是他在悔过前就死去,势必会永劫不复。他对于永恒苦难深信不疑,超越对永恒幸福的信仰。一想到自己竟鲁莽冒险,菲利普就感到不寒而栗。
菲利普那天遭受莫大屈辱、内心不断淌血之际,伯金斯校长竟温柔地表达关心,让他自此对校长有着忠犬般的敬爱。他绞尽脑汁想讨校长欢心,却不得其门而入;校长的口头褒扬即使无关紧要,他也当成宝贝万分珍惜。每当他来到校长家参与读书会,都会做好投入全部心力的准备。菲利普注视着伯金斯先生的炯炯双眼,嘴巴半开地坐在那里,脑袋微微向前倾着,生怕不小心漏掉半点内容。周遭事物是如此平凡无奇,相形之下,他们讨论的主题格外动人。而连校长自己也常被玄妙主题打动,不禁顺手把面前的书一推,还会在谈及宗教的奥秘时,不自觉把双手紧握于胸前,仿佛想抑止剧烈的心跳。有时菲利普其实没听明白,但他也不求甚解,隐约觉得光是感受就已足够。对他而言,校长这副黑发蓬松、脸色苍白的模样,就像是以色列众先知,胆敢在国王面前直言批判。而当他想起了耶稣基督,内心竟同样浮现深邃眼眸、面容憔悴的形象。
伯金斯校长对于这份额外工作的严肃以对,不似他平时那般幽默风趣的谈吐,总让资深老师质疑他为人过于轻浮。尽管他每天的行程满当当,依旧能每隔一段时间,就抽出十五至二十分钟,帮学生做好坚信礼的准备。他希望让孩子体悟到,这是他们人生中认真迈出的第一步。他试图触及他们的灵魂深处,想把自己奉献给上帝的热情,毫无保留地灌输其中。伯金斯觉得,菲利普这孩子固然言行显得羞涩,但内心埋藏的热情可能不亚于自己。此外,他也似乎具备笃信宗教的气质。某天,伯金斯忽然岔开了原本的话题,问菲利普:
“你有没有想过长大后要做什么呢?”
“伯伯希望我能当个牧师。”菲利普回答。
“那你想当吗?”
菲利普移开目光,想说自己没资格,却又羞于开口。
“我不知道还有哪种生活能像我们一样,无时无刻不充满了幸福。我很希望能让你体会到,这是一项多么了不起的殊荣。各行各业的人都能侍奉上帝,但是我们神职人员离他更近。我不想影响你的决定,但是一旦你下定决心,立刻会感受到喜乐与宽心,永远不会弃你而去。”
菲利普没有搭腔,但伯金斯校长从他的眼神得知,他已领悟到这番话的宏旨。
“如果你持续用功读书,迟早会成为全校第一名,毕业时也想必会获得奖学金。对了,你自己存了些财产吗?”
“伯伯说等我满二十一岁,年收入就会有一百英镑。”
“这样你手头算很宽裕了,我当初可是一无所有呢。”校长犹豫了片刻,随手拿起一支铅笔,在面前的吸墨纸上画线,继续说道,“你以后在工作上的选择恐怕很有限,毕竟你没办法从事任何体力劳动。”
菲利普的脸色涨红到发根,但凡影射到他的内翻足,他都会出现此种反应。
伯金斯校长严肃地盯着他瞧:“我在想,你是不是对自己不幸的遭遇太敏感了?你有没有想过要感谢上帝呢?”
菲利普顿时抬起头,双唇紧闭,回想自己听信他人,几个月来恳求上帝能像治愈麻风病患和盲人那般治好他的跛足。
“如果你不甘愿地接受现实,只会带给自己羞辱。但是如果你把不幸看作上帝的恩宠,因为你的肩膀够强壮,上帝才让你背负这个十字架,那它就会是你幸福的来源,而不再是你痛苦的理由。”
伯金斯校长见菲利普不愿谈此话题,就让他先行离去了。
不过,菲利普仔细思考着校长的教诲,没多久,他的思绪便集中于即将来临的坚信礼,内心充满无以名状的狂喜,灵魂似乎挣脱了肉体羁绊,如获新生。他立志要让自己炽热的信仰臻于完善,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并决心领受圣职,成为牧师。当大日子终于来临时,他的灵魂深受种种因素撼动,包括事前的准备、研读的书籍,最重要的当数校长的强力感召,他又惧又喜,不能自已,但又一直饱受某个念头折腾:他必须独自穿越前方圣坛,而他又害怕在众目睽睽下跛脚前行,不仅参加仪式的全校师生看得见,市民或其他学生家长等陌生人也看得见。但坚信礼开始的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自己能以喜悦的心坦然面对屈辱;当他一拐一拐地走上圣坛,身形在教堂雄伟的穹顶之下,显得既渺小又无足轻重,他将身体的残缺奉献给怜爱他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