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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情为何物

时间改变了回忆,大哥曾倾心爱过的女孩被遗忘了,包括被她自己。那个已不复存在的位置被让舒颖姐姐取代,而我们全家正在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地算计着把她嫁出去。

清明节,微绿的远山融进细雨,宛如一幅刚完笔的水墨画。

老爸穿着他那套灰色呢料中山装,背剪双手,郑重地向妈做一年一度的汇报。我们在他后面站成一排。

“来的路上塞车,耽误了半个小时……今年一切都好,全家身体健康,无病无灾。小阳再有几个月就念完在职研究生了,子捷也升了副总经理,今天就是他开车送我们来的,他们打算过段时间就要个孩子……小天换了家公司,独当一面承担亚欧美三大洲业务,巾帼不让须眉。”

我瞄瞄旁边的二姐,她用眼角和嘴角对我做了个不易察觉的鬼脸。

“小天现在经常在世界各地跑,去年一年就去了韩国、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前天还在美国那个,星星……星星点灯……”

“辛辛那提。”二姐小声提醒他。

“噢,辛辛那提,”老爸嘹亮地重复一遍,“开一个产品订货会。”

终于轮到我了。

“小安……”老爸清清嗓子,“小安现在完全变成个大姑娘了,你现在看见,肯定不认识她了……”

“刚才去大安那里看过了,给他整理了一下,除了除草,他那里很干净,已经放了一束花……小颖还是常来我们家……还是没结婚,我问她,说是不急。”老爸叹了口气,“她比我们大安小一岁,也三十二了……”

谁的手机不识相地响了起来,老爸没有转身,但我们仿佛能透过花白的后脑勺看见他皱起了眉。

四个人一同手忙脚乱,几秒钟后,童子捷“啪”地按掉手机铃,大姐瞪了他一眼,随后一切恢复平静。

“我身体挺好,早晚坚持散步,今年开始练气功,血压也控制得不错……一个星期八堂课,剩下的时间看看书、写写字、画画花鸟,自由自在……”

回程的路上,二姐三下五除二地把童子捷那辆铮光闪亮的宝马甩在后面,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她摇下车窗,点起一支细长的MEVIUS,用力吸一口,一团烟雾飞快地被车窗里灌进来的风卷走。她最喜欢这样,一面飞车一面抽烟,不管旁边的人会不会感冒。

我打开她车上的CD盒,清一色的交响乐。

“你怎么喜欢听这么无聊的东西?”我抱怨着把CD盒子推回去。

“你懂什么?”她斜了我一眼,“放那张。”

我无可奈何地把碟片放进CD机,车里响起巴赫爷爷轰隆轰隆的教堂音乐。

“老爸可真会报喜不报忧。”我说。

二姐眼睛盯着前面的路牌,嘴角给了我一个微笑,表示同意。

过了一会儿,她突然说,“你注意到没有,今天童子捷手上没有戴戒指。”

我看看她。

不愧是二姐,观察男人永远比女人仔细,一眼见分晓,时差都影响不了。

刚才的汇报里忘了告诉老妈,小阳和子捷在闹别扭,要不是老爸带头,大姐几乎不愿意坐他的车;小天已经二十九岁了,仍然没有结婚的影子;老爸自己今年又没评上正教授,这回实在是他老人家不争气,日语考试差两分没及格;而小安,也就是我,最惨,吹了第二个男朋友,丢了第二份工作,是全家人雪上的那一层霜。

我叫高临安,大姐叫高洛阳,二姐叫高应天,去世的大哥叫高长安,大家称呼他“大安”,称呼我“小安”。这些稀奇古怪的名字,全拜教历史的老爸所赐。

老爸教书三十多载,一度年少翩翩,被学生公认为“文史哲四大才子”排名第二,几乎每届都有女学生暗恋他,而且不止一个。最后,老爸蟾宫折桂,击败无数竞争对手娶到老妈——曾经的中文系系花,传说现在那位蟾蜍脸的副校长当年便是老爸手下败将。可惜,那大概是老爸最大也是最后一次辉煌,之后,无论搞研究报项目还是评职称都阻力重重,“才子”的虚名一点忙也帮不上,眼看很多小辈后来居上,老爸依然还是副教授,弄得他带的研究生都心灰意冷,觉得自己明珠暗投,跟错了导师。

