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镇东方的一片密林,被世人称为洛兰。
一条飞瀑从数百丈的山涧中滑落,寒冷的溪水砸在湖面上,溅起层层水花。
在那座无名之山的山谷中,帝国的部队已经等候多时了。
这只部队的统帅名为巴恩。
这个男人曾经只是一名不起眼的平民,勇气和欧气让他加入了讨伐使徒希洛克的帝国调查团。
有幸突破圣境的巴恩,和其他三位顶尖的剑圣,阿甘左、西岚、布万加,一起被大陆尊奉为四剑圣。
这个男人拥有自己的执著和野心。
在众人解决了希洛克风波之后,帝国对参与讨伐使徒的部队非常满意,帝国皇帝里昂·冯·海因里希决定对参加调查团的主要成员授予男爵的贵族称号。
恰在那时,帝国对北方蛮族的征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作为班图族族长的布万加十分厌恶帝国的行径,他愤然离去没有接受帝国的册封。
皇帝对此也是十分恼火的,你不给我面子让我难堪,我就要更使劲的打你。
于是,北疆总督就去坐镇大雪山了,蛮族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
阿甘左厌倦了世俗的争斗,也拒绝了帝国皇帝的册封,他打算和爱人一起隐居,日后则成了暴戾搜捕团的客卿,只不过他已经很少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了,他只是整日领着稳健派高额的薪资带着爱人公费旅游而已。
皇帝对那个没有进取心的男人也十分的失望,假如他能够加入帝国的军队,帝国的声威将更胜一筹,他也能再添一名勇猛无敌的虎将。但他毕竟为帝国立下了汗马功劳,里昂送给他一把价值连城的宝剑,嗯,据说日后被阿甘左给卖了。
至于西岚,这个男人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非要跟着一个名为凌云的臭小鬼去闯荡江湖,结果还真让他给闯出了名堂,这俩人夺得了暴戾搜捕团的生杀大权,建立了一个名为稳健派的组织兴风作浪。
好在这个组织目前和帝国是合作关系,不然里昂一定会派重兵征讨,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睡。
这四个人里唯一一位向皇帝效忠的人,就是当年还是青年的巴恩。
皇帝有意磨炼他,只赐予他骑士的称号,让他从基层做起。
果不其然,这名优秀的骑士在后来成功的接过了爱德华的宝座,当上了铁狼骑士团新一任领袖,还娶了那个妖孽的宝贝闺女。
至于其他的一些参与那场风波的人,结局就不太美妙了。
紫雾团的团长凯恩战死了,那个组织也被编入了帝国的其他部队,大批的虚祖武斗家被帝国抓起来吊死,整个洛兰地区也成了帝国的殖民地。
世事无常,帝国也不是战无不胜的。
比如上一次转移试验,因为某只蝴蝶的原因,他们缺少了一个女人的帮助,转移试验失败了(其实正史上也是失败的,注定失败哈哈),帝国的研究人员死伤惨重,那次试验对帝国的科研能力来说是一次严重的打击,整个洛兰地区也因此荒废了。
帝国为转移试验设置的最高安全系统,名为【牛头械王】的怪兽,不知为什么突然启动,更可怕的是,他内置的敌我识别系统好像失效了,彻底成为了一部超强杀人机器,那个怪物只会疯狂的砍杀见到的一切活物,不论是帝国士兵还是公国人,或者猫妖哥布林。
后来,暴戾搜捕团稳健派联系了帝国,在展示了强大力量之后,里昂那个家伙也不在炫耀他的傲慢,双方达成了协议,搜捕团帮助里昂收拾洛兰的残局,进行新一次的转移试验,帝国则允许搜捕团在帝国各地建立支部,吸收信徒。
里昂也不是个善茬,稳健派将力量渗入帝国之后,他会尽各种手段悄然遏制稳健派的发展,这个组织如果不能为他所用,他一定会在利用完它以后转手将它消灭掉。
这个想法其实是过于自负的,只是大多数帝国的谋士还有帝国的皇帝里昂·冯·海因里希陛下似乎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如今,巴恩正在山谷谷口列阵迎接前来的稳健派诸位。
凌云一眼就看出这只部队的强度不弱。
巴恩带来的帝国骑士团混编部队也算是一支骁勇的劲旅了。
这支数百人的小部队平均等级接近三十级,也就是说,随便从这数百人里拿出来一个都可能是个三十级的英雄境高手。
英雄境高手已经是大陆鹤立鸡群的高手了,须知大陆上人类的平均等级只有区区五级,这些三十级的高手无论是在大陆哪片地区,都是被人们尊敬的存在。
这也是里昂留的一手,他觉得依靠他那些忠诚可爱的战士们,即便稳健派中途毁约,也能及时将他们清理掉,当然,更大的可能是自己不想合作了,骗到技术以后提前结束协议。
巴恩可不是傻瓜,谨小慎微让他在帝国的爬升速度像坐火箭一样快。
对待傻瓜最方便的方法,就是赞成他的一切观点,然后努力把他变成一个更大的傻瓜。
熟知剧情的凌云可不会认为,眼前的这个老朋友是帝国的一只忠心的走狗。
巴恩恭敬的向骑马领头的两位老朋友行了一个骑士礼,随后热情的上来打招呼。
“凌云大人,西岚大人,旅途劳顿,一路上辛苦了。”
凌云和西岚翻身下马,两人走到巴恩面前,西岚半开玩笑的说着。
“这么久没见了,你到成了马屁精,和我们俩行个屁的骑士礼啊。”
三人相互看看,随即异口同声的大笑起来。
凌云走到巴恩的面前,仔细的打量着这位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又围着他挺拔的身躯转了两圈。
“哎呀哎呀,成了大团长的你,气质都变了啊。”
凌云看着这位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他的着装和印象中大转移后的着装一样,黑色的铁狼骑士团团长的制服很适合他现在的气质,凛冽而威严,总算是不在穿那件黄绿相间还布满金丝的贵族服饰了,那件衣服再配个大背头,看着娘里娘气的。
他轻轻瞥了一眼巴恩腰间的佩剑。
果不其然,这个家伙的装备也好了一茬。
上次见面时,他佩戴的还是那柄【巴恩的飓风短剑】,现在佩戴的这把短剑,剑格上带有龙牙形状的护手,从形状上看,长相和那把岛国神器【天丛云】一模一样,只是颜色是灰黑色的。
巴恩有些腼腆的点点头,受到调侃的时候隐约还能看到当年稚气未退时的一点影子。
“先团长为我定制的衣服,他说这套衣服比较适合我,我觉得也不错就多订了几套。”
“看来你那个前辈还是非常有眼光的嘛。”
巴恩看了看东方的天空若有所思,“嗯,那个人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
他看了看凌云和西岚身后的一行人,握住了两人的手。
“这里不是叙话的地方,我们去营帐里吧。”
“好吧。”
“甲,要好好的招待搜捕团的诸位弟兄。”
随即三人就大步踏入了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