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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享受快乐时光

这段时间,我一直爱着多拉,情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热烈。心中想念着她,便会让处在失望和痛苦中的我得到慰藉,即便在失去朋友的时候,我也会得到些许补偿。我越是可怜自己或者怜惜他人,就越能从多拉的形象中寻找到慰藉。世上欺骗的行为和麻烦的事情积累得越多,多拉这颗高高闪烁在世界上空的星星就显得越发晶莹剔透,纯洁无瑕。多拉来自何方,或者说在高级神灵当中属于什么等级[9],我觉得自己其实并没有确切的概念,但是,我能肯定的是,如果有人认为她像其他年轻小姐一样只是个普通人,那么我一定会义愤填膺,嗤之以鼻。

如果可以这样说,我沐浴在对多拉的爱之中——我不仅完全沉浸在对她的爱恋之中,而且已经完完全全浸透。可以用一种比喻来表达,从我身上拧出的爱液足以把任何人淹死,而剩下的爱也足以浸透我全身。

我返回家里,为自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夜间散步到诺伍德,就像童年时猜的一个古老谜语所说的,一边想着多拉,一边“围着房子转呀转,就是不把房子碰”。我现在相信这个古老谜语的谜底是指月亮。不管指的是什么,我这个被多拉这轮月亮弄得神魂颠倒的奴隶,围着宅邸和花园一圈又一圈,漫步了两小时。我透过木栅栏的空格朝里面望,把下巴颏儿吃力地搁在栅栏顶端生锈的钉子上,对着窗口的灯光送去一个个吻,还时不时不切实际地祈求黑夜守护好我的多拉——使她免遭什么侵害,我知道得不确切,我想可能是火,也可能是耗子,因为她很讨厌耗子。

我心中充溢着爱情,所以很自然地把秘密吐露给了佩戈蒂。有一天晚上,她带着昔日那套针线用具又一次来到我的身边,忙着把我的衣柜巡视了一遍。当时,我以足够委婉的方式把自己心里的大秘密告诉了她。佩戈蒂兴致勃勃,可我没法儿使她接受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她不遗余力地偏袒我,所以无法理解,对于这件事,我怎么还会疑虑重重,或者说情绪低落。“那位小姐能找到这么一位如意郎君,”佩戈蒂评价,“应该觉得自己有福气才是。还有她的爸爸,”她说,“天哪,那位老绅士到底还指望什么?!”

然而,我发现,斯彭洛先生的代诉人的长袍和领结对佩戈蒂起了一点儿震慑作用,也激发了她对他的更多敬意。慢慢地,那位先生在我眼中变得日益崇高起来。他挺直身子坐在法庭上,身边围着卷宗档案,就像是文件海洋中的一座小灯塔,这个时候,我觉得他周遭散发出耀眼的光芒。顺便说一句,我记得,让我特别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当我也坐在法庭上时,心想,即使那些年老昏聩的法官和博士先认识多拉,他们也不会对她动心思。要是有人向他们提议同多拉结婚,他们也不会丧失理智,欣喜若狂。不管多拉多么会唱歌(用那把熠熠生辉的吉他弹奏),直到让我疯狂,也不会使那些迟钝的人当中任何一位迈出老路半步!

我鄙视他们。他们是在心灵花坛中被严寒冻僵的老园丁,让我反感至极。法官在我看来什么都不是,只是麻木不仁的错误制造者而已。法庭上的律师席并不比酒馆的吧台富有温情和诗意。

让我颇感自豪的是,佩戈蒂的事情由我亲自处理。我验证了那份遗嘱,然后到遗产税办公处履行了手续,再带她到银行,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在办理这些法律手续的过程中,我们改变了一下行程,去弗利特街参观了一些湿漉漉的蜡像[10](我觉得它们经过二十年都已经融化了),去参观了林伍德小姐的刺绣展览[11]。我还记得,那是一座刺绣的陵园,很适合人们进行自省和忏悔。我们去观赏了伦敦塔,还登上了圣保罗大教堂顶部。所有这些奇观美景,在当时的情形下给了佩戈蒂最大的享受。但我认为只有圣保罗大教堂是个例外,因为长期以来,她对自己那只针线盒珍爱有加,而圣保罗大教堂是针线盒盖上图案的竞争者,而她认为,在一些细节上,它败给了那幅图案。

在民事律师公会,佩戈蒂的事务过去被称为“遗嘱普通验证方式[12]处理的事务”(用这种方式处理的事务既轻松又有利)。她的事情办妥之后,一天上午,我带她到事务所缴纳费用。老蒂费告诉我们,斯彭洛先生不在,他领着一位先生做领取结婚证前的宣誓去了。不过,我知道他马上就会回来,我们的所在地离主教代理人[13]所在地很近,离主教法律代表的所在地也很近,所以,我告诉佩戈蒂要等一等。