方才,饭桌上,老爸对着筷子头上的花生米端详半天,很严肃地表态明年一定要拿下职称,语出惊人“人生能有几回搏”。二姐脱口而出“都……”,看见老爸的神色,又咽了回去。我知道她想说“都这个年纪了还搏什么搏”,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老爸这个人,平时随随便便,古板起来,也能古板得固若金汤。

高教授的课很有特色,尤其每学期的第一堂课,无论酷暑寒冬,老爸必会穿上笔挺的中山装,扣子一颗不漏地扣到脖子底下。多大的教室都拒绝使用麦克风,单田芳式的嗓音,开头一句定然“观今宜鉴古”,然后从三皇五帝开始,讲评书一般声情并茂地把上下五千年历朝历代的大事播讲一遍。等他最后一句语重心长的“同学们,记住,记住了,无古不成今”,然后一转身,在黑板上草书四个大字“鉴古成今”,还是从右往左写,待他落下最后一笔,下课铃哗然响起,不早一秒,不晚一秒。老爸这一招常常整得学生们热血沸腾、集体鼓掌——尽管他们往往不出两个星期就在课堂上偷偷背起英文单词来。以至于后来学校决定把四十五分钟的课调到五十分钟,老爸比学生更不爽,因为那给他控制时间带来了难度。

这回老爸的确像是受了很大的打击。上周末我回家,他对着客厅的全家福发呆,过一会儿,冷不丁冒出一句,“老了,真是老了,不中用了。”

然后转过头来,眼圈微红,问我,“小安,要不要我帮你找找看……你的父母?”

我愣了好一会儿,摇摇头。

“没关系的,我有个学生在公安局……你也大了……”

我又摇摇头。

“爸爸还有你姐姐们呢。”

我又摇摇头,说,“不要。我们又没搬过家,他们想找我,比我去找他们容易多了,所以我不会去找他们的。”

老爸看了我很久,慢慢伸出手,在我脑袋上摸了摸,眼圈更红了。或许,职称上的屡屡挫折使他开始质疑自己是否有能力把这个爹给当下去。

我是个捡来的孩子。

几个月大的时候,我被放在一个提篮里,摆在这一家门口。

十二岁那年,对门总务处的张伯伯搬家时,我们给他们饯行,张伯伯多喝了几杯,说出我本来是被人放在他家门口的,后来他再把篮子挪到我家门口,按响门铃的。他说,“你们是教授家庭,条件比我们好。”

知道身世后,我来了一次离家出走。

我砸掉储蓄罐,拿出了里面的七十六块五毛,又到二姐抽屉里偷了三百块钱,郑重其事地打了个大大的包带上换洗衣服和生活用品,可惜出门兜了一圈后才发现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于是,二姐找到我时,我正在她曾偷偷带我去过的一家娱乐场的电动游戏机前和外星人搏斗。

二姐说了好多话,我都不理她,只是把硬币一个个地朝怪兽肚子里塞,杀得外星人尸横遍野。终于她的忍耐到了极限,冲我吼起来,“高临安,我们家哪里让你瞧不上了?”

我也对她吼起来,“高应天,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老看我不顺眼了!”

二姐惊讶地看了我一会儿,咬着嘴唇,轻轻地说,“那是因为我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亲妹妹,否则,连看也不会看你一眼。”

然后,不知怎么的,我扑到二姐怀里哇哇大哭起来。后来她用那三百块钱请我吃了肯德基和香蕉船冰淇淋,还请我去看电影,好得空前绝后。

那天,在我心里最惶惑的时候,游戏厅里翻来覆去播着一首英文歌,很好听,虽然我一句都没听懂。那个旋律,几年后又在电台听见,一下便认了出来。那首比我大十岁的歌叫《南加州从来不下雨》,Albert Hammond唱的,歌里唱“他们说南加州从来不下雨,可是宝贝儿,没人告诉过你吗,要下起来可就是倾盆雨”。

走出电影院,我停住脚步,对二姐说,“不要告诉他们你是在游戏厅里找到我的,否则我就告诉他们是你带我去的。”

二姐笑了,“我又不是傻瓜,”然后她问我,“如果刚才我没找到你呢?”

