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飞是个路痴,但很多时候,他表现出来的精准比GPRS导航还要可怕,比如现在,他就神仙一般飘飘荡荡的晃到了罗啸云的府宅。
经过了几年的风吹日晒雨淋岁月斑驳,本来就不气派的府宅像极了一个夕阳红的老妪,老态龙钟,却温润自然,腰身无法挺直,精神却是永垂不朽,呃,这个词不太准确,应该是百折不挠。
罗啸云见凌天飞真来了,自然是大大的高兴,脸上的肤色都亮了不少,这倒是应了一句孔老二的话: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无论哪个时代哪个世界,友情都是他妈最值得珍惜的感情之一,在很多时候,友情比爱情更靠谱,更长久。有些人的友情根本不必用时间去维持,用走动去加深,无论多少年不见,无论什么情况,只要彼此相见,就能陪君醉笑三千场,好不生疏,仿佛日日混在一起的老友。
朋友有难,只要言语,哪怕是倾家荡产,哪怕是背叛整个世界,丢弃身家性命,也绝不会皱一皱眉头,犹豫一分半秒。
前世时,这样的友情很少很少,大多是利益相连的酒肉朋友,大家到一起嘻嘻哈哈,话说的比什么都漂亮,一旦遇到难事儿,各种狗屁借口丢出来,跑得比兔子都快。
寒心么,只能苦笑而已,人心已经坏了,还能奢求什么?
凌天飞喜欢古龙的小说,不是因为他用词多么潇洒不羁,故事多么扣人心弦,而是时常感动于他书中的情意,友情,爱情,肆意而热烈,就是冷若冰霜,也能热情如火。古龙是个性@情中人,值得浮一大白。
陆小凤和花满楼,楚留香和胡铁花,相逢一笑,只论风月不讲悲苦。
当年凌天飞和罗啸云相识,就知道他是个豪爽重情义之辈,想不到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人没有什么联系。从政治立场而言,两人算是各为其主,而且即将是生死大敌。罗啸云不仅没有将凌天飞的消息走露,没有拿他的消息去换普通人几辈子都无法拥有的财富。而是帮他隐瞒,因为见到他而发自内心的高兴。
两人坐在院子里,一张八仙桌,两把椅子,一壶酒,几个菜,两人就这么彼此对饮,对酒当歌。凌天飞没有问罗啸云这几年的情况,其实不用问,一目了然的事情,他这样耿直的性子,不畏权贵,不知巴结送礼,说不定还得罪了什么纨绔子弟官二代,再有本事,也没有了升迁的机会。
这种官场黑暗存在于每一个时空,每一个国家。
他未必多么悲苦,但他知道自己情况,所以这么多年仍旧是一个人,未曾婚娶。若非罗啸云性情粗犷,内心强大,恐怕早就一头撞死了。
“罗兄,鸾云国还有让你留恋的人和事么?”凌天飞给罗啸云倒上一碗酒,抬头望了下天空,苍穹里,一轮冷月散发出清冷的光芒,将两个人的影子拉长,却在不远处相交。
罗啸云一口将一碗酒饮尽,抹了把胡子上的酒渍,说道:“我罗啸云这辈子扬手无愧于天,俯身无愧于地,唯一对不起的便是跟着的一班兄弟吧,他们跟着我吃苦受罪,没有升官发财,没有闲逸生活,大部分甚至没有老婆孩子。我让他们走,可是没有人离开,赶都赶不走,我对得起天地,却对不起兄弟,我……”罗啸云说到这,声音有些哽咽,眼眶里有一大颗泪滴,却没有落下来,他握紧了拳头,青筋暴起,很用力,很用力。
凌天飞没有说话,再一次给他倒满了酒,然后给自己斟满,与他碰一下碗,说:“跟我走吧。”
罗啸云一怔,说:“对不起,凌少,我不能丢下我的兄弟们,他们对我不离不弃,我也不会丢下他们不管!”
凌天飞微微一笑:“一起走。”
“啊!?”罗啸云愣住了,他们两个人逃走还比较容易些,大队人马的背叛,难度很大啊,或者说,根本不可能。
“罗兄重情重义,在下也不是什么薄情寡义之人,你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在下不能看兄弟继续在这个鸟地方憋屈着,跟我回月女国吧,你放心,和鸾云国开战的时候我绝对不会为难你去厮杀。”
罗啸云沉默了。
凌天飞也不催他,再和他碰了碰碗,自顾自喝下。对罗啸云这种人来说,让他叛国还不是让他去死,虽然朝廷不重用他,但他也不可能因此作出叛国之事。凌天飞要他自己考虑,考虑清楚。
罗啸云也喝了酒,喝光之后,他将碗往地上一摔,啪一声清脆的响声响起,酒碗碎成了碎片,他豪情万丈的说:“不是我罗啸云叛国,是国家遗弃我们,我不能背负着可笑的道义让我的兄弟们跟着我受苦,他们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凌大帅看得起兄弟我,我拒绝就是矫情,也甭说什么和鸾云国开战不让我上场,没什么,跟着你走,就是你的人,就算国人指着我的脊梁骨骂我叛国贼,我一样能站得笔直,俯仰无愧于天地!”