在民事律师公会里,涉及遗嘱验证业务时,我们就有点儿像殡葬承办人,因为在不得不面对穿孝服的当事人时,一般情况下,我们得照例或多或少地表露出悲伤的样子。同样,怀着感同身受的情感,我们在领取结婚证的当事人面前显得轻松愉快,喜气洋洋。因此,我暗示佩戈蒂,她会发现斯彭洛先生马上就会从巴吉斯先生去世的悲痛中恢复过来。确实,他进来时就像个新郎。

但是,无论佩戈蒂还是我,都没有把目光投向他,因为这时我们看见了同他一道进门的默德斯通先生。默德斯通先生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头发还跟以前一样浓密,当然也跟以前一样乌黑。他的眼神还跟以前一样令人感到不可信任。

“哦,科波菲尔?”斯彭洛先生说,“我想,你认识这位先生吧?”

我对那位先生冷淡地鞠了一躬,而佩戈蒂几乎不怎么理会他。遇到我们两个人一起,他一开始多少有点儿窘迫难堪,但是很快就镇定下来,于是向我走来。

“我希望,”他说,“你一切都好吧?”

“您不会对这有什么兴趣的,”我说,“如果您想知道的话,一切都好。”

我们互相打量了一番,然后他对着佩戈蒂说了话。

“还有你,”他说,“我很遗憾地注意到,你丈夫去世了。”

“我这辈子不是头一次失去亲人,默德斯通先生。”佩戈蒂回答,从头到脚都在颤抖,“我感到欣慰的是,这回失去亲人不用责怪任何人了——没有人需要对此负责。”

“哈!”他说,“这是一种心安理得的想法。你尽到自己的义务了吗?”

“我没有摧残掉哪个人的性命,”佩戈蒂说,“这是我想起来就心安理得的事!不,默德斯通先生,我没有让任何心爱的人忧心忡忡、担惊受怕,结果过早地进了坟墓!”

他神色阴郁地看着她——我觉得,还流露出懊悔的神情——不一会儿,再转过头看着我,但是看着我的脚而不是脸,然后开口说:“我们可能不会很快再见面。——毫无疑问,这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是求之不得的,因为像这样的会面不可能令人高兴。过去我为了你好,为了让你能改过自新,对你进行了正当的管束,可是你一直同我对着干。我现在并不指望你这样的人会对我有什么好感。我们相互之间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厌恶——”

“我想是由来已久吧?”我打断了他的话。

他笑了笑,黑眼珠恶狠狠地朝我瞪了一下。

“这种厌恶从你小时候起就在心里酿成了,”他说,“让你那死去的母亲备感痛苦。你说得对,我希望你好起来,希望你改正自己的毛病。”

我们这番对话是在事务所外面一个角落里低声进行的,对话就此打住,因为他走进了斯彭洛先生的办公室,用最最平和的语气高声说:“对于家庭分歧,从事斯彭洛先生这一行的各位先生已经习以为常,当然也知道处理家庭分歧有多么复杂和困难!”说完,他支付了办理结婚证的费用。斯彭洛先生把折得妥妥帖帖的结婚证交给他,并同他握了握手,还礼貌谦恭地祝愿他和他太太幸福美满。最后,默德斯通先生离开了事务所。

听了默德斯通先生的话,佩戈蒂义愤填膺(她的愤怒全是因为我,真是心地善良的人),我好不容易才使她强压住愤怒,告诉她,这儿不是理论的地方,并且请求她保持平静,要不是这样,我可能会更加难以控制自己,不会缄口不言。佩戈蒂异常激动的样子,勾起了我们对昔日受过的创伤的回忆,所以,我当着斯彭洛先生和几位文书的面亲热地拥抱了她,以此对她进行安慰,竭尽全力地平息她的情绪。

看起来斯彭洛先生并不知道我和默德斯通先生之间的关系,我对此感到很庆幸,因为我想起自己经受的那段母亲故去的苦难经历,便无法忍受同默德斯通先生相认的现实,即便在心里也是如此。如果斯彭洛先生对这件事情有什么想法的话,他似乎认为,我姨奶奶是我们这个家中执政党的领袖,还有另一个由某个人领导的反对党——我们在等待蒂费先生给佩戈蒂要缴纳的费用开账单时,至少我从斯彭洛先生的话中揣摩出了这个意思。

“特罗特伍德小姐,”斯彭洛先生说,“毫无疑问,很沉稳坚定,不可能对任何对立面妥协让步。我很佩服她的个性,也要祝贺你,科波菲尔,因为你站在正确的一方。亲属之间闹分歧很令人痛惜——但这种事情司空见惯——重要的是,要站在正确的一方。”我理解他这话的意思——要站在有钱有势的一方。

“我想,这是一桩很美满的婚姻吧。”斯彭洛先生说。

我解释说,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可不是嘛!”他说,“从默德斯通先生嘴里放出的话——一个人在这种情形下往往会有这样的表现——再依据默德斯通小姐的口风,我感觉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

“你是说有钱吧,先生?”我问。

“是的,”斯彭洛先生说,“我知道她很有钱,据说还很漂亮。”

“真的吗?他这位新太太年轻吗?”

