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临余光瞟了一眼小金毛,再次看着时念,“嗯,它很喜欢。”
Moment:“……”
时念却莫名因为越临这笃定的语气而再次失笑,从未想过越先生原来也是一个这般有趣的人。
这算是冷幽默吗?
时念低头看着尾巴依旧摇头欢快的小金毛,尝试地叫了一声:“Moment?”
“汪!”Moment的尾巴摇得更欢快,连正张开的嘴都再次咧开,真的像极了很喜欢这个名字的模样。
“Moment。”时念又叫了一声。
Moment:“汪。”
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短暂画面,一个美得跟妖精一样的女子低头,目光柔和地看着一直浑身金灿灿的金毛犬,叫它名字,而金毛犬咬着尾巴欢快地回应着……
“Moment。”
“汪!”
“Moment。”
“汪!”
“Moment。”
“咳。”出声的不是小金毛了,而是它的漂亮爸爸,越先生。
他一出声,小金毛顿时就不叫了,原地蹲着乖得不得了。
时念看着觉得更加喜欢,忍不住弯腰要磨Moment的脑袋,但……
“我准备带它去下面走走。”越临说道。
他话音落,本来蹲在时念身边的Moment顿时起身,乖乖走到越临身旁……时念也因此没能摸到它的脑袋。
时念看着自己落空的手心,有些遗憾,也只能说……
“那我不打扰越先生了。”她说完又对小金毛摆了摆手,“Moment,再见。”
Moment抬头看了一眼越临,然后对时念汪了一声。
越临将遛狗绳给Moment系上之后,才告别时念,带着小金毛下楼。
时念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叹了一口气……
动物,尤其是猫猫狗狗这种带毛的毛茸茸的小动物,她一直都很喜欢,只是却不能养。
没有进入娱乐圈之前是没有条件,而进入娱乐圈之后虽然有条件了,但身为演员、身为明星,虽然她一直黑红,但黑红也是红,红就意味着有通告。
加上星秀经纪又是那样恨不得将她所有加之都压榨光的公司,除了那她强烈要求得来的用来做另外事情的时间,其他的时间她几乎都是奔波在各个商演或者片场现场之类的。
养宠物对于她来说依旧是一个很奢侈的想法,不是物质条件不够,只是因为没有时间。
宠物需要陪伴,若是不能陪伴不如不养,毕竟它一生的时间都属于你,而你一生却未必只有它……
时念收回目光,重新回了公寓,那边还有剧本需要她去研读,至于其他的事情,只能先放在另一边了。
越临带了Moment下楼之后,却没有马上去散步。
夕阳下,晚霞成绮,洒落在一模样生得让人过目就难忘的男人身上,在他身上晕出和暖的光晕……
男人手里拿着遛狗绳,绳索的另一边是一只小金毛。
小金毛本就金灿灿的毛发在霞光下显得更加夺目,它乖巧地蹲在男人面前,仰头看着男人……
这本是一幅温馨到让人忍不住拿起照相机想记录下来的画面,却又因为漂亮男人那冷到刺骨的眸光,连拿起照相机对着他的勇气都没有。
Moment缩了缩狗脖子,未来的漂亮妈妈不在,漂亮爸爸不仅不笑,还用这么凶的眼神看着它……
狗生艰难啊。
漂亮的男人沉默了一会,很郑重的地警告:“念念是我的,你不许争宠。”
Moment:“……”
“回答。”
“……呜……”Moment呜咽了一声。
越临点头,“乖一点,我会给你送终的。”
现在才四个多月,也就是人类年龄差不多七八岁的Moment:为什么听到漂亮爸爸这句话,狗子我有点害怕……
时念本来以为和Moment的见面不过是一次意外,以后或许还会碰上,但肯定只是在偶然间而已,但没有想到……
事情就是有一有二,然后再而三,三而四……
每天傍晚的时候,越临都会带Moment下楼去散步,而每次路过702的时候,Moment就会来挠她公寓的房门,似乎必须要见她一面,它才会心满意足地下楼遛弯。
越先生对此表示十分抱歉,“我让它不要打扰,但它似乎并不听我的话。”
越先生晃了晃自己手中的遛狗绳,“它还太小,我怕硬拽着它,会伤害到它。”
“没事,我也很喜欢Moment,并不介意它每天来看看我。”时念说的不是打扰,而是来看看她,也就是并不介意Moment的每日造访。
越先生闻言,嘴角忍不住扬起,就连嘴边的梨涡也再次出现。
时念微愣,目光一时间难以从他嘴角的梨涡上移开……
似又有酒香环绕,未饮人先醉。
时念微醺,眸光微颤,眼帘微垂,才不动声色地将视线挪开。
见她移开眼,越临神色看似不变,却不知道为何给人感觉笑意几乎弥漫他那将星光收敛得极好的眸。
这一瞬间,明明晚霞漫天,却似有星河汇聚,璀璨夺目。
这一次时念不只是将视线从越临嘴角的梨涡上移开,还直接蹲下看着Moment,不再看他。
她摸着Moment的脑袋,“你喜欢我,那我今天带你去散步好不好?”
