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西游记》。
“语义”比喻要某人的命。含有蔑视的意思。
“故事”孙悟空在花果山宴请各路英豪,喝得酩酊大醉,便靠在桥边松树下睡着了。朦胧中,他看见两个小鬼手里拿着一张批文,不容分说,套上绳索,把他拉起就走。悟空迷糊糊的,随着他们来到一座城外,抬头一看,只见城楼上嵌着三个大字:幽冥界!悟空顿时醒悟,知道这是阎王的居所,悟空大叫:“我老孙超出三界五行,不归阎王管辖,怎敢来勾我的命?”两个勾魂鬼死死拉住,一定要拖他进城。悟空从耳中取出金箍棒,随手一击,便把两个小鬼打成了肉酱。他自己解开绳索,抡着棒,打入城中,吓得那些牛头马面东奔西跑,急忙到阎罗殿报告十殿冥王。
悟空坐在阎罗殿上,逐一查看,直查到猴属之类,魂字一千三百五十号上,才找到他的名字,上面写着:“天产石猴,该寿三百四十二岁,善终。”悟空说:“我也不管它多少岁,只要消掉名字就是了!”当即,提起笔来,把猴属名字,一概勾掉。勾完,他把笔和生死簿丢给判官,说:“今后再不归你管了!”说罢,舞着金箍棒,打出幽冥界去了。十殿冥王不敢阻拦,只好一同去见地藏王,商量启奏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