“刚成年,”斯彭洛先生说,“最近才够年龄,所以我觉得他们一直等的就是这个。”

“天哪!”佩戈蒂说,语气出乎意料,我们三个全都愣住了。最后,蒂费拿着账单进来了。

老蒂费把账单交给斯彭洛先生过目。斯彭洛先生把下巴颏儿缩进硬邦邦的衣领里,并且轻柔地摩擦着,复核过各个项目,态度不以为然——好像那全是乔金斯做的事——把账单还给蒂费,满不在乎地叹了一口气。

“没错,”他说,“算得对,很对。科波菲尔,我本来非常乐意费用实际开销多少就收取多少,但是,干我这一行的麻烦就是不能按照自己意愿擅自行事。我还有个合伙人——乔金斯先生。”

他说这番话时,神态中掠过一丝淡淡的忧伤,这几乎等于不收取任何费用了,所以我代表佩戈蒂表达谢意,支付给蒂费现钞。随后,佩戈蒂返回她的住所。我和斯彭洛先生进了法庭,因为要在那儿受理一桩离婚案,依据的是一条精心设计的小法令(我相信,这条法令现在已经废止了,不过,我看到依据这条法令判了几桩婚姻案),该法令的优点会在后面加以陈述:丈夫的名字叫托马斯·本杰明,但他当初在办理结婚证时只用了“托马斯”这个名字,隐瞒了“本杰明”,以防婚后发现自己并不像预期的那样称心如意。结果,果然不如预期的那样称心如意,或者对他那个可怜的妻子感到厌烦了,于是结婚一两年后,由他的一个朋友出面,声称他的名字是托马斯·本杰明,因此,他根本没有结过婚。法庭确认了这一点,他心满意足。

我必须说,这个案件的判决是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公正让我疑虑重重,即便用一蒲式耳小麦的价格来说事[14],让人们接受不合情理的事情,也消除不了我的疑虑。但是,斯彭洛先生在这件事情上同我理论。他说,放眼世界,有好事也有坏事,教会法,有好的也有坏的。这些全都是制度的一部分。很好,就这样!

我没有这种勇气向多拉的父亲指出,如果我们一早起床,脱掉外套投入工作,说不定我们使这个世界有所改善。但是,我直言,我认为我们可以改善民事律师公会。斯彭洛先生回答,他特别想对我提出忠告,让我从心里打消这个念头,这样不符合绅士的身份,但是他又说,他很乐意听听我觉得民事律师公会可以做哪些改善。

我们正好离遗嘱验证事务所最近,我就以民事律师公会的这个部门为例——因为这时我们受理的那个人被判没有结过婚,我们已经出了法庭,正好漫步经过遗嘱验证事务所——指出,这个事务所是个管理得稀奇古怪的机构。斯彭洛先生问表现在哪些方面。我对他的人生经验表示出应有的尊重(恐怕这种尊重更多是因为他是多拉的父亲),回答道,或许有点儿荒唐可笑的是,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世纪,那个法庭存放坎特伯雷这偌大教区里凡是有遗嘱人的遗嘱原本的遗嘱注册处,竟然是一幢随意安排的建筑,根本没有为了保存这些文献而专门设计过,而是由注册处的官员为了一己之私租赁来的,毫无安全可言,更不用说确保能够防火。确实,从楼顶到地下室,房子里塞满了这种重要文献。这里成了注册处官员中饱私囊的场所,因为他们向公众收取高额的费用,却把公众的遗嘱乱丢乱放,没有别的目的,就图方便打发了事。或许有点儿不合情理的是,遗嘱注册处的那些人年薪高达八九千英镑(助理登记官和有席位的文书的收益就更不用说),却不肯从中拿出一点儿钱为这些重要文件寻找一处像样的安全之所。各个阶层的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把这么重要的文件交由他们管理。或许有点儿不够公正的是,在这个庞大的事务所里,所有重要的职位竟然都被工作清闲而报酬丰厚的大人物占着,而那些待在楼上又冷又暗的房间里忙着干活儿命运不济的文书却是报酬最最微薄的,也是全伦敦干着重要的差使却最不受重视的。或许还有点儿不成体统的是,那位主任注册官(其职责就是向不断上门办事的公众提供一切必要的方便)占在该职位上清闲着却拿高薪(除此之外,他还可能是个教士,是个有俸圣职兼任者,在大教堂占有一个席位,还有别的不知道的)——而公众享受不到方便。关于这种情况,每天在遗嘱验证事务所忙碌的时候,我们都能看到,而且我们知道这样的事情很荒谬。或许可以简单来说,坎特伯雷教区这个遗嘱验证事务所完全是个贻害社会的所在,这样一个弊端丛生、荒唐透顶的所在,要不是被挤到圣保罗教堂墓地这样不起眼的角落,很少有人知晓,早就会被人们闹得底朝天了。

