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爸爸妈妈常年的不在家,大舅和小舅都有自己的孩子不会管我。那是在一个桃子成熟的季节,上学的路上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一个爷爷挑着一筐桃子在路上卖,因为我们那没有桃子而且钱花完了但当时真的很想吃,所以我第一次品行不正的伸出了自己的手偷了两个。当时人不多,我以为的没人看见蒙混过关了。
偷东西这种事情有再一,就会有再二啊。中国有句古话:“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在一个夏季的傍晚,我又再一次“行动”了。而这一次我真的偷了“金”,我偷了大舅娘家的十块钱。当时十块钱还是挺值钱的,大舅娘十几分钟就发现了,她找到我然后训了我一顿让我把钱还给她就了事。虽然只是训但她的嗓门很大,这件事情很多我的同学都知道了。连舅妈和舅娘都知道了,所以当天就给他们的小孩说不准和我玩了。
外婆在两个舅妈的“传播”下也知道了我在外面干的事,她没说话就只是叫我去喊外公吃晚饭。晚上睡觉的时候(从三岁到九岁都是和外婆一起睡的)外婆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道:“以后不能再这么干了,听到你两个舅妈那些恶心的话心疼你,以后想吃什么给外婆说外婆给你买。”听到这些话眼泪就刷地一下就流下来了,心里很暖也很难受。因为我给自己还有外婆丟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