凌天飞听得热血澎湃,他一扬脖子,将酒灌下,大笑道:“好一句俯仰无愧于天地,若问天下英雄谁属,啸傲云霄罗将军是也!”
……
……
凌天飞前世曾经看过一步震撼人心的电影,省港旗兵第四部——地下通道,那是部很讽刺的片子,在大陆被禁十几年,最震撼的地方莫过于徐锦江最后惨死时响起血染的风采那一幕!
此时夜深人静,月黑风高,罗啸云和二百个兄弟正在一个破旧的宅子里陆续往一口气废弃的井里钻。如果有心人计算一下的话,会发现这个宅子距离城外的护城河是最近的。
罗啸云和他的二百个兄弟着实震惊了,他们怎也想不到凌天飞有本事挖一条这样的秘密通道,直接通到外面的护城河以南的小山包后面,位置隐蔽之极,也不怕被发现。
罗啸云还好,那二百军人都将凌天飞看做是神一样的男子,当然,他谦虚了几句就不要脸的承认了。
“这个秘密通道是两年前挖的,二十个人,整整挖了一年。”凌天飞指着地下通道说。
罗啸云一愕:“莫非凌少两年前就算到月女国和鸾云国就会有一场不可避免的交恶?”
凌天飞微羞的笑了笑,很谦虚的说:“谈不上算到,不过是猜测,我是个胆小怕死的人,有备无患嘛。”
当场的人都惊了,这是个什么样的牛人啊,就为了一个猜测,人力物力财力大把消耗,花一年时间搞出这样一条地下通道,连会不会用到都不确定。不过还好,终究是用到了。
那些军人本来只是基于对罗啸云的崇拜和死心塌地才跟着他,根本不对弱小的女人国度抱有任何希望,可是现在,他们的思想彻底改变了,拥有凌天飞这种超级强者的国家,就算只是老弱妇孺,也不是随便捏的软柿子。
同时他们也很感动,这么一个秘密的战略地洞就让他随意的暴露了,就为了趁着黑夜将他们运出城,让他们离开这个该死的国家。
“让各位连夜赶路真是不好意思,我已经和萧总管说了,你们到了川南平原会有人接应你们的,到时候就是军队想追,也来不及了,事不宜迟,各位出发吧,保重了。”凌天飞对罗啸云等人说。
“你呢,凌少,会不会有危险?”罗啸云很担心凌天飞的安危。
凌天飞笑了笑:“我没事,我最大的本事就是逃跑,我想逃,千军万马都没辄的。”
狐狸的习性是昼伏夜出,胡黎的习性也是如此。
胡黎是胡家三少爷,聪明绝顶,是一个敢对鸾云国丞相大人翻着四分之三的白眼比中指的超级牛人。十六岁的时候,曾因为一个陌生姑娘被几个武林人士调戏而大发雷霆,独自一个人把三名大汉打得亲爹都认不出仍旧不死心差点大卸八块的疯魔一样的人物。
一般人见了胡家三少爷都是绕行,外面对他的评价最精准到位的是一句:顶天立地的疯子,覆雨翻云的鬼才!
胡黎皮肤白皙,甚至有些病态的苍白,眉若柳叶,眼睛细长,琼鼻贯直,嘴巴小巧,唇红齿白,低眉顺眼,说话细声细语,神情低眉顺眼,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和红色的衣服,五指纤长,指甲修剪的干净整齐,看起来阴柔无比。
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很无害,在背背山界被无数男人幻想成为绝世小受的男人,偏偏是个聪明绝顶的天才,疯魔乖戾的妖孽。
胡黎有一个很怪异的习惯,这个习惯不是打小生成,而是三年前才养成的。
他喜欢在三更时分去东街上一个叫做春暖阁的妓院喝酒。不是喝花酒,只是喝酒,很单纯的喝酒,他会叫上七八个姑娘,让她们怪怪的坐好,然后自斟自饮,喝得半醉时甩袖起舞,击杯高歌,歌声嘹亮悲凉,听在人耳,心有戚戚焉。
然后一掷千金,给那些姑娘赏钱,然后大笑离去。
很多人不知道原因,但是凌天飞知道。
三年前,胡黎还是小狐狸的时候,其实除了性子稍微怪异之外,还是一个纯真的少年,同样渴望爱情,同样喜欢交友。
但就在一个叫做蝴蝶的漂亮女孩被卖进春暖阁,被竞价卖初夜,然后被一个脑满肠肥的暴发户惨无人道的取走了红丸,那个暴发户当晚全家惨死后,胡黎性情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