当我针对这个问题说得有点儿慷慨激昂的时候,斯彭洛先生先是笑了笑,然后与对待别的问题一样同我争辩起来。他说,那又怎样?是个感觉问题。如果公众觉得他们的遗嘱保存得很安全,而且顺理成章地认为事务所无须做任何改善,有谁因此受到损害了吗?没有。有谁因此获得更多好处了吗?是所有工作清闲、收入丰厚的人。很好,那么,还是好的方面占了主导。这或许不是一个完美的制度(没有东西是完美的),但是,他所反对的就是强行往这中间加进楔子导致分裂。维持遗嘱验证事务所这种制度,国家就繁荣昌盛;在遗嘱验证事务所加进一个楔子,国家就不再繁荣昌盛。他认为维持事物的原状是君子处事的原则,他毫不怀疑遗嘱验证事务所一定会在我辈手中维持下去。尽管我内心对他的看法疑虑重重,但还是遵从了。不过,我发现他说得很对,因为遗嘱验证事务所不仅保持到现在,而且顶住了早在十八年前由议会做出的(不是很情愿)一份重要报告的压力。当时,那份报告将我提到的这些意见全都详尽地列举出来,而且提出,遗嘱的储藏能力只能延续两年半。从那以后,他们怎么处理那些遗嘱,是遗失了很多,或是不时地卖了一些给黄油店铺,我不知道。我高兴的是自己的遗嘱不在那儿,希望一时间还不会放到那儿。

在描述眼前享受快乐时光的这一章里,我把这些情况都记下来,因为这些情况在这儿适得其所。斯彭洛先生和我边走边谈,后来我们谈到了一些一般的话题。最后,斯彭洛先生告诉我下个星期的今天是多拉的生日,如果我到时去那儿参加一个小型野餐会,他会很高兴。我听了之后顿时神魂颠倒起来。次日我就收到了一张花边信笺,上面写着“爸爸赞成,切勿忘记”。见到这个之后,我更是激动得连话都不会说了,云里雾里地度过了随后那段时间。

我做着各种准备,迎接这个幸福的聚会的到来。这期间,我认为自己做尽了荒唐可笑的事。现在我回忆起当初买领结的情形,都会脸上发烧。我的靴子可以进入任何刑具收藏了。我准备了一只精巧雅致的小型带盖食品篮,头天晚上就让去诺伍德的公共马车送过去,我认为食品篮本身就等于一种表白。里面装着彩包爆竹[15],还附了能够用钱买到的最最情意绵绵的警句格言。早晨六点,我到了科文特加登市场,为多拉买了一束花。十点,我骑到马背上(为了这次赴约,我租了一匹灰骏马),把花放在帽子里以便保持新鲜,就扬鞭策马奔向诺伍德。

我看见多拉在花园里,却假装没有看见她;骑马经过她家门口,却假装心急火燎地寻找她家门。这时,我认为自己干了两件小小的蠢事,尽管其他年轻人处在我这样的情况下也会干——因为在我看来,这样的事情很自然。但是,哦!我确定无疑地找到了那宅邸,确定无疑地在花园门口下了马,拖着那双铁石心肠的靴子穿过草坪,到了多拉身边。她坐在丁香树下的花园椅子上。在这么天气晴朗的上午,只见她头戴一顶白色草帽,身穿天蓝色的衣服,在翩翩起舞的蝴蝶中间,这是一幅多么美妙的图画啊!

有位年轻小姐陪同她——年龄比多拉稍大一些——我应该说,差不多有二十岁。她名叫米尔斯小姐,而多拉叫她朱莉娅。她是多拉的闺中密友,真是幸福的米尔斯小姐!

吉卜也在,又冲着我狂吠。我把花送给多拉时,吉卜心生妒意,对我龇牙咧嘴。它会这样。哪怕它有那么一丁点儿明白我是多么爱它的女主人,它都应该会心生妒意!

