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款款向我走来,温柔了所有时光」
如果说,人这一生,一定要有一次绝望的时刻,对叶紫来说,被三个女人摁倒在地,刺骨的酒瓶随时会扎进自己的皮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疑是万念俱灰。
脸颊,有股温热的液体,流了出来,自己的皮肉,好像被一点点撕裂。叶紫只是一只躺在地上任人宰割的羊羔。
阴森森的酒吧,真的要成为自己的葬身之地?
我叶哥年轻貌美,还有大把大把青春,关键,自己还是个黄得不能再黄的大闺女,还没有过那个啥,那个啥。
哎!来世,我还是一条貌美如花的好汉!
“啊!”痛苦的叫声,揪住叶紫头发的王芸应声倒在地上。
狗吃屎一样倒在地上的王芸,还没来得及站起来,恶狠狠骂道:“是哪个不要命的!敢动老娘!”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是几声惨叫,抓住叶紫的两个女人纷纷倒在地上。
三个女人,如同三包被人丢进垃圾桶的塑料袋。
擦擦嘴角的鲜血,叶紫忍住刺骨的疼痛,看向站在自己面前的人。
棕色球鞋,踩碎了一地的黑,灰色运动衣,180左右的个子,双拳紧握,骨节发白,
是个男人,有人来救我了,英雄救美?做什么白日梦呢,我哪里有什么英雄。
“叶紫,你还好吗?”瘫软在地的身体,被一双并不强壮的双臂扶了起来。
这个声音,听过千千万万遍,叶紫瞬间惊住,转头看向身旁的男人,果然是他。
“时越,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应该在学校吗?”叶紫惊问。
将叶紫横抱起来,轻轻擦掉她脸颊上的血,时越忍住胸口的疼痛,他的声音如同掉进深井的石块:“那晚,你没给我答案,我实在忍不下去了”
那晚,送叶紫回家,在她的小区楼下,时越向叶紫吐露出自己的心迹,她才知,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男孩,喜欢了自己四年,从他父亲葬礼上那天,第一次见到她起。
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自己也喜欢他吗?毫无疑问,她对这个少年,是动了心。
可,自己没有回应他,因为,从最亲近的朋友,变为亲密无间,牵手接吻的恋人,何尝不是众叛亲离的抉择?
退一万步讲,过得了自己这关,时蓝那里,又该如何自圆其说?
“我们走”时越的目光如冰似剑,刺在地上的三个女人身上,抱着叶紫往门外走。
“臭小子!今天的梁子,我们结下了!”
王芸的脸,煞白,只有那双红唇,似烈烈火焰,在黑暗中跳动狂舞。
停下脚步,时越没有回头,留给王芸一个背影,仿佛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奉陪到底,不过,要是你们再动她一根汗毛”
“嗒嗒嗒嗒……”铺散一地的酒,从高处的桌子,一滴滴落下,在地面猛地炸落。
仿佛一个世纪一般漫长,落针可闻的酒吧里,只听一个男声字字顿顿,撕破寂静:
“我会跟你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