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和莫娜是同一天来到一家著名广告公司应聘美编的,单从两个人的作品上看,技术水平不相上下。不过莎拉在思路方面略胜一筹,因为她在佛罗里达做过3年这个行当,刚刚回到北方来,经验相对于才出校门的莫娜自然要丰富一些。两个人一起被通知参加试用,而且结果很明确,只能留下一个。
莎拉上班时间从来都是一身T恤短裤的打扮,光脚踩一双凉拖鞋,也不顾电脑室的换鞋规定,屋里屋外就这一双鞋,还振振有词地说:“佛罗里达那儿上班的人都这样,再说我这不是穿着拖鞋吗。”不管是在工作台前画图,还是在电脑前操作,只要活干得顺手,一高兴起来准把鞋踢飞。刚开始,同事们还把她的鞋藏起来,和她开玩笑,后来发现她根本不在乎,光着脚也到处乱跑。
相反,莫娜是第一次工作,多少有点拘谨,穿着也像她的为人一样——文静、雅致之外,带着少许灵气,她从来不通过怪发型、亮眼妆来标榜自己是搞艺术的,只是在小饰物上展示出不同于一般女孩的审美观点来,说话温温柔柔的,很可爱。
有一天中午,电脑室的空气中忽然飘出腥臭味道,弄得一班人互相用猜疑目光观察对方的脚,想弄清到底谁是“发源地”。后来,大家发现窗台下面有嗦嗦的响声,原来那里放着一个黑色塑料袋,有胆子大的打开来一看,居然是一大袋海鲜。
众人的月光不约而同地集中在莎拉身上,没想到她坦坦荡荡地说:“小题大做,原来你们是在找这个。嗨,这可怪不得我,这里的海鲜只能算是海臭,一点都不新鲜,简直比佛罗里达的差远了。”
这时莫娜端过来一盆水:“莎拉姐,把海鲜放在水里吧,我帮你拿到走廊去,下班后你再装走。”
莎拉一边红着脸,一边把袋子拎走了。
结果呢,试用期才进行了两个月,莎拉就背包走人,尽管她的方案比娜做得要好,但是老板不想因为留下这样一个太不修边幅的人,而得罪一大批其他雇员。
临走的时候,老板对莎拉说:“你的才气和个性都不能成为你搅扰别人心情的原因,也许你更适合一个人在家里成立工作室,但要在大公司里与人相处,处世得体和合作精神是十分重要的。”
奋斗心得:
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对自己的尊重。不能因为自己个性的生活方式而破坏周围的环境,这样会使你很难与周围的人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