“哦,谢谢你,科波菲尔先生!多么美丽可爱的花!”多拉说。

我本来打算说(而且在三英里的途中一直在琢磨着最佳的措辞),我认为看到鲜花靠近她之前,它们是美丽可爱的,可是说不出来。她太令人心醉神迷。看到她把鲜花贴在长着酒窝的下巴上,我陶醉了,失去了理智,说不出话来。我纳闷,当时为什么没有说:“杀了我吧,如果你还有同情心的话,米尔斯小姐,让我死在这儿!”

这时候,多拉把我送的花递到吉卜跟前,让它闻一闻,但是吉卜汪汪大叫,不闻。多拉笑了起来,把鲜花凑得离吉卜更近一些,一定让它闻。结果吉卜把鲜花当成了猫,咬了一点儿天竺葵。多拉打了吉卜,噘起嘴说:“我可怜的美丽可爱的花啊!”充满了怜惜之情。我觉得那神情就好像吉卜咬的是我。我倒巴不得是这样啊!

“有件事你听了之后一定会很高兴,科波菲尔先生。”多拉说,“就是那位气急败坏的默德斯通小姐不在这儿,参加她弟弟的婚礼去了,至少要离开三个星期。难道这不令人愉快吗?”

我说,我可以肯定她一定愉快,而她认为愉快的任何事情,我都会感到愉快。米尔斯小姐的表情显得更有智慧,更仁慈宽厚了,她冲着我们微笑。

“她是我见到的最最讨厌的人,”多拉说,“你简直想象不到,她的脾气有多么暴躁,她有多么令人厌恶,朱莉娅。”

“是啊,我想象得到,亲爱的!”朱莉娅说。

“也许,你想象得到,亲爱的,”多拉说,把手放到朱莉娅的手上,“亲爱的,原谅我一开始没有把你区别对待。”

我从这一句里听出,米尔斯小姐过去饱受磨难。我先前注意到的她仁慈宽厚的态度或许源于此。那一天,我发现情况果然如此。米尔斯小姐曾经因为找错对象而遭受不幸。人们认为,由于这种痛苦的经历,她再也不愿意涉足社会,但是仍然态度冷静地关注着未经磨难的年轻人的希望和恋爱。

这个时候,斯彭洛先生从宅邸里出来了。多拉迎上去说:“看看,爸爸,多么美丽可爱的花!”米尔斯小姐则微笑着,若有所思,仿佛在说:“你们这些蜉蝣,在这充满着希望、阳光明媚的上午尽情地享受短暂的人生吧!”我们一同走过草坪,走向正在候着的马车。

我不会再有这种骑马出游的经历了,过去也不曾有过。那辆轻便马车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他们的食品篮、我的食品篮,还有吉他琴盒。当然,马车是敞篷的,我骑马走在后面,多拉坐在马车上背对马面向我。她把那束花放在身边的坐垫上,不准吉卜坐在身旁,担心它把花压坏。她还常常把花拿在手上闻一闻花香。那时我们的目光时常相遇,我竟然没有从灰骏马的头部翻过去掉进马车里,令我备感惊诧。

我相信途中有尘土,相信当时途中尘土飞扬。依稀记得,斯彭洛先生看见我骑马走在车后面的灰尘里,还劝过我,可是我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我察觉到,笼罩在多拉周围的只有一片爱与美的雾霭,别的什么都没有。斯彭洛先生有时会站起来问我景色怎么样。我说景色令人赏心悦目。我肯定实际情况就是这样,不过在我眼里,整个景色就是多拉。阳光照耀着多拉,鸟儿歌唱着多拉,南风吹拂着多拉,围篱上开着的野花包括花蕾,全都是多拉。让我感到心情愉快的是,米尔斯小姐理解我,只有米尔斯小姐完全理解我的心情。

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多远的路程,直到此时此刻,我都不明白我们到了什么地方。或许到了吉尔福德[16]附近。或许《天方夜谭》中的某位魔法师那天打开了那个地方的门,而等到我们离开之后,便永远关上了门。那是山坡上的一片绿地,绿草如茵,树木成荫,石楠遍地,极目远望,美不胜收。

看到有人在那儿等着我们,成了令人难以忍受的事,因此我妒意浓烈,无法控制,即便对着女士。但是,所有男士——尤其是其中有一个江湖骗子,他比我大三四岁,长着一把红胡子,仗着红胡子耀武扬威,令人无法忍受——全都是我的死敌。

我们都打开自己带去的食品篮,忙着准备野餐。红胡子自诩会做沙拉(我根本不相信),要自我表现一番,目的就是要引起大家的注意。有几位小姐帮他洗莴苣,并且在他的指点下将莴苣切成薄片。多拉是其中一位。我感觉到,命运之神安排我同那个男人决斗,我们中有一个不可以倒下。

红胡子做着他的沙拉(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吃得下那东西,我无论如何都不会碰的),同时还自荐负责安排酒窖。这个讨厌鬼头脑很精明,竟然想出一个办法,把一棵树的空树干当作酒窖。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往盘子里盛了大半只龙虾,坐在多拉的脚边吃了起来!

