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去为哈里做事了,渐渐地意识到哈里·布赖特曼此人并不存在。这姓名最多是个姓名,属于此姓此名的生活从来就没有过。那倒不妨碍哈里讲他过去的故事,可由于他的过去是伪造的,所以汤姆以为了解哈里,其实他所知道的一切几乎都是假的。别提什么在旧金山度过童年,母亲是社交界名流,父亲是医生。别提什么上过埃克塞特大学和布朗大学。别提什么1954年夏天断绝父子关系,飞往格林威治村。也别提什么在欧洲的漂泊岁月。哈里其实来自纽约州水牛城,从未在罗马当过画家,从未在伦敦管理过剧院,也从未在巴黎当过拍卖行顾问。家里收入都靠父亲每周带回家来的工资支票,他在中央邮局工作,是个拣信员。哈里十八岁时离开水牛城,不是去上大学,而是应募加入海军。四年后退伍,后来他是勉力拿到了一些本科学分——在芝加哥的德保罗大学——但他觉得自己学龄毕竟太大,只读了三个学期就辍学了。不管怎样,芝加哥他是待过,但九年前他怎样来到纽约(在伦敦一起股票诈骗案中亏钱之后)的故事又纯粹是虚构的。不过,他说在纽约待了九年,这是真的;他说他到纽约后起先不懂经营图书生意,这也是真的。但当时他的名字不叫哈里·布赖特曼,而是哈里·邓克尔。他也不是从伦敦来到纽约的,而是从芝加哥奥黑尔机场飞过来的,过去两年半的邮址则是伊利诺伊州乔利埃特联邦监狱。
原来这就是哈里不愿讲真话的原因。人到五十七岁要开始新的生活,这并非易事。当一个人的唯一家当是自己的头脑和舌头时,他在决定张嘴说话之前必须想得很周到。哈里并不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羞耻(他就是被逮着而已,厄运又怎能视之为犯罪?),但他无疑不愿谈起它。在他如今生活的小天地里,他工作极努力,工作时间极长,他也不打算让任何人知道他曾受过多少苦。因此,汤姆对哈里在芝加哥的经历一直一无所知。在芝加哥,哈里有一个前妻,一个三十一岁的女儿,一个他开在密歇根大道、经营了九年的画廊。要是汤姆知道那诈骗案及哈里坐牢的事,他还会不会接受哈里给他的工作呢?或许会的。又或许不会。哈里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事情,所以他咬住舌头,从不吐露一言。
4月初一个下雨的早晨,当时我搬到这个社区还不到一个月,汤姆在布赖特曼阁楼书店工作了大约三个半月,那堵诡秘大墙竟然倒塌了。
事情始自哈里女儿突然的来访。汤姆正好下楼,见她走进店堂,浑身湿透,雨水从衣服和头发上往下流。此人衣冠不整,目光逼人,身上发出刺鼻的臭味。汤姆知道这是从来不洗澡的人身上的味道,疯子身上的味道。
“我要见我父亲。”她说,两臂拢在胸前,两手抱住胳膊肘,被尼古丁熏污的手指在瑟瑟发抖。
汤姆对哈里过去的生活一无所知,所以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
“你大概搞错了。”他说。
“不,”她猛然把他挡回去——忽地激动起来,勃然大怒,“我是弗洛拉!”
“好啊,弗洛拉,”汤姆说,“我想你走错了地方吧。”
“我可以把你抓起来,你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汤姆。”汤姆答道。
“当然。汤姆·伍德。对你这个人,我什么都知道。在人生的半途中,我在昏暗的树林里迷了路。但你太愚蠢,毫无所知。那些小人不能从树木见到森林,你就是其中之一。”
“听着,”汤姆用温和而平静的语气对她说,“你也许知道我是谁,但我不能帮你任何忙。”
“先生,别跟我耍赖。就因为你是木头[14]做的,这并不意味着你是好的。懂吗?[15]我来这儿见我父亲,我要立刻见到他!”
“我想他不在。”汤姆说,突然改变了策略。
“他不在?胡扯!那囚犯住在楼上公寓房里呢。你以为我是傻瓜?”
弗洛拉用手指捋着她的头发,把水溅在柜台附近桌子上的新购书堆上。然后,她一边大声咳嗽,一边从她撕破了的宽松衣裳口袋里掏出一包万宝路烟。点上一支后,她把还亮着的火柴扔在地板上。汤姆未露惊讶,镇定地用脚把那火柴灭了。他懒得告诉她书店里禁止吸烟。
“我们在说谁呢?”他问道。
“还有谁啊?哈里·邓克尔呗。”
“邓克尔?”
“要是你不知道,我告诉你,那词意味着黑暗[16]。我父亲是个黑暗的人,他住在黑暗的树林里。他现在自称是个辉煌的人,但那只是一个诡计。他还是很黑。他将永远黑下去——直到他死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