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史记·酷吏列传》。
“注释”赵禹:西汉司法官。汉武帝十大酷吏之一。
“语义”原意为谢绝请客,按照自己的意见去处理案件。现指顽固按照自己的想法,独断专行,不采纳他人的意见。
“故事”西汉时期,有个叫赵禹的人是太尉周亚夫的属官。一个偶然的机会,汉武帝刘彻看到赵禹写的文章文笔犀利,寓意深刻,认为在当时很少有人比得上他,便让赵禹担任御史,后又升其为太中大夫,让他同太中大夫张汤一同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
为了用严密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办事的官吏,张汤等人根据汉武帝的旨意,对原有的法律条文重新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当时许多官员都希望赵禹能手下留情,把法律条文修订得有个回旋的余地,便纷纷请他和张汤一起做客赴宴,但赵禹从来不答谢回请。几次以后,不少人说赵禹官架子大,看不起人。
过了一些时候,赵禹和张汤经过周密的考虑和研究,决定制定“知罪不举发”和“官吏犯罪上下连坐”等律法,用来限制在职官吏,不让他们胡作非为。消息一传出,官员们纷纷请公卿去劝说一下赵禹,不要把律法订得太苛刻了。公卿们带了重礼来到赵禹家,谁知赵禹见了公卿,只是天南海北地闲聊,丝毫不理会公卿们请他修改律法的暗示。过了一会儿,公卿们只得起身告辞。谁知临走前,赵禹硬是把他们带来的重礼退还。这样一来,人们才真正感到赵禹是个极为廉洁正直的人。有人问赵禹,难道不考虑周围的人因此对他有什么看法吗?他说:“我这样断绝好友或宾客的请客,就是为了自己能独立地决定、处理事情,按自己的意志办事,而不受别人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