那一幅扫兴的景象闯入我的视线之后,我对后面一段时间里出现的情况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我知道自己快乐,不过那是装出来的。我和一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小眼睛姑娘打得火热,一个劲儿地同她打情骂俏。她也欣然接受我的殷勤,但是,到底她纯粹是因为我,还是在红胡子身上打什么主意,我说不准。大家举杯祝多拉健康。我举杯祝愿时,装作特地为此中断了同人家的对话。举过杯之后,我又立刻说了起来。我向多拉鞠躬行礼时遇上了她的目光,感觉到目光中含有祈求的意味,但目光是越过红胡子的头朝我看过来的,于是我不为所动。

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姑娘有个穿一身绿的母亲,我倒是觉得那个做母亲的存心要把我们分开。这时,所有人都散开了,大家把剩下的食物收拾了。我自顾自地到树林里散步,心里又是气愤又是懊悔。我正寻思着要不要假称自己身体不舒服,赶紧骑上那匹灰色骏马逃跑——不知道要逃到哪儿去——突然,遇上了多拉和米尔斯小姐。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你闷闷不乐啊。”

我请求她原谅,说没有这回事。

“还有多拉,”米尔斯小姐说,“那就是你闷闷不乐。”

哦,天哪,没有!一点儿也没有。

“科波菲尔先生和多拉!”米尔斯小姐说,带着令人肃然起敬的神情,“闹够了吧,可不要让微不足道的误会摧残了春天的花朵。鲜花开放,一旦摧残了,就不可能复原。我所说的话,”米尔斯小姐说,“是根据以往的经验——那遥远的一去不复返的过去。清泉在阳光下喷出,绝不能仅仅因为执拗任性就将其堵塞;撒哈拉沙漠上的绿洲绝不能随意就铲除。”

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我异乎寻常地浑身发烫,握住了多拉的小手,吻了一下——她放任我这样做!我也吻了米尔斯小姐的手。我想象着,大家一下子登上了第七重天。

整个傍晚我们就一直待在七重天上。一开始,我们在树林里来回漫步,多拉羞答答地挽着我的胳膊。确实,虽然这全是傻念头,但是如果能够永远抱着这个傻念头,永远在树林里漫步,那该有多么幸福!

可是,转眼工夫,我们就听见其他人的说笑声,还听到有人在喊:“多拉到哪儿去了?”于是,我们返回他们中间,他们想让多拉唱歌。红胡子要到马车上取装吉他的琴盒。但是多拉对他说,除了我之外,谁都不知道琴盒放在哪儿。这么一来,红胡子瞬间就败了。是我把吉他琴盒取来的,是我把吉他琴盒打开的,是我把吉他拿出来的,是我坐在她的旁边,是我帮她拿着手帕和手套,是我全神贯注地倾听她美妙歌声中的每一个音符,她为爱着她的我歌唱,其他所有人可以尽情地鼓掌欢呼,但是他们跟这事毫无关系!

我如痴如醉,沉浸在欢乐之中,由于太过幸福,竟唯恐这不真实,以至于马上就会在白金汉街的住处醒来,听见克鲁普太太准备早餐时把茶杯弄得叮当作响。但是,多拉唱歌,其他人唱歌,米尔斯小姐也唱歌——唱的是《记忆洞穴中沉睡的回声》,她好像已经是百岁老人——夜色降临,我们喝着茶,像吉卜赛人那样用水壶煮茶,尽情地享受着快乐。

野餐会结束时,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幸福快乐。和其他人(即那个吃了败仗的红胡子和所有人)都分道扬镳,各走各的方向,我们就着宁静的傍晚和暗淡的夜色踏上了我们的归途,甜蜜的芳香弥漫在我们周围。斯彭洛先生喝了香槟酒之后有点儿昏昏欲睡——向生长葡萄的土地致敬,向酿成酒的葡萄致敬,向使葡萄成熟的太阳致敬,还要向勾兑酒的商人致敬!他很快就在马车的一角睡着了。于是,我策马与马车并行,同多拉说着话。多拉称赞我的马,并抚摸它——哦,小手放在马的身上,显得多么可爱!她的披肩不能妥妥帖帖地披在身上,我的手臂不时地探过去把它披好。我甚至想着,吉卜开始明白是怎么回事,而且懂得它必须打定主意跟我做朋友。

还有那位明达睿智的米尔斯小姐,那位虽精疲力竭但和蔼可亲的遁世者,那位二十岁的小长老,早已了却尘缘,无论如何都不会让记忆洞穴中沉睡的回声苏醒,就是她,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善事!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请到马车这边来一下——如果你能抽出片刻时间,我有话想对你说。”

看看我,骑在灰色骏马上,身子俯在米尔斯小姐一侧,手搭在马车的门上!

