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总是不知不觉地过去,林小雅在心心念念的盼望中到了生产的那一天,她的预产期很准,没有发生兵荒马乱的事情。
加之是叶氏的儿媳妇,林小雅孕期里面身体健康,胎儿也很健康,生产的过程顺利得如同教科书一般。
但是从头到尾,林小雅直到把孩子抱在怀里,接受者陆秀雅的安慰和鼓励,也没有看见来叶宁琛的哪怕一根头发丝。
他知道自己的孩子出生了吗?
林小雅身体和精神的疲惫加在一起,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沮丧过。我要找到叶宁琛,我要问问他。
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想法,林小雅只觉得自己非要这么做不可,于是过了半天,她抓住了陆秀雅和护士都忙的时候,从摇篮里报出自己的孩子,偷偷离开了医院。
她上次见到叶宁琛是一周前,当时自己和陆秀雅都说了好几遍预产期的事情,叶宁琛当时只是笑,也没说具体的承诺。
林小雅想到这一点,突然觉得很生气!这可是你的儿子啊!
叶宁琛从叶氏离开之后,行踪就有些不稳定了,有时候林小雅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去找他。不过今天是幸运的,周六的上午,哪怕是叶宁琛也会休息休息。
而他休息的地方,林小雅知道的一清二楚。坐上出租车,林小雅抱着手里的婴孩,第一次有空去观察他。
是一个红彤彤的小东西,肤色能看出来非常的白,五官和皮肤大部分还是皱的,林小雅想起陆秀雅的话,突然嗤笑出声。
“什么都看不出来,怎么就和我像了,怎么就和叶宁琛像了?”
“妹子,到了,一共两百块。”司机闲适地松弛了一下自己,正准备收取自己的劳动所得,就看到后排的林小雅没有去掏钱,而是拉开车门就往外走。
“哎哎哎,你还没给钱!”司机从车里跳出来,跟在林小雅的后边大声地喊。
“你喊什么!”林小雅立刻横眉冷对,一声呵斥反而让出租车司机莫名其妙。“老王,你去付钱。”
林小雅向一旁的黑衣保镖招了招手,下巴一点示意他去付钱。老王什么也没有说,冷着脸一步步地走到司机面前,掏出了自己的钱包。
林小雅作为这些,头也不回地就朝电梯走去。她作为叶宁琛的未婚妻已经一年了,小恩小惠享受了不少,可是叶宁琛这个最重要的人反而见得越来越少。
今天,是她的底牌,她要靠着这个,重新夺得叶宁琛的心,让他彻彻底底地爱上自己。
“宁琛!”深情地呼唤着,林小雅推开门就走了进去,里面的摇椅上果然坐着叶宁琛。
“你来干什么。”叶宁琛眉头一皱,缓慢地从书中抬头,正好就看见了林小雅手中的襁褓。
气氛凝固下来,叶宁琛的大脑全部都凝固了,林小雅却只看到叶宁琛没有驱赶自己,一下子笑逐颜开,哒哒哒地走上前去。
林小雅半弯着腰,伸手递出了怀中的襁褓,新生儿娇嫩的脸庞就真么出现在叶宁琛的眼中了。
“宁琛,恭喜你有儿子了。是你第一个孩子。”
林小雅骄傲极了,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自己将要得到的奖励,还有叶宁琛无尽的宠爱。
叶宁琛什么话也没有说,他僵住了。他心知肚明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可是看着孩子的容颜,勾起了他心中最大的遗憾。
就是桉木希和她的孩子,也是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意外,如果不是意外……
叶宁琛的心里也是不停地复读着,他没有怎么思考,伸手接过了林小雅递过来的襁褓。入手是厚厚的襁褓,只有布料绵柔的触感,叶宁琛没有感受到孩子的存在。
他把孩子抱稳,右手轻轻地伸出,摸向了孩子的脸。脸是新生儿的娇嫩与柔软,胜过叶宁琛曾经触摸过最好的布料,那盈盈的触感也超过了世界上最柔软的豆腐。
一种颤抖和战栗在叶宁琛的心中流淌着,无尽地失落迅速地笼罩了他。
我记得,我还记得,一切都是我的罪。
叶宁琛冷酷地抬起头,看向面前的林小雅,女人还处在生产后的憔悴里,以往十分的容貌只剩下了五分,而这剩下的五分里,又被渴望金钱的气息给冲掉。
比任何时候都让他失望。
“柏凯,送林小雅回医院。”
柏凯来着林小雅走在前面,叶宁琛抱着孩子走在后边,他一路上也不抬头看,只看着手中的孩子。
“叫冷晨。”就在林小雅被塞进车里的过程中,叶宁琛冷眼旁观着,突然冷不丁地说了一句话。
“是孩子的名字吗?是吗?是吗?”林小雅一愣,反映过来后就是一阵狂喜。
这是叶宁琛给孩子取得名字,只要有了名字,那么就是认可这个孩子的意思,林小雅也不在抗拒着非要到叶宁琛的身边了。
她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她已经成功了,只要这个孩子入了叶宁琛的心,她这个做母亲的人难道不能跟着进去吗?
林小雅陷入美梦,叶宁琛不知道也不关心,他抱着这个孩子坐在车里的后排,一直看向身旁的空位。
之前同桉木希约会的时候,两人就这样并排地坐着,桉木希也开过玩笑,说了有了孩子就把他放在中间,这样子一家三口整整齐齐的很好看。
多傻的说法。
叶宁琛勾起嘴角,看着手中沉睡的婴儿,自己喃喃出声。
“如果他还活着,肯定坐在这里盯着你,一个新生儿,多稀奇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叶宁琛对着孩子说话,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流满面,冷却的泪水划过他的脸庞,提醒着他的罪恶。
无论你做什么都没有办法偿还自己的罪孽。
无论你做什么,死去的人都没有办法复活了。
后悔这个情绪已经被喂养的非常大了,叶宁琛后悔的情绪每天都会出现,而且随着时间的增长也一直在增长。
“我会让你长大的,不像你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