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特是现代超市型零售企业的鼻祖。从1990年开始,为了与前景看好的沃尔玛进行较量,它斥资30亿美元,花了三年的时间对原有的800家商店进行了翻新,又设立了153家新的折扣商店。
当时,沃尔玛正从乡村地区向凯马特所在的市区扩张。作为回应,凯马特的CEO也效仿沃尔玛,用降低数千种商品的价格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进而发起了针对沃尔玛的直接进攻。为了弥补其他商品的降价损失,凯马特开始增加能够给企业带来较高利润的服装的销售。
五年之后,这个付出巨大代价的降价战略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凯马特的新店在执行该战略的最初三年里,每平方英尺的销售额由167美元下降到了141美元。凯马特所采购的服装要么积压在库,要么清仓大甩卖。
这种直接的以硬碰硬、邯郸学步的竞争倾向是一种极具诱惑力的思路,而且一直误导着人们。这个推理过程是这样的: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可以通过某种改变来取得成功,那么我们也可以做到。
我们只需要效仿竞争对手一些很好的举措,就可以成为市场的领导者。但是,事实上,竞争对手的改变不一定都是对的,而且它们的改变是根据自身条件所做出的,所以这种急躁的竞争模仿战略会误导许多公司的经营者,总是针对强大的竞争对手的优势来进攻。而只有对市场反应最灵敏、冲在最前面的企业才能够占据最佳位置,从而最先获得市场机会,赚得超额利润。
福特科蒂娜轿车曾经拥有12%的市场占有率,而通用骑士轿车只拥有4%的市场。在1982年两家汽车公司都计划推出新型轿车,以此扩大市场规模。由于前轮驱动技术的难题迟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福特汽车的新车推出时间整整比通用汽车晚了一年。结果“先行者”通用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一下子超过了福特公司。福特公司一直到几年后才逐步收复了部分市场。
但若是在需求变化快、产品寿命周期短、技术创新速度快的今天,福特公司的产品推出节奏一旦比其竞争对手通用公司慢一拍,其市场占有率就很可能永久地被通用公司所侵占,而无法达到最开始时的市场占有率的优势了。1986年,美国市场营销者厄班(Urban)对经常购买的34大类消费品中的95种品牌进行了分析,发现:市场第二进入者的平均市场占有率只有市场首入者的71%,而第三位进入者的平均市场占有率只有首入者的58%。
先行者优势是指企业通过首先进入一个新市场,取得对其实际和潜在对手的优势。如果只跟在竞争对手屁股后面做出改变,或者在竞争对手改变以后自己才改变,那么企业是不可能获得先行者优势的。
事实上,“速度经济”时代将替代传统的“规模经济”时代,对市场反应最快、冲在最前面的企业往往能够占据最佳位置,从而能够最先获得市场机会,获取“先行者优势”,赚取“超额利润”。
【经验锦囊】
用模仿、抄袭代替创新,很难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巧妙运用“模仿”,才能超越对手。