“多拉要陪我去我家待一阵子,后天就出发,如果你乐意的话,我想爸爸见了你会很高兴的。”

除了默默地祈求上帝赐福于米尔斯小姐,还有牢牢地记住她家的地址,我还能做什么啊!除了用感激的表情和热切的言辞告诉米尔斯小姐我多么感激她的热心帮助、多么珍惜她的诚挚友谊,我还能做什么啊!

接着,米尔斯小姐态度友善地要我离开,说:“回到多拉那边去吧!”于是我去了。多拉身子朝马车外倾着同我说话。接下来我们一路上说个不停。我骑在灰色骏马上,离车轮很近,结果靠近轮子的马前腿被擦伤了。“擦掉了皮,”马的主人说,“得赔偿三英镑七先令。”——我照价赔了,并且认为享受到了这么多快乐,这真是太便宜了。这时候,米尔斯小姐坐在那儿仰望着月亮,低声吟诵着诗句。我想,她同时在回忆她自己同尘世紧密相连的旧时光。

通向诺伍德的路程太短,到达那儿的时间太短。但是,快到的时候,斯彭洛先生醒过来了,说:“科波菲尔,你得进去休息一下!”我答应了。我们吃了三明治,喝了兑水的葡萄酒。在灯光通明的房间里,多拉脸色绯红,非常可爱。我感到依依不舍,坐在那儿,如梦如幻,入神地看着。最后,我听到斯彭洛先生的鼾声,才充分意识到自己该告辞了。于是我们告别了,我一路扬鞭策马返回伦敦。临别时,多拉同我握手的感觉还在我的手上停留,我千万次地回味着每一个细节和每一句话,最后终于在自己床上躺下,但还是像任何被爱弄得神魂颠倒的小傻瓜一样心醉神迷。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下定决心要向多拉表白,以便弄明白自己的命运如何。幸福美满还是悲惨凄苦,这是要面临的问题。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别的问题,只有多拉才能给我问题的答案。我在充满苦恼的惬意中度过了三天,心里很纠结,对于我和多拉之间将发生的所有事情,凡是令人失望的解释,我都想到了。最后,我不惜一切代价,特地梳妆打扮一番,带着要表白的打算去了米尔斯小姐家。

在鼓起勇气走上台阶敲门之前,我沿着街道徘徊了多少次,绕着广场转了多少圈——内心充满了痛苦,意识到,对于那个古老的谜语而言,这个答案比起最初那个要理想得多——现在已经不重要了。最后我敲了门,在门口等着。即便到了这个时候,我还在慌忙之中有了一个想法,想问一问这是不是布莱克博伊先生的家(模仿已故巴吉斯先生的做法),然后说声抱歉走人。但是,我坚持下来了。

米尔斯先生不在家,我本来就希望他不在家。没有谁需要他,米尔斯小姐在家,有她就够了。

我被领到楼上的一个房间里,米尔斯小姐和多拉在里面,吉卜也在。米尔斯小姐在抄写乐谱(我记得,那是一首新歌,名字叫《爱的挽歌》),多拉在描画花朵。当我认出那是我买的花的时候,我是多么激动啊,那就是我在科文特加登市场买的!我不能说花画得与实物很像,或者特别像我曾经看过的什么花,但是我能从那非常逼真的裹花纸上看出画的是什么。

米尔斯小姐见到我很高兴,同时对她爸爸不在家感到很遗憾。不过,我觉得,我们对此全都不在乎。米尔斯小姐说了一会儿话,然后把笔放在《爱的挽歌》乐谱上,就起身离开了房间。

我开始觉得表白的事要推迟到明天了。

“但愿那晚你那匹可怜的马回到家后没有累坏。”多拉说着,抬起了美丽的眼睛,“对它而言,那可是一段很长的路啊。”

我开始觉得表白的事今天就得办。

“对它而言,那是一段很长的路,”我说,“因为途中没有任何事情支撑它。”

“可怜的马没吃什么东西吧?”多拉问。

我开始觉得还是得把表白的事推迟到明天。

“吃——吃了,”我说,“照顾得它可好呢。我的意思是说,它没有享受到那种在你身边享受到的难以言表的幸福快乐。”

多拉低着头画画,过了一会儿——在那期间,我坐在那儿,身体发热,双腿发麻——她说:“可是有一阵子,你好像并没有享受到那种幸福快乐。”

我看出自己没了退路,必须此刻表白了。

“你坐在基特小姐身边时,”多拉说着,眉头稍稍皱了起来,摇了摇头,“一点儿都不在乎那种幸福快乐。”