“我就一直待在那儿。”

“钱花完了呢?”

“我去打工。”

“你去打工?”她笑得更大声,“打什么工?端盘子都要十八到二十五岁,等你长到十八岁,早就饿死了。”

我说不出话来。

二姐摇摇头,伸过手来捏捏我的耳朵,“放心,姐姐一定能找到你的。”然后挤挤眼睛,“怎么样,现在回家还是再去打一会儿游戏?我们来双打,好不好?”

“好!”我很没出息地欢呼起来。

二姐有这种本事,当她真心想哄人开心的时候,就能把人哄得非常开心。离家出走的旅程结束时,我甚至已经能接受她用我的悲惨命运来开玩笑,“小安,说不定你是名门之后,你父母有难言之隐,为了不连累你才那样,或者呢,你是谁的私生女……”她猛地转过头来盯着我的耳朵,眼睛瞪大了,“不、会、吧?”

“瞎说八道!”我知道她在想什么,笑着骂她。就在那之前不久,我和大姐、二姐一起上街,在一家商场前做过一次电脑检测,看自己五官长得像哪个港台明星。检测出来,大姐的眼睛像赵雅芝,相像率百分之二十,大姐很高兴;二姐的嘴长得像钟楚红,相像率百分之五十,二姐很得意;而我的相像率最高,百分之八十,可惜,是耳朵像吴君如。结果出来时,周围的人哄然大笑。

我不信自己是什么落魄的名门之后或者明星的私生女,如果那样,我起码应该长得漂亮一点,而不是长年担任大姐和二姐的绿叶。

那个像诺亚方舟一样把我载到高家门口的篮子里只放了皱巴巴的三十几块钱钞票和一张从蓝白条练习本上撕下来的纸,上面写着出生日期:1982年2月19日。字很秀气,却没有起名字,从这些线索一点看不出我的父母会是什么样的人。高老爸欣然赐名“临安”,有“随遇而安”的意思,坦率说,我很庆幸他没有按朝代次序叫我“高北平”。

“对了,我出国前给舒颖介绍的那个男人怎么样?”二姐突然想起什么,转过头来问我,“他们见过面了吧?”

“见过了,不行,”我摇摇头,“老样子。”

二姐叹了口气,一拨方向盘,车子开下高速。

舒颖,也就是老爸口中的“小颖”,是大哥的……怎么说呢,不是女朋友,却更像女朋友的女朋友。

大哥是在我十五岁那年出的事,在浴场游泳时突然腿抽筋,等被人发现救到医院时已经人事不省,昏迷了整整三天。

大哥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同他金童玉女,而舒颖是大姐的同学,来过我们家几回,长得很一般,小小的个子,一张圆脸上有几粒淡淡的雀斑,话不多,总是安静地微笑,我们也不太注意她。

大哥昏迷到第二天,舒颖姐突然抱着一个录音机出现在医院,一手拿本《笑傲江湖》。

“可以给他听歌吗?”她问医生,“他最喜欢的歌。”

随后的两天里,孟庭苇的歌一直在我们耳边萦绕,每一首都像哭丧。我的眼泡哭肿了三圈,舒颖姐却异常平静地在大哥床边读《笑傲江湖》。她说那是大哥最喜欢的小说,还说大哥告诉过她,边听孟庭苇的歌边看金庸是人生一大乐事,她觉得这样能把大哥唤醒。她脸上的坚定和自信镇住了我们,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舒颖姐有多么喜欢大哥。

当令狐冲倒在岳灵珊的剑下时,大哥的血压慢慢消失了,当时空气里飘着“三生三世”,舒颖姐这才撕心裂肺般地大哭起来。

那是我经历过的最接近电视连续剧的一幕,后果是几年内听不得孟庭苇的声音。有回和好朋友于乐瑶一起逛商店,喇叭里传出一句“谁的眼泪在飞,是不是流星的眼泪”,我拉起她就跑,跑出好几条街,蹲在一个垃圾桶旁边干呕起来。

“哇——真是……浪漫啊!”我几乎把胆汁都要吐出来了,乐瑶却毫不同情,大眼睛炯炯有神,“实在是,太!浪!漫!了!”然后一整个下午缠着我介绍舒颖姐姐给她认识。

“有什么好认识的?”

