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十五年前,阿北砸了城墙上的一块匾,坐了十七年牢。
阿北回来时变化挺大:老了,傻了,头顶上有了一块伤疤。
那块伤疤呈T型,隆起处肉色明显深一些,看得出花瓣的纹理,从侧面看,像一朵盛开的玫瑰,美得极富情色。
阿北天生喜欢情色。比如描述一朵花,别人往往会说是丁香花、茉莉花、牡丹花之类,要么满是诗意,透着愁怨,要么国色天香,不食人间烟火。
阿北不喜欢这些人云亦云的比喻。一朵花,在他的眼里,要么是充满着情色诱惑的玫瑰,要么是生长在荒原的自由疯狂的野花。
自从有人说他头上的伤疤像一朵玫瑰花,阿北就有些兴奋,每天忍不住走到窗前,就着窗户外面的光,手里拿一块镜子,别扭着头,使劲去看。一只手老去摸那朵玫瑰花,指肚在伤疤上轻轻地摩挲,嘴角微微上翘,露出舒服而满足的神情。
二
阿北进去前身子光洁如玉。
读高二时,上面来招飞行员,阿北视力不好,但发狠把视力表背得滚瓜烂熟,视力居然一点五,阿北和学校七个同学屁颠屁颠去县城复检。
一间拉了窗帘的教室里,阿北和同学脱光了身子,等待检查。
负责体检的医生里有一个女的,二十八岁,齐耳短发,很干练、泼辣的样子。
同学们面向墙壁,不住地交头接耳,窃笑,半天不肯转过身来。
女医生粉面含春,突然收住笑容,厉声道: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一、二、三,向后,转!
同学们很不情愿地转过身来,双手死死捂住****。
女医生厉声道:挡什么挡?有什么好挡的?那玩意我见多了。一、二、三,松手!
同学们很不情愿地松开双手,阿北也松开手,然后挺起胸,逐渐露出一副大义凛然的英雄气概。
阿北斜斜地看了女医生一眼,那意思是:来吧!要杀要剐,随你!
女医生一路打量过来,在阿北前面停住,从上到下打量一番,又叫阿北转过身去,从上到下打量一番,好像在寻找什么,不甘心,又叫阿北抬起双臂,歪头看了胳膊下面和腋窝,不住地摇头。
你小时候没打过架?
打过。
没爬过树?
爬过。
没摔过跤?
摔过。
那怎么身上一处伤痕都找不到?
我我我也不知道。
你在家里不干活?
干。
你干活戴斗笠吗?
不戴。
那你的皮肤怎么那么白净?像个妹子。
我我我也不知道。
女医生惊叹于阿北光洁如玉的身体了,忍不住在阿北的胸脯上推了一把,似乎是要试试肌肉的结实程度。
阿北的身体从没有接触过异性,全身一激楞,小弟弟竟不争气地抬起了头。
阿北羞死了,双手死死捂住****。
旁边人斜眼来看,连忙捂住嘴,终于捂不住,还是笑出了声。
女医生是生过孩子的,莞尔一笑,在阿北肩膀上很响地拍了一巴掌,命令:向后,转!
阿北获救似地转过身去,面向墙壁,用手护住,腰久久向前弯着,不肯直身。
经此一折腾,测视力时,阿北完全乱了方寸,背得滚瓜烂熟的视力表完全记不得了,裸眼视力仅仅一点零。
阿北很快被刷下来。
心里恨死了那短发女医生:你体检就体检嘛,摸我胸脯干什么?害得老子出洋相!
三
光洁如玉的阿北在大学一年级就失恋了。
阿北一见到丹丹就毫不犹豫地喜欢上了。丹丹是中文系的系花,一米七,双眼皮,高鼻梁,留一头长发,会拉手风琴。第一次班会上,丹丹拉了一首《喀秋莎》,阿北的魂就丢了。去食堂打饭,去教学楼上课,阿北嘴里总是含混地唱着: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阿北明目张胆地喜欢上了丹丹。
丹丹明确回绝:我们两个不可能!
阿北问:为什么?
丹丹说:你比我小。
阿北是少年大学生,进校时十五岁,班上同学大多十八岁。丹丹大他三岁。
阿北不死心,问:小又怎么样呢?
丹丹说:我妈说了,女人绝对不能找比自己小的男人。老了,男人就不喜欢了,夫妻上不得岸。再说……
阿北的心在流血,依旧假装坚强地追问:再说什么?
丹丹不肯说。
阿北逼着她说。
丹丹没办法,突然傻傻地笑了:你的皮肤太白,像个妹子,不像个男人。
阿北绷着的弦终于啪的一声,断了。
丹丹趁机急急跑回了寝室。
从第二天开始,阿北就去买了哑铃,开始练健美。每个周末都去湘江里游泳。
一年后,阿北有了一身腱子肉,但奇怪的是那皮肤始终白白净净。
更可恨的是,别的男同学都有了胡子,阿北的下巴寸草不生。
听报纸上说,用生姜片擦拭下巴和鬓角,就会长出很粗的络腮胡子,阿北每天晚上就会用生姜片使劲擦拭,擦到满头大汗,边擦边含混地唱着: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一年后,阿北居然有了像模像样的络腮胡。
阿北丢了的魂一直没找回来。他一直给丹丹写信,一个星期一封。
丹丹回信告诉阿北:我有男朋友了,你的爱我无法承受!
