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结束的第二天,皇帝颁下圣旨。
户部和礼部成了年末最忙的部门。
工部的沈大人成了特使,亲自押送粮草奔赴西北,与他同行的是当朝异姓王安王的嫡次子。
闵忆歌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消息。
比如这这位安王的二儿子这次前往西北,手里拿着皇帝暗令,要西北驻军披甲以待,若胡人不愿归顺那便开战。
比如这位安王的二儿子,其是二皇子的人。
也是因为此次,二皇子势力终于在军队里站稳了脚。
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说回宴会后的事情,沈溪直言进谏的风格饱受儒生推崇,更何况,他不仅没有因此获罪,反而被皇帝大家称赞。
在第二日又被提拔为翰林院学士,官居五品。
朝中官有九品,只有五品及其以上官职,全家可免徭役,官职世袭,五品以下是无法享受这样的特权。
以周朝的官制,五品及其以上每一品的官员都是限量的,一个萝卜一个坑。
所以五品又是当官的一大门槛,多少人一辈子也爬不到这个位置。
而沈溪,年仅十七,初次为官便是五品,让许多人都眼羡不已。
同时儒生中刮起了一股名为荣昭柔嘉的热潮。
任谁都明白,沈溪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小公主的那番话。
没有人不惊叹公主的才思见识,年仅十岁,却让无数自认智慧的人自愧不如。
她那番话,气势磅礴,对于天子之仁的解释受到了儒生的一致赞扬。
殿上那段话,被好事者抄录下来,在寒士居人手一份。
民间关于荣昭柔嘉忽然就兴起许多的传闻,甚至有些话本以她作为原型。
读书人写的自然是读书人喜欢看的东西,荣昭柔嘉成了许多读书人的梦中人。
后来有些能人不知买通了宫里的谁,民间逐渐流出一些闵忆歌的画像,墨宝。
于是儒生们发现。
这个公主不光儒学学的好,聪明有才华。
公主的字写的也很好,不仅写的是少有女子会写的柳体,而且好的程度能在一众习柳体的人中出类拔萃。
公主还很漂亮,虽然年纪小,却是非常清澈动人的美丽。大概不论是书生还是屠夫一眼看上去都会忍不住心跳加快的长相。
公主虽然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但她年幼丧母,在佛寺度过四年,命运坎坷的让他们一群平头百姓都能对一国公主生出怜惜之情。
慢慢又流传出一种奇怪的故事版本,讲的是荣昭柔嘉与沈溪之间缠绵悱恻的桃色新闻。
高贵的公主为触怒圣上的书生挺身而出,最终用勇气与智慧感动圣上。
美救英雄。
是大家喜闻乐见的新颖故事。
更何况,故事的主人公,一个是儒生们梦中完美的公主陛下荣昭柔嘉,另一个是天下儒生代表,英俊多才的朝堂新贵沈溪。
这个版本的故事后来居上,力压其他版本,在口口相传中快速传遍京都。
冷宫深处一个独门的小院里传来噼里啪啦的碎裂声,俊美不凡的少年恼怒的踢了一脚桌子。
半响又把刚刚捏成一团扔出去的纸捡回来,仔细的抚平,皱着眉看了一半,还是忍不住再扔一次。
那纸上,正是如今京都流传最广的那版:公主与书生不得不说的故事。
“不得不说个屁!”三皇子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他快要气炸了。
“小歌儿才十岁啊十岁啊!沈溪那么老!那么老!”
“公主十五岁及笄,探花郎二十二,正好都是婚姻嫁娶的年纪。”四千公子盘膝坐在一边,幽幽说道。
三皇子瞪了他一眼,又将那纸捡回来。
指着其中一句女主角的独白十分嫌弃地念道:“只把真情碾做山海间,与君听,黄泉相随,定不负相思意。”
“情真意切,感人至极。”四千幽幽又来一句。
“我看你就是想气死我,明明就是庸俗!荒唐!可恶!”
扔掉已经不能解闵晗之的心头之恨,眨眼间,手里的纸被他撕成了碎片,那架势仿佛是把撰写这故事的人粉身碎骨。
“什么可恶呢?”软糯轻快的声音传来,昭示着主人心情甚佳。
门突然被推开,闵忆歌今日穿的很喜庆,扎着两个小揪揪,像是画里的喜娃娃似的。
“哦,我说老鼠呢,老鼠可恶!”三皇子不动声色的把手里的碎纸片塞到袖子里。
一旁的四千公子早已不见踪影。
溜的这么快?肯定是他早就发现闵忆歌的到来,讨厌的四千,也不提醒他一下!
幸好闵忆歌也没多问,她在寺庙里也见过几次老鼠,对这个说法非常淡然的接受了。
转而笑眯眯地给三皇子像模像样的做了个揖:“给三皇子拜年了。”随即伸出一只小手,那意思不言而喻。
三皇子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礼物给她,是一双非常漂亮的手镯,那手镯是罕见的血玉制成。
自闵忆歌第一次踏进这座小院起,他就动用所有手中的力量寻的。
一来,因为这血玉只产于一个地方,而那地方正是闵忆歌的母亲韩国夫人的故乡。
二来,据说血玉象征着祝福,他想把世间最好的祝福都给她。
“好看吗?”