“你不觉得很浪漫吗?”

我看看乐瑶。

“她到现在还爱着你大哥,是不是?”

“可能吧。”

“几年了,一直没有男朋友,还老去你们家,就是还爱着你大哥。天晓得你大哥在世的时候她暗恋了多久,始终如一,”我们坐在公车站的长凳上啃巧克力蛋筒,她连声地感叹,“简直像言情小说一样!”

最后,我答应介绍她认识舒颖姐姐,她望着车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叹了口气,“假如我死了,你说XXX会不会也这样念念不忘?”当时我们高二,乐瑶正和高三的一个男生谈恋爱。

“这要问他。”我觉得有些好笑——她居然会用舒颖姐姐给自己男朋友树榜样。

这句话断送了那个倒霉男生的初恋。隔天上学,乐瑶果真去问他,他稍稍迟疑了一下,用她的话来说“嘴上说会,眼睛里却在犹豫”,没几天,乐瑶就提出了分手。

几年后,她承认,并不是特别喜欢那个男生,“刚开始一段时间是觉得他很帅,后来有一次下课,看见他挤在小卖部门口跟人家推推搡搡抢着买肉包子,一边抢还一边嚷嚷,”她看看我,脸上有些迷茫,“就一下子觉得他不怎么样了。”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她撇撇嘴,“然后我就开始烦他。”

“可能当初就是想找个借口跟他分手,”乐瑶叹口气,“他成绩不算太好,要我将来陪他一起考T大,我觉得犯不着。”

结果是人家在高考志愿表上一赌气填到A大,奋发图强一番,也的确考上了。不过,我猜他直到踏上去A市的火车都想不到自己是被两个热腾腾的肉包子轰成炮灰的。

那个帅哥到了A市,起初还给乐瑶写信,后来交上女朋友,就没了音讯。乐瑶从来没后悔过,或许,白羊座的女孩就是这么干脆果断,慧剑斩情丝,利落得像街口山西大叔手里的刀削面。

乐瑶认识舒颖姐姐之后有些失望,觉得没有预料中那么国色天香,“我还以为她会像龚慈恩。”

“我早就告诉你她长得很普通。”

平心而论,随着年龄增长,加上一直在大型外企当文员,环境熏陶,舒颖姐姐学会了打扮,比从前漂亮许多,乍一看像变了个人,不变的,是她对大哥的一往情深,超过了所有人的想象。

大哥的骨灰入土时,她烧掉了一套金庸全集,悠悠地告诉我们,她是为了大哥才看金庸的,还说金庸小说的女人中,她最敬仰胡一刀夫人。她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点不可捉摸的微笑,让一门忠烈的金庸迷们吓得汗毛倒竖,连悲痛都忘了,之后几天大姐寸步不离地陪着她,唯恐她做出什么傻事,二姐说“看来苗人凤的老婆也不是没有长处,起码不会去寻死”。

之后十年里,舒颖姐姐的暗恋变成明恋,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对象扩展到我们全家。每年大哥的生日祭日她都会去上坟,平时隔一两个月就到我们家来,把大哥生前住过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纤尘不然,完了就替我们打扫,而且一脸欣然,弄得不明就里的钟点工朱阿姨以为我们另外请了人,几乎发火。

刚开始大家不怎么当回事,直到有一天,我和二姐回家,发现我们乱堆在门口的脏皮鞋都被擦得焕然一新,连鞋跟和鞋底都光可鉴人,才打心底里替她悲哀起来。

金庸小说里的女子,或许很多人觉得能娶一个“夫复何求”,但如果哪天,真有一位阴差阳错地悠悠然走下《雪山飞狐》来给你擦皮鞋,你会发现,其实,那种福分,很少人消受得了。

舒颖姐姐的终身上了高家的议事日程,大姐替她介绍过好几个男朋友,然后二姐和我拉的皮条是乐瑶的大表哥,后来连老爸也出马,从学校里找来个年轻有为的单身博士、副教授,舒颖姐姐每次都去赴约,笑眯眯地同人家见面,见过后却一律坚决推辞,让很多男士莫名其妙地扫了面子。

