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同学,行行好吧,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当我在天桥底下气若游丝地举着坑坑洼洼的不锈钢饭盆向一个吃得肥嘟嘟的小胖子行乞的时候,没想到这小子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反而啃着极度诱人的酱鸡腿从我的面前一跑而过。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我的心里无比寒冷——现在的小兔崽子,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你问我叫什么名字,实在是不太好意思告诉你。我有一个很牛X的名字,叫马如龙。马是牲口,在和平年代,除了能拉个车、犁个地、吃个肉,其他的啥也干不了。可是它又如龙,龙是什么,中华名族的图腾啊,天下最厉害的物种。所以,我这个名字的大概意思就是老子天下第一。与其说这个名字牛X,倒不如说我那从未见过面的爹牛X。还记得7岁那年,我曾经很认真地问过我娘,我爹不要老婆孩子,也不知所踪,是不是哪个神经病医院的大夫,病人没治好,倒是自己先犯病跑了?结果呢,被她老人家狠狠地赏了两个大嘴巴,打得我就地360度旋转两周半,差点归了西。我嘬着被打得生疼的牙花子准备继续追问,可一瞥老娘那孔武有力的大手,再掂量掂量我这几十斤枯瘦的小身板,咽了口唾沫之后还是忍住了,自此再无下文。
我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男孩,你要问我好端端地为什么要去吃百家饭,我会告诉你是因为在8岁那一年,老娘与老爹一样丢下我不辞而别,自此杳无音讯。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老娘为什么丢下我。是我当年的问题太过分了吗?我想不至于,老娘没那么小气,一般有仇当场就报了。是我无意间撞见赵寡妇洗澡不关门,让她觉得丢人了吗?我想也不是。先不说赵寡妇根本就没把我当个男人,就我个人来讲也觉得实在没什么好看的。可是老娘真的走了,连声“再见”都没有,走得杳无声息,走得莫名其妙。
村里人很同情我,可同情当不了饭吃,也解不了渴。家里应该是有亲戚的,而自打出生之后,我却一个都没有见过,所以也有可能没有。不过有没有亲戚已经不重要了,连爹妈都不要的孩子还能指望着亲戚们么?所以我很自觉地把家里能吃能喝的都搜集起来,对付着能多活些日子。村里的老少爷们及娘们对我还算够意思,时不时地也给我点吃的、穿的。可在那个物资贫乏的年代,当他们自己也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我的乞讨生涯就开始了……飘飘荡荡,走东串西,赖赖巴巴地一直乞讨到我年芳二八。
乞讨丢人吗?不丢人。至少我从来没觉得丢人,我也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呀,我也想吃汉堡包、穿耐克,、刷IPHONE呀,可是爹不疼、娘不爱的,实力不允许呀,你让我怎么办?不去要就得饿死,要了还得被人家瞧不起数落一顿。所以,我只能自己辛苦一点去翻垃圾桶,就算是老鼠、蟑螂也想活着不是?
“所以,这就是你要跟我抢这个废矿泉水瓶子的理由?”臭乞丐对我说道。
都说同行是冤家,此时此刻,我和对面的这个邋里邋遢的臭乞丐一人抓着矿泉水瓶子的一头互不相让。我说他臭没有瞧不起他的意思,而是他身上所散发出的异味实在辣眼睛,至少我身上这种独特的王者之气就要比他好得多。我俩已经僵持了将近2分钟,周围围了一圈的人。我让大家伙给评评理:“什么事情总得有个先来后到不是?我先拿到手的就是我的。”
对方毫不示弱:“这一片都是我罩着的,谁不知道这里的瓶子都归我大佬张管?”
“放屁!你叫它一声,它答应吗?”我反驳道。
臭乞丐:“哎呦我槽,兔崽子,有你的,跟我耍横是不是?信不信我整死你?”
正当我准备继续跟他理论,不知道谁把派出所的巡警找了过来。胖胖的巡警全副武装,辣椒水,手铐子,一应俱全。一看到警察来了,我立马松了手,抢步上前:“警察同志,我报警!光天化日之下,有人抢劫!”
“小王八蛋,你倒是恶人先告状了,大家都看着呢,是你抢我的还是我抢你的?”臭乞丐怒目圆睁。人群中有人起哄,“他俩互相抢!”众人笑成一片。
胖警察不耐烦地说道:“都别瞎起哄!”抓着手铐子又对我俩说道,“一个破矿泉水瓶子,有什么好抢的?要不要我给你们找个地方好好唠唠?”这回臭乞丐比我机灵,赶忙说不用了,然后又主动地把瓶子递到我的手里示好。
我这个人向来见好就收,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于是,很大度地表示不再报警,就是一场误会而已。胖警察警告我们远离市区,别闹事,影响市容市貌。之后,就踱着方步走了。
臭乞丐一见警察走了,又来了本事,张嘴就是一痰,吐在我的胸口:“今天老子认栽了,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年少轻狂的我怎能惯他那脾气,气运丹田回口一痰,又粘稠又热乎,正中眉心,然后立定马步,挥舞手中的不锈钢饭盆,大声喊道:“不服来战!”
臭乞丐一抹脸,一脸嫌弃:“真他妈恶心,你他妈多久没刷牙了?”我稍作思考,回他:“不到俩月。”
这回他是真的认输了,愤愤地丢下“算你狠”三个字,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