闵忆歌点了点头,她倒是认不出这是个什么玉,但确实漂亮,女孩子自然喜欢漂亮的东西。
三皇子见她真的喜欢,满意的勾起笑容,温柔的执起女孩的手,他想亲自给她带上。
他想过了,小歌儿生的白软,小姑娘雪白的皓腕带上这色泽明丽的玉镯必然衬的更好看。
微微将袖子撸起,三皇子愣了愣,笑容凝在脸上,仿佛什么都不在乎的眼睛里森寒一片。
女孩的手腕上带着一串红玛瑙珠子,果然如他所想,戴在女孩手腕上,很好看。
有人抢了他的女孩!
状似随意的摸了摸:“南红玛瑙里最稀罕的锦红,真漂亮。”
触手细腻,红艳如锦,十一颗玛瑙珠颗颗圆润,色彩均匀,极品程度竟然丝毫不亚于他的血玉手镯。
还有一颗佛珠,紫檀材质,造型古朴典雅,一看就知道并非凡品。
慧虚。
闵晗之暗暗念起这个他讨厌至极的名字,真是,想杀了他啊…
闵忆歌自然不知道这个看上去好看的不似凡人的三皇兄,竟然会因为一串珠子生出这么恶意满满的杀欲。
她抽回手,自己摸了摸腕上的珠子,这可是慧虚送的呢。
昨天一早飘起了小雪,她站在皇宫的大门口送别慧虚。
僧人清瘦挺拔的背影越来越远,她很没骨气的哭了,在周嬷嬷的掩护下没有形象的蹲在地上。
她不敢大声的哭,只好将头埋进双臂间,咬着自己的手抽抽噎噎的哭着。
因此,她没发现,那个她以为已经走远,不会在回来的人匆匆从远方跑来。
跟她一样,不顾形象。
温热的手覆在她的头顶,女孩抬起头,年轻的僧人因为跑的太快而急促的喘息。
平素以雅正端庄为人称道的法华寺高僧蹲在地上,满眼都是心疼。
他安慰性的摸了摸女孩的头,另一只手拭掉了女孩的泪。
“哭什么?”
熟悉的嗓音,温柔干净,知道有人在在乎,闵忆歌哭的更厉害了。
女孩虽然很小就是他带大,但是平时女孩很乖的,也很坚强,很少哭,慧虚也没因为哭哄过她。
聪明至极的少年僧人终于感受到了无措,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只知道,自己很心疼。
笨拙的拍了拍女孩的后脑勺,忽然想起自己转回来的目的,从怀里掏出他的礼物。
那还是他在外讲经时偶然发现的,佛家七宝里的玛瑙,据说象征着美丽、幸福、吉祥、富贵。
看到的第一眼他就觉得很适合小姑娘。
于是他将这个买了下来。
小姑娘离开佛寺时主持送了她一串佛珠,是寺里有紫檀念珠的僧人们各取一粒串成的。
但里面没有他的。
他一个清修僧人,并不具备买这样珍惜宝石的财力,于是他把那串常用的紫檀念珠给了那个商人人。
他隐隐约约知道,那串佛珠不是凡品,跟了好几位得道高僧。
那玛瑙虽然珍贵但到底是个凡物,所以他留下了一颗。
留给他的小姑娘。
那串佛珠是上好的小叶紫檀,有安神助眠的效用。
小姑娘年纪小,总是做噩梦,在寺里的夜晚,他房屋里的烛火从来都是彻夜不熄。
小姑娘半夜惊醒,看不到那盏灯会睡不着。
他担心宫里不能彻夜亮灯,希望这颗佛珠安神的效果好一些,能让她不要做噩梦。
从小照顾小姑娘,在他眼里,那还是一个娇娇女孩儿,小小软软的,有些小淘气,更多是让人心都软了的可爱。
骤然分开,都说不清到底谁更不习惯。
“乖,不哭了。”僧人骨节修长的手托着女孩小小的胖爪子,将玛瑙串套到女孩手腕上。
勾起一个笑,不是僧人惯有的慈悲而疏离的笑,而是温柔至极的笑容。
同样温柔至极的嘟囔道,这么瘦的小姑娘,怎么手胖成这个样子。
闻言闵忆歌看了看自己的手,哭的更厉害了……
慧虚也很懵懂,聪明的大脑准确的判断出小姑娘是因为自己那句嘟囔才哭的更厉害。
他戳了戳小姑娘手背上的小窝,肉肉的,多可爱啊。
那她哭什么?难不成是太高兴了?
和尚他不懂女孩的心呐。
好在他也不纠结这个,给女孩的眼泪擦了擦,交代了半天要她照顾好自己,学业不可荒废,练字也万万不能停。
念叨的闵忆歌都哭不动了,隐晦的劝他赶紧走。
这会换做僧人依依不舍,他觉得自己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嘱咐到。
只是想起法华寺下等待义诊的百姓,还是要走了。
他站起来,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转过身,看向女孩,笑的温柔又动人。
他说,忆歌,新年快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