老爸对她提议以后不必再来我们家,她微笑着说,“您要嫌我,我就不来了。”弄得老爸不好说什么了。

到下个节日,她照例拎着水果点心上门,做不收钱的清洁工。朱阿姨明白了前因后果,啧啧两声,皱起眉心,感叹“真真作孽”。

饭桌上,又提到舒颖姐,老爸咬一口春卷,把脑袋顺时针转九十度,再逆时针二百七十度,“问世间,情——为——何——物——”

童子捷像终于捞到了献殷勤的机会,立即接口,“直教人,生——死——相——许。”脸上有些得意,好像觉得颇为风雅,可惜只有他一个人在笑。说来奇怪,那句话从老爸嘴里说出来,酸归酸,好歹有些才子气,到他那里,完全变成了电视剧歌词。

大哥从前那位正宗的女朋友,很多年不见,去年冬天在街上又碰到她,同我对面走过,保养得很好,化着淡妆,穿了一套低调的名牌,除去脸上不可避免地有了些纹路,稍微胖了一点,同以前并没有太多改变。她手里拉着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一个劲闹着要买小摊上的糖人,她有些不耐烦,“脏的,吃了拉肚子,等下妈妈带你去麦当劳。”

看见我时,她站住,脸上起了淡淡的诧异,过了会儿,拉起儿子往前走,走几步,又回头看看。我想她大概觉得我似曾相识,可又想不起是谁。其实,我本来想跟她打招呼,临开口才意识到,我也想不起她的名字了。于是,我们就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走出很远,我还能听见身后小男孩在欢呼,“妈妈我要吃麦乐鸡!”

时间改变了回忆,大哥曾倾心爱过的女孩被遗忘了,包括被她自己,那个已不复存在的位置让舒颖姐姐取代,而我们全家正在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地算计着把她嫁出去。

我心里突然很难过,又说不上为什么难过。

我和大姐、二姐曾经通宵达旦地讨论过,要是大哥当初没死,会怎么样。

大姐认为大哥会明白最爱他的是谁,舒颖姐姐会变成我们贤良淑德的大嫂。

二姐嗤之以鼻,“又不是琼瑶片。”

当时我坚决站在大姐那边,整晚都在想,就是为了这点,大哥也不该死。

可是,几个月前,再想起这件事,突然转过念头来。那天晚上,我拎着皮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到深夜,手里拿着一只快倒空的DolceVita香水瓶,形状像个石榴,头上有个圆溜溜的透明瓶盖。

最后我转累了,在一条小街的人行道边坐下,这边舞厅的买票小哥和那边发廊的洗头阿妹工作有闲,露骨地隔街对抛媚眼,我毫无顾忌地坐在旁边当电灯泡。

那是我第二个男朋友,相处三年,在一起住了一年半。我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姓蔡,头一回见面,我们觉得彼此的笑很甜,连空气都跟着放电,仿佛电影里一见钟情的桥段。

我搬进他的小公寓时,他送给我这瓶朝思暮想的香水,按照小说情节陪着我一同走过香水雨,很浪漫的场景,可直到那时,我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DolceVita。

那天,我又一次看见他和某个女孩子在网上调情的聊天记录,已经不再愤怒了,只是觉得奇怪——那些话,和几年前他对我说的几乎完全一样,搞了半天,他只会讲这么几句。

我整理箱子说要搬出去,他问我为什么,然后我们同时意识到,那是一天之内,几顿饭间,我们头一次开口说话。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开始有些嫌弃对方了。

手机响了,我不接。他发短信叫我回去,我按下“478”(网络用语,意为“去死吧”),想了想,消掉,换成“886”(网络用语,意为“拜拜咯”)发了出去。我并不恨他到希望他去死,只是实在不想再见到他。

然后我又想到舒颖姐姐,想了很久,突然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那么难过:如果大哥没死,他很可能还是会娶那个漂亮女孩。以大哥的为人,会能把事情处理得很好,但他还是不会娶舒颖姐姐。大哥的死,伤了所有人的心,却成全了舒颖姐姐的爱。

或许,爱情就是要让人失望的,不是这种方式就是那种方式。想寻找白马王子,可惜遍地是马夫——尽管也穿着白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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