我该说明一下,基特是那个身穿粉红色衣服小眼睛姑娘的名字。

“不过,毫无疑问,我不知道你为何在乎,”多拉说,“或者说,把那称作幸福快乐。你为什么把那称作幸福?但是,当然,你言不由衷,说的不是心里话。我肯定,没有人会怀疑你随性而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吉卜,你个淘气的孩子,过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行动的,反正瞬间我就行动了。我挡住吉卜,把多拉搂到怀里。我滔滔不绝,没有打一个字的奔儿,告诉她,我有多么多么爱她。告诉她,离了她,我就活不下去。告诉她,我把她当成偶像顶礼膜拜。这期间,吉卜疯狂地吠个不停。

多拉低着头,哭泣着,颤抖着。我更加滔滔不绝:如果她要我为了她去死,她尽管开口,我随时做好准备。没有多拉的爱,我的生命就没有任何意义。我忍受不了,也不会忍受。自从我第一次见到她,我就日日夜夜、每时每刻爱着她,爱她爱得发狂。我要永远每时每刻爱她爱得发狂。从前人们相爱,还会有人相爱。但是,没有一个人像我一样,可以、能够、愿意、应该爱多拉。我的话说得越多,吉卜吠得越凶,我们俩都以各自的方式时刻变得越来越疯狂。

行啦,行啦!后来我和多拉坐到沙发上,平静下来,吉卜躺在她的膝盖上,平静地朝我眨着眼睛。我放下心来,高兴得如痴如醉。我和多拉订了婚。

我认为,我们心里都想到这事要等结了婚才算是圆满。我们必须这么认为,因为多拉明确地提出,没有她爸爸的首肯,我们不能结婚。但是,我们青春年少,欣喜若狂,我认为我们都不会对事情真正前思后想,或者心怀什么超越眼下懵懵懂懂状态的远大志向。我们说好了要向斯彭洛先生保密,但是,我可以肯定自己当时压根儿就没想过这件事有什么不光彩的地方。

多拉去找米尔斯小姐,把她叫了回来。这时,米尔斯小姐比平常更加忧心忡忡——我体会到了,发生的事情有可能唤醒她记忆洞穴中沉睡的回音。但是,她向我们表示了祝福,而且保证友谊长存。她同我们说话时,总体上来说,声音如同从修道院发出来的。

那是一段多么悠闲自在的时光啊!那又是一段多么不切实际、幸福快乐、荒谬可笑的时光啊!

当时,我量了多拉的手指,以便定做一个“勿忘我”花样的戒指。不过,当我把尺码交给珠宝商时,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对着定做登记簿笑了起来。这么一个上面镶有蓝宝石的精巧小玩意儿,由着他漫天要价——因此,我昨天碰巧看到自己女儿手指上另一枚跟它一样的戒指时,记忆中就出现了多拉的手指的样子,心中瞬间感到一阵痛苦。

当时,我怀揣着那个秘密四处走动,兴致勃勃。我爱着多拉,同时又被她爱着,备感尊严体面。所以,即便我一步登天,同匍匐或行走在地上的人相比,我也不会像那时一样满足于自己高人一等。

当时,我们在广场的花园里相会,幸福美满地坐在光线暗淡的凉亭里,以至于我到现在都爱着伦敦的麻雀,不为别的,就因为能从它们烟灰色的外表上看到热带鸟类的羽毛!

当时,我们发生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那是我们订婚不到一个星期的事),多拉退回我送给她的戒指,还附了一封折成三角形的令人肝肠寸断的短信,信中的措辞令人绝望:“我们的爱情以荒唐可笑的方式开始,却以愤怒狂乱的方式结束!”我看了这可怕的文字之后揪扯起自己的头发,直叫着:“一切都完了!”

当时,趁着夜色昏暗,我就跑去找米尔斯小姐,在她家的后厨房里悄悄地见了她(那儿放着一架轧布机),恳请她从中调解,换回这种失去理智的行为。当时,米尔斯小姐承担了这项使命,领着多拉回来。她用自己苦难的青春讲经布道,恳请我们互忍互让,避免进入撒哈拉沙漠。

当时,我们哭了,重归于好,又一次幸福美满起来,所以,那间后厨房、那架轧布机,还有一切的一切,演变成爱神的圣殿。我们在此制订出了一个计划,即通过米尔斯小姐传递,每天每人至少要写一封信!

那是一段多么悠闲自在的时光啊!那又是一段多么不切实际、幸福快乐、荒谬可笑的时光啊!在时光老人掌握着的我的全部时光中,没有任何一段,让我回忆起来时像当时那样露出一半会心的微笑,感到一半温馨与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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