阿北不信,依旧一个星期一封。
丹丹真的有男朋友了,是高年级的搞摄影的高个,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高富帅,经常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走起来大步流星,风衣飘起来,迷死人了。
但阿北并不畏惧,依旧一个星期一封信。
在男朋友的逼迫下,丹丹把阿北给她的信交给了老师。
你怎么能把我的信交给老师呢?
你怎么能把我的信交给老师呢?
你怎么能把我的信交给老师呢?
阿北双手捂住脸,长叹一口气,眼泪从指缝里漏出来。
四
失恋后的阿北一夜间学会了沉默寡言。
每天早晨与睡觉前,阿北依旧练哑铃。星期天依旧去湘江游泳,风雨无阻。
自己的书画创作就更勤奋了。偶尔接一些社会上装饰设计的单,赚点小钱,一到假期就去北京看各种美展,听各种讲座,去名山大川写生,把钱花个精光。
十八岁那年上半年,阿北的油画作品上了全国美展。阿北成为中国美协最年轻的会员。
下半年,阿北的一组诗歌《喀秋莎,我猝不及防的初恋》在《诗刊》上刊发。阿北成为名噪一时的校园诗人。
写诗的阿北学会了喝酒,一个人喝酒闷,就喊同寝室的同学一起去,在学校大门外的小卖部打二两瓶子酒,来一碟花生米,站在柜台前就喝了。阿北酒量小,每喝必醉。从小卖部喝完回来,两人就围着学校操场散步,边散步,边写诗,最后的情景总是两人在跑道上大声唱歌,唱梨花开遍了天涯,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阿北失恋后,没再谈过爱。
五
沉默寡言的阿北毕业没多久就出事了。
丹丹与高富帅的婚姻没多久也出事了。
十七年后,阿北从监狱出来成了个废人。
十七年后,丹丹从围城里走出来成了个怨妇。
丹丹一直觉得阿北的沉默寡言以致后来出事,都与自己有关,所以心存愧疚。
阿北在湘雅二医院看病,很快花完了大家凑起来的二十万。后来去了衡阳一家民营医院。
大片田野中有一座小山包,四周是两人高的围墙,围墙里面就是精神病院,当地人称疯人院。
阿北其实不是疯,是被打傻了。那个玫瑰色的伤疤就是证据。但谁也不知道是谁打的。那是一个找不到凶手的伤疤。
有人说:那伤疤肯定是阿北在梦里被神仙打的,人是打不出那样漂亮的形状的,尤其是那颜色,还有花瓣的纹理,只有神仙才有那样的本事。阿北是被神打了。
丹丹一直对阿北心存愧疚。离婚后,丹丹有了逃避的想法,准备移民澳大利亚。临走前,想见阿北一面,丹丹在男同学的陪同下,来到了疯人院。
黄昏的田野上,夕阳悬停在疯人院的树梢上。铁门扭动,发出刺耳的怪叫声,一头狼狗猛叫着窜出来,如果不是有铁锁链套着,来人早就成了它的猎物。
丹丹心惊肉跳,山顶地坪里,阿北坐在一条小凳上,呆呆地看着天空,天空里黑的蝙蝠成群翻飞,疯狂扑杀蚊虫。
阿北看见丹丹,毫无反应。
满屋的神经病都围过来看热闹,对着丹丹笑。
陪她来的同学扳过阿北的头,指引着丹丹看伤疤。
丹丹将阿北的头抱在怀里,强忍着不哭,终于还是忍不住,泪如雨下,丹丹像吻一朵花一样,吻住阿北头上的伤疤,口红印在伤疤上,像一朵血色玫瑰。
丹丹特地背来了手风琴,调整好心情,在院子里演奏起来,《喀秋莎》响起来,围观的病人里竟有不少人跟着唱起来。
阿北的记忆似乎被唤醒了什么,眼睛里发出光来,口中念念有词:
你怎么能把我的信交给老师呢?
你怎么能把我的信交给老师呢?
你怎么能把我的信交给老师呢?
六
丹丹出国后不久,有人准备接阿北出去,不是去澳大利亚,而是去美国。但阿北死活不肯去。
陪丹丹去疯人院的男同学凑在阿北耳边,骗他说:丹丹在美国等你呢。
没等说完,阿北立马起身说:现在就去吧!
阿北的眼里发出光来,用手不停地摩挲着头顶的伤疤,那隆起处的颜色更深了,像一朵盛开的血色玫瑰。
三个月后,阿北辗转去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