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的班车上,谈起养狗来了,高大成又说起自己养的金毛来了,要不是它把邻居的女主人给咬了,大成也不会将它送人,大成说,他养金毛好几年,给它洗澡,每天都遛狗,他家的金毛也通人性,狗对人非常好,越养越有感情,要不是这样,大成也不至于掉以轻心的,没有给他养的金毛套牵引好绳子,以致于金毛看见邻家的小狗,它家的金毛欺负邻居家的狗,邻居家的女主人打算分开他们两家的狗,被金毛给咬伤了……为了这事,大成一直郁闷,喜欢狗,却不能养了。于是他旁边的女同事就打开了话匣子,她回忆起小时候家里养的土狗来了,八十年代初,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一条土狗,土狗温顺,老实就像传统的中国人一样,哪位女同事说,她小时候,家里养的土狗每天到她放学的时候,都跑出村子,迎接她回家,看见她撒欢的追前跑后。有时会上学也跟着跑出来……都说孩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后来,村子里的打狗队把她家养的狗给打死了,说是闹狂犬病,不过那帮人觉得一村一到的,不好意思,不看僧面看佛面。出来进去的,于是就把炖好的狗肉给我们这位女同事家送来一大碗,她说自己当时哭着和那帮人吵了一架,家里人好说歹说的给劝回家了,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从此以后,我们的这位女同事家就不在养狗了,她说现在养狗的又多了起来,京巴,金毛,鹿娃娃犬……,小区里,街道上,看见养狗的人不少,看见了狗,她就会想起小时候,被打死的土狗,以及打狗队送来的那一碗狗肉……。切身体验过的人,他们对于伤痛来说,不是像人们说的好了伤疤忘了疼,而是一直的铭记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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