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小店花了近四百元买了件看上去普通的黑色长棉褛,人都说,又不是牌子货!面料也一般,你犯傻啊?真的,自己也不知怎么回事。它挂在楼下小店门口,里面配了件暗红粗线毛衣和条灰蓝牛仔裤,衣袖塞在裤袋里,有种遗世独立的不羁。每每上班看见它,便开始想它。
留意了几次,有人试,随便脱下掷在架上,谈价。谈不拢,嫌贵,转身便走了或拨拉别的衣物。
我去买——那个店里的女人看到我笑笑,不动声色,等我问。她知道我开口问某件衣物,结果多半是买下了,我因此挨她不少次“宰”,朋友同事知道的,都叫我做人要有些志气。
我本来也暗下决心不入她门的,可那件黑棉褛,它那样摇摇摆摆地挂在门口。
她说出价格时,我看了她一眼,知道她又拿捏出奇货可居的样子,且基本上价意已定,就如她知道我买意已定——一间七八平米的小店,利润可观,不就都靠了我这类没志气的顾客?我几乎是愤怒地买下了,还只有阿Q地想,活该她至今三十好几还找不到可嫁之人,只有向钱寻慰藉罢了。
买下来几乎不敢示人,怕人问起价,虽是自己囊中之钱但对不住别人的热心。因为看了的人,无不愤愤说,就这值吗——在值不值这个问题上,我总糊涂。
以前,在条街上闲逛,雨天,一家店的女孩和另个女孩聊着:讲不清,没道理……谁都反对我就是喜欢,见他第一面……也知道他条件不好,就想跟他,像鬼迷了心。我看那说话的女孩,有点颜色可素质不大好,典型市井间的女孩。
那一刹,我却有点震动,这样痴地爱一个人是不易的,什么都不问。
真的喜欢就是这样吧,明知是犯傻的冲动,像李宗盛的歌《鬼迷心窍》中唱的: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是鬼迷了心窍也好,是前世的姻缘也好,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
喜欢是这样无可理喻,不去想值不值——什么又是值?古体小说中写到两人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无数时,总爱说,两下一对眼心下便了然——那样一种不避爱意的通透真好,不是所有人或衣都对你的眼啊,因此对上了不愿错过。
就像旁人都看不出那件黑棉褛的好,我却看出了它的风致,那样飘摇不羁的表情。是的,街上今年有许多相仿黑色长棉褛,在旁人眼中,它和它们没什么分别,可我觉得不同,就够了。
它令我觉得妥贴,没有牌子和面料成分不明我不在意,领子袖口挂久了有点旧也无所谓,我总想着它挂在小店门口,袖口插在裤袋中那样满不在乎而有几分落寞。而它此刻在我的衣橱,我觉得对于它,是不错的归属,因为我懂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