本来眸光骤冷的越临闻言,眸光再次恢复些许柔光。
散步啊……
而本来觉得狗生可能就此了结的Moment差点喜极而泣。
未来的漂亮妈妈,请你一定要待在漂亮爸爸的身边,否则狗子狗生无望了。
“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了?”越临说道。
时念起身看他,摇了摇头,“我还担心没有经过你的同意,这样是不是太唐突了。”
“不会,会很高兴的。”
谁会很高兴?
Moment,还是越先生你?
时念虽然住进瑞景小区的公寓已经快半个月了,但除了上次和越临去趟超市,还有去试镜的那次以外,可以说是每天都宅在公寓里面,甚至连楼下的花园都没有好好逛过。
既然时念说要带Moment散步,等两人一狗到了楼下的时候,越临便直接将遛狗绳递给时念。
时念欣喜接过,越临看着她眸光温和。
他蹲下来摸了摸Moment金灿灿的小脑袋,“乖一点,不要胡闹。”
因为越临是蹲着,时念是站着,以俯视的角度她并不能看见越临说这句话的时候,到底是用什么样的目光看着Moment的,也就没有察觉出小金毛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又害怕地缩了缩狗脖子……
漂亮爸爸,好凶!
“……呜……”Moment呜咽了一声,越临才将手从他脑袋上移开。
他起身,站到时念身边。
金毛犬满四个月以前是不需要特别的出门运动的,在四到六个月以前,可以进行散步。
需要谨记的是,在它满一周岁以前,绝对不可以带它快速奔跑,这会给尚未完全钙化的骨胳带来太大的压力。
与此同时,也不能让它同其他粗鲁的狗玩耍,特别是大狗,因为金毛幼犬快速生长的四肢是很容易受伤的……
可能因为越临的话,也可能是小金毛本身乖巧,又可能是因为是时念牵着它,Moment当真乖乖听话没有乱跑在,只是迈开小碎步在前面慢慢溜达着。
虽然不过瘾,但狗子很怂,并不敢反驳。
因为青石板的小路有点窄,所以两人几乎并肩走着。
偶尔肩头会不小心碰到,但时念的注意力几乎都在Moment身上,并未注意到这样的不小心,而且就算注意到,她也根本不会觉得像越先生这样的人是故意为之的。
瑞景小区是高档小区,时念、越临还有小金毛在溜达的花园其实就是小区下面的绿化,只是因为绿化实在出色,甚至可以说比诸多造景花园要好上许多。
付情过来的时候,本是要径直去公寓找时念的,却在不经意间看到了在散步的两人……
初夏的晚霞似火,一模样生得极好的男人,一美得跟妖精的女人,两人并肩而行,夕阳最后和暖的光辉在他们身上晕出和暖的光晕。
如此温馨且绚丽的画卷,付情不忍打扰。
她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东西,转身先行离开。
“不知道越先生在哪家医院上班?”走了一段路之后,时念突然问道。
“世华总医院,心外科。”
世华总医院是整个京城里、甚至可以说是全国上下数一数二的大医院,医院里面的心外科又是其中当仁不让的第一。
越先生在里面上班……
“越先生很厉害。”时念由衷夸奖道。
越临听着虽然没有应声,但看着时念的眉眼却越发地柔和。
“但这里不是离世华有点远,越先生怎么会住在这里?”从这里到世华自己开车怎么也得一个小时,能住得起瑞景小区的,在世华附近随便买一间公寓肯定不在话下的,毕竟瑞景小区只卖不租,而且住在世华附近不上下班不是更加容易?
“我不必每日去坐诊,这里环境会比较好一点。”越临回道。
医院的医生是会有轮休,虽然往返会浪费时间,但不得不说这瑞景小区的环境确实是其他小区难以匹敌的。
总医院那边她去过,虽然环境算上不错,但因为是医院,人流量大,而且病患多……
如果不是在医院上班,可能没有人愿意靠近医院吧。
时念点了点头,也没有多想。
“和越先生去看电影那天我不是去试镜了吗?那个试镜角色我拿下了,可能过几天就要进组拍戏了。”时念停下脚步,蹲下摸了摸Moment的小脑袋,“你要好长一段时间见不到我了,会不会想我?”
狗叫声还没回应,站在她身后的越临先出声。
“会的。”
时念抬头看他……
“Moment很喜欢你,它会想你的